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探索——基于长沙市国税局调研报告*

2013-04-12 01:17刘慧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税源征管纳税人

刘慧平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2009年针对税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设想,并在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湖南省国税局于2011年10月开始在三个区县局开始试点,长沙市国税局于2013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笔者近日赴长沙市国税局就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一)调整科室职责,变管户为管事

打破传统的“划片分户到人,一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法,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将各县(市)区国税局税源管理科的职责分解为基础管理、涉税调查、风险应对三大类。税源管理一科专司基础管理,主要负责户籍管理、纳税提醒、日常巡查等工作;税源管理二科专司涉税调查,主要负责涉税资格认定、涉税事项调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工作;税源管理三(四)科专司风险应对,主要负责纳税评估、涉税资格注销等工作。

(二)优化资源配置

树立“分行业团队式管理”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将辖区税源按照“先行业再规模”的思路配置到专司基础管理的税源管理科,进行分行业的团队式管理,实现管户向管事的转变。若干人组建一个行业管理团队,负责该行业辖区税源的日常基础性管理工作,摸清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流程,收集管理数据和经验,为风险识别提供决策性依据。二是将工作责任心强、税务业务娴熟的干部配置到专司风险管理的税源管理科,开展分行业的风险应对工作。

(三)简化审批事项

按照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管理的要求,认真梳理征管业务种类,明晰征管职责,简化审批事项,减少流转环节。一是由非即办事项直接提速为即办事项,如普通发票领购资格、延期申报审批等,平均可减少办理时间6到8天;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如所得税减免备案登记、增值税减免资格认定等,对原来的审批时限进行大幅度的缩减,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具体审批时限,平均可缩短办理时限30%。

(四)建立巡查制度

因地制宜的探索建立户籍巡查制度,若干人为一组,分行业的开展“地毯式”巡查,巡查要结合纳税人的会计报表,核对其真实性,同时把纳税人会计报表之外的物耗、能耗、人工工资、价格变化等日常经营数据、经营特点和流程按“一户式”建档。市局征管处安排专干,负责全市巡查信息的统一规范,通过一段时间的积累,形成行业比较数据,整理行业管理办法,作为第三方信息的有效补充,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二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取得的实效

经过一个月的实践,新模式运行平稳有序,内外反映正面积极,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一)纳税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畅通了税企沟通渠道,建立了全方位的税企联系方式;进一步拓展了“一站式”服务范围,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事项全部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办理,切实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和税务部门“多头找”的问题。特别是新模式严格下户管理,非有特定事项、非经审批程序、非有必备手续,不得安排下户;对确需下户调查的,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审批以及减免税审批,一般只能下户调查一次,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二)税收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了从管所有纳税人向优先管重点纳税人的转变,提高了税收征管效能。如直属分局打破内部职能部门界限,组建由尹波副局长亲自带队多部门业务骨干通力合作的房地产行业风险应对团队,积极投入全市开展的房地产行业专项活动,开展联析、联评工作。11月份共评估7户房地产企业,弥补亏损5300万元,入库税款521万元。交叉评估补税600多万元。

(三)征管资源配置更优化

通过对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科学分离,缓解了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参差不齐带来的种种矛盾,发挥了每个干部的特长,形成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人人能做事”的良好格局。

(四)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

“专人专事、分权制衡”的专业化税源管理体系,在管理手段上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在业务流程上更加简化优化,流转环节更少,有效地实现了权力的分散和制约,达到既定目标。

三 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内涵认识不足

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无论是工作职能、工作方式等变化,都可能对每个干部带来影响,引起思想上的波动和不适应。新模式的构建,需要打破旧的条条框框,机构、人员、岗位、管户的调整都会涉及利益的调整,导致一些人对新模式构建产生抵触情绪,对新模式抱怀疑态度。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涵认识不足表现在:一是把税源专业化管理等同于管户制改为管事制,突出表现在仅实现了岗位的简单分类,未实现本质上的涉税事项专业分工管理。二是把税源专业化管理等同于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简单把纳税人按规模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三是没有系统考虑风险管理、分类分级管理、信息控税之间内在流程逻辑关系,简单通过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来替代日常税源管理。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在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单纯依靠团队形式进行运作,专业化管理效能的发挥受到一定限制,专业化模式下的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需要进一步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和人员的职责、权力的重新调整和划分。税源专业化管理推行后,税务部门对外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部门权限的外延有了严格的规范。但是,对新模式下业务部门权限职责的界定和划分不够精细和明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流程是多元化的分段管事流程,而我们当前的征管系统是在管户流程下设计的流程,譬如征管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部门的管理模块,出现了系统中不能走流程、不能进行考核的情况,只能进行手工操作。评估工作进展和状况不能及时反映到系统之中,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流程的快捷运行。

(三)纳税服务工作出现缺位现象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打破了传统税收管理员属地划片管户方式,税收管理员与企业之间的固定对应关系被打破,税收管理员所承担的税收宣传、辅导、咨询等职责也就随之无法落实,再加上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部门分工更细,系统内部征收、管理、评估、稽查个环节信息割裂,没有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导致纳税服务工作出现缺位现象。

四 深化税源专业户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

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改革伊始最关键的问题是转变思想。要坚决摒弃原来管理员管户制度以及传统的保姆式管理方法,决不能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须通过培训、研讨等多种方式让全体干部深刻领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精神实质,消除抵制情绪、澄清模糊认识、打破墨守成规和因循守旧的思想,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

针对以团队形式开展专业化管理工作出现的种种问题,要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充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固化专业岗位设置;整合、调整各层级、各部门税源管理职能,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职责交叉、多头发布、重复下达应对任务的现象。健全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税务稽查衔接顺畅。

针对改革中出现的部门职责内涵不明确、工作流程不清晰的问题,应尽快对征管业务流程的未尽事项、涉税业务表证单书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下发“一站式”服务管理办法,明晰各部门职责,规范优化征管流程,理顺各部门的衔接。通过强化内部合作,提升服务质量和征管效率。

(三)优化信息化纳税服务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税源管理方式从“管户制”转变为“管事制”,管理员不再是其所管企业的保姆,纳税人有问题没有直接对应的管理员咨询,因此必须利用信息化手段来提供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与“管事制”相适应,从而为税收征管从“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铺平道路。与传统纳税服务模式相比,信息化纳税服务因为个性化、互动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成为更有效的信息流传送模式。

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税收征管改革的趋势和方向。目前,长沙市国税局还处在探索、实践、完善的过程中,正力争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加强风险管理上有新举措、在信息管税上有新提升、在人才培训上有新进展,不断促进专业化管理方式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最终实现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目标。

[1]林邵君.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几点思考[J].税收经济研究,2012,(4).

[2]徐祖跃.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若干问题的再思考[J].税收经济研究,2012,(3).

[3]李晓鹏,杨文健.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2,(3).

[4]申作芳.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比较与优化[J].山东社会科学,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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