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减负十条”惊呆了校长

2013-08-27 08:16贾晓燕
决策探索 2013年9期
关键词:编班教育部意见

文/贾晓燕

一拖再拖,而是顶住重重压力,坚持‘无罪推定’,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

李怀亮因“证据不足被当庭释放”,这在全国范围内同类案件的裁判上具有标杆意义和参考价值。

问题的真正症结

实际上,今年以来,全国接连平反了多起冤假错案。如18年前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的抢劫杀人案,5名被判死缓的嫌犯在经历了17年的牢狱后,沉冤得雪,再审改判抢劫杀人罪不成立。

审判长在宣判后向5人道歉坦承:“你们的案子公检法都有责任。”不过,张立勇坦言:“只有法院有权力决定公民是否有罪。所有纠正只能是法院来纠正,制度安排就是这样,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其他部门。所以,每起案件法院要对证据进行更为细化的审查,贯彻无罪推定原则,防止出现错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在肯定《意见》意义的同时,对记者表示:“因媒体关注和闹访导致的案件违法裁决只是表象问题,真正的问题还是公权力对司法体系的过分干预。”

他认为,法律本来就不应该受到人为干预,但在现实环境中,法官不能单独决定案件应如何裁决,而是必须上报审判委员会,这必然会导致法官对案件不负责任或者不能负起责任,放任冤假错案的形成。只有坚持独立的司法原则,把法官的独立责任体现出来,才可以从根本上避免。

贺卫方也认为:“虽然《意见》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在现实中,法院的财政和人事任免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党委。在一起案件中,市长、市委书记、公安局长的意见都可以左右法官的判断,所以,将法官的任免权交由省一级人大常委会,将司法机关的财政与地方政府剥离,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才能真正使本次出台的《意见》更好地发挥作用。”

很多业内人士并不过于看好此次《意见》的出台,大多出于相同的原因:“中国司法改革涉及司法与政治体制、法官素质和审判方式等各种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体制问题。”

然而,正如一些专业人士所言:“法院的责任是让老百姓相信法院是公正的。”这和李怀亮在得到判决无罪时说的话不谋而合。在漫长的12年超期羁押之后,已经47岁的他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8月22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减负十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减负十条”一出,热议一片,有关部门当天就收到上千条意见。记者随即采访多名小学校长和教师后发现,“不留作业”一条争议最大。

不留作业惊呆了校长

“减负十条”中第四条要求,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刚听到这一说法,城区一位知名小学校长就被“惊呆”了:“身为学生,怎么能不写作业呢?不写作业,基础如何才能打得牢固?”她认为,学习本身是孩子的责任,是一种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结合,的确辛苦,但也不能不学呀。“我反对机械地重复性做作业,但不写作业肯定也不行,这不能一刀切,而要因材施教才科学。”

很多在一线教书的教师也有同感,称小学不留作业“太不现实,难以落实”。一位老师说,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学习能力也不同,接受知识的水平因人而异。比如学生字时,有的孩子写一遍就会,有的可能需要写上三四遍才能记住。

另一位老师表示,他并不反对以社会实践的方式完成作业,可社会实践也需要基础知识,也需要打牢基础。还有老师担心,小学不留作业,将来上初中、高中,孩子岂不是更不适应。

北京减负令严控作业量

今年年初,北京市已专门为初中生和小学生出台“减负八条”,实施了一学期。与教育部“减负十条”不同,北京版减负令除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外,其余年级可留作业,但须严控作业量。

北京市教委要求,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和英语可适量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京版减负令出台后,孩子开心,家长并不领情。家长们特别担心孩子作业少了,学习成绩会下降。一位妈妈说,她儿子很淘气,万一在课堂上没注意听讲,回家又缺少相应的巩固练习,只是疯玩,知识肯定学不扎实。还有家长坦言,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学生,特别是成绩中等偏下的孩子,学校应该因人而异,给他们留点小练习。

“减负十条”力争新学期正式出台

近日,教育部“减负十条”征求意见将结束。这些天,社会各界通过留言、网站评论、邮寄等方式,向教育部提出多种反馈意见。

相关人士表示,短时间收到大量关于小学生减负意见,说明大家对这个规定非常关心,从目前收集到的意见来看,社会各界对小学生减负规定总体上是拥护的。

此次减负从小学阶段做起,旨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社会实践力度,减掉一些不必要的课业负担。今后,初中、高中也将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心态。

征求意见结束后,教育部将对所有意见进行归集,认真总结,尽快修订完善。依据教育部的要求,正式规定下发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届时,教育部还将和教育督导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开展小学生减负的专项督导,使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减负应加强问责

“减负令”不少,但执行却不易,专家认为减负应加强问责,使“减负令”真正推行起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减负令”缺乏问责机制,总是在颁布时起到一定作用,之后又故态复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只有正视学生学业负担重的深层次原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缓解择校热,改革中高考制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减负才可能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关热议焦点

焦点1

“零起点”教学如何开展?

“减负十条”规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须“零起点”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教师观点:教育可以是“零起点”,孩子可不是一张白纸。当下,“学前教育小学化”普遍存在,“不得加快教学进度”不现实。小学入学前,很多孩子已经在幼儿园或学前班学过了英语、汉语拼音和20以内加减法,如果还按部就班地安排教学进度,学生上课很可能不认真听讲,养成不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建议:教学前先做前测,根据学生的学识水平制定教学计划,按大纲进度实施教学。

焦点2

随机编班能否确保公平?

“减负十条”要求各校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教师观点:禁止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确应该,但随机编班如何确保科学也是个大问题。单纯地随机编班,可能会造成“小胖墩儿”扎堆儿、“小眼镜儿”扎堆儿、男女生比例不均衡、某个班学习成绩落后等问题。

教师建议:按照学生年龄、性别比例、身体素质状况和简单的智力差别大致区分,然后由老师抓阄,从而达到每班相对均衡。

焦点3

百分制是否应该取消?

“减负十条”规定,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

教师观点:以“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字眼儿进行评价,适合学期评语,对于衡量学业水平就过于模糊。况且,现在学校对等级的定义并不同,比如优秀,有的学校认为85分以上就可以,有的学校则认为92分以上才算优秀。

教师建议:减少统考次数,但必要的考试还是需要用具体分数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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