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治淮中心任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淮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14-01-29 05:29水利部淮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主任
治淮 2014年4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廉政纪检监察

水利部淮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主任 肖 幼

围绕治淮中心任务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淮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水利部淮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主任 肖 幼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委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水利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治淮中心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保证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及水利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贯彻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民生水利政策措施和新一轮治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水利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小河流治理指导检查等工作。推进《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狠抓治淮前期工作,统筹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对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治淮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制定了淮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制定、修订了12项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先后组织对6个直属单位和4个基层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规范公务接待等规定,严禁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执行八项规定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会议数和会议费较上年分别减少52.5%和55.9%;机关发文和简报数同比减少12%和46%;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1.7%;压缩2013年度部门预算5%;机关“三项经费”支出连续4年保持“零增长”。

(三)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全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以落实《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资金资产、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管理3个重点领域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推进水土保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注重防控工作成果的总结提炼。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持续推进治淮工程执法监察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结合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与管理实际,制定下发了2013年工作方案。强化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治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做好治淮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治淮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各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经受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一次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宗旨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六)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尤其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的提醒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警示,防微杜渐。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淮委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治淮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与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作风建设仍需继续努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力度有待强化,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仍然很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任务

淮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执行八项规定,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政;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惩防体系;严肃惩治腐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新一轮治淮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委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中央及水利部要求,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要向委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要落实水利部将出台的《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要完善检查考核内容,加强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保证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带头遵守组织制度,做到“四个服从”。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纪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将资金、资产管好、用好。一切资金、资产都不允许失控运转,更不许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私分滥用。大额资金支出和资产处置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上级主管报告。要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执行八项规定,继续强化党的作风建设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立行立改,力戒“四风”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为民、务实、清廉和勤俭节约的精神长期坚持下去,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突出的问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要用务实的作风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委党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严格执纪监督,及时受理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四)围绕深化改革,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治淮之中

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正在纵深发展。要按照中央关于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化改革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要积极推进政务、事务、厂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治淮各项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继续深化治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继续加强对治淮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推进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按属地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信用评价、信用奖惩机制。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项目稽察和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发挥审计的预防、查错、纠弊功能。推行治淮直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程序、改进办法、提高质量,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教育监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水利部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淮委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严格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等相关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使权力运行做到公开透明。

(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保障水利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需要,也是水利部党组今年提出的重点工作。要抓好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把手”的责任,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抓好廉政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和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要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七)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司法处理等手段,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查办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管理领域的案件;领导干部利用行政许可(审批)权以及插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案件;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要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管理监督制度,促进信访办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按照“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带头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纪监督,履行好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当好参谋助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更应守纪、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

同志们,扎实做好淮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锐意改革的勇气和认真求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推进治淮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

(专栏编辑:杜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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