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2013-04-02 14:58班楠楠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8期
关键词:事业部制中资银行银行业务

班楠楠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5)

2007年3月28 日,中国银行在北京和上海两地设立私人银行部,成为第一家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中资银行,填补了中资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的空白.随后,中资商业银行纷纷抢占私人银行这一新兴市场,引发了大规模的连锁反应,从此展开了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重新布局.2007年8月6日,招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中心开幕,8月8日,中信银行私人银行部开业.截止2012年底,我国共有11家中资商业银行开设了私人银行业务,为高端客户提供私人银行服务.总之,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而且在国内尚无成功的、可复制的私人银行范例前提下,中资银行经过积极努力和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私人银行业务模式和服务特色.历经六年多的市场竞争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起步晚、体制限制和没有国内成功范例参照等原因,各家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开展都还在摸索中前进,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下面就阻碍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困难与问题一一讨论:

1 外部认知不足

由于我国的私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外部对私人银行的认识很贫乏甚至偏颇,有的认为私人银行就是“私人开办的银行”,有的混淆了私人银行和零售银行的界限.首先要澄清一个误解,私人银行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由“私人”设立的商业银行,这和所有权完全无关.简单的理解私人银行就是面向社会富裕阶层,提供专业化和综合化的金融及非金融服务,以财富保值、增值和管理为服务核心的一种服务.当然在不同的时期,学者、业内人士、金融机构及社会大众对私人银行都有着不同的理解甚至误解,到现在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确切的定义.笔者认为虽然各种理解的涵盖范围和侧重点不同,但从中可以归纳出私人银行至少应该具备三个特点:第一,从服务对象上看,私人银行所提供的服务并非面向社会大众,而是仅为社会中特定的富裕阶层服务;第二,从服务特点上看,私人银行提供的并非集中式零售产品或业务,而是严格根据富裕阶层的需求量身定做的个性化、专业化和私密化的服务;第三,从服务范围上看,私人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呈现综合化特点,只要目标客户需求的都会涵盖,主要涵盖财富积累、财产保护、投资管理以及一系列涉及教育、移民、健康、娱乐等.

2 业务定位模糊

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体制限制,各中资银行开展的私人银行业务更多的充当了“集成商”的角色,即“在商业模式上成为各类金融产品的一站式销售渠道,即‘上游’的信托、证券、基金、保险、阳光私募、PE等提供各自领域的产品集成于‘下游’的私人银行平台”.由此,私人银行模糊的角色定位给私人银行的发展造成了许多困难和阻碍:私人银行服务仍然保留传统零售银行服务的本质,缺乏对潜在高净值客户的独立“一对一”定制功能,吸引力大打折扣;私人银行业务中具有高收益的投资产品必须借助信托、证券和PE等第三方供应商机构来提供,由于与第三方的责任、权利不对等,这大大缩减了私人银行业务中的高收益收入;私人银行服务仍以批量化供应和代理推介为主,缺乏特色化服务;私人银行能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也仍限于商业银行传统的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等相关领域,创新动力不足.所以,中资私人银行的服务形态是简单的客户归集和渠道集成,服务价值是保有财富、创造财富和尊享生活,离真正意义上的私人银行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3 模式改革困难重重

目前中资银行主要采用“大零售”和事业部制两种组织模式开展私人银行业务.“大零售”模式即在商业银行总行的零售银行部门内成立私人银行部,作为隶属于零售银行部门的二级部门,专门负责私人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由零售银行各分行负责具体业务的经营与市场推广.例如我国的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在其私人银行业务组建初期都采取了这一模式,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私人银行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事业部制或准事业部制探索后同样采取了这一模式,将原直属于事业部的私人银行分部(或分中心)重新划拨至分行,由分行管理,而私人银行部则进行业务与计划指导.事业部制或准事业部制模式即在商业银行总行的零售银行部门外设置独立的私人银行部或中心,实行独立事业部制管理,私人银行兼有业务经营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即私人银行总部既负责私人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管理,同时自身又有直营的分部或分中心.在分部(或分中心)区域布局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各分行也在总行私人银行部(或中心)的指导或授权下开展私人银行服务.目前我国采用这种模式的银行有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由于在事业部制模式下私人银行采取的是“垂直管理”和“独立核算”的模式,这经常会引起新建的私人银行部门与银行分行在零售和对公等业务上争抢客户资源的现象.2009年,某银行就曾经出现过部分分行行长联名上书要求停止事业部制改革的情况,这是因为新成立的事业部门必将瓜分削减分行的既得利益,这也是目前私人银行事业部制改革推进的重要阻碍.同时,我国的私人银行目前还面临推行事业部制改革的成本与利润核算、存量客户的流失、授权错位等难题.以上问题都使得我国的中资银行从开始推行私人银行事业部制模式转而采取向准事业部制过渡或以分行为中心的“大零售”模式.

4 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

中资私人银行的经营范围目前还仅局限于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服务,其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围绕传统的储蓄、信贷和中间业务,辅之以代理销售公募基金、信托理财、阳光私募和PE等.私人银行自主的产品设计与开发也仅集中于固有领域,如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债券市场.由于缺乏先天体制和创新动力,我国的私人银行经营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产品缺少特色、缺乏创新.从目前来看,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产品与零售银行的产品并无明显的差异,只是目标客户准入的资产门槛比零售银业务高;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提供的服务也不是一对一的特色定制服务,与零售银行提供的贵宾理财服务相差不大.私人银行业务并不是原有传统银行业务的延伸,而是涵盖了信托、遗产和离岸业务等的全方位服务,而我国的分业经营体制限制导致私人银行可投资范围有限、投资深度不足.大多数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还保留了零售银行业务的传统,更多的销售产品而非销售组合、服务针对性不强、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凸显.由于银行总体资源有限,零售银行仍然有其生命力和吸引力,所以进行私人银行创新的动力不强,相关的技术、人才、网络投入规模都不尽人意.

5 监管法规亟待明确和完善

2009年我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度提及了“私人银行”,为私人银行产品投资二级市场和股权投资保留了一定空间.2012年1月起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针对私人银行客户的特点,规定了“商业银行向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设计开发理财产品的,双方应当签订专门的理财服务协议,销售活动可按服务协议约定方式执行,但要确保销售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目前来看,私人银行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新兴业务,在我国还未得到法律法规上的明确定位、也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目前我国私人银行的经营还主要依据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甚至依靠行业的专业精神和自律精神,在投资方向和风险管理等领域都未体现出私人银行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私人银行的长远发展.一方面,银行提供私人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权益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在监管上没有对私人银行进行专门的规定,导致了目前出现的私人银行概念模糊、模式混杂等现象.鉴于目前国内财富管理机构的格局,第三方理财、PE等机构因非金融机构的身份面临相对宽松或模糊的监管环境,这在某种程度上抢占了私人银行的业务和客户,而对中资银行私人银行则有相对严格的规定.这种宽松与严格、清晰与模糊并存的监管体制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失衡,也不利于财富管理市场理性文化的构建.

6 人才储备有待提高

由于私人银行的经营范围很广泛,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经理需要帮助客户处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基金市场、房地产和大宗商品等市场的金融资产,因此对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的从业素质、从业经验、职业操守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另外,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除了具备高素质的专业技能,还需要掌握宏观经济、会计、法律、心理等其他领域的知识.最好还要掌握高尔夫、红酒鉴赏、艺术品和奢侈品鉴赏等软技能,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国外私人银行的管理人才一般都是在投资银行、资本市场、零售银行等领域工作多年的资深从业人员,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对个人财富管理、公司理财、国际资本市场及金融衍生品市场都有深刻的见解.有些私人银行家本身就出自富裕家庭,拥有自己的成功创业投资经验和高级生活体验.而我国私人银行发展之初,各家银行的普遍做法是从银行内部的管理层培养和提拔人才,他们的专业技能、理财能力和风险把控都与合格的客户经理有一定的距离.当然我国的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的选拔和培养也在向国外的成熟模式看齐,客户经理必须具备CFA(注册金融分析师)、AFP(金融理财师)、CFP(国际金融理财规划师)、EFP(金融理财管理师)等资格,但与国外私人银行客户经理还拥有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MBA(工商管理硕士)背景等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7 海外市场有待拓展

随着我国私人银行客户对资产全球配置需求的升级,我国在海外的私人银行网络亟需架构,尤其是海外华人的聚集区.目前来看,我国的中资银行对海外的拓展都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大多中资银行并不具备条件来建立海外网点和吸引国外优秀管理人才.从成功的例子看,我国的中信银行在私人银行设立业务之初就采取中外合作的模式,同时中信银行国际拥有较好的海外网络,目前已经设立在香港的私人银行分部,位于瑞士的BBVA Swiss的专门私人银行机构也已开始为中信银行的海外私人银行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另外,在部分拥有香港分行和子行的中资银行中,私人银行服务中已开展了代理开户签证服务(如中行与中银香港、中信与信银国际)、“内存外贷”甚至具有投资移民倾向的资产转移介绍服务(协助在港注册离岸公司等).随着国际金融形势演化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香港必然成为我国私人银行业的第一个“出海口”,但私人银行“中港两地协同”仍面临银行内部和两地合规监管差异的局限.总体而言,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海外拓展刚起步,服务网络的架构和优秀人才的储备都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1〕曹彤.中国私人银行市场回顾与展望[J].中国金融,2011(15).

〔2〕中信银行私人银行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2012.

〔3〕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4〕谢明.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现状与发展对策[J].区域金融研究,2009(8).

〔5〕张波.浅谈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现状与发展[J].金融经济,2011(12).

〔6〕张卫民,汪洋.私人银行业务问题研究:国际经验及我国的路径选择[J].金融会计,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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