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2014-02-02 20:29王淑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劳动者素质

王淑霞

(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共识。我国作为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保持与发展党和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一、深刻认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劳动者素质的竞争。谁拥有高素质的劳动者,谁就有可能占领世界科技领先的高地,成为社会财富的霸主。在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今天,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比任何时候都显得紧迫和重要。

1.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要想实现经济发展从注重量的扩张转变为注重质的提高,从依赖规模扩张转变为依靠效率提升,从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等目标,都离不开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有效参与和支撑。没有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转变发展方式就是一句空话。

2.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一个创新型国家必然是一个全民学习型的、具有创新文化的和谐社会。从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到促进我国关键行业和领域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都需要借助劳动者技能提升来体现和实现。

3.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

4.推动实现“中国梦”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劳动者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提高是增强企业和全社会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面对文化激荡、思想交锋、价值碰撞、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今世界,要托起“中国梦”,特别需要高素质劳动者的披荆斩棘。离开他们实现“中国梦”则真是一个“梦”。

二、冷静面对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由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者技能素质的全面提高,我国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质量与水平不断提升,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格局初步形成,为培养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总体偏低,结构不合理

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我国职工队伍文化程度大幅提高。截至2010年,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6年,高学历职工比重有所增加,大学本科以上占19%,初中以下仅占1.6%。

虽然如此,但职工职业技能素质却并未明显提升。3.21亿职工中,技术工人仅占15.1%,专业技术人员占14.4%,两者合计也不足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与美国、日本发达国家的相关比例相差甚远。同时,不仅高级技师所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减小,仅为10%左右,而且无等级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由高到低,比例差距甚大,职工队伍呈“金字塔型”,与发达国家“橄榄型”的职工队伍技能结构,即:高级工以上占35%-40%,中级工占45%-50%,初级工和无等级工仅占15%以下,截然不同。这表明我国职工队伍中技术技能人员总量较少、素质普遍偏低、结构失衡、分布不均、高中级技工短缺,已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作为职工职业教育培训主体的企业未全履责

企业是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所有职工都应享有职业教育培训权利。但实际中,各类企业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不规范。国家规定,企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达到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要达60%。实际中,绝大多数企业不仅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达不到工资总额的1.5%,而且在使用上也出现了用于其它支出的现象。20.5%的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没有任何支出,24.2%企业的花费在1万元以下,少数企业不提不支职工教育经费。尤为突出的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非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无规划、无机构、无投入、无设施。同时,受高级人才易跳槽、培养人才时间长等思想的束缚,企业不专门培养人才,需要时从人才市场上高薪招聘或“挖墙角”,只使用不培养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二是普通职工教育培训权难保障,一线职工基本得不到培训。80%以上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不足,职工平均每26个月才获得一次培训机会,有35%的职工就业10年从未接受过培训。而且,绝大部分企业未将职工教育培训写进劳动合同,40%的企业未将此内容写入集体合同;25%的企业未将此内容列入厂务公开范围。一线职工十分渴望企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实际技术操作培训,但即使职工教育培训好一点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也常常只重视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而忽视对一线职工的培训。三是职业培训方法单一粗浅,培训制度不完善。一些企业虽然有培训计划,也组织了培训,但培训水平低,仅限于入职培训、新技能培训,很少有较为深入系统的培训,也很少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和创造培训的平台和机会。有认识条件好一点的企业虽然开展了高技能培训,但在培训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培训方法和途径单一,没有摆脱“黑板上开机器”的方式,使培训并不能达到促进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的良好效果。四是一线职工待遇较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对落后,促进技能提高的奖励激励机制也不健全,相应的激励政策待遇难落实。一线职工特别希望提高技能素质及增加工资收入。在企业,就业后参加培训的职工收入一般都高于未参加培训的,高出比例约为1/3。这一方面说明参加培训对提高职工能力素质,进而提高其劳动收入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职工迫切希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深层原因。许多企业还存在对职业技能鉴定认识不到位、不重视的现象。更严重的是,多数企业忽视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或是有激励也是方法措施单一、缺乏多样性、奖励的力度也不大,不能做到对人才的长期激励,激励的随意性强。

与技能激励政策关联最紧密、表现最直接的是技术等级晋升工资等有关职工薪酬制度。从目前情况看企业薪酬体系均较单一,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凭技术等级晋升工资的相关制度,依据岗位和工作量核定工资,实行的是岗位工资或级别工资制。再有,就是即使实行了技术津贴的企业也因工资结构中没有相应科目,工资不好计发,直接影响了技术津贴制度的落实,直接影响了职工技能提高的积极性。

(三)各级政府促进职业培训工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

推进职工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政府负有重要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立法不健全。这使职工教育培训中有关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经费提取与使用、技能人才的评价使用和奖励激励等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但是在法律责任方面,没有规定对企业不提取或不按规定使用经费等的明确处罚。二是职业技能认证工作滞后,职业技能鉴定模式有待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与企业生产脱节,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且,现有的技能鉴定工种覆盖面较窄,不能满足企业和职工的需求。目前,《中国技能职业标准》把我国技术工人职业分为1023个,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能够进行鉴定的只在10%左右,绝大部分岗位的职业技能难以鉴定。个别行业工种,只有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也不利于鉴定工作。三是对劳动者素质提高和职业培训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各项机制不完善,检查督促力度不大。另外,政府在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机制、鉴定机制、激励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等机制建设上还不完善,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法规政策在企业没能很好落实。在职业教育方面,西方发达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一般是普通高等教育的2.64倍。然而,我国恰恰相反,高职经费投入低于普高。2008年,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中,中等职业学校为911.71元,普通高校为3235.89元,前者仅为后者的28.2%。在客观上造成了我国职工技能人才短缺与人才结构的不合理。

(四)工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高技能人才自我提升意识也不强

职业教育培训是涉及政府、企业、工会、职工和社会各方的系统工程。其中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劳动竞赛和职工职业规划、技术技能培训,对职工技能提高至关重要。遗憾的是,工会组织的技能比武和劳动竞赛,职工覆盖面不够广,特别是在非公企业推进效果不明显。虽然省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可以取得劳动部门的认可,获奖选手可以直接获取技能证书,但是毕竟比赛涉及的工种、人数都有限,不能满足广大职工的需求。而企业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或技术比武,又难以与劳动部门联合获取颁证的资格,即便是有,也只是在较少的示范企业,或者比较成熟的工种开展。另外,由于有些行业、工种的国家标准不能与时俱进,有些新的工种根本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没有相关考核人员,给技能比赛造成了障碍;有些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室只是挂了牌子,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因为经费、人员配备不到位,无法开展工作。

三、健全完善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法规和机制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造就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门类齐全、技艺精湛、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履责、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法规和机制,真正形成有利于激发职工技能提高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强化政府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中的立法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制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学习型社会的高度,从完善健全政策法规入手,抓好职工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面提升职工技能素质营造良好政策保障。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职工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职工教育培训纳入地方的“十二五”规划,加以贯彻落实。

2.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各地方的《加快职工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指导意见》,保证职工职业教育落到实处。

3.为让农民工充分享有平等的受教育培训权利,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制定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政策。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制定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落实过程中,一要解决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谁负责”的问题,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二要解决农民工教育培训“谁出资”的问题。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个出一点”的办法。三要解决农民工教育培训“谁认证”的问题。认真做好参训的农民工技能鉴定认证工作。

4.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企业落实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监管监督力度。

(二)强化政府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上的主导和主管作用,完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政策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同时,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培养体制和“市场运行”的培养机制下,不断优化和创新职工职业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在“集团化”管理模式下,使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行整合为一、优势互补,实现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有效培养。

1.完善投入机制。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级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加大对公立中高级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二要加大对自收自支的社会培训机构的支持力度;三要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让公共实训基地成为政府为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提供高水平装备和优质资源的平台。在实训设备利用上,要坚持无偿性与有偿性相结合,一方面向职业院校开展免费实训服务,另一方面向其它对象开展有偿实训服务、并力争使公共实训基地兼具技能竞赛基地、师资培训基地、学术交流基地等延伸功能。

2.完善管理机制。常言讲“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按照“属地管理、主管负责”的原则,建立起“管理有序、执行有效、监督有为”的职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管理标准化运行机制。一要打破条块分割限制。挖掘、拓宽社会培训资源的渠道和潜力,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重点、校企合作为基础、社会各方面包括工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结构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格局。二要明确各方职能责任。人才部门负责制定技能人才培养的中远期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教育、劳动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门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公益性、公共性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由其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人才培养服务工作;劳动部门负责发布人才需求预测、劳动力市场对各类技能人才的需求信息、职位薪酬的调查和指导信息,并负责引进和培育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及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组织实施就业准入制度;企业和工会积极开展以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为核心的技能培训、技术帮扶、技艺交流、技术比武等活动。形成职工培训、技术比赛、技能鉴定、资格认证“一条龙”工作格局。三要定时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审查清理。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定期审查清理制度,制定细则、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落实责任,促进与保证职业教育培训水平质效的提高。审查清理主体由政府指定部门或组建工作组,由省级政府牵头,建立纵向组织机构,采取企业对照审查标准自查、审查机构现场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基地和社会培训机构的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技能人才的评价使用,特别是政府下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等内容进行审查,加强职业教育经费收支透明度,提高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教育经费创造出最合理的教育效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从严处理。

3.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制定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和鼓励职工岗位成才、提高职工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待遇、鼓励企业、工会等相关重视技能人才培训的激励政策。一要进一步提高职工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积极探索创新型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方式,充分发挥技术要素的作用。首先,从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来完善技术工人成才激励机制:倡导技能参与分配,引导企业按技术等级确定工资,即制定不同技能等级最低工资制度,或可采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其次,积极探索建立技能工资和津贴的高薪酬制度。实现技术工人工资与职业资格证书、能力业绩和岗位绩效挂钩。再次,建立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制度。政府要在科技奖中增加职工科技奖,把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和相应的成果,列入职工技能晋级评估等范围,在政策上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此外,国务院从2008年起就把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范围。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更要加快研究制定并实施高技能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激励高技能人才励志发展。二要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资助范围。一是降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门槛;二是设立奖学金,对获得双证书 (学历、资格)的毕业生,给予奖励。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由政府出资针对本地紧缺专业和工种定向招录培训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系统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后,推荐到重点企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三要对重视职工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和工会等给予奖励。

4.完善评价机制。加快以职工能力为导向、业绩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完善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五级资格考评及职工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扩大考核职业 (工种)范围,促进技能鉴定形式多样化。一要规范特定职业(工种)资格标准制定,发挥行业协会和重点骨干企业在标准制定和鉴定评价方面的作用;二要发挥重点高职院校在高技能人才鉴定方面的作用;三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职业资格政策体系和组织体系;四要加快引进和培育技能鉴定中介机构,拓宽专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

(三)强化企业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环境

企业是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同时也是使用技能人才的主体。要发挥企业培训的主要作用,指导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责任机制。

1.进一步完善各项培训制度。要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尤其是考虑到农民工及劳务派遣工的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培训经费要向一线倾斜、培训方式要更加灵活多样,除了企业内训,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校企合作,形成校企合一、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生产需要,可以采取灵活的“订单式”培养、冠名办班培养、“工学交替”培养、产教研一体化培养等合作培训形式。

2.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技能人才使用的激励机制。要普遍提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尤其是在企业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要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给予特殊奖励政策。技能人才除了物质利益外,还比较关注发展空间问题,如目标激励、信任激励、情感激励、行为激励、奖惩激励、竞争激励、危机激励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精神激励机制。另外,还可以借鉴“双轨制”经验①“双轨制”即职务提升制度,即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组成管理轨道,研究开发人员与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轨道,职工可任意在一条轨道上实现职位的外迁,两条轨道的报酬、地位完全对等。,为技能人才拓宽职业通道。同时,要关注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发展及激励机制。劳务派遣工缺少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空间小,尤其在非公企业,要细化“同工同酬”,对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工适时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促使其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进一步健全企业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估机制。建立和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实行三结合评价方式:即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生产实际、产业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将技能人才的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有机结合起来;将企业技能人才的学习、工作与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改变目前单一的评价机制。使得评价机制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技能人才成长服务。

4.进一步加强和谐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引导培育职工核心价值观,强化他们自我开发的职业发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好成长规划。培养爱岗敬业、团结和睦、崇尚道德、遵纪守法的和谐文化和宽松自由、容忍失败、鼓励探索、激励成功的创新文化,以此影响企业职工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必须营造尊重知识的人才观,制定中长期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关怀技能人才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发挥技能人才潜力,使企业和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增强技能人才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强化工会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学校和平台作用,完善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的社会环境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职工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加强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职工队伍建设,是工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职工发展权益的重要工作。工会要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帮助企业培养技能人才,为企业技能人才搭建创造实践平台。

1.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提高职工职业发展能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安全守纪、身体健康素质,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工人阶级先进性、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综合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读书学习节活动,评选职业道德标兵活动等,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形势、理解中央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树立终生学习、努力提高技能的理念。加强对普通工人、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职工群体的培训,发挥“职工书屋”的作用,激发职工的学习热情,鼓励职工自主学习,自学成才,为职工学习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充分利用工会报刊、网站、院校等职工教育培训阵地,广泛宣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重大意义,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认识,呼吁政府和企业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探索更加适合职工需要的培训模式,为职工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提供便利、快捷、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职工技能提升的要求,激发他们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2.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提高职工职业技术能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提高职工素质、培养团队精神、提升职工价值的有效途径,是职工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是劳动竞赛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术、比技能、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既可以使职工在实践中锻炼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可以让职工充分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对于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和技能,促进企业科学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各级工会可根据企业发展和技能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展岗位练兵,为企业技能人才技术的提升创造条件。

3.深入组织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和技能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主动配合政府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监督企业主动承担培训职工的责任,推动各类企业建立“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师徒结对”等制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技能劳动者尤其技能人才在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职业能力和创造性劳动作用,不仅可以促进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还可以带出更多的业务能手、技术尖子和技能标兵,大力加强劳模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班组创新工作交流建设的力度,真正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落实、有考核,使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产生更加巨大的成果。

4.按照党和政府的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各级政府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上的立法、监督和制度、机制建设,为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推动政府把职工培训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主动争取政府加大对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投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把更多的社会教育资源用于职工技能培训,大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层次,促进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加大对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在培训时间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健全技能型职工培训、考核、报酬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把上岗培训、轮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有机结合,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与职工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双赢”。要借助有关部门对《劳动法》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企业按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工资总额1.5%—2.5%的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经费用于普通工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参训率。要主动参与企业培训计划的制定,努力保障职工培训时间和人人享有公平参与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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