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三名”工程

2014-02-03 21:3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课题组
浙江经济 2014年2期
关键词:企业家培育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陈建忠 刘兵

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总称“三名”)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企业、品牌、企业家持续发展、价值提升的高级表现形式,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为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实施“三名”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浙江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抢抓新一轮改革发展机遇,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的又一重大举措。为此,浙江省经信委牵头开展“三名”工程研究,全面分析浙江当前“三名”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对策思路,旨在率先走出一条“三名”促转型、转型促发展的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新路子。

现实基础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浙江培育出一大批龙头骨干企业、国家级品牌和国内杰出企业家,品牌经济占经济比重不断上升,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一是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骨干和主导力量;二是品牌数量不断增多,品牌经济的效益日益显现;三是杰出企业家不断涌现,成为浙商群体的典型代表;四是政策扶持不断聚焦,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大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强。从国内来看,2012年,全省规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和超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达到60家和2家,分别比广东、江苏少18家、4家和60家、1家;从国际来看,浙江行业排名领先的企业,与同行业全球知名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二是品牌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还不够大。在国家级名牌方面,浙江分别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世界名牌369个和1个,落后于广东、江苏和山东;从省级品牌价值来看,2013年中国最具品牌价值500强中,浙江品牌价值最高的“娃哈哈”为201.61亿元,仅相当于“华为”、“苏宁”、“海尔”的1/5左右。三是企业家的梯队建设还不够合理。从企业家年龄来看,浙江企业家年龄老化现象较为严重,新生代企业家比重较低;从创新型企业家来看,创新型企业家集聚的氛围不够浓厚,全国67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基地中,浙江仅2个。四是推动“三名”工程的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各部门推进“三名”工程的工作职能还较为分散,培育扶持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推进“三名”工程的合力还没有完成形成。

经验借鉴

(一)美国的全面创新模式

培育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2009年,超过900亿美元的公共投资和税收优惠用于支持企业加大清洁能源技术创新。未来的10年里,还将投资超过1500亿美元用于支持企业提升新能源创新能力。

培育企业强大的全球化资源整合能力。克林顿政府以来,美国政府放松了反垄断法对国内企业的限制,鼓励企业进行兼并,以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公司。

强大的创新人才支持能力。美国政府长期奉行人才引进战略,推动移民政策改革,允许成功创建新兴公司的企业家移民美国,推行STEM(科学、科技、工程、数学)教育计划。

强大的国际标准主导权。美国大力推行产业标准化战略,推动成立“信息技术国际标准联合委员会”,加快抢占国际信息技术标准制定的先发优势。出台《国家标准战略》,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领域的主导权,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进一步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二)德国的制造技术创新模式

实施高科技战略,引领技术创新。制定实施《高技术战略(2020年)》等,确定近2000个创新项目,联邦政府投入从2005年的90亿欧元增长至2012年的150亿欧元。启动高科技创业基金,通过参股方式扶持新成立的以研发为基础的企业,新企业可得到最高50万欧元的入股。在税收上,对支持科研的公益基金给予优惠,享受免税待遇。

实施国家标准战略,抢占创新成果和关键技术标准话语权。联邦政府与德国标准化学会签署协议,并将双方的合作关系予以法律明确。制定德国标准化战略(2005年)、标准创新计划(2006年),确定德国标准化五大战略和一批标准研究项目,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方面的财政支持。

打造创新投入的财政杠杆,推动制造技术的产业化。德国设定财政杠杆原则,投入1欧元联邦政府资金带动5欧元以上的产业界资金投入。2008年,联邦政府总计向9个创新联盟投入资金6亿欧元,产业界配套投入资金则超过30亿欧元。

实施校企联合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双元制”教育费用由学生、政府、公司三方共担。给予企业优惠政策,企业的职业教育经费可计入生产成本、抵减税收、产品价格等。加强校企联合,允许学校聘请拥有5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的员工担任学校教授,允许聘请企业的专业技术工程师、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授,保证教学与科研能够及时与德国经济技术发展相适应。

(三)日本的跨国经营模式

制定海外投资行动指针。政府高度重视和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扩张,以经团联为主,跨国企业会同日本商工会议所等民间团体联合签署《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行动的指针》。1987年,制定新的《海外投资行动指针》。

建立统筹管理日本海外企业的长效机制。成立日本在外企业协会,为跨国企业海外事业提供指导、咨询,进行国内外人才的培养,支持日本海外企业之间的合作。

破除国际市场准入障碍。如修改电信法,允许电信企业在国际通信市场上开拓业务,推动了日本电信业的飞速发展。

扶持发展综合商社。通过综合商社来贯彻和执行对外贸易政策导向和意图。准许综合商社设立金融性公司,进行内外部融资和投资,赋予其社会融资权和再贷款权,提高金融功能,促进其跨国资源开发和产业组织功能的发挥。

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合作。为规避和转移贸易冲突,日本政府从1982年开始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

金融支持企业跨国经营。为满足特定行业投资和产品出口的需求,对于需要政策支援的企业和产业,日本政府通过最优惠的商业贷款利率,或政府掌控的公共资金和政策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四)江苏的多层次推进模式

打造行业航母企业。制定《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从财税支持、要素保障、降低交易成本等多方面鼓励兼并重组。

构建“百千万”高科技企业梯队。出台《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设立领军企业科技创新专项,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支持发展领军企业。

培育规模骨干工业企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规模骨干工业企业的意见》,支持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营销网络,引进设立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功能性机构。

围绕产业链打造产业链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围绕全省19条重要产业链,扶持发展287家省级产业链骨干企业,培育发展20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培育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千名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党校学习、基地培训、导师帮带、挂职锻炼等措施,培养民营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

培育科技企业家。开展“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项目,设立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专项资金,为不低于50%的培育对象提供1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或人才项目经费,为企业家赴国内外知名大学和跨国企业接受高端研修提供支持。

(五)广东的品牌分类指导模式

明确分类指导的范围。制定《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挑选符合条件的17家企业和9个产业集群进行分类指导,推动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强化分类指导的管理与奖励。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主持,由14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对17家企业和9个产业集群中,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加大奖励力度。

改革名牌评价机构。修订《广东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明确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负责对名牌评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名牌产品的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由评价中心负责,实行名牌评价与管理相分离,确保名牌产品评价的社会公信力。

打造名牌营销新平台。成立筹办“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建设“广货网上行”官方网站,打造“广东省名牌产品三维展示平台”。与国内五大电子商务平台、五大银行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力推动17家企业和9个产业集群的品牌化发展。

对策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坚持走产业高端化、企业联盟化、品牌差异化、企业家国际化的发展道路,着力开展“名企”、“名品”、“名家”三大培育计划,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200家,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品牌300个,具有全球视野的高水平知名企业家100名。

实施“名企培育计划”,加快提升产业链主导权。培育一批引领协同制造的龙头企业。以14个产业集聚区、20个工业强县(市、区)、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龙头带动型的产业链。以浙江重点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产业基地、龙头企业、中小协作、关键技术、重大项目”五位一体为抓手,建设一批万亿级产业链。增强协同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大力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引导和支持高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和服务于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上下游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实施“名品培育计划”,加快提升价值链掌控权。加快创建区域品牌。加强区域共性品牌创建,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强县(市、区)、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创建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区域品牌、新兴产业区域品牌;强化区域品牌标准管理,制定区域名牌准入的联盟标准,明确区域名牌标识使用的准入条件;实施企业质量提升计划,积极推进“机器换人”和现代化技术改造,实现“四减两提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话语权”;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统筹推进一批首席质量官试点,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加快构建一批联合营销渠道,将培育品牌列入“浙江制造精品”指导目录并予以推广,大力推进“电商换市”,支持浙江培育品牌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加快构建一批自主营销网络,推动一批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境外设立地区销售总部、专卖店或贸易代表处,鼓励通过并购获得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浙江优势企业在省内外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健全品牌保护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土品牌维权体系,努力形成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建立跨区域品牌保护机制,支持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跨区域涉外品牌纠纷应对机制,对培育品牌产品和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提供指导和支持,加强国际贸易与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品牌保护。

实施“名家培育工程”,加快提升浙商影响力。搭建企业家素质提升平台。建立企业家培训基地,构建新生代企业家培训交流平台,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科技企业家创业平台,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高新技术产品销售超10亿元的科技企业家。培育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实习与实训基地,加快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支持企业引进一批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围绕创新需要引进一批具有领先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造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建立鼓励创业、专注实业、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建立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商业环境,进一步凝练“浙商”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引导更多优秀企业家创新创业。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三名”工程建设工作机制和省、市、县分级培育机制,指导各地制订出台加快“三名”培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培育试点,制定出台“三名”工程试点示范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三名”培育试点申报,公布名企、名品、名家试点名单;探索开展知名企业协同制造培育的试点和指导服务,召开全省“三名”工程建设推进大会。建立健全宣传机制。完善“三名”工程的宣传机制,定期公开“三名”工程最新进展,及时总结“三名”工程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化展示厅,加强企业、品牌、企业家的整体包装和集中展示;建设区域宣传推广平台,打造以区域品牌为内容的会展品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积极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研究解决推进“三名”发展中的难题;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快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会计审计、法律事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管理咨询等多功能服务;组织开展“三名”工程推进服务年活动,探索开展品牌管理师的评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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