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慑理论”对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启示

2014-03-11 05:31申斌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腐败价值观理论

申斌

“震慑理论”对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启示

申斌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停留在“为什么要反腐”的理论分析层面,也不仅仅只是反与不反的论争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应该在方式方法上思考如何“反”才能获得最优比较效果,这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这一方面,美国军方倡导的“震慑理论”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借用“震慑理论”来分析我国当前的反腐工作的特点,有利于我国在总结一年多来反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推进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震慑;惩治腐败;三角形最稳定理

“震慑理论”是美国著名防务专家、华盛顿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哈伦·厄尔曼(Harlan Ulman)领衔的研究小组于1996年提出的,并于同年由厄尔曼与詹姆斯·韦德编写的《震慑:获得快速主导》一书在美国国防大学出版。该书对“震慑理论”的基本原理、产生的背景及内涵进行了阐述。1997年,厄尔曼等人又出版了专著《迅速制敌:一场真正的军事变革》,对“震慑理论”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着重介绍获得“震慑”和“快速主导”的手段与方法。哈伦·厄尔曼等人的前后两部著作构建起了完整的“震慑理论”体系,为美国“先发制人”和“速胜论”的国家战略与思想提供了理论支撑。

整个“震慑理论”表达了通过“震慑”借以“获得快速主导”地位的主旨。“震慑理论”强调利用信息、技术、火力等军事力量上的不对称优势,采取突然、迅速的作战行动,对威胁方实施精确打击,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震慑效果,彻底摧毁威胁方的抵抗意志。“震慑理论”的核心是通过短时间的精准打击,达到在威胁方心理上产生震慑作用的效果,挫败和瓦解威胁方的抵抗意识,放弃对抗,从而实现“快速主导”和控制整个作战环境。

“震慑理论”是美国冷战后期,面对国际诸多威胁发生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政治经济的制约因素而催生出来的一种军事理论。“震慑理论”提出七年后,在伊拉克战争中得到了有效应用和验证。2003年3月22日凌晨1时许,美军对伊拉克发动了以“震慑”为代号的军事行动,实施了大规模的空袭。尽管伊拉克战争并没用完全达到战前的预期效果,军事行动中也暴露出了“震慑理论”存在的不足,却并没有影响到“震慑理论”在美军军事理论中战略地位的确立。因为,“震慑理论”这种战争新思维“已经不再只是战役或战术层次上的方法论,而是已经成为战争的战略指导思想,已经成为一种‘战争哲学’。”作为一种战略思想,以“震慑理论”反观我国当前的反腐工作是有积极启示意义的。

随着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也面临日趋复杂的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腐败在我国社会中逐渐滋生成为一种强势的文化现象。腐败作为一种被扭曲了的社会文化现象,在反腐防腐体制机制未能对其进行有效遏制之时,一旦得势便疯狂蔓延。在这种腐化窳败的社会文化氛围中,“愿贪敢腐”、“能腐会贪”的腐败分子成为社会上某些人崇拜效仿的“楷模”,误认为只有腐败才“吃得开”,只有腐败才是办得成事的“润滑剂”。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公共权力被异化,权力运行者身旁自然跟着追随者,就像腐烂的食品围绕着成群的苍蝇在叮蚛,挥之不去。

在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上,腐败呈现出来的特点和程度都不同。当前来讲,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仍然还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心。由于市场经济的本质强化了个人主义,人们的自利意识不断增强。当法律制度、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时,“搭权力便车”、“走权力捷径”以便迅速聚敛财富就会成为腐败行为者最理性的选择。按照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的观点,文化是某个人类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一旦腐败成为一种社会流行的被认同的致富方式,腐败自然就成为一种文化。在价值观被扭曲,物欲横流,社会风气败坏的环境中,腐败行为者扛着社会主义大旗,穿着集体主义外衣,喊着人民群众的口号,实则公权私用,中饱私囊,为民用权变成为己牟利。腐败已成“毒瘤”,吞噬着社会主义的健康机体,削弱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合法性基础。

针对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的严峻形势,理论界关于反腐的理论认识,既存在“文化优先论”,也有“制度决定论”。“文化优先论”认为,思想决定行为,腐败之所以产生,源于人的私欲膨胀,道德缺失,要通过廉洁廉政文化建设,提升道德水准,遏制腐败现象出现。

但是,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对于行为主体而言,廉洁廉政需要内心的自律,需要法律法规和监督的他律。而当行为主体在内心深处一旦觊觎着更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利益,自律和他律都会使行为主体显得非常痛苦万分;腐败则相反,行为主体可以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机会和条件,突破公权力的界限,满足内心不断廓张的欲望,产生贪念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所伴生的愉悦之情,足可以驱使腐败行为者忘乎所以不惜一切。

因此,“制度决定论”则认为,文化在反腐斗争中苍白乏力,短时间内难以奏效。只有制度才能杜绝腐败行为,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反腐防腐。而事实上,制度在一定层面本身就体现了文化的内涵,而其构建往往又是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在现实操作中通常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想要准确预测到某种行为的发生而提前提供相应的制度预防是很困难的。这就是现实中制度反腐仍有腐的原因。

当前,我国理论界在反腐败研究中,基本形成了一个共识:在一个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的社会环境中,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将会降到最低。不愿腐败需要道德自律,在整个反腐战略中的地位最高,成本最低,但也是反腐败斗争中最为模糊的一层;不能腐败涉及到制度建设,是防范腐败行为发生最为有效的一层,但囿于制度完善的局限性,腐败也会时有发生;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行为则是最具显效的,其产生的震慑力足以让腐败行为者为之感到震颤,让腐败的欲想不敢成为现实。这个理解强化了人们对于惩治腐败行为的认识。

惩治腐败对于道德教化和制度防范的有效性而言,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惩治腐败就是反腐的具体化。反腐在于“反”,在于有“腐”必“反”,在于实实际际的严厉打击;防腐在于制度,在于制定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让权力运行规范,防患于未然。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儆效尤,启正气,正能量的彰显和释放只有在坚决而严厉的腐败惩处中才能得以实现。也只有这样,制度防范的有效性才能得以显现,社会风清气正的面貌才能得以实现,道德教化的作用才会得以彰显。

如果将实现道德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建设和严厉惩治腐败行为的工作比喻成一个三角形,那么几何学上的“三角形最稳定理”就会让大家容易理解大力惩治腐败的必要性了。

这样的分析是要说明,在反腐败斗争中,当道德自律和制度他律的约束力不能有效产生“不愿腐”和“不能腐”的预期时,要使腐败行为者“不敢腐”,则必须“中医”方式“西医”补,实施外科手术摘除腐败这颗“毒瘤”,避免扩散,危害到社会主义的整个有机体。这就是“震慑理论”中论及的“外科手术式打击”,也是当前我国反腐震慑的目的。

我国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背景与新中国历史上历次反腐斗争的背景不一样,呈现的特点也各不相同。我国当前的反腐工作无论是在深度或是广度上都呈现出了新中国历史上所没有的新特点,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腐败行为的大力度惩治极大震慑了腐败行为者,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披荆斩棘,犹如雾霾笼罩之处吹来了清新的空气。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内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开始普遍滋生,官僚作风蔓延;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旧官员旧军队人员在党内仍然存在改造不纯的情况;党外敌对势力对党内干部用“糖衣炮弹”不断拉拢腐蚀。同时,由于国内战争的结束,中国共产党面临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的确立等重大历史任务。工作重心的转移,也使得干部的思想教育得以放松,出现腐败高频发生的严重现象。这一切都使新生政权面临着生存危机。针对复杂的斗争形势和内外环境,中国共产党开展了整风整党运动。在“三反运动”中,查出了除军队外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人员120.3万多人,并处决了一批包括刘青山、张子善在内的罪大恶极的贪污犯,起到了震慑警示的良好效果。

后来的各个阶段,针对贪污腐败的不同情况,中央又发动了“新三反运动”,在农村开展“四清”运动,在城市进行“五反”运动。这段时间的反腐败斗争总体上看,“运动反腐”是其主要特点,力度大,成效明显,但也产生了很大的代价和带来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在1964年“四清”、“五反”合并为“四清”运动后,工作内容从经济反腐转向了政治斗争。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加上后期爆发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综合改革。社会转型也必然地产生了价值观念的转变,我国社会出现了“从一元价值观向一元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互动的变化”、“从整体价值观向整体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融合的变化”、“从理想价值观向理性价值观与世俗价值观共存的变化”、“从精神价值观向精神价值观与物质价值观并重的变化”。这些变化使我国廉洁廉政教育工作和制度防范的成效大打折扣。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确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共中央开展反腐的思路也在不断更新,并逐步加大了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共十五大提出: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一阶段我国反腐的思路重点在于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严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将打击惩治腐败行为视为重要的反腐方式。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反腐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表明了中央坚决清除“消极腐败危险”的决心以及惩治腐败在中央关于反腐败整体部署中的地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廉洁政治的建设目标,并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将廉洁政治建设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并进一步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在深刻认识和分析党所面临“四大危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反腐目标的高度,反腐的内容和方式更加清晰化和具体化,不仅指明了下一阶段的反腐目标,而且还说明了具体反腐的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一年多来,全国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但是,当前我国开展的大规模反腐与历史上的“运动反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运动反腐”是以“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伴随产生的是思想上的混乱和社会行为的无序状态。当前我国开展的大规模反腐采用的是“外科手术式打击”方式,目的是摘除腐败“毒瘤”,整顿党风政风,扭转社会风气。在这场反腐风暴中,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有腐必惩”,对腐败行为者心理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有利于纠正社会“边反边腐”、“越反越腐”的错误认识,对权力的运行带来了新的规范力,再一次形塑了党的正面形象,拉近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并为我国今后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积累了丰富有效的经验。

当前我国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方式与“震慑理论”的许多方面都存在异曲同工之处。首先就体现在“震慑理论”的主题上:震慑——获得快速主导。一般地,在一个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愿腐败的理想社会环境中,腐败程度最低。因为,“不敢”是面对严厉惩处产生的心理震慑效果,“不能”则是制度建设的防范成效,而“不愿”是伦理要求的道德自律。在制度建设还未能构建起一个科学有效防腐的制度体系,而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又丧失了道德约束力时,通过大规模严惩腐败行为,在心理上产生“震慑”作用,可以迅速达到遏制腐败蔓延现象的目的,这就是一种正能量“获得快速主导”社会的方式。

“震慑理论”作为一种战略思想,提出了通过大规模的、精准的和闪电式的打击,达到充分的“震慑”效果,继而摧毁敌人的意志、感知和判断,快速实现“主导”的目标。为了使“震慑理论”具有可操作性,需要借助技术成果,组建一支任何时刻都能采取军事行动并具有能力的“快速主导部队”来进行组织保障。“快速主导部队”的能力构成包括对环境信息全知、快速闪击、卓越的作战能力和环境的掌控能力。

“震慑理论”在伊拉克战争中得到充分的运用和实际。为了尽快推翻萨达姆的战争目标,美英联军的空中打击采用了大规模的、决定性和点面结合的方式,对伊拉克军队、军事基地、指挥与控制系统、军政领导人住所等广泛目标进行全方位的、连续不断的毁灭式轰炸。为了达到迅速主导和控制战争的效果,美军动用了当时研制成功的新型武器和炸弹,对伊拉克进行“外科手术式”的精确制导打击,不仅摧毁了重要目标,还达到了对伊拉克军民心理“震慑”的效果。

当然,作为一种建立在假想战争环境基础上的军事理论,尽管已经成为美军战略方针和作战构想的重大理论依据,但无论是在理论推理上还是伊拉克实战中都表现出其自身具有的局限性。就连厄尔曼和韦德本人也多次提到,“震慑”与“快速主导”不是万能钥匙,而只是提供了一种预案和激发讨论和理论创新的基础。

对“震慑理论”的核心内容进行梳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前我国反腐工作为何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并因此而取得“震慑”效果的原因。正如上文所描述的“三角形最稳定理”,反腐工作要能取得“不愿”、“不能”和“不敢”的理想状态,需要在心理上真正做到“震慑”,达到“不敢腐”的目的。对腐败的惩治不能像温水煮汤圆,等到浮起一个,才捞掉一个。这样煮汤圆容易糊锅。必要时加大火候,并适当搅一搅。对腐败的惩治只有真正起到震慑效果,才能形成规则的三角形,否则也只是一个变形了的三角形,实现不了反腐倡廉的预期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惩治腐败方面出现的特点,如果一一对照“震慑理论”,可以发现诸多相似之处。如,坚持大规模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官员和公职人员进行快速处置(仅2013年相关数据统计就表明,十八大以来平均每天有396名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处分,每两天有一名厅级干部因腐败受到查处,每月有一名省部级干部“落马”);充分利用和掌控信息环境,开通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及时掌握反腐线索;对典型案件的处置情况及时曝光,有效震慑腐败行为者;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绝不姑息“灯下黑”的情况;以“三转”为入口,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变革;加强巡视制度建设,改变巡视方式,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巡视不定期不定员等。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保持的高压态势,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的积极响应,极大震慑了腐败行为者,初步形成了一个反腐败的“三角形”。但如何将震慑作用进一步转化为或者强化人们对党纪国法、对人民力量的持续畏惧,则需要更长时间的斗争。正如厄尔曼和韦德在“震慑理论”的第二部著作《迅速制敌:一场真正的军事革命》中所阐述的那样:如果“震慑”意味着造成这种结果与效果时的突然性和“迅速性”,那么具有持续时间更长久之特征的则是“畏惧”。在反腐震慑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值得我们思考。

[1]李长海.美军新作战理论的实践与启示[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6,(3).

[2]申斌.政治文化的较量:廉政与腐败[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3).

[3]徐家林,邓纯余.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史论[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

[4]廖小平,成海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变迁[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6).

[5]刘宗和,薛洲堂.震慑理论与伊拉克战争[J].国防科技,2003,(7).

[6]申斌,郑晓曦.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进程及特点浅析[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6).

[7]哈伦·厄尔曼,詹姆斯·韦德.迅速制敌:一场真正的军事革命[J].滕建群,王春生译.新华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 陈文兴)

D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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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4)06-0095-04

申斌,法学博士,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教师,云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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