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章的发展看群众路线的形成——基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中心的文本分析

2014-02-03 12:41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党章支部中国共产党

方 涛

(中共中央党校 中共党史教研部,北京 100091)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性成果,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2013年6月开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开展以群众路线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也是新世纪以来党代会闭幕后最早开展的一次教育活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群众路线的高度重视。这引起了理论界对群众路线的广泛关注,并从多个方面对群众路线进行研究,主要包括群众路线的内涵、形成与发展、时代要求以及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的路径等。在现有研究成果中,就群众路线的形成而言,主要从有关领导人的论述进行研究为主,鲜有专门从党章的角度分析群众路线的形成轨迹。

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共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党章是我党治党最权威的党内法规,集中体现了中共的政治主张和治党方略,是中共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建党以来,中共一般都会把各个历史时期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写进党章,以指导不同时期中共的各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依据。党章中关于群众路线的要求和规定,是各个时期中共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最新要求,体现着这一时期群众路线理论的创新成果。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为文本依据,对有关群众路线的表述和要求进行分析,可以再现群众路线形成的历史轨迹,更好地把握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这对于更好坚持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共一大至六大党章:群众路线开始孕育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成立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共的性质决定了中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发挥人民群众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中国革命残酷的斗争环境,内部无民主、外部无独立,中共长时期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开展活动,客观上要求中共必须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和发动群众才能生存和发展壮大。另外,中国传统文化中一贯以来就有民本的传统,主张要尊重民意。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群众路线的孕育。

在中共创立和大革命时期,中共处于幼年时期,在很多方面虽然已经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懂得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开始孕育群众路线,但是对深入群众的重要性和具体如何发动群众还认识得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一大的党纲及二大至六大的党章中。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大会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而是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但是已经明确提出了组织群众的任务,规定:“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1](P3)这表明,中共在创立时就认识到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工农群众的历史任务,这体现了中共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自觉和历史自觉。

1922年7月,中共二大提出“要‘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P90)。中共二大制定了中共历史上第一部章程,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1](P93)这要求在基层建立党组织,为中共的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提供了组织保障。

随着党组织的不断发展,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中共二大党章相比,三大党章基本保留了原来的框架和内容,把成立党小组的条件由“党员三人至五人”改为“五人至十人”。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不满三人之处,设一通信员”,“支部人数过多时,得斟酌情形分为若干小组”[1](P384)。这在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把支部确定为党的基层组织,同时规定人数少时设通信员和人数多时分为若干小组,这有利于更方便地联系群众和开展群众工作。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五大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于会后6月1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对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作了补充和修正。规定:“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支部的任务是“积极在各该工厂等之内活动,领导该处群众之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和“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2](P150)。这是中共党章中第一次明确了支部联系群众的性质和领导群众斗争、宣传群众的具体任务。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所有一切非党群众会议,及执行的机关(国民党国民政府工会农协会等等)中,有党员三人以上,均须组织党团,党团的目的,是在各方面加紧党的影响,而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2](P153)这要求在非党的群众会议及执行的机关中建立党团,以确保党的政策在非党的群众中执行,这为更好地使中共的主张贯彻到群众中去提供了组织保障。

1928年6月至7月召开的中共六大,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分析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形势,明确把争取群众作为党的中心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把支部组织和宣传群众的任务进一步具体化,规定支部“用有计划的共产主义的鼓动和宣传,在无党的工农群众中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使工农站到党方面来”和“以党的组织的力量积极参加工农的一切的政治的经济的斗争,以革命的阶级斗争的观点讨论他们的要求,组织群众的革命行动,为取得工农的一切革命行动的领导而斗争,努力工作以吸收工农参加中国的与国际的无产阶级一般的革命斗争。”[3](P473)这进一步细化了支部宣传、组织和领导群众革命斗争的具体任务,对土地革命时期开展群众工作提供了指导。

二、中共七大党章:群众路线臻于成熟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实行全面抗战路线。在敌后开展游击战,要求中共必须深入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够建立和巩固根据地,发展革命力量。这一时期,随着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党内的确立,中共对群众工作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这体现在毛泽东的《论持久战》、《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 等著作中。他指出,战争的伟力存在于民众之中;共产党员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应该站在民众之中;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本身无私利可图,应该受人民的监督;共产党的路线是人民的路线;必须给人民以实际的物质利益;等等。1937年7月,毛泽东发表《实践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提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1941年开始的整风运动,肃清了党内存在的“左”倾和右倾错误思想,大大提高了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这为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1945年4月至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这时,在经历了最困难的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后,特别是在经历延安整风运动后,中共已成为一个全国范围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广泛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共七大召开前,在经历了最为艰苦的斗争后,中共对如何领导群众和发动群众有了更加科学、深入的认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中,对群众路线的方法作了系统阐述,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4](P899)这是中共的文献中首次把群众路线的方法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概括符合中国的语言习惯和民族特色,迅速为全党所认知和接受,并一直沿用至今。

中共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反映了中共领导人民20多年革命斗争的经验,充分体现了群众路线理论的要求。中共七大党章首次增加了总纲,加在党章具体内容的前面,作为党的基本纲领。在总纲中明确提出了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下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5](P117-118)

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了党员联系群众的义务,规定:“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5](P119)还进一步规定了党支部贯彻群众路线的任务,即:“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5](P132)

刘少奇在七大作的 《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群众路线作了具体解释。刘少奇阐述了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和重要地位,指出,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6](P348),“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6](P342-344),党进行的一切工作和事业,都要经过群众进行,应该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必须清除尾巴主义、自由主义、命令主义、冒险主义、关门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倾向,并具体分析了这些错误倾向的表现和危害。为贯彻群众路线,刘少奇还提出了必须牢固树立的四个群众观点,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也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对群众观点进行概括。

三、结语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为中心,对党章中有关群众路线要求进行文本分析,可以呈现出群众路线从最开始的孕育到正式形成的历史图景。中共一大党纲、二大至六大的党章,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但是已经包含了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中共一大党纲提出了组织群众的具体任务,中共二大、三大党章明确要在基层建立党小组,四大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员满三人即建立党支部,为党联系群众提供了组织保证,中共五大会后通过的党章把党支部组织和宣传群众的任务进一步具体化,明确了党支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任务。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中共七大,总结了建党20多年的历史经验,也对党的群众路线思想进行全面的总结。这次会议通过的党章,全面体现了群众路线的思想,在党纲部分对群众路线作了重要论述,对党员践行群众路线的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标志着群众路线的正式形成,并且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和具体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只有从历史的角度,把握群众路线是如何形成的,才能够真正认识到群众路线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才能够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从历史角度把握群众路线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2]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3]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6]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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