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草命名与文体自觉

2013-03-28 01:03李恒光
东疆学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章草书体草书

李恒光

[责任编辑 梁浚]

章草是中国书法史上一个重要的书体,它对今草、楷书、行书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因其在很长一段时期(隋唐至宋)处于衰落阶段,以致于学习、擅长者甚少,使得文字学界和书学界没有对它加以足够的重视,甚至至今连章草命名的缘由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解说。这显然与章草本身应该具有的书学地位极为不符。本文试就章草的命名做一探讨。

一、章草特点及其命名的几种观点

历来研究者大都认为,东汉时期用字以隶书为正体,草书为辅助字体。这里的“草书”指的就是章草,章草与隶书同源。战国时期,秦篆的俗体演变为古隶,古隶的正体逐步发展为隶书,草写古隶的俗体则发展为草书,即今天所说的章草。章草始于秦汉之际,大致形成于西汉宣、元之间,成熟于东汉,并盛行至魏晋时期。南北朝时随着楷书、行书、草书的全面成熟,隶书和章草便衰落了。隋唐之后章草逐渐被楷书、行书、草书所取代,使用章草者几乎仅限于书法家。

章草产生于篆书向隶书演变的过程中,其成熟较隶书略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隶书的影响,所以,章草又常常被视为草写的隶书。章草书写时往往“肢解隶书,存其梗概”,风格兼具隶书和草书的特点。章草的书写特点:一是整体风貌上象隶书一样扁平,保存隶书的架势而简易地书写,波磔突出——笔势上残存波磔是章草区别于今草的显著特征之一;二是一字之内,笔画间有牵丝萦带、缠绵连接的走势,但又字字独立,不似今草字字扭结纠缠——“字字独立”是章草区别于今草的最重要特征;三是笔画减省,拆繁就简,先缓后急,结体典雅生动;四是笔法上圆转如篆,点捺似隶。笔画的粗细轻重变化较大,往往有些横笔收笔时向右上方重笔挑出,似隶书之燕尾;有些竖笔结笔时会出现夸张式延长,近于楷书中悬针。所以林志钧先生称赞章草:“笔下有来历而结体变化皆具法度,一美也;向背分明,起止易变,使转随意而不狂蔓,二美也;为隶、楷蜕化之中枢,而笔画视隶与楷皆简,平正流速兼而有之,三美也。”[1](1)

章草不仅拥有沉着痛快的体态“三美”,它在书体发展史上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但直接孕育了今草 ,而且对其他书体的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章草促成了八分隶的定型,最终实现了隶书的正体化。郭绍虞先生指出:“隶书之正体化是这样从隶古与波势之隶两方面结合而成的。在结合的过程中 ,依旧是书写的草体(按指章草)在这转化关键上起了重大作用。”[2](41)楷书形成过程中同样也吸收了章草的有益成分,其悬针垂露之势亦肇始于章草。章草之重要地位应该引起文字学界和书学界足够的重视。

但作为中国书法史上极其重要的一种书体,章草的命名缘由却说法不一。启功先生曾经总结出五种说法:“(1)汉章帝创始说。宋陈思《书苑菁华》引唐蔡希综《法书论》说:‘章草兴于汉章帝’。(2)汉章帝爱好说。《书段 (卷上)》引唐韦续《纂五十六种书》说:‘因章帝所好名焉。’(3)用于奏章说。《书段》卷上记后汉北海王受明帝命草书尺牍十首,章帝命杜度草书上事,魏文帝命刘广通草书上事等等。(4)由于史游《急就章》说。见《四库提要· 经部小学类·急就章》条。(5)与‘章楷’的章同义,也就是‘章程书’的章。近人多从此说。”[3](33)此外还有三种观点:一是“章法”、“条理”说。 启功对上述(1)、(2)、(4)说法进行了驳斥,指出“章”有“法则”、“条理”之意;裘锡圭先生也有同样的观点:“‘章’字有‘条理’、‘法则’等意义。近人多以为章草由于书法比今草规矩而得名,这大概是正确的。”[4](89)即章草的章得义于“章法”、“条理”。二是章草即“张草”说。 见于卓定谋《章草考》中林志钧序:“以章草为张草,谓即张伯英书者,此则以章、张音近致误,尤无足论耳。”[1](1)三是王志平先生的观点:“‘草书’起源于‘赴急’的行政、军事、法律文书等,这些都可以属于奏章范畴 ,我们不妨把这种‘赴急’的奏章称之为‘急就章’。……可能后人已经不理解‘章草’与‘急就章’的关系,误把速成的‘赴急’奏章理解为史游《急就篇》,因此才得出了一些不确切的说法。”[5](220)目前所能见到的关于章草命名的观点主要有以上 8种,前 7种说法的裨益与不足已为先贤时哲多次评判,兹不赘述。王志平先生新近提出的观点较为精当,启人深思,似乎更符合章草具体使用的事实。

二、章草的实际使用情况

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与把握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事物的命名也必然晚于事物的产生。章草始于秦汉之际,而被命名为章草时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了。为探求章草命名的缘由,我们对它的产生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考察是必要的。

许慎《说文解字·叙》云“汉兴有草书”,卫恒《四体书势》云“汉兴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上述文献记载中的“草书”,指的就是章草。章草产生的原因,文献中也有一些记载。崔瑗《草书势》:“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剿其墨翰。惟作佐隶,旧字是删。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赵壹《非草书》更明言:“盖秦之末 ,刑峻网密,官书繁冗,站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趣疾速尔。”就是说,章草实为应付繁冗的文书“赴急”而成。“官书”、“军书”繁多 ,客观上要求书写简便快捷,此即章草产生的现实基础。章草与隶书同源于古隶(战国时代秦篆的俗体演变而来),同时又在结构和笔法上借鉴了隶书的长处:古隶和隶书是其产生的两大书学源泉。对于章草演变的轨迹,崔自默先生认为:“由古隶演变为章草,有两条途径 :其一,继续草化而直接形成章草;其二,先规范化成隶书,再草化由隶草而变成章草。”[6](51)正是通过这两条途径,章草在东汉时期自然有效地实现了定型并逐渐流行起来。“后世慕焉,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时。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赵壹《非草书》中对当时章草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可使后人窥见其盛行的程度。

以往学者研究章草,往往苦于缺少实物材料,只能依赖传世的书法名家法帖。然而,由于流传时代久远,法帖历经传抄难免存在一些偏离原作之处;研究材料的稀缺也使学界的研究难以深入。所幸的是,20世纪以来,国内出土了大量的汉晋时期的书写实物,形制有简牍、石刻、纸张三种,基本涵括了这一时期主要的书写材料。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整理,可以清晰地看到汉晋时期书体使用者的真实书迹,这为我们探讨章草的命名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理清章草在汉晋时期成熟并流行的实际使用情况,是我们探讨章草命名的基础。笔者通过比对出土实物,初步整理出章草实际使用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是文书(不包括上报皇帝的文书和诏书)。如东牌楼汉简中“佚名上言残文书” (简 15、简 16)、“残文书” (简 23)等。第二类是籍簿。主要指各种名籍簿、账簿、器物簿、法律卷宗等,如著名的居延汉简永元器物簿、东牌楼汉简“期会当对事目”(简77)、东牌楼汉简“某日刑事案事目”(简 78)、居延汉简“他莫当燧守御器簿”(E JT37:1573-1558)等。第三类是私人书信。如东牌楼汉简“中平元年佚名书信”(简 31)、东牌楼汉简“佚名致蔡主簿书信”(简37)、东牌楼汉简“蔡氵云书信” (简 43)、楼兰残纸文书中“济逞书信”(Co.I-2)等。第四类是非经典类的典籍。主要指除儒家经典以外的其他书籍类材料,如居延汉简中的《急就篇》残简、武威出土的东汉医药简等。第五类是凭证。主要指个人身份类凭证(传、符、刑徒砖等)和买卖凭证,如居延汉简中“王丰买马传”(170.3A A21)、东汉“元和二年”砖、西晋“咸宁四年砖”、东牌楼汉简“陈某残券”(简 102)等。

三、章草命名之我见

目前可信的“章草”出现的最早文献记录是《晋书 》中关于王羲之书法的记载:“初不胜庾翼、郗忄音,及其暮年方妙。尝以章草答庾亮,而翼深叹伏,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 ,焕若神明 ,顿还旧观。’”[7](2100)据邢文先生考证,“‘章草’一名见于传世文献的年代下限,至晚也在庾亮卒年以前,即咸康六年(公元 340年)以前。”[8](20)这也就是说,章草之命名肯定在咸康六年(公元 340年)以前。

如前文所述,章草的命名肯定发生在章草成熟并流行之后。即是说,要给章草命名,人们必须对这一书体有一定的认识,能够把握它区别于其他书体的特征 ,同时客观上也存在着对其命名的必要性。章草从“汉兴”到魏晋一直被称为“草书”,后被命名为“章草”,究其原因,学界大都同意张怀灌《书断》的记载:“章草之书,字字区别,张芝变为今草,加其流速,拔茅连茹,上下牵连,或借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奇形离合,数异兼包,若悬猿引涧之象,钩锁连环之状,神话自若,变态不穷。呼史游草为章,因张伯英草而谓也。”[9](149)也就是说 ,将“汉兴”时的“草书”命名为“章草”,是为了与张芝所创造的草体(今草)相区别。

秦汉之际产生的草书,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与张芝所创造的草体(今草)相区别而被重新命名,但命名时为什么偏偏冠之以“章”,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关键问题。首先,从字意来看,“章”字不仅有“法则”、“条理”之意,也可以表示“文章”,亦指文章的段或篇。如《三国志·陈思王植传》:“言出为论,下笔成章。”《文心雕龙·章句》:“积句而成章 ,积章而成篇。”刘知几《史通· 叙事》:“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成。”韩愈《上贾滑州书》:“窃整顿旧所著文一十五章以为贽。”这就是说,从南北朝开始,“章”字就用来指称“文章”或“文章的段或篇”了。其次,从目前发现的简牍、石刻、纸张文献的实物来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章草体主要用于上下级间上报和批复的文书(不包括上报皇帝的文书和诏书原件)、籍簿、私人书信、非经典类的书籍等。籍簿多记录一地物产、人物之事,有时也需要上报供上级查阅,与文书相类似部分具备了上报与批复的回互特点。私人书信往往一去一回,更具回互功能。统而言之,章草主要施用于具有回互意义的文书、籍簿、私人书信和非经典类的书籍上。

我们也同意章草之名与“赴急”而成的奏章有关的传统观点。从出土的写有章草书体的实物看,这些具有上报下行回互意义的文书首先要遵守一定的行政文书格式,更重要的是它要把所陈述之事准确地以短句形式描述出来。即便是作为存档使用的名物籍簿、账簿、卷宗等,也会以短句的形式陈述所记载的器物、账目、事件等。这一时期的私人书信更是短句陈述,格式鲜明。若以《文心雕龙》中所持有的“积句成章”的标准来看,这些文书、各类籍簿、卷宗、私人书信都可以划归“章”的范畴;非经典类的书籍更可以归类于“章”。目前所能见到的出土简牍、石刻、纸张实物表明,章草就是用来书写一般性文书、籍簿、私人书信、非经典类书籍等“章”类题材的书体。甚至可以大胆地说,章草就是用来书写一般性文章的字体。这与章草成熟后在东汉至魏晋时期盛行的事实是相符的。

纵观汉字书体的命名,以用途指称书体的现象一直存在,如甲骨文可称为“卜辞”,金文可称为“商周铭文”。启功先生在论及“秦书八体”时说:“按‘秦书八体’,以风格得名的有大小篆;以用途得名的,有刻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3](21)由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章草之命名的确很有可能也来源于其书写用途。由于章草较之隶书要带有草意,就把这种用来书写一般性文章的带有草意“区别独立”而又不同于今草的书体称为章草。

四、文体自觉对章草命名的影响

《晋书》虽成书于初唐,但所载录的与章草有关的书信却作于南北朝时期。书体的使用主体是当时的文人墨客。那么,考察章草书体的命名,自然不能脱离使用者所处的社会环境状况。东汉末期战乱频仍,社会动荡,汉武帝时所树立的经学受到严重冲击。魏晋之后老庄盛行,玄学兴起,人们开始更多地思考人的价值与人生痛苦。同时,人才选拔制度发生变化,两汉以来的征辟、举孝廉等选拔方式遭到了严重破坏,才能成为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陈寅恪先生在论及北魏前期的汉化问题时指出:“有一点可以注意,在南北朝初期,所谓胜流,不必以高官为唯一的标准,即寒士有才亦可目为胜流,非若南北朝后期魏孝文帝的品目门第胜流,专一官爵的高下为标准。”[10](242)书写文章成为了寒士向统治者展现才能改变命运的重要方式。曹丕的《典论·论文》称:“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将文学与人的自身价值相关联 ,彻底打破了儒家传统“三立”的禁锢,将文学从经学附庸中解放出来,使之获得独立的地位。在这一社会大背景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蓬勃发展,流传后世的作品数量很多,各种文体皆备,对文学本体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文人对文体的分类日益细化和精确,曹丕《典论· 论文》分为 8种 ,陆机《文赋》分为 10种 ,刘勰《文心雕龙》则将文体细分为 33种,最后萧统《昭明文选》更分为 38种。文体分类的细化,既反映了这一时期文学创作的繁荣,也标志着文学评论的成熟。

文人进行文学作品的创作和品评,必然要付诸笔墨,形成文字,所以文体的自觉与书体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正如臧克和先生所言:“文学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及体裁流别,但在当时,书体达到各体皆备,适应于不同的文体、不同的场合,与文体发展的关联至为直接。”[11](106,113)文人对书体的命名同样也会受到这一时期社会思潮,特别是与之密切相关的文学品评理论的影响。

《文心雕龙》是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文学理论著作,也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文学理论巨著,涉及“文体论”、“创作论”、“批评论”,体大虑周 ,对当时及后世的文学创作与批评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文心雕龙》中的相关论述对于我们理解和考察“章草”的命名也有重要意义。《文心雕龙·章句》:“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糜,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12](570)这里对“章句”的论述意义重大,不仅阐明了作者关于章句的关系的认识,成为后世章句之学研究的发端,也是我们理解章草命名的重要启发点。后世学者对“章”“句”二字理解存在一定分歧,我们这里仅从语言文字学角度对“章”字做一简单的梳理。“章”字金文从辛从日,构字的本义是“彰明”、“使……明白显著”,即表意的清晰明白。如《荀子·正名》:“章之以论,禁之以刑。”[13](422)就是说通过“论”使之清晰明白,通过“刑”加以禁止。 许慎《说文解字》云:“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为:“章,乐竟为一章,歌所止为一章。”黄侃在其《文心雕龙札记》中阐述为:“言乐竟者,古但以章为施于声音之名,而后世则泛以施之篇籍。”[14](128)在具体操作层面,黄侃解释为:“结连两字以上而成句,结连两句以上而成章。”[14](127)而吕思勉先生则更为清晰地表述为:“引而申之,则凡陈义已终,说事已具者,皆得谓之为章。”[15](7)即凡是叙事完备、表意完结者都可以称为章,正如刘勰所言:“章总一义,须意穷而成体。”[12](570)也就是说,清楚地表达完结一个意思,就是“章”。总而言之,南北朝时期文学领域的“章”从其本义的“彰明”、“表意清晰明白”发展成以“表述文意的完结”为主要意义取向。

如前文所述,对“章草”命名是为了与张芝所创“今草”相区分的。前引张怀 《书断》告诉我们,章草与今草的最显著区别,在于章草“字字区别”,而今草“上下牵连”。即章草的一字之内,笔画间或有牵连缠绵,但它字字独立,不像今草那样字与字之间还有纠缠。也就是说,就单字而言,章草的每一个字都是与其他字相区别独立的,都是运笔和表意的完结,这与文学领域“章”的意义取向是一致的。南北朝时期文人墨客对章草的命名,显然也是受到了当时文学自觉的影响。

总之,从我们调查的章草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章草就是用来书写一般性文书、籍簿、私人书信、非经典类书籍等具有回互特点表意完结的“章”类题材的。字体本身所具有的“区别独立”、“表意完结”的特点,与这一时期“章”字在文学领域的表“文意完结”的意义取向相吻合,这就使得文人墨客将“汉兴”以来产生的草书命名为“章草”显得十分自然了。

[1]卓定谋:《章草考(序)》,天津:天津市古籍书店 ,1990年。

[2]郭绍虞:《草体在字体演变上的关系 (下)》,《学术月刊》,1961年第 12期。

[3]启功:《古代字体论稿》,北京:文物出版社 ,1999年。

[4]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6年。

[5]简帛文献语言研究课题组:《简帛文献语言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6]崔自默:《章草艺术》,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

[7]《晋书(卷八十列传第五十)》,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8]邢文:《“章”与“章草”:汉晋章草的再认识》 ,《民族艺术》,2012年第 3期。

[9]王伯敏等:《书学集成》,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02年。

[10]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

[11]臧克和:《书体发展与文体自觉》,《学术月刊》,2007年第 3期。

[12]黄侃:《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

[13]《荀子》(新编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 ,1988年。

[14]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15]吕思勉:《文字学四种》,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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