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者与受礼者一并从重治罪

2013-08-15 00:48清实录圣祖实录
月读 2013年1期
关键词:文武长官巡抚

《清实录·圣祖实录》

朕惟致治雍熙,在于大小臣工,悉尚廉洁,使民生得遂。内外满汉文武官员,各有职守,必律己洁清,屏绝馈受,乃能恪恭职业,副朕任使。近闻在外文武官,尚有因循陋习,借名令节生辰,剥削兵民,馈送督、抚、提、镇、司道等官。督、抚、提、镇、司道等官复苛索属员,馈送在京部院大臣、科道等官。在京官员,亦交相馈遗。前屡经严禁,未见悛改,殊违洁己奉公之义。兵民日渐困乏,职此之由。以后著痛加省改,断绝馈受,以尽厥职。如仍蹈前辙,事发之日,授受之人一并从重治罪,必不姑贷。

【注释】

① 致治:使国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雍熙:和谐。

② 任使:差遣,委用。

③ 督:总督,清朝时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抚:巡抚,清朝主管一省军政、民政的地方长官。 提:提督,职掌军政,统辖诸镇,为地方武职最高长官。 镇:镇将,各镇中主管军民的长官。 司道:清朝时隶属于巡抚的专设机构,归巡抚管辖。

④ 部院: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 科道: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的总称。

【大意】

我认为国家政治上的安定和谐,全在于大小官员崇尚廉洁,让百姓生活安定。朝廷内外的满汉文武官员各有各的职责,必须以清正廉洁要求自己,拒绝馈赠纳贿,这样才能恪守职责,与我委任的初衷相符。最近我听说在外的文武官员承袭旧的坏习惯,借着节令和生日的名义,剥削手下的士兵和百姓,并将这些钱财赠送给总督、巡抚、提督、镇将和司道等官。总督、巡抚、提督、镇将和司道等官又苛刻地勒索属下官吏,以馈送在京的各部院大臣、科道等官。在京的官员,也互相馈赠钱物。此前已多次严厉禁止这种行为,却不见悔改,严重违反了廉洁奉公的意义。如今,士兵和百姓日益贫困,原因就在于此。此后应该痛加反省改进,断绝互相馈赠之风,以尽各自的职责。如果仍和以前一样,事发的时候,送礼之人与接收礼物之人一并从重治罪,绝不轻饶。

点评

早在春秋时期,齐国贤相晏婴就指出:“廉者,政之本也。”康熙九年(1670),是康熙皇帝亲理政务的第四年,也是飞扬跋扈一时的鳌拜集团被铲除的第二年,此时,这位励精图治的青年天子决心整肃官场,反腐成为第一要务。于是,康熙向吏部和兵部发出了这道上谕。上谕提到了为官者应具备的素质,举出了官场中贿赂成风的现象及危害,最后提出了“授受之人一并从重治罪”的反腐措施。有受贿是因为存在行贿,康熙对腐败问题的理解着实深刻,这种治乱除根的方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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