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重道德人格看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完善

2013-04-12 18:02郭岩王淑英
关键词:双重人格文明

郭岩 王淑英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a.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b.人文社会科学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孕育了生态文明的诞生,它反映了人类对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的重新建构。它的提出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因此,发展生态文明是人类建设美丽家园的机遇与挑战。生态文明教育是建设和发展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生态文明教育是一项全民性、过程性、全局性的教育实践,高校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阵地,是全社会生态文明教育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1 双重道德人格与双重道德人格危机

道德人格就是人们通过道德生活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1]。道德人格是个体人格的道德性规定,它使人们自觉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自觉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自觉丰富自身的道德情感,从而将道德品质和道德价值内化为自身人格的一部分,最后将内化的道德人格再外化成为人们的道德行为。由此看来,道德人格是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统一,是德性和德行的统一。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自然只赋于人获得美德的可能,但它只有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才能成为现实。”可见,塑造道德人格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人们内心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重要的是运用高尚的道德人格去指导实践,这才是道德人格的真正意义。然而,这个由内化到外化的过程是不可切断的价值链条,双重道德人格恰恰中断了这个由道德认知到道德行为的重要过程,使人们在接受道德教育时,一方面接受正面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却没有自觉将道德观念转化为道德行为。这样不但不利于道德观念的践行,同时也阻碍了主体从实践中获得宝贵的认知反馈,使人们丧失了不断完善自我的机会。最终,这种道德人格的双重性会严重影响主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双重道德人格是道德人格的分裂和异化,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人格障碍,它的存在制约着人们健康人格的完善、道德认知的建构以及道德行为的践行。

双重道德人格危机是人们在塑造理想道德人格的过程中,由于个体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的多方面影响下所形成的内在人格与外在行为相背离的道德困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行不一。知行不一是主体在塑造理想的道德人格的过程中,为了达到一己的私利得到社会认同的迫切欲望,在生活中刻意打造自己的社会形象,从而形成的德性与德行大相径庭的现象,表现为表里不一和道德行为的缺失。二是行为矛盾。行为矛盾是理想道德人格形成的过程中,随着主体不断的自我完善,逐渐形成的内部矛盾以及外部矛盾,在各种矛盾发生激烈冲突的情况下,个体的行为难以再统一的现象。此外,一些现存的社会矛盾问题的存在也会客观地影响人们价值标准的偏离,从而导致人们的行为选择困惑。马克思指出:“在利益仍然保持着彻头彻尾的主观性和纯粹的利己性的时候,把利益提升为人类的纽带,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彼此隔绝,使人类变成一堆互相排斥的原子。”[2]表现为现实生活中道德人格的选择迷茫,使人们对自己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产生怀疑乃至丧失信心。

2 双重道德人格对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消解

生态文明教育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教育目标,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规范生态文明行为的全民教育实践。从教育内容上主要分为: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和生态文明行为教育。

2.1 对生态文明意识教育的认同消解

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是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是生态文明教育的开端,同时也是生态文明行为教育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支持。因此,培养大学生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文明教育任务的重中之重。然而,由于双重道德人格的消极影响使高校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在主体认同上出现偏颇。从教育者的角度看,双重道德人格使教育主体忽视了个体意识发展的客观规律,片面地注重受教育者认知水平的提高与发展,疏漏了生态道德情感的激发与培养。这样的观念教育仅仅成为生态意识的灌输教育,把生态知识的灌输等同于生态文明教育本身,疏忽了教育主体本身的需要,使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失去了真正的指导意义,同时容易造成大学生丧失进行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从受教育者的角度看,他们只是处于被动地接受教育,进而扮演社会角色,从而获得社会认可的消极心理状态下,生态文明的意识教育根本没有深入内心成为内化的思想信念。表现为生态文明观念不坚定,缺乏方向性和持续性。此外,大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一方面表现对教育观念的认可和接受,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大学生缺乏道德辨别力和盲目迎合世俗的心态,认为生态观念教育是可有可无的。这种态度其实是对生态意识教育的“伪认同”,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表现为明迎暗拒,表里不一。

2.2 对生态文明行为教育的动力消解

宋代思想家朱熹对“德行”一词的界定是:“得之于心,故谓之德;行之于身,故谓之行。”任何思想和观念都需要行为去践行和实践,没有实践的理论即使是真理也无法实现它的真正价值。亚里士多德认为:“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3]。建设生态文明同样需要生态文明的观念去指导生态文明的行为。因此,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是生态文明行为教育的精神支持,但如果不能将生态观念有效地转化为生态行为,人们就失去了实践的动力,生态文明教育也是毫无意义的。双重道德人格对生态文明行为教育的动力消解就是将个体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割裂开来,造成大学生知行不一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虽然形成了一定的生态意识,但是这种意识仅仅存在于意识层面,使生态行为失去动力支持。同时这种道德人格的双重性也会严重影响大学生对于正确生态文明行为的选择,弱化生态文明行为教育的实效性。因而,坚定生态意识的形成有赖于生态行为的践行,个体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丰富生态道德情感和行为体验。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通过内在生态意识来指导生态行为,同时运用生态行为的实践经验再来完善自身的生态观念。由此看来,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从一次又一次的不平衡到平衡的质变过程中不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开放的发展过程。

3 抵御双重道德人格,完善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

3.1 以生态文明制度教育完善教育体系

双重道德人格是一种道德人格的异化,这种道德人格的分裂与异化,使我们在教育实践中不能单纯地依靠自律的约束作用,而是要倾向建立他律的监督制度,从制度层面去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他律是自律的开端,只有在他律的制度约束下,自律的作用才能得到保障和监督。在道德人格双重性的影响下,生态意识教育已经失去了它对生态行为的内驱力,长此以往,不但不能有效抵御这种消极影响,同时还会阻碍个体生态意识的再建构和再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针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由此可见,人对自然的平等和尊重,既来自人的内心自觉,也来自于外在制度的引导和约束,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一靠自觉的社会意识,二靠有效的制度规范[4]。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只有在制度的框架下才能更有序、更高效、更全面地实现。生态文明制度教育不仅要对大学生进行现有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制度规范的教育,同时也要求高校要按照生态文明教育的根本原则,认真制定、严格规范,创建优越的校园环境制度,为大学生真正的成长成才和生态文明观念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机制的完善,将生态文明制度教育纳入生态文明的教育内容中也是对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3.2 以激发生态道德情感提升教育效果

生态意识是生态行为的前提基础,生态行为是生态意识的手段和目的,生态意识指导生态行为,生态行为是生态意识的外在表现。由内化的生态意识向外化的生态行为的转化,则需要生态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才能实现。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交流,必然会获得多样化的道德体验,这些道德体验如果符合社会主导道德规范就会获得社会认可,从而得到个体和社会的正强化。通过自主认同、选择、内化为道德情感,并以此种情感作为评价自己或他人言行举止的基础。情感是意识转化为行为的“催化剂”,对人的行为的方向和强度都产生重要的影响[5]。道德情感是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力,通过培养大学生对生态环境的道德情感可以有效地抵御双重道德人格对生态行为知而不行、知而错行的消极影响。同时,开展生态道德情感教育尊重了德育教育的客观规律,符合大学生思想水平发展的主观需要。双重道德人格的普遍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道德教育的内容脱离实际,不适应主体的需要,缺乏情感价值。因而,高校应经常组织一些培养学生生态道德情感的实践活动,帮助大学生理解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激发他们对大自然、对自然生命的热爱,从情感上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同时引导大学生认识自然价值、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环境,使高校的生态文明教育做到“知行兼顾”,提升生态文明的教育效果。

3.3 以营造生态校园氛围完善教育环境

校园环境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他们与自然接触交流的基本环境。生态文明教育是一个动态的思想教育过程,这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内在的包含了五个基本的环节,即:知、情、信、意、行。对生态文明教育而言,生态道德观念的提高、生态道德情感的培养、生态道德信念的确立、生态道德意志的锤炼和生态道德行为的践履都需要生态校园环境创设有利于生态明教育的积极健康的育人氛围。通过积极地营造健康的生态校园氛围可以借助环境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主动地接受生态观念教育,自觉地践行生态文明的行为。同时,教育者可以通过对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完善生态文明的教育环境。比如:教学楼的设计和布局所体现的和谐内涵,校园建筑所使用的环保材料,校园动力设施所采用的环保能源,校园生态良性循环的优雅环境等。这些都可以使学生在生态和谐的自然环境中强化生态意识,激发生态情感,践行生态行为。此外,教育者还应重视生态校园文化氛围的作用,注重打造生态和谐的生态文化环境,利用校园文化的传播载体,大力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提倡全体师生践履生态文明的行为,做到以情育情,以境育情。

[1]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夏光.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J].环境保护,2012,(19).

[5]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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