■ 程云洁 新疆财经大学
自哈萨克斯坦1991年宣布独立并与我国正式建交以来,通过中哈双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界的共同努力,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合作一直保持较快发展。虽然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俄白哈关税同盟的建立,对双方的贸易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2009年的下跌后,2010年得到了恢复性增长,2011年继续保持增长发展态势。按照哈萨克斯坦统计署统计资料,2011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双边贸易额为213.1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2010年增长51.1%。随着我国与哈国贸易的不断增长,两国贸易结构失衡现象也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两国贸易可持续发展主要障碍,如何解决中哈贸易结构不平衡,提升两国贸易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中哈双边贸易中,进出口贸易不平衡显现突出,中方逆差多,2003-2011年间,除了2005-2007年为贸易顺差外,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后,中哈贸易转为逆差,2009年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由于实施关税同盟关税高于哈萨克斯坦同盟前关税,关税同盟贸易转移现象明显,中国商品出口受阻,导致2010年中哈贸易逆差达到61.6亿美元;2011年贸易逆差为12.69亿美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中哈贸易常年逆差说明中国对哈萨克斯坦产品的依赖性较强,中国从哈国进口占中哈贸易平均比重的62%,远远高于出口比重,充分说明中国对哈国的产品存在较强的进口需求。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进出口商品结构多年来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其中中国对哈国出口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具有优势的机械类及电子类商品进口持续扩大,在2011年中国出口到哈国产品中,出口量前五位商品依次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出口金额达3.96亿美元;第二为电话等通讯设备及数据交换设备,出口金额3.56亿美元;第三为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等机械进口,金额为1.5亿美元;第四位是钢管,出口金额1.44亿美元;第五位是铁道用非机动油罐货车,出口金额1.43亿美元。2011年中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所有类别产品的单项进口额均未超过4亿美元,说明我国出口到哈国的产品缺乏规模、竞争力较弱。
中国自哈国进口的商品结构比较单一,以能源、原材料初级产品为主,2011年中国自哈进口金额前十位的商品是石油原油,精炼铜及其铜合金,天然铀及化合物,铁矿石及其精矿,石油及从沥青中提取的油类。其中石油是哈国出口到中国最主要产品,自2006年石油成为中国自哈进口第一位商品后,其进口数量一直持续不断增加,2011年石油原油进口量为1103.6万吨,进口额为86.02亿美元,占到哈对华出口的一半以上,是我国自哈进口最多的产品。另外,金属及矿产品进口量价同增,包括铜矿砂、精矿。铁矿石、硫磺等进口增幅迅速,这种进口结构说明我国能源、矿产资源需求缺口日益严重。
新疆是我国唯一与哈萨克斯坦接壤的地区,边境线长1460公里,目前拥有与哈国7个陆路口岸,正式过货的有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吉木乃和巴克图四个口岸,其中阿拉山口是新疆最大的陆路口岸,每年过货量占新疆外贸近90%,是新疆最重要的陆路口岸。霍尔果斯是新疆最大的公路口岸,而且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文化相近、风俗习惯相似、交往历史悠久,源于新疆特殊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文优势导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地区结构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2008年新疆对哈贸易占到中哈贸易的74.09%,2009 年 略 有 下 降 ,为72.92%。2010年俄白哈关税同盟实施,贸易转移效应明显,新疆对哈贸易占到中哈贸易的65.75%,2011年达历史最低水平,为49.72%。虽然2008年以后,新疆在中国对哈贸易的比重出现了下降趋势,但依然占据了50%以上的份额,新疆仍然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双边贸易的重要阵地和主要承载区,占绝对优势地位,同时也说明我国对哈贸易呈现贸易地域有限、贸易地区结构不平衡特点。
哈萨克斯坦是与新疆边境线最长、口岸最多的国家,源于新疆是中哈贸易的主导区,新疆对哈贸易的方式完全可以体现中哈贸易方式。哈萨克斯坦一直是新疆第一大边贸伙伴,2008年新疆的边境贸易额达到1877357万美元,是1995年的27倍,占中哈贸易额的84.5%。2009年由于受金融危机滞后影响,边境贸易一度下滑到1170059万美元,2010年得到恢复性增长,但由于2010年俄白哈关税同盟正式实施,导致2011年只是边境贸易小幅上升,尚未恢复到2008年的最高水平,边境贸易额占中哈贸易的64.9%,边境贸易依然在中哈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有绝度优势地位的加工贸易,在对哈贸易中却比例较小,2011年加工贸易方式贸易额只有26470万美元,只占到新疆外贸比重的1.1%。我国对哈贸易呈现出以边境贸易占主导地位的特征。
在对哈贸易中,进口和出口的贸易主体呈现不同的特点。在进口贸易主体构成中,国有企业一直保持领先优势地位,2000年国有企业进口所占比重为88%,2011年仍占81%;集体经济则不断下滑,由2000年的8.38&%下降到2011年的1%;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进口所占比重变化不大,三资企业维持在2%-4%内,私营企业维持在20%左右。
在中国对哈出口贸易主体构成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但其比重不断下降,由1999年的78.83%快速下降到2011年的11.78%。2004年私营企业出口比重首次超过国有企业达到43.6%,成为出口最重要的贸易主体,而且其比重持续不断上升,2011年为86%,成为我国对哈出口最重要的贸易主体。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出口比重不断下降,其中集体企业出口比重略有波动,但基本呈现下降趋势,由1999年的11%下降到2011年0.9%;三资企业出口所占比重由1999年的9.3%下降到2011年的1.1%;其他经济主体所占出口比重不到0.1%。因此,私营企业是目前我国对哈出口贸易的主力军。通过以上分析发现,目前对哈贸易中出口以私营企业为主,进口以国有企业为主。
虽然我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国家的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大多都是工业制成品,但出口的制成品基本属于加工程度浅、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少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较少,造成出口商品异质性差,可替代性、同质性强,出口企业竞争激烈,出口商品低价竞争现象突出,出口增长主要依靠数量型扩张,获取贸易利益较少,在目前人民币不断升值情况下,出口企业利润很少。另外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后,由于机器制造和电子商品生产方面白俄罗斯和俄罗斯企业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关税同盟后白俄罗斯和俄罗斯对我国机电产品的贸易转移效应使中国企业在哈将面临激烈的竞争,加上欧美、日韩等国商家大举进军哈国市场的严峻环境下,我国出口企业再靠“质次价廉”的产品已很难在哈国立足,而且原有的份额也会不断缩减。另一方面,我国从哈国进口的产品则多是能源、金属等易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的资源性产品,由于目前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加上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进口企业的无序竞争和垄断导致进口价格不断攀升,出现进口数量、进口价格齐升的现象,进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导致我国对哈贸易条件不断恶化,我国在贸易中获取的利益受损,同时也是我国在中哈贸易中存在较大逆差的基本原因之一。
新疆是我国唯一与哈萨克斯坦接壤的地区,位于中哈贸易前沿,由于哈萨克斯坦和中国新疆少数民族跨境而居,语言相通,宗教、习俗相近,优越的区位、人文优势,造成中哈贸易主要是通过新疆完成的,而中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对哈直接贸易较少,而且许多内地的企业是通过新疆来完成对哈贸易的。而新疆属于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业化水平较低,技术水平较低,有竞争力的企业较少,产品的竞争力较弱,而且新疆的产业结构与哈萨克斯坦有着相似性,如果中哈双边贸易合作只是通过两国沿边地区的相互往来完成,不利于双方贸易合作发展的水平与层次提高,双方贸易发展的空间与发展的潜力都会受限制,致使两国经贸合作后劲不足。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地域结构有限,已成为制约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发展的“瓶颈”。
虽然中哈贸易方式有边境贸易、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其他贸易等多种方式,但边境贸易一直占据对哈贸易的主导地位,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了大量的边贸优惠政策,有力推动了边境贸易的快速发展。另外由于新疆本地加工业不发达,导致加工能力缺乏,其出口加工、进口加工贸易发展严重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边境贸易为主的贸易方式造成了中方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及自治区政府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哈方无对华边贸优惠政策),企业出口商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能力,不利于企业实际竞争力的提高。随着国家对边贸政策的调整,边贸优惠政策不断弱化,导致边贸政策与一般贸易政策趋同,边贸优惠政策空间不断缩小,边境贸易自身发展空间受限。加上俄白哈关税同盟后哈国取消了旅游购物中的“包车包税”报关通关模式,导致边境贸易比重在2010年后不断下降,随着哈方贸易秩序的进一步规范,边境贸易将会受到哈方越来越多的限制,不利于中哈边境贸易发展。
目前对哈出口贸易中大部分属于中小私营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较少,超亿美元企业不到总数的10%,属于低层次数量扩张状态,而且大多数企业对国家政策依赖性强,企业自身竞争能力不足,出口竞争力弱化;另外企业经营者素质较低,抵御风险能力弱,不利于出口贸易的发展。而进口企业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主要贯彻实施国家的政策进口,以进口能源、矿产资源等刚性需求产品为主,造成进口产品单一,而且由于缺乏其他类型企业的竞争,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改制和发展,不利于进口贸易发展,更难以培育有竞争力的出口企业。
目前,哈萨克斯坦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2011年哈国的人均GDP达11300美元,对机电产品、家电、建材、汽车、工程机械、纺织品、农产品等产品市场需求十分旺盛,需求缺口加大。我国出口企业应根据哈国市场变化的要求,加快优化对哈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我国对哈出口贸易商品结构的升级,增强我国产品在哈国的竞争力。首先,加大我国企业对机电产品等工业制成品的技术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在扩大机电产品的出口规模基础上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快现有机电出口产品的升级转型。其次,培育特色农产品出口优势,借助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的地理区位优势,依托新疆丰富的农业资源,借助新疆与哈国习俗相近特点,充分发挥新疆特色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加快新疆特色种植业、特色林果业出口基地建设,把扩大对哈特色农产品出口作为外贸增长的一个新亮点来培育。第三,扩大纺织品服装出口。我国在对哈出口贸易中的纺织品份额在不断减少,已由2002年的第四位下降到2007年第十一位,其中纺织品质量不高、款式落后、缺乏名牌产品是造成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纺织企业要不断推进技术和品牌创新,提高服装出口竞争力,扩大对哈国的出口。第四,注重我国优势生产设备和技术的输出,大力发挥我国在农业机械、节水器材、纺织皮革、食品、建材、塑料等工业制造方面优势,支持各类企业设备和技术输出。
要充分依托新疆地缘优势,加快对哈加工贸易的发展。一是发展落地进料加工贸易,依托新疆的地缘优势,支持与哈国接壤的新疆地区开展以哈国能源、资源为主的进料加工贸易,利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和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在中国新疆边境城市和口岸,建立一批以进口哈国资源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二是把内地加工转移到口岸加工,加快口岸地区的新型工业化进程,利用国家政府援疆机会和产业西部转移机会,加快招商吸引内资步伐,建立向西出口发展基地,把纺织品、鞋帽等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作为基础加工业发展,把高新技术产品如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等作为加工发展的重点,形成加工贸易出口的优势产业群。同时,在发展边境贸易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我国对哈一般贸易方式发展。一般贸易是贸易方式高级阶段,产生的贸易利益高,是我国对外贸易方式未来发展方向。要给予一般贸易发展政策倾斜及政策扶持优惠,为一般贸易的发展创造发展环境,引导企业把资金、技术投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提高一般贸易进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我国对哈外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效益型质量型转变。
促进更多的各类企业参与对哈贸易,推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一是积极培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企业,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在对哈贸易地位。二是加快进行我国对哈贸易企业的整合,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促进外贸企业优化组合,有重点地建立和健全一批综合型的外贸大企业、大集团,实施集约化、规模化战略,减少恶性竞争,巩固和扩大在哈国市场份额。三是中国贸易型企业和生产型企业进行战略联盟,通过强强联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实现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双方供销渠道对接,达到互利双赢。
中国企业以贸易式模式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主要以边境贸易为主,所以边境口岸通关的速度直接影响中哈贸易规模,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有7个边境口岸,其中木在尔特、阿黑图别克尚未开放,而且中哈几乎所有的口岸都远离城市,存在交通不便、水资源缺乏、电力不足、口岸基础设施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口岸建设滞后于运量发展,阶段性通关不畅已成为制约中哈贸易的“瓶颈”,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口岸的建设,提高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但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口岸加大投资,而且要引进内、外资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口岸通关电子化建设,提高口岸管理信息化程度,创造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
优化我国对哈贸易内部区域结构,一是继续充分利用新疆对哈贸易中的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哈国贸易规模。二是挖掘西北地区对哈外贸潜力,特别是甘肃、陕西、青海、宁夏地区对哈贸易,鼓励和扶持西北地区企业对哈贸易,为我国与哈国贸易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三是加快新疆与内地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国内地经济发达地区对哈贸易提供便利条件,拓展我国对哈贸易的国内区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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