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新形势 努力提升国防交通的保障能力

2014-01-11 12:34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李媛媛
国防 2014年7期
关键词:战备国防交通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李媛媛

国防交通战备力量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能打仗、打胜仗”总体要求,加速推进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建设转型,不断提升国防交通保障能力。

一、增强科学统筹的融合意识

新形势下,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总体要求,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提高部队机动能力,对国防交通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高标准。只有树立新理念、确立新思路、采取新对策,才能确保交通运输动员准备落到实处。

坚持主动纳入。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地方交通规划部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地方大型交通工程建设规划;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利用驻地政府议军会、走访慰问等时机,及时通报部队交通建设需求,将国防交通建设纳入地方交通建设总体规划,推动国防交通建设与地方交通建设统一筹划、同步设计、同步推进。

善于借势发展。国防交通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国家交通。近年来国家交通建设的加速发展,为国防交通建设提供了广阔的融合空间。要借势而上,乘势而为,采取有效的融合方法、手段,把国防交通建设深深寓于地方交通建设之中,实现同频共振。

搞好科学统筹。军民融合开展国防交通建设,坚持的是经济、军事兼顾,追求的是市场、战场双赢,地方交通与国防交通唇齿相依,在建设中既要考虑军队作战机动需要,又要考虑地方经济发展。要切实找准军民融合建设的“结合点”,找准保护军地利益的“平衡点”,精准把握军民融合的尺度,创造最佳融合建设效果。

二、推动建设理念的适时转变

新时期国防交通战备能力建设,应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交通设施、运载工具、保障力量的国防功能建设,加强国防交通的通行能力、战时防护能力、快速抢修抢建能力的建设,不断提升战时“生命线”保障的现代化水平。随着战争形态的演变和军事斗争准备的不断深化,国防交通战备能力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国防交通战备能力与日益拓展的国家安全利益需求不相适应,重要交通设施、保障力量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国防功能体现不够。二是国防交通保障支援能力与信息化战争“精确、快速、高效”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存在“征不来、调不动,用不上”现象。三是交通战备力量结构与支援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使命任务不相适应,没有形成立体、多维、多能、联合的国防交通保障和支援体系。四是交通战备能力建设理念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规律不相适应,征用和使用双方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制约了建设的质量和速度。

交通战备力量作为战区动员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总体要求,强化建设理念上的“四个转变”:一是适应国家安全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由“应战”为主的交通战备能力建设,向“应战”与“应急”并重的能力建设理念转变,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交通保障能力;二是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求,由传统的以陆上交通战备单项能力要素建设为主,向现代化交通战备能力要素建设理念转变,加快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综合交通战备能力要素建设;三是适应联合作战需求,由支援陆军机动为主的单一能力建设,向支援陆、海、空同步机动、快速投送的保障诸军兵种交通能力建设理念转变,形成具有综合投送能力的力量结构体系;四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注重政府主导交通战备能力建设,向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能力建设理念转变,进一步拓宽国防交通战备能力建设的新途径。

三、抓好顶层设计和宏观规划

当今,世界国际形势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着多重威胁和挑战。辽阔的疆域海域、漫长的陆地边界,悬而未决的领土、领海争议等,都决定了保持高度国防戒备的战略决策不能变,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指导不能变。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必须有效履行“能打仗、打胜仗”的保障职能,按照需求牵引、平战结合、国家主导、市场运作、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建设思路,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规划。一是国防交通战备力量需求设计。依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和存在的安全威胁,提出国防交通战备力量的规模需求、任务需求和功能需求,为筹划和指导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建设提供基本依据。二是国防交通战备力量结构设计。包括交通战备力量的规模结构和层次结构等,通过力量结构的优化设计,不断健全交通战备力量体系,完善交通战备力量功能。三是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建设路径设计。包括铁路、公路、航空、航道、港口、码头、管道的建设规划、途径选择、战略管控等,对重点建设方向、主要建设目标,以及预期功能进行前瞻性部署。通过建设路径的科学设计,能够清晰地勾画出我国国防交通发展路线图,并为建设预期效果进行质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核心能力要素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防交通战备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战争需要调动一切交通运输力量,快速输送兵力兵器,确保战役军团快速机动、准时到位;根据战役进展和战场态势,快速前运兵员和物资装备,巩固部队战斗力;组织抢救抢修力量,抢修抢建遭敌破坏的道路桥梁、港口码头、车站、机场,恢复和保持交通运输线的畅通;动员通信力量,维护军用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抗敌电子干扰,保障作战指挥通信顺畅;参与非战争军事行动,为有效应对非传统领域出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突发事件提供应急交通保障。

围绕“能打仗、打胜仗”任务需求,国防交通战备核心能力要素建设的重点包括:一是联合作战保障能力要素建设。围绕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保障需求,不断加强重要战略方向、重点国防交通设施、战略投送力量、空投空运支援保障能力要素建设。二是立体机动投送能力要素建设。大力加强公路、铁路、海运、航空等专业领域远程投送能力要素建设,提高保障作战部队快速、立体、多方式机动能力。三是非战争军事行动保障能力要素建设。形成快速开辟通道、快速调集运输工具、快速抢修交通设施的“应急”保障能力,在反恐维稳、抢险救灾、事故救援、维和安保等重大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转变能力生成的基本模式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基本形成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打仗、打胜仗”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国防交通战备能力的建设与生成,应突破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模式,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化战争形态相适应的新模式。一是由按区域生成向按行业成系统生成模式转变。充分利用交通运输、民用航空、信息通信等行业性国防潜力,成系统、成建制生成交通战备力量,以适应未来体系作战、整体联动的战场行动需求。二是由按传统产业群生成向高新技术产业群生成模式转变。由过去以车辆运输、交通工程、道桥保障等传统运输行业为主生成交通战备力量,向电磁、信息、通信、航空、航海、导航等高新技术行业生成转变,不断提高国防交通战备力量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以适应全域机动、立体攻防、境外行动等新型作战方式的需求。三是由功能叠加型向功能互补型生成模式转变。改变现役部队有什么后备力量就建什么的传统生成模式,在着力推行“三个转变”上下工夫。即由直接参战为主型向支援保障为主型转变、由与现役部队功能叠加型向功能补缺型转变、由过去应对战争的潜力储备型向多样化常态运用型转变,以适应保障军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求。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国防交通战备力量建设的特点规律,加快推进交通战备力量生成模式的转变,才能有效提高交通战备力量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

六、建立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

加大国防交通法律层次的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规定国防交通相关的基本原则,并适时出台国防交通法、国民经济动员法,从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国防交通建设和投入、国防交通主体权利义务、国防交通动员、国防交通税费承担、国防交通奖惩措施和扶持政策、国防交通定价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同时,应在其他交通法律中增加国防交通的内容,以利于法律的衔接。

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法规。如制定商船建造条例并规定大型商业船只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退役海军战士作为其船员,此举不仅可以解决士兵退役安置问题,为交通企业输送熟练的工人,保卫商船安全,也有利于国防交通动员的进行。

制定不同等级的国防交通后备计划。按照国防交通动员的等级,制定海、陆、空不同等级的国防交通应急后备计划,以优惠市场政策吸引各类型交通企业参加,并在平时部队演练中执行这些计划,以便于战时动员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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