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重要法宝

2013-12-19 05:05
新东方 2013年4期
关键词:群众

方 涛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领导人民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建立起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创造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集中群众智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开创、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展现出光明前景。

中国共产党是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诞生的,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把自己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结合起来,提出为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目标,把组织、宣传和发动群众作为基本任务。由于党正确的群众观点和策略,指导了党创建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斗争实践,形成了中国工人运动第一次高潮。北伐战争期间,党积极发展工农运动,北伐军所到之处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援。同时,由于缺少革命斗争经验和历史条件局限,党尚处于幼年时期,对群众路线没有形成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论,对如何指导和开展群众运动经验不足,在实践中出现了压制群众运动、放弃领导权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给革命事业造成很大损失。

大革命失败后,党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在开展土地革命、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党初步形成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秋收起义后,毛泽东率领起义军南下,转移到井冈山地区,开始探索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党的六大确立了争取群众的总路线,把做艰苦的群众工作作为党的中心工作。通过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红军得到了根据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取得了第一至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但由于受李立三、王明“左”倾错误影响,给革命带来了很大危害。这两次“左”倾错误,在某种程度上都与脱离群众、脱离中国实际,没有正确处理党与群众关系有关,都是主观主义的表现。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党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在长征途中,召开了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遵义会议,开始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正确领导,标志着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也开启了党正确运用群众路线的新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党实行全面抗战路线。全面抗战路线是群众路线在抗日战争中的运用,就是要发动群众,实行全国人民的总动员。在全面抗战路线的指导下,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武装,在敌后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独立自主的抗日游击战争,配合正面战场,开辟敌后战场,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给日本侵略者以有力打击,成为长期抗战中的中流砥柱。经过抗战的实践和延安整风运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总结和提炼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党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群众路线作了系统阐述,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这是对群众路线第一次作出完整的全面的阐述,对更好掌握和贯彻群众路线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的成熟。在抗战中,党同广大人民群众建立了血肉联系,党的力量得到空前的发展。抗战结束时,中共党员发展到120多万人,人民军队120余万人,民兵260万人,根据地面积近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人[2]。

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确立了群众路线在党的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毛泽东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和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刘少奇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新修订的党章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并还将群众路线的要求反映到党员的义务和支部的任务中,这为全党更好贯彻群众路线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制度前提。解放战争时期,党放手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最广泛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党的群众路线得到了充分的运用,为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在农村,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开展土地改革;在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进步分子,争取中间分子,开辟了“第二条战线”。土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支援革命战争的热情,政治上、经济上翻身的农民踊跃参军参战,并以粮食、被服等物资积极支援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党领导的、“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在数量和武器质量上拥有绝对优势的国民党军队。可以说,共产党的胜利是群众路线的胜利,群众路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法宝。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面临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严峻的形势下,党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去。仅用三年时间恢复了国民经济,取得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胜利,创造性地探索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主观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党于1950、1952和1957年,先后开展了三次整风运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的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我国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强调了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并首次把“群众路线”的概念写进党章,特别强调了执政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要求。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党本应正视我国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变化,集中精力去发展生产力,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由于缺少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主观上又犯了急于求成的错误,没有很好地贯彻群众路线,导致党在决策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1957年发生了反击右派斗争扩大化的错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把“左”的指导思想扩大到经济领域,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来开展经济建设,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受到严重挫折。表面上是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实际上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意愿,造成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等脱离群众倾向的滋长。

由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等错误,加之自然灾害及苏联撤走专家的影响,1959—1961年我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困难。为纠正错误,1961年党中央和毛泽东提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重新提倡群众路线。1962年,党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重申了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批评了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刘少奇尖锐地批评了把群众运动当作贯彻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的错误,认为这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空空洞洞的所谓“群众运动”,是形式主义的做法,绝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3]。这对纠正“左”倾错误对经济建设的干扰,调整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左”的错误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反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领域继续发展,直至“文化大革命”的发生。“文革”期间,群众运动逐渐成了群众路线的同义语,严重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遭受了严重损失。

“文革”结束后,党的群众路线得到恢复。1977年7月,在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指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我们党的现状来说,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4]。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独立自主并列为毛泽东思想的三个活的灵魂,提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党在一切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里进行革命活动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们党要坚持革命和建设,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群众路线”[5]。决议把群众路线表述为“两个一切”和“一来一去”,一直沿用至今。

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和发扬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发展生产、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把基层群众实践中的创新做法集中起来,逐步试点并推向全国。比如农村改革,安徽、四川两省农村的基层干部群众试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这一有益探索和经验,党中央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向全国。这一时期,邓小平经常强调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考虑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还将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标准之一。正是在这一正确思想的指导下,顺利开启了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改革。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关键时刻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1990年3月,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对进一步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就贯彻群众路线、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作出决定。世纪之交,江泽民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内容,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强调要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出并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加强和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运用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强调,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回顾中国共产党92年的奋斗历程,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是党不断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群众路线贯彻得好,密切联系群众,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呈现出勃勃生机;什么时候群众路线贯彻得不好,脱离群众,党的事业就停滞不前,甚至遭受重大损失。新时期,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按照中央的要求,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中国力量,为实现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9.

[2]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1921-1949)[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670.

[3]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04.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42-45.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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