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2013-08-15 00:43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小康农民工子女

唐 凯

(贵州大学 马列主义教学部,贵州 贵阳 550000)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阶段我国的奋斗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农民工是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目前,我国农民工人口总数超过2.5亿,占全国总人口将近五分之一,大部分来自河南、安徽、贵州、湖南、江西、四川省等中西部地区,务工于东部发达地区以及省会和大城市,主要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以及宾馆餐饮娱乐服务业等简单体力劳动工作,他们的基本特征是“规模庞大、身份特殊、经济社会地位较低、就业不稳定性、流动性强、权益受损明显、与当地居民和政府的关系不太理想,是政府与社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的一个社会群体。”[1]6总体来看,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是我国全面小康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因此,农民工家庭的全面小康建设对我国建成全面小康意义重大。通过宏观把握我国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情况可知:我国农民工家庭在全面小康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复杂而严重的。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

1.整体素质不高,收入偏低

影响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设的最大障碍是收入不高。而收入不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高,仅能提供同质性劳动,因此竞争激烈,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职业培训,他们所从事的基本上是没有技术含量的简单体力劳动工作,因此他们的劳动价值不大,获得的劳动报酬也较低。随着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生产技术的改进,对纯粹的体力劳动者的需求逐渐减少,造成大批农民工失业和返乡,致使他们的经济状况更加恶化。“从长远发展看,农民工无法得到稳定的、持续的、较高的收入,意味着我国将永远处于不发达的第三世界。”[2]2也意味着我国农民工家庭建成全面小康的任务艰巨。

2.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堪忧

恶劣的劳动条件、超长的劳动时间、沉重的劳动量和低下的生活水平致使农民工的健康状况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恶化。由于农民工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和负担繁重,再加上国家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缺陷和农民工健康意识薄弱,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重视程度不够,即使生病也不愿就医,甚至不敢就医。可见,透支生命和以健康为代价来换取工资的现象大量存在。在我国农民工家庭中,由于家庭成员突患重病,逐渐好转的家庭条件再度恶化和因病返贫的悲剧时有发生。因此,农民工的健康状况成为国家必须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40岁以上的中年农民工,他们的健康状况尤为脆弱,国家和政府必须予以充分的关心和照顾。

3.农民工家庭的人口问题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农民工文化程度低,封建思想浓厚,他们多有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家庭大多有超生现象(尤其是贵州农民工家庭)。我国大部分农民工至少拥有两个子女。由于家庭收入不高、农民工自身思想素质偏低,再加上家庭子女较多,因此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在我国农民工家庭中,55%的人把孩子留在家乡上学,成为留守儿童,据一项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约有6.9%的孩子失学,未失学的,学习成绩也不理想。随同父母在务工地上学的孩子,其受教育状况也同样堪忧,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经常更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城市,孩子也随之频繁转校,加之有的学校和老师对农民工子弟具有歧视心理,因此随迁子女的学习成绩也不理想。由此可见,不管是留守儿童还是随迁子女,他们的受教育状况都不容乐观。由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大部分农民工子女学历也不高、职业技能欠缺,通常也早早地加入了他们父母的行列,一道外出打工,因此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致使农民工家庭的尴尬处境得不到根本的转变。

二、客观方面

1.制度有缺陷,信息不对称

传统的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家庭的全面小康建设具有重大的负面影响,由此而衍生出来的身份歧视和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是导致城乡二元格局的根本原因。“中国的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就业公平:农民如果想进入非农业部门,就只能在城市非正规部门或者是乡镇企业就业,而不可能在城市正规部门工作。”[3]62近年以来,虽然我国的户籍制度有所松动,但长期以来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以至于我国农民工的工资不高,各项权益经常受到侵犯,而在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其所在地区的政府往往倾向于袒护当地企业,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对用工信息了解不充分,农民工就业几乎仅仅依靠亲朋好友的介绍和引荐,使得农民工的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当前我国农民工受信息流通的限制而不能及时得到准确有效的信息也成为阻碍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设的一块绊脚石。

2.企业缺乏社会使命感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日益发达,各种中小型私营企业大量兴起,成为农民工就业主要场所,但大部分私营企业家缺乏社会使命感和共产主义事业的崇高理想,拜金主义、惟利是图成为他们的价值核心,很多工厂主俨然已经成为一个“资本家”和“压榨者”。许多企业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工资甚至是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来增加企业的利润。我国大部分农民工都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给农民工买过任何社会保险;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企业也未按国家要求支付加班费,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在全国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可见,私营企业家价值观的倾斜和社会使命感的缺失成为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成的重大障碍。

3.身份歧视

对农民工的歧视已经成了一个老生常谈、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它是造成农民工与企业以及当地居民关系紧张的根源,也是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激化的导火线。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后来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面临着双重歧视,不仅在岗位获得上受到进入歧视,在工资上也受到歧视待遇——同工不同酬。可见,农民工在工作中所受到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是司空见惯的。在生活方面,农民工也通常受到私营企业者和当地居民的排挤和欺负,致使他们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可见,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民工的地位亟需得到切实的改善和提升,以提高他们的归属感和工作的积极性。

三、对现存问题的理性思考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民工队伍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壮大,并逐渐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特殊群体,为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普遍偏低,处于社会的中下层,农民工家庭的全面小康建设面临着巨大的阻力和障碍。而农民工家庭的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直接决定着我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虽然农民工家庭的小康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农民工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客观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设仍具有较大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实施一系列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来改善他们的处境,以促成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掌握一门实用的技术和拥有一技之长,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其次,改善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不仅要让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还要提高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再次,进一步改革我国的户籍制度,改变城乡二元格局。应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让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真正成为城镇的主人,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提高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生活的幸福感。最后,切实保障在外务工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工相对于用工方总处于劣势地位的状况。基于我国农民工家庭全面小康建设中存在的主观和客观障碍,需要国家和农民工个人的共同努力,实施有力的方针政策,改变农民工群体的弱势地位和尴尬处境,推动我国全面小康社会早日建成。

[1]郑功成,黄黎若莲.中国农民工问题:理论判断与政策思路[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6).

[2]蒋万胜,张凤珠.我国农民工收入状况及其成因[C].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暨延安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高层论坛论文集,2011.

[3]高嵩,焦宝松,王建.农民工收入决定的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为例[J].经济问题,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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