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是法治中国前进的步伐

2013-09-06 16:33江平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个案真话司法

江平

中国法治的发展,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推动”两种过程的结合。自上而下,是从某个大的制度着手,很可能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大进程。但这样的推进,需要执政者极大的勇气和毅力。当改革顺利前行、领导人抱有很大决心的时候,这种自上而下的推动更易成型。相反,如果高层的改革动力较小,甚至处于一种被动状态,不能引领社会在历史潮流中前进,此时,自下而上的推动就起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在法治方面道路曲折,有进有退,也有原地停滞。而判断发展走向时,有一条很重要的标准:我们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司法理论和实践究竟是与世界其他国家趋同还是趋异?我们现在很少提、甚至不提司法独立,这并不符合各国司法改革的趋势和潮流。而重庆李庄案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比如要求刑事被告揭发辩护人、公安部门权力过大等,都能反映出我国的法治状况有呈倒退之势。

从我国法治现状来看,在司法领域、政法工作中,真正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很少。这就造成制度设计层面的集体决策,在实际执行层面变成个人决策。一些分管官员手中权力过大,即便做出错误的决定,其他人出于自身的惰力,也不敢、不愿提出合理质疑。这让法治的实践绕了个圈子,又回到人治的起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自下而上的推动”,作用便更加凸显出来。

中国法治的进步,很多时候是一步一步向前推动的。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实际上就是一个前进的步伐。一个原本的错案,之后被纠正过来,则是在前进的路上迈出的一大步。因为,从一些个案的纠正,可能发展到对某种制度的改变,比如2003年的孙志刚案。因为媒体的报道,这个具体案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当时,不仅有3位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展开违宪审查,还有5位法律学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启动特别调查程序。而孫志刚案,最终导致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现在,我们又对多个劳教案件展开了讨论。这些个案的发展,必然也会造成制度的改变。

所以,对个案的关注,有时确实能够推动一个制度的改变,或者推动一个新制度的确立。通过这种方式改变的制度多了,就会极大地影响中国法治的进程。所以,即便只是个案,也不容小觑,它可能正是法治建设的一个起步点。或者说,个案的改变积累多了,就会从量变发展为质变。而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相当重要。

在关注个案正义推动制度发展的过程中,媒体也会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是学新闻出身。我至今记得,第一堂专业课讲的就是新闻的真实性。披露事实真相,保证新闻真实,这是媒体最重要的作用和任务,永远应该排在第一位。然而,并非每次报道都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社会就是这样,不可能永远如你所愿。但关键在于你做了没有。如果你对真实情况进行了报道,哪怕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也是一个进步。因为你说了真话。

事实上,对于每个人都是如此。我说的真话里,有些起到了积极影响,有些根本没有任何回应,但真话还是要说。否则,就是向现实妥协。在中国现有环境下,说真话有时很难。对知识分子来说,这甚至是一个考验。但对于每一个有良心的知识份子、每一个真正对国家命运抱有责任感的人来说,说真话的态度都应当鼓励。而媒体的关注和真实报道,往往可以给予这部分人更大的勇气。

我们搞法制的人,唯一的理想就是能够法治天下。为此,我能做的就是呐喊。任何时代都需要人们喊出自己的声音。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不同的声音,而只是一种声音,那只能证明危机被掩盖下来。

中共十八大之后,新的领导班子上台,他们在法治方面做的第一步,就是纠正了过去的一些错误做法。1月7日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曾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户籍制度的改革。这些改变,都是很可喜的现象。这需要改变的勇气,对于中国法治的将来,我抱有谨慎的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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