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

2013-04-25 05:53闫红
读者·原创版 2013年8期
关键词:琐事物业公司离家

文 _ 闫红

自己的房子

文 _ 闫红

我喜欢这种古怪的感觉,喜欢终于有点什么可以给别人去猜一猜。

鲁迅先生说,我年轻的时候,做过很多梦。

我忘了他做的是什么梦了,反正很高蹈。相形之下,我的梦不免庸常—我希望将来能到一个大一点的城市,靠写作生活。

我希望在高楼上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要太大,但设施齐全,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咖啡壶。午夜时分,我写文章写累了,就煮一壶咖啡,趴在窗台上,看下面灯火流光,隐隐有与我无关的声色犬马。

从一个三四线的地级市来到省城,多少也算是到了大一点的城市。房子也有了,比我当年设想的大,但我还是常常会有一种失落感,觉得没有实现当年的梦,因为那梦想里是没有这么多柴米油盐日常琐事的,写作和煮咖啡的闲情雅致,总是不时被小孩哭大人喊所打断。

伍尔芙说,每个女人都应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这话没错。我还得再加一个条件:这间屋子最好不要在老幼群居的房子里,它要离住宅有一段距离,就像离日常生活有一段距离。但也不能在很偏僻的地方,要在繁华之上,首先这样比较安全,其次生活便利,能够省下不少时间。

据我所知,北岛—虽然他不是女人,但写作的人有共同的诉求—就有这么一间离家不远的书房。他每天走过去写作。在住宅之外的小房子不但提供了一个独立的空间,还提供了一段完整的时间,闲杂琐事被强行屏蔽在外面。

所以,当离家500米处的这座公寓楼刚打出广告时,我就在关注了,然后认筹、交钱,等了一年多,终于把钥匙拿到手。收房那天,排在我前面的人都是一边拿钥匙一边在旁边的小本子上登记,请物业公司代为出租。

大部分人买这样的房子都是用于投资,因为它具有商业性质—不通天然气,水电费用都是普通居民住宅的双倍,物业费就更高了,租给别人做小办公室比较合适。轮到我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以职业化的殷勤口吻问我要不要出租,我忙不迭地摇了摇头。

房子在十九楼,落地的玻璃幕墙,天鹅湖就在眼底,晴天时如有细碎褶皱的丝绸,雨天则青灰如油画。我坐在桌前打字,偏过头就能看到风景如巨大的画卷。有时也站起来,沏一杯铁观音—岁数大了,对咖啡因过敏,倒是这种异香扑鼻的半发酵茶更能安抚我的神经。

就这样,每天只要工作不多,我就来到这里。整栋大楼只出租出去一小部分,在电梯里偶尔会遇见新邻居,果然是一副上班族的打扮。大家掩饰住好奇,佯作不经意地互相打量,也有人问我在哪个公司工作,我支支吾吾,含糊其辞。

物业公司以及那些送家具、装窗帘、装宽带的人却不掩饰自己的好奇心,他们总是问我在这里做什么。空荡荡的房间,就我一个人,不像办公,也不像住家,而且,都知道这儿不适合居住的啊。

我喜欢这种古怪的感觉,喜欢终于有点什么可以给别人去猜一猜。这是我们年轻时喜欢的把戏,而我现在又给找了回来。

前两天,看张爱玲的《小团圆》,她说她想有个小公寓房,只把地址告诉桑弧一个人,假如他答应不去的话。

我想就这一点我就比张爱玲要幸福,我这房子,张爱玲也住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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