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信息条件下苏北民居的现状与反思

2013-08-15 00:43王名哲
电子测试 2013年20期
关键词:苏北农地民居

王名哲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在城镇化深入发展中逐步实现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满家园。《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新民居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载体。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尤其是居住条件亟待改善,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和解决路径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1 科技信息条件下苏北民居现状

苏北地区的地理位置偏僻,区位优势差,经济水平在江苏省处于十分落后的位置。苏北民居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缺乏规划,布局凌乱。例如单集镇过去缺乏建设规划,基本没有划分民居区、工业区、商贸区等,各种功能建筑基本上是处于自由发展的发展状态,这就造成镇区内无集中的居住小区建设。 (2)空间浪费严重,土地节约利用理念不足。以单集镇为例,镇区建设用地2250亩,镇区人均建设用地250平方米;镇域村庄建设用地15365亩,村民人均建设用地170.7平方米(不包括村内汪溏、林地等),显然,镇区建设用地和村民建设用地皆超标过高。(3)民居建设层次较低。

2 科技信息条件下苏北民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目前民居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民居规划不科学、不合理,既侵食了大量的农地,也破坏了农村环境、制约了农村的发展是最主要的问题。

民居的无序扩张侵食了大量农地,以单集镇洪楼村为例,上世纪80年代初,人均耕地约3.5亩,而今人均耕地不足0.6亩,20多年来耕减少70%以上,然而人口增长不足12%。其中虽有道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占用一部分农地,除此之外,主要为民居所占,期间村民居住用地扩大了70%左右,加上其他用地,如禽、畜舍、院场等,使得实际民居用地(包括农户实际占用农地)扩大了100%以上,从而导致耕地的大量减少。

2.2 科技信息时代下民居现状原因分析

造成民居现状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但是主要是思想认识层面、制度层面和经济层面。

2.2.1 思想认识方面

首先,以单集为例的苏北农村,虽然交通较为便利,但长期以来比较封闭;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他们更希望单门独户的生活,而不太情愿“集体居住”。这就导致各家各户任意选择宅居地,各自建有庭院,形成了相对独居的生活世界。其次,“自我意识”重,合作意识单薄,各家各户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从大局考虑,其结果不仅造成共同利益受损、资源浪费,也使得自身利益受损。复次,环境保护意识和节约土地意识淡薄,总认环境不是哪一个人的,我一个人破坏一点影响不大,而且我破坏的环境并不会对我造成多少损害;虽然农民很重视耕地,但对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并不认为重要,所以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宅基地越多越好。最后,是他们的法治意识淡薄,总认为乱建、乱倒垃圾、多占土地不违法、不犯罪,别人如此我也这样,不干白不干。

2.2.2 制度方面

以单集镇为例的苏北乡、镇党政领导,一向对村民宅基地、民居条件和生活环境建设重视不够,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没有制订一套切实可行且科学有效的建设用地的法规制度,并建构一整套的配套措施保证贯彻执行,如如何实现民居统一规划、人均宅基地多少为宜等。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规划只是08年才完成,而且仅仅是“规划”而已,根本没作落实动员,或实施上的准备。同时我们没有看到对乱占和多占农地人的处罚规定。当然,除上述制度外,还应包括财政支持制度等。

2.2.3 经济方面

单集镇是苏北地区发展的中等水平的镇,即是这样的镇,其财政收入也是极为有限的,不能承担较多的公共建设。而镇(村)民的收入也较低,加上历史原因,都使他们无法用其现有财力进行全面规划、全面建设,只有借助上级政府及其他外援财力才能实现。

3 科技信息条件下苏北民居节地可行性与路径

3.1 可行性

农村民居规划、集中居住势在必行,这不仅因为民居节地问题已引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还因为它不单是发展该地区农村的问题,亦不单是简单地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问题,而业已成为中国实现现代化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对苏北地区来说,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一般村民皆对民居统一规划、改善居住条件抱有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支持的态度。

3.1.1 态度方面

据笔者与村民的交谈得知,95%以上的村民支持民居统一规划,愿意接受集中居住。通过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交谈了解到,100%政府人员表示此建议具有可行性,尤其对村民集中居住及节地的重要意义非常认可,并表示积极支持。

3.1.2 政策方面

我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六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允许抵押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2001年《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明确“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专节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3.2 对策及措施

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投入了4万亿人民币,这些钱应当有一定比例投入到农村民居的改造中去,具体多少应视实际需要而定。而不同地区其资金投入应有不同,发达的农村可能不需要,但也不是越落后越需要,应重点投入到像苏北这样的农村民居改造中。此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应有一部分作为改造“民居”的资金。具体作法:

由政府规划,政府出资建房,然后以成本价卖给农民。住房面积可以分为大、中、小几个等级,当然是有钱或人口多的买大的,否则买中等或小的。无钱户或钱少的户可以低息或无息贷款。确实付不起的如“五保户”可全免。还可以引入“集团化”资本(可以是个人的,也可是股份公司的等资本),实行民居企业化经营,所建造的房屋“无偿”地提供给农民,同时将节约下来的土地由出资者经营(这可以说是“置换”),(约定若干年内)不收取其土地税。总之途径可以多样的,但原则上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出资建房。

[1] 陈锡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党建研究,2020(11):34-37

[2] 康爱荣.我国农村民居建设的模式探索[J].甘肃社会科学,2011(6)234-236

[3] 李永芳.我国乡村居民居住方式的历史变迁[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2(9)49-53

[4] 杨建光.新农村规划和新民居建设不能一建了之[J].农村实用技术,2009(5)14-15

[5] 邱祥阳.信息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对策研究[J].求实,2011(2)94-96

[5] 冯常生.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城乡一体化路径选择[J].中州学刊,2011(2)123-125

猜你喜欢
苏北农地民居
民居摄影
民居书画
民居智库
民居摄影
CSAMT在苏北月亮湾地热勘查中的应用
喊一声苏北大平原
浅谈苏北地区香樟树黄化病的防治
小田变大田破解农地零碎化
八路军新四军的苏北整编始末
当前农地出租趋势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