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江南女性诗人的家庭角色——为妻

2013-08-15 00:46褚友翠
黄山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江南丈夫

褚友翠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教育系,安徽 马鞍山243041)

对江南地域文化、女性文化的研究越来越受重视,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屡有创新,但因女性作品流传保存发现不足,所以研究对象较为集中,也相对狭窄。2008年8月,胡晓明、彭国忠主编的《江南女性别集·初编》出版,该丛书选取数十种明清江南女性别集,入选者多为较稀见之刻本、稿本和抄本,是目前国内外第一部地域性的大型女性文学总集,为女性文学研究和江南地域文学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这里以《江南女性别集·初编》(以下简称《别集初编》) 中的诗文作品为线索探讨清代江南女性诗人是如何演绎清代家庭中妻子这一重要角色。

一、关于清代婚姻

清人认为婚姻首先是家庭乃至家族的事情,当事人居其次。家长包办婚姻造成了一些青年男女的不幸,甚至使得一部分女性产生独身观念,不愿与陌生男子结婚,以免遭婚后的痛苦。

古代礼制对结婚的年龄论述很多,国家的政策、法令也对婚龄加以规定。《礼记·内则》中说:“男子二十举行冠礼,三十而成家。女子十五举行笄礼,二十而嫁。”清朝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16 岁,女14岁,这实际是以祖国医学关于人体发育成熟的认识为基础的。而实际的结婚年龄比法定的略大一些。清人一般主张婚嫁以时,不要太早或太迟。

清代的士大夫家庭婚龄差大约是5、6 岁,比普通人大,这是由于这些晚婚者科举成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择配范围较大,可以选择年轻女性为妻。[1]8-13《别集初编》上下两集收录37 位清代江南女性诗人,其中大多结婚年龄在20 岁左右。如苏州人曹贞秀23 岁嫁王芑孙为继妻,钱塘人锁瑞芝18 岁嫁吴兆麟,黄宜人林氏16 岁结婚等。

清代中表婚颇为流行。清人刘榛在《答昏礼问》中,针对中表婚流行之俗是否为社会允许的问题说:“在律婚姑舅两姨姐妹者,杖八十,离异,安在其可哉!”说明清代法律禁止中表婚,但人们却置之不理。中表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包办婚姻的压力,尤其是对女性而言。中表婚可以扩大和加深士族家庭的学术关系网和亲族关系网,有助于凝聚家族的财富和特权。《别集初编》中江苏常熟女诗人归懋仪的丈夫李学璜就是其舅舅的儿子,夫妻相处和睦。

二、为妻之幸——夫唱妇和

1.初嫁的苦恼

对年轻女性而言,从进入青春期到婚后生活这一转变是非常突兀的。相比之下,新婚少妇与娘家的亲密关系使得她婚后的孤独感、陌生感愈见加深。即使她与丈夫感情较好,大户人家新娘子婚姻生活的早期阶段主要还是在婆母左右或婆家其他女眷中度过的。[2]76-78

席佩兰(1760-?),江苏昭文人。本名蕊珠,善画兰,因又号佩兰,以此号行。嫁孙原湘为妻,夫妇均工诗,一时称羡。著有《长真阁集》。她在一首题为《将之上党归别慈亲》 的诗中回忆自己初嫁之时的痛苦,即使经常回娘家也不能缓解:

忆昔初嫁时,思亲昼夜哭。一月十日归,殷勤伴娘宿。别去咫尺间,魂梦常绕屋。……[3]441

2.夫唱妇和的幸福

包办婚姻下妇女们的悲惨命运已经是司空见惯,在一些男性文人的回忆文章中,父兄会为出嫁的女儿或妹妹痛心悼悔。作为才女,精神层面的追求更为强烈,倘若丈夫才气稍弱,便会产生失落之感。袁枚在《随园诗话》补遗卷四中说:“近日闺秀能诗者,往往嫁无佳偶,有天壤王郎之叹。”[4]669但从《别集初编》中所录诗文来看,清代江南女性诗人中很多夫妇才气相当,唱和频繁,成就许多佳话,这也反映了古代女性婚姻生活另一种状态。

《别集初编》中清代江南女性诗人们有很多抒写夫妻情深的诗句,有的尽显娇憨小女人情态。席佩兰《长夏同外》:

欹枕才甜午梦长,蝉声催起又斜阳。劳君觅句花前过,为摘幽兰换晚妆。[3]454

盛夏的午后,女诗人甜睡醒来已是黄昏时分,丈夫正在花前吟诗作文。女诗人撒娇般地请丈夫摘回兰花用于妆扮,并把这件事写入诗中,夫妻感情足见融洽。倪鸿《桐荫清话》也记载了席佩兰与夫婿孙原湘“闺房如学社”的生活:

昭文孙子潇太史(孙原湘),与德配席浣云(席佩兰),俱能诗,倡和甚多,其《示内》句云:“赖有闺房如学舍,一编横放两人看。”又《赠内》云:“五鼓一家都熟睡,怜卿犹在病床前。”上联想见闺房之乐,下联想见伉俪之笃。[5]12

丈夫离家游学或游宦,留给妻子的是无尽的孤独与相思。徐德音(1681-1760),字淑则,晚号绿净老人,著有《绿净轩诗钞》五卷,《绿净轩续集》一卷,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祖籍昆山,出生于官宦世家。徐德音与丈夫许迎年感情很好,时常诗文唱和,艺林把他们比作徐淑秦嘉夫妇。徐德音有很多寄给丈夫许迎年的诗,如 《春日抒怀寄外》、《口占寄外》、《春闺寄外》、《夜雨寄外》等,其中一句“何时共听西窗雨,磨损金钱不敢占”就是化用了李商隐《夜雨寄北》中“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诗句,极为传神地写出女诗人想用占卜的方法推测远行丈夫回家的可能性,却又担心结果不如所愿的矛盾心情。

而才德并举的闺秀似乎也更容易获得丈夫的喜爱与尊重。归懋仪,字佩珊。江苏常熟县人。巡道归朝煦女,上海诸生李学璜妻,袁枚弟子。著有《绣馀小草》一卷,《绣馀续草附听雪词》一卷,《绣馀续草》一卷。归懋仪的诗《题闺秀陆娟绣馀觅句图》讲述了一个丈夫对已故妻子深深的怀念,序曰:

吴中殷云亭,文学士也。妇陆娟,善诗,二十于归,逾年物故。云亭悲悼不已,自为作图。昔钟伯敬为刘晋仲妇作断香铭,曰:“世所不常有者才,人所不可无者友,才而为我友,友而为我妇,妇而才相当,晋仲一位能永乎?不能永乎?”云亭亦云。[3]683

《别集初编》中还记录的伉俪有:曹贞秀与王芑孙、葛宜与朱尔迈、徐映玉与孔统良、钱孟钿与崔龙见、归懋仪与李学璜等。在这些婚姻中,女性不再附属于男性,他们相互欣赏,相互理解,共同构筑了一种理想的婚姻模式。

三、为妻之德——恪守传统

“妇人本自有学,学必以礼为本。”①“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②这些正代表了古代社会对妇女教育的基本看法:妇女应该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礼法和妇道。所谓“礼法”,概括起来,无非是要女子懂得男尊女卑之道,甘心居于卑下之位,柔顺服从,遵守“三从四德”的道德准则。从《别集初编》的作品来看,清代江南女性诗人总的来说是恪守妇德,不逾规矩的,堪称丈夫的贤内助。

陈尔士(1785-1821),浙江余杭人,著有《听松楼遗稿》四卷。陈尔士特重礼仪,其父官刑部,又为士人妻。她赋诗填词之外,也从事纂集工作。她所编集子,除了《清异三录》外,皆关乎闺阁仪范。她更是刺取家乘,记录祖姑以下嘉言淑则,约定《述训》,“俾子女诵览垂法”,又作《述略》回忆其先姑行状,集中有诗《读陇西行题后》,称誉汉乐府《陇西行》中“好妇出迎客”的主妇:

客至出迎,进退有度,出言有章,而清白异樽,送不逾户,尤为达于礼经。[3]598

凡此都可看出陈氏对于闺门伦理道德的遵行与提倡。

1.女红为首,诗文在次

一个妇女从事女红的能力被看作是妇女具备节约、俭省和勤劳品质的标志,这些品质正是一个家族未来兴旺最基本的条件。贫寒家庭可以赖此维持生计,在上层社会则有助于整顿家中的秩序和处理家庭事务——女主人要以身作则为家中仆婢树立规范。因而,江南女性提到刺绣时,大多把它看成不能不处理的事务,并当成她们作为家庭女性履行职责的标志。她们中留下诗文的,总喜欢用“绣毕”、“绣成”、“绣馀闲草”之类为题。

钱孟钿(1739-1806),字冠之,号浣青,江苏武进人。著有《浣青诗草》一卷,《浣青诗钞》八卷,《浣青续草》一卷。父亲钱维城,以诗画名,乾隆十年(1745)状元,官至刑部尚书。钱孟钿厨艺了得,并制作糕点给周围的亲朋共享。有组诗名为《长日多暇手制饼饵糕糍之属饷署中亲串辄缀小诗得绝句三十首》,其中写到麦粥、炊饼、玫瑰糕等30 种小吃。

曹贞秀,长洲(今苏州)人,清嘉乾年间文士王芑孙继室。据传曹氏工书,尤擅小楷,世称海内闺阁第一。著有《写韵轩小稿》。她平时爱临帖,不过也是利用做完家务以后的时间:

《跋自临兰亭》学绣之余,日课此帖,愈知斯言有味也。……补纤任之余,日课一册,久而勿懈,曷患无证入处。[3]412

席佩兰善画兰草,因自取号佩兰,也曾在《题归佩珊绣馀诗稿》中写道:

碧桃花下写乌丝,生就聪明笔一支。……直把清吟作馀事,几曾妨却绣工时。[3]525

临近岁末,作为主妇的江南女性诗人更是终日忙碌,甚至熬夜赶工。

归懋仪在《题九九岁寒图》之一中写道:

料峭寒成三九长,骕骦裘冷更飞觞。深闺刀尺中宵急,日渐无多岁事忙。[3]729

2.为文与妇功的矛盾

在传统礼教闺范中,结婚后妇女就应该遵循妇德料理家务,就如汉代班固所言:“妇人无专政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③妇学开创者班昭也说:“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④所以,即便出嫁前可以跟随父兄学习诗文,一旦出嫁,沉重的妇德“天职”常常使得江南女性诗人们的才华迅速消散。友人段骧在为归懋仪的诗集《绣馀续草》作序时写道:

凡知夫人者,无不言妇人才媛也,心窃异之。闺秀不求闻达,兼之女红分其心,齑盐柴米乱其怀,虽好文墨,往往中怠,鲜有完作。[3]661

可见盐米生活磨损江南女性才情的现象非常普遍。徐德音曾在诗作《雨窗感怀》中感慨灵感不再:“裁诗近少惊人句,费尽推敲总不工。[3]69

曹贞秀的丈夫王芑孙为妻诗集 《写韵轩小稿》作序称:“自归山人,困苦中日不暇给,遂弃为不顾。”[3]373

当然《别集初编》中不少江南女性在出嫁后依然保持着高度的习诗为文热情,但是可以设想,如果家务劳动和管理的担子稍微轻些,这些江南才媛们一定会有更为惊人的文学创作表现。

3.对贞节观的认可

在中国传统礼教宗法制度的约束下,贞节观念成为毒害女性身心的隐形武器。贞洁观起于汉,提倡于宋明,到清代达到顶峰。吕坤在《闺范》中说:“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贞节观念在清代直接表现为为夫守节。《清史稿·列女传》中记载了559 名女性的生存境遇,294 例自杀妇女中有战乱中为保住贞节而自杀者,有殉亲自杀者,有反抗虐待自杀者,其中有59 名是以殉夫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节烈。[6]67

《别集续编》中记载的提到有关贞节话题的江南女性都是对这样的行为与思想深表钦佩与赞同。由此可见,女性在文学方面的成就并没有直接影响或彻底改变她们所受的传统道德教育观念。

如席佩兰《吴烈妇挽歌》:

君不见楼前身坠名垂史,临邛莫洗当垆耻。鸡皮鹤发尽红颜,人生百岁谁无死。乌呼!人生百岁谁无死,死而不死惟妇耳。[3]461

《黄贞女挽诗》:

人生更有难于此,笑把冰心指向天。[3]519

《萧山汪楷妻王氏妾徐氏双节诗》:

大义村中双绰楔,曰汪楷妻妾双节。……老姑寿终,两妇之孝。孤儿成名,两母之教。双节恩旌告家庙,楷也重泉亦含笑。[3]527

归懋仪在《古诗六章为张烈妇王氏作》中写道:

人生重一死,处死期得宜。……自践生前言,宁求身后名。[3]773

更有甚者,尚未结婚的未婚夫去世,清代女性也提倡为之守贞。

徐德音为《金贞女诗》序言:

女姓金氏,新安人。为上舍金君士庆女,许配姑子某,未嫁而寡,女遂矢志守贞。父母知其志不可夺也,俾归夫族,事舅姑以终其志。余闻其事,因作诗以美之。[3]31

《毕节母诗》:

……此日旌闾邀盛典,当年忍死为孤雏。青编好为扬懿行,纪载千秋墨不渝。[3]84

曹贞秀也写下这样的诗,从题目就可看出大概内容,即《从妹琼娟未婚守志励节甚高寄示言志并见怀之作答之》[3]388。

从以上列举的诗文中我们不难看到古代女性受封建传统礼教观念的毒害之深,连博古论今的清代江南女性诗人也不能例外。

4.与妾和睦相处

因为种种原因,古代男子三妻四妾的现象很普遍。妻与妾共事一夫,她们之间的微妙关系不难想见。但在注重妇德的清代江南女性诗人那里,她们之间真的如同姐妹一般,互相帮助,操持家务,营造了和睦欢乐的家庭氛围。陈尔士在很多写给丈夫的家书中证明了这一情况的存在。

《又十月初六日》:

……士每写信,姨太太及程妾辈皆嘱请安,总是忘记,今日难得记得也。[3]602

《又五月初十日》:

程妾今年未发病,日日忙于针线,三女子鞋帽皆出其手。此时家中气象颇为雍睦,可慰远系。[3]609

《又六月廿六日》:

程妾勤于手工,实为难得,戚党咸知,非士偏私耳。[3]613

信中屡次提及夫妾程氏,多以赞赏口吻。陈氏还有一些书信中涉及到与妾生儿子之间的相处,对其视如己出,倍加关爱,却又不恣意放纵,管束教育极具法度。

四、为妻之能——持家有方

1.典当以补家用

陈尔士的诗文集《听松楼遗稿》中保留了很多往来家信,信中文字记录了清代江南女性于丈夫远游的境况中自己独自艰难持家并时刻关心丈夫的全过程。如书信《寄定庐,又九月十三日》

九月内颇多费用,日用不支,昨典去簪一支,大钱八千五百文以济用。[3]601

她另外还写了一首名为《典钗》的长诗,其中有类似的句子:

家贫乏治生,日用恒不支。盎中都米尽,检箧无珠锱。惟馀一金钗,奁具亲所遗。典值可万钱,其价岂不赀。付婢持钗去,典去莫迟迟。……[3]621

归懋仪也曾有这样的窘况,为了购买生活必需品而不得不去典当首饰,《残夏即事》:

近来情绪剧堪怜,才点银釭钱便欲眠。弱骨畏寒需被早,小窗经雨得秋先。

经营药饵抛书卷,料理齑盐典翠钿。辜负闲庭风月好,数声络纬到愁边。[3]739

锁瑞芝(1809-1831),字佩芬,浙江钱塘人,死时年仅23 岁。著有《红蔷吟馆诗稿》。锁瑞芝曾被朝廷旌表为孝妇,并准予建坊纪念。在当时的一篇孝行纪实中也记载了她典钗助夫游学的事,《杭州府儒学造送钱邑已故孝妇吴锁氏孝行事实册》:

孝妇夫从名士游,虑脩脯不腆,辄质钗环益之,以期学业有成,克遂显扬之愿。[3]795

2.劝勉丈夫

清代江南女性诗人一般鼓励丈夫求学出仕,光耀门楣。徐德音《途次口占》:

荒鸡三唱起萧晨,迢递关河怯病身。长路相依怜稚女,短书频寄慰慈亲。

寒深不耐风砭骨,味苦难教酒入唇。三十功名须努力,为君碌碌软红尘。[3]27

但当丈夫学业受挫、功名未果的时候,善解人意的江南女性诗人选择了理解、宽慰和勉励,并且表现出远见卓识。席佩兰就是这样劝勉她的丈夫孙原湘的,《丙午报罢 慰夫子》:

戚戚诚何勉,难堪久病身。文章原有厄,贫贱岂无人。

剑气终腾上,诗材况绝伦。加餐须努力,尚有白头亲。[3]457

她相信丈夫的才华,对丈夫屡试不第没有任何怨言,并且出语豪迈。《夫子报罢归诗以慰之》:

……作君之诗守君学,有才如此足传矣。闺中虽无卓识存,颇知乞怜为可耻。功名最足累学业,当时则荣殁则已,君不见古来圣贤贫贱起。[3]446

综上所述,从《别集初编》所收录的诗文作品可以看出,清代江南女性诗人虽受封建传统礼教影响较深,但她们的婚姻状况相对较为理想,相夫持家勤俭有方,打破了传统认识中“封建社会妇女都是祥林嫂”的固有印象。

注释:

①《文史通义·妇学》。

②《白虎通·嫁娶》。

③班固《妇人之职》。

④班昭《女诫·妇行》。

[1]常建华.婚姻内外的古代女性[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M].定宜庄,颜宜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3]胡晓明,彭国忠.江南女性别集初编[M].合肥:黄山书社,2008.

[4]袁枚.随园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5]王力坚.清代才媛文学之文化研究[M].台北:文津出版社,2006.

[6]段继红.清代闺阁文学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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