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笼子”才能真正关住权力

2013-08-15 00:44闫茂林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笼子老虎信任

文||闫茂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权力和“笼子”是一对矛盾体,“笼子”若要牢牢地关住权力,就必须在自身的合适程度、牢固程度、有无漏洞以及看管上下功夫。

一、“合身”与否是基础。一个关老虎的笼子能否关住一只猫?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猫可以随意进出笼子,笼子自然成了摆设。也许我们并不缺少关权力的“笼子”,但我们缺的却是能把权力真正关住的“笼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笼子”和权力同样需要“合身”才会发挥作用。制度设计也就是打造“笼子”的过程,制度能否真正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制度的科学合理性是首先要考虑的。若不结合实际想当然地出台一些制度,不能切中问题的要害,不但管不住权力,反倒成为掌权者手中的工具。

二、牢固与否是关键。“笼子”仅仅“合身”还不足以保证把权力关紧关牢,牢固程度则是关键因素。打铁还需自身硬,用来关住权力的“笼子”自身要足够硬才行。关一只猫也许用细木棍做的笼子就足够了,但要是关一只老虎,则恐怕要用钢筋之类的材料才会可靠。如今,权力监督的难点也是重点,权力不喜欢被监督。把自己当成一只老虎,可以为所欲为。对权力的监督就如同要关住一只老虎,用普通材质做出来的“笼子”是万万不行的,只有用关虎的“笼子”才能将其降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反腐要苍蝇老虎一起打,既然是一起打,光有窗纱来挡住苍蝇蚊子是不够的,还要有关老虎的“笼子”,不要等老虎出来伤了人再亡羊补牢。关老虎的“笼子”,必须特别牢固,方能让百兽之王的老虎乖乖地待在里面。

三、强化监督是保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与学术界人士座谈时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王岐山书记的信任至少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对人的信任,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另一层含义是对制度的信任,有了制度的制约就不会有出格的事情发生。其实,无论是出于对人或是制度的信任,都不能代替监督,更不能缺失监督。“笼子”是死的,而权力到了人的手里则是活的,不能因为有了笼子,或者认为笼子够牢固就放松或放弃监督。相反,要时刻盯紧“笼子”,不管他有多牢固,有多合身,都不能放松警惕,这样才能保证“笼子”里的权力乖乖地待在里面,稍有异动,便会及时被发现并被制止。中央出台的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一个管束作风的“笼子”,一些公款吃喝等特权被关在了“笼子”里,但绝不能因为有了八项规定这个“笼子”就放松了监管,如果不加强监督,不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作风很有可能成为一阵风。

打造与所关权力既“合身”又牢固的“笼子”,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让权力远离“笼子”制作的过程。我们党一直主张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在“笼子”打造之初,让人民充分参与,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让被管理的权力远离“笼子”的制作过程,切实避免其在制作过程之初做手脚,留有“机关”。这样出台的制度才有可能成为权力的牢笼,而不是权力手中的工具。其次,做“笼子”要用“真材实料”。毛泽东曾说过,“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只有发动群众,组成一个密不透风的“笼子”,才能把权力牢牢地关在“笼子”里。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监督的主体,权力要想逃离“笼子”,首先要过人民这一关。第三,要发挥“笼子”保护作用。“笼子”用来关住权力的同时,更要注意对那些安分守己者给予保护。中央曾提出不让老实人吃亏,对遵纪守法的人要给予奖励。真正建立对老实人的保护和培养机制,才会对关在笼子的权力起到示范带头的效应。要让权力清楚一点,只有本本分分的待在笼子里才会有前途,才会受到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惩罚,甚至会剥夺其拥有权力的资格。最后,要建立严厉的惩罚机制。“笼子”看管者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出震慑力,要让权力看到“笼子”看管者的决心,使其不敢有出轨的冲动,乖乖地待在“笼子”里。同时,在权力的周围要布满高压线,造成权力只有老实待在“笼子”里面才最安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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