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北京市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对本市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抽检。
一、本期公告的概况
2013年上半年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完成抽样418批次,接到检验报告307份,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是99.67%。(结果详见:化妆品质量公告)
二、不合格化妆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力度,依法进行处理。
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如果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化妆品质量公告([2013]第1期,总共第21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6日
附件:化妆品质量公告([2013]第1期,总共第21期)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加强对北京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3年北京市化妆品抽检计划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2013年上半年在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完成抽样418批次,接到检验报告307份,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是99.67%。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表:2013年上半年化妆品抽检不合格结果明细表
附表:2013年上半年化妆品抽检不合格结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