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实验动物伦理学问题的思考

2014-03-06 18:23庄文欣刘宗昱付文玉王晓晓马璐璐
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 2014年2期
关键词:伦理学医学院校伦理

庄文欣,刘宗昱,付文玉,王晓晓,马璐璐

(潍坊医学院:A.医学研究实验中心;B.人体解剖学与组织学胚胎学省级重点实验室;C. 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山东 潍坊 261053)

动物实验是医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对于医学的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实验动物伦理问题也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值得一提的是,医学院校作为一名医学生接触医学的第一道大门,动物实验成为医学生学习、研究医学相关问题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实验动物在学习研究中的重要性也愈发突出。但是,近年来,由于动物保护运动的兴起,保护动物权利的呼声愈来愈高,动物实验面临着严峻的伦理学挑战[1]。如何使医学院校中动物实验符合伦理学要求,如何维护实验动物的伦理等各种问题成为各个医学院校乃至相关科学家、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1 实验动物伦理学问题发展与现状

1.1 动物保护组织的建立与动物福利法规的提出

19世纪50年代,世界上动物保护主义开始出现, Richard Martin是动物保护主义的发起人和倡导者。1824年由他发起并创立了“英国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学会”,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防止虐待动物的组织,是人类动物保护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美、法、德、加、日等国纷纷成立自己的动物保护组织。1822年,英国通过了第一部禁止虐待动物的 Martin Act(马丁法案)。美国在1966年由参众两院正式通过了动物福利法,该法对各种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运输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2]。为动物福利立法已经成为国际的共识,各国不仅参照原则性理念立法,而且逐渐细化各种专项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在,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动物福利法规,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中也写入了有关动物福利的条款。

1.2 国内外实验动物伦理现状及比较

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较完整的动物福利法规,并且细化了专项法律。对于实验动物的规定,以英国为例,英国进行动物实验必须国务大臣发给批准证书才可进行实验。另外,澳大利亚颁布了一个《动物实验实行法》。要求任何动物实验必须获得“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才可进行实验。现在凡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论文如果想要在刊物上发表,需出示“动物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证明该实验符合动物相关伦理学的要求。

相比之下,我国虽然实行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只是在小部分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院校实施,但是就目前现状来说,大部分医学院校的实验动物伦理问题尚未得到真正实施,如实验动物审查,垫料问题,实验动物死亡后处置问题等方面存在很大漏洞[3]。

1.3 实验动物伦理的意义

在医学界中,实验动物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实验动物的伦理意义也越来越突出。

医学院校。实验动物有着有不可磨灭的作用,如生化实验要用的血浆、免疫血清,机能学实验中需要的蟾蜍、小鼠、大鼠、家兔等各种动物等,以及科学研究中所需的实验动物。正是这些实验动物使众多医学生更好的学习医学知识,锻炼临床技能,并且研究出更多科研成果。但是,动物实验使用的合理性并不说明人们可以轻视动物伦理,相反,动物伦理具有社会、科学、社会多方面价值。动物伦理是全社会应该关注的话题,更是医学院校要着重关心的事情。只有动物伦理的合理实施才能使医学生的学习更加严谨,使科研结果更加可信,更加客观真实。

社会领域。近些年来,人类健康研究中的重大研究成果,有近一半是通过实验动物模型研究得出。另外,在药品研制、毒性分析等方面,实验动物的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只有利用实验动物充分证明药物对人体安全可靠,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生产许可。

2 动物实验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国《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医学院校在进行动物实验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2.1 实验动物的准备

实验动物须有严格证明,表明其品种,经过检疫。才能引入实验中。动物实验设计时要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原则(reduce)、再利用原则(reuse)、再循环原则(recycle)尽量减少使用动物数量并且减轻实验动物痛苦,并且不进行没有必要的动物实验,任何动物实验都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目的。善待实验动物,不随意使动物痛苦,尽量减少刺激强度和缩短实验时间。

2.2 实验过程中的处理

实验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应给予动物镇静、麻醉剂以减轻和消除动物的痛苦,对于可能引起动物痛苦和危害的实验操作,应小心进行,不得粗暴,凡需对动物进行禁食和禁水试验的研究,只能在短时间内进行,不得危害动物的健康,对清醒的动物应进行一定的安抚,以减轻它们的恐惧和不良反应。

2.3 实验结束后处理

实验外科手术中应积极落实实验动物的急救措施,对术后或需淘汰的实验动物在实验结束后尽快实施安乐死等措施使其摆脱痛苦。

3 医学院校实验动物伦理存在的问题

实验动物在医学院校的教学、研究过程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为人类医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目前医学院校中存在着各个方面的问题,尚不能完全的遵循动物实验伦理的全部原则,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

3.1 实验动物生产、防(免)疫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第九条:实验动物的饲育室、实验室应设在不同区域,并进行严格隔离。实验动物饲育室、实验室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条:实验动物的保种、饲育应采用国内或国外认可的品种、品系,并持有效的合格证书。第十六条:对引入的实验动物,必须进行隔离检疫。第二十条:供用的实验动物应当具备下列完整的资料:①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②遗传背景或其来源;③微生物检测状况;④合格证书;⑤饲育单位负责人签名。无上述资料的实验动物不得应用。然而,现阶段医学院校中由于各方面的不足,尚不能遵从或完全遵从《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如目前部分实验动物引入时资料不完整,隔离检疫措施不完善等各个方面都存在漏洞。

3.2 动物实验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本科教学过程中大量使用实验动物,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动物实验缺乏严谨性,不少学生在实验课上没有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就开始进行实验操作,导致实验过程拖沓实验结果不满意,缺乏了科学性与严谨性。②实验过程中对实验动物缺乏人文精神,只是将实验动物作为一个工具,而没有从内心重视实验动物。③实验操作错误及不熟练,增加了实验动物的痛苦,目前本科实验中常用麻醉药品“氨基甲酸乙酯(乌拉坦)”麻醉时间一般为2h,科研阶段常用麻醉药品“水合氯醛”麻醉时间为4h,但不少实验因过程错误或不熟练,耽误了实验时间,甚至在麻醉过后增加了实验动物的痛苦。④对于实验中可以再次利用的动物在实验后未进行有效的操作,如常用的单纯耳缘静脉取血后并未进行有效的止血和抗感染,消毒等处理措施。⑤实验后不能再次利用的实验动物在实验后未进行及时处理,如技能学实验中不少动物需打开腹腔进行操作,但实验结束后不少同学并未进行及时的操作,如处死,缝合等操作[4-5]。

4 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医学院校中实验动物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查阅文献,了解国外相关医学院校以及国内动物伦理学开展较好医学院校的相关经验,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使实验动物的伦理问题得到改善。

4.1 学校方面

环境及饲养。实验动物配套设施应健全,饲养笼,垫料,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饲料应做到科学、营养、健康;饮用水应新鲜充足,保证实验动物生存环境的温、湿度维持在相对正常的标准,饲养笼需定时清理消毒,垫料需及时更换,不同种类动物分开饲养,定期对动物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捉拿动物方法得当,轻柔,尽量避免引起实验动物焦躁、恐慌、不安和受伤。

人员培训。实验动物饲养人员和实验课教师需要进行实验动物伦理问题的培训,因为饲养人员是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实验后处理的主要负责者,实验课教师对实验动物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将反映在学生对实验动物的态度上,所以,学校对饲养人员和实验课老师应该严格把关,认真考核,树立起爱护实验动物,维护实验动物伦理的理念。

课程安排。现在多数医学院校都已经开设医学伦理学的相关课程,但实验动物伦理的部分很少或者几乎没有,所以医学院校应该在相关课程或者动物实验开始之前安排几个学时的实验动物伦理部分的相关课程,同时,学校也可以设置几次有关“3R原则”的实验,这样可以考察学生对于“3R原则“是否真正掌握,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能力,又可以树立起爱护实验动物,维护实验动物伦理的理念。另外,可以开设有关实验动物伦理方面的选修课,让感兴趣的学生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

各个医学院校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实验动物伦理问题的教育,可以制作实验动物伦理为主题的展板,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行专家讲座、征文活动等宣传实验动物伦理问题;另外可以借鉴第二军医大学的经验,建立实验动物墓园,建立实验动物纪念碑等方式使实验动物伦理得到更好的维护。

4.2 学生方面

理论学习。学生在进行动物实验操作前应该先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理论知识一方面包括实验原理,实验规范操作,实验预期结果,可能出现的状况等,另一方面要学习实验动物伦理方面的内容。

实验过程。实验过程中学生要熟练抓取、注射、取样、测量等操作技巧,对动物身体的强制性限制减少到最小。在对实验动物进行大范围手术时,必须进行麻醉,并且确定麻醉深度符合条件后才可进行手术。进行手术时要准确快速,尽量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在有效麻醉时间过去后,若手术还未结束,应酌情补安全剂量麻药以减少实验动物痛苦。

实验结束。实验结束后实验动物若可以存活或需再次实验,需及时进行必要的包扎、缝合、止痛、消毒、抗感染操作。已做过实验的实验动物需单独饲养。若实验动物不能存活,需根据情况及时处死,避免进行活体解剖或者粗暴方式处死实验动物。处死实验动物时,不宜有其他实验动物在场。

关注实验动物伦理问题,开展实验动物伦理建设,是医学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医学研究的基础和支撑条件的实验动物以及利用实验动物进行的各种实验及科研是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的保证。因此,只有考虑并满足实验动物伦理,使动物实验这一科学实验研究手段不断补充和完善,才能推动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peter singer.动物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17(2):31-34,36.

[2]Nida,Eugene A.Language and Culture Contexts in Translating [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86.

[3]顾为望,于 娟.国内外动物福利的比较与伦理学思考[J].实验动物与比较医学,2008,28(4):199-203.

[4]贺争鸣,尚昌连,王禄增,等.关注和提高实验动物福利[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2004,14(6):381-383.

[5]白 晶.实验动物“3R”原则的伦理论证[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5):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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