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优化及核算

2014-03-13 05:26赵英会
会计之友 2014年5期
关键词:会计核算商业银行优化

赵英会

【摘 要】 关于商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方法和有关会计核算,银行会计相关教材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等方面均缺乏必要的解释和业务实例,使初学者较难掌握,存款单位也较难理解其存款利息金额的由来,且目前的积数计息方法表述有尚待优化之处。文章主要以商业银行利息核算相关现行规定为基础,以积数计算方法解释和优化入手,并结合具体业务实例,详细说明相关概念、计算过程以及与此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单位活期存款; 积数计息; 优化; 会计核算

一、单位活期存款计息方法一般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财政性存款和被法院判决为赃款的冻结户存款等有特殊规定外,吸收的其他存款均应按规定计息。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存款利息。积数计息法便于对计息期间账户余额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存款计算利息。因此,商业银行主要对单位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采取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而对于定期性质的存款,如整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等,商业银行则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的具体规定为:按日计息,按季度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的末月20日为结息日,如6月20日,结出的利息于结息日次日打入存款方账户(如6月21日)。计息时间是从上季度的末月21日至本季度的末月20日。若单位活期存款账户销户,则利息的结算应采取利随本清的方法,于销户时将利息与存款单位结算清楚。

应注意的是,虽然每季结息一次,但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准确计算商业银行每一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于每一会计期末(即每月末)计算当期利息支出和应付利息。但如遇每季末月,考虑到计算时间,应分每季的末月1日至20日和21日至该月最后一日两个阶段计算利息支出和应付利息。

二、单位活期存款计息基本原理及注意事项

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原理为: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1)

在运用公式(1)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金的确定。按照目前“按日计息、按季度结息”的规定,公式(1)中的“本金”在第一次结息前即为结息前存款实际余额,而在第一次结息和存款存续期间每次结息后,“本金”为结息前的存款余额加上该次计息转入存款账户上的金额,即上一利息计算期的利息在下一利息计算期会生息,也就是所谓的“利生息”。

2.存期的确定。存期即为存款单位两次存取款(导致存款余额变化)的时间间隔,按日计算,一般采取“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存入日计算利息,存款存续期间支取日和销户日均不计算利息。但若遇结息日,则存期的计算应采取“算头又算尾”的方法。如:5月3日存入,7月2日支取,则存期为5月份3日至31日的29天加6月份30天以及7月1日1天即60天,7月2日支取当日不计息(算头不算尾);6月1日存入,8月10日支取,则6月20日结息时存期为6月份1日至20日的20天(算头又算尾),而8月10日支取时总计息日为6月份30天加7月份31天以及8月份1日至9日的9天共70天,8月10日支取当日不计息(算头不算尾)。

3.利率的使用。利率应与存期保持一致,即存期用天数表示时,对应利率为日利率;存期用月份表示时,对应利率为月利率;存期用年表示时,对应利率为年利率。三种利率之间的计算关系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或日利率=月利率÷30。

三、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方法优化

在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方法下,每次存取款后的余额乘以其存续天数计算的存期,即为日积数。将一个计息期的日积数累加起来,乘以适用的日利率,即为本计息期计算的利率。对于该方法,可以进行如下优化:

1.日积数可以表述为单位活期存款某一余额乘以该余额持续的天数(该余额存续的天数),其实质是公式(1)中的“本金×存期”,而计息期内所有积数累加起来就是该存期的计息基础,取“日积月累”之义。因此,日积数可用公式表达为:

P=■BtDbt (2)

其中,P为日积数,t为某一计息期内的存取频次,n为某一计息期内的存取次数(余额变动次数),Bt为某一计息期内第t次存取后的余额,Dbt为Bt存续的天数。

2.与日积数对应的利率应为日利率,则积数计息公式可以表达为:

I=rP=r■BtDbt (3)

其中,I为某一计息期的利息,r为该计息期的日利率,P、t、n、Bt、Dbt等符号的含义与公式(2)中含义相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累计计息积数以元位起息,元位以下不计息,计算的利息应保留到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3.积数计息在具体商业银行会计核算过程有余额表计息和乙种账账页计息两种方法。对于经常发生存取款业务,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单位,适合余额表计息;对于不经常发生存取款业务,存款余额变动不频繁的单位,适合乙种账计息。

四、单位活期存款积数计息方法及会计核算举例

某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采用乙种账账页计息,其吸收的A公司基本存款户在2013年5月1日至9月21日账户情况如下(该期间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6%):

5月1日,期初余额100 000元,上月结转积数

5 802 000,对应日数60天;

5月10日,A公司以现金支票取现6 000元;

5月20日,B公司以转账支票偿还前欠A公司的货款16 000元(B公司也在同一银行开户,A公司委托银行收款,下同);

6月5日,A公司存入现金4 000元;

6月15日,A公司以现金支票取现6 000元;

7月10日,B公司以转账支票偿还前欠A公司的货款22 000元;endprint

7月20日,A公司以现金支票取现6 000元;

8月10日,A公司以转账支票偿还前欠B公司的货款44 000元;

8月20日,A公司以现金支票取现4 000元;

9月10日,B公司以转账支票向A公司支付购货订金10 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采用积数计息原理计算利息并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账务处理和计算过程如下:

(1)5月10日,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贷:库存现金 6 000

(2)5月2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托收凭证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16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16 000

(3)为准确核算商业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月末应计算当月应付利息和利息支出,并将“利息支出”账户当月累计发生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下同。5月31日,当月1日至31日累计日积数为:

100 000*9+94 000*10+110 000*12=3 160 000

(上式中,“9”为余额100 000元自5月1日至5月10日的天数,“10”为余额94 000元自5月10日至5月10日的天数,均为“算头不算尾”;而“12”为5月20日至5月31日的天数,如遇当月最后一天,日期算法为“算头又算尾”,下同。)

当月应计利息为3 160 000*0.36%/360=31.60(元)。

借:利息支出 31.60

贷:应付利息 31.60

借:本年利润 31.60

贷:利息支出 31.60

(4)6月5日,以存款凭条代现金收入传票:

借:库存现金 4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4 000

(5)6月15日,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贷:库存现金 6 000

(6)6月20日结息日,6月1日至6月20日的日积数为:

110 000*4+114 000*10+108 000*6=2 228 000

(上式中,“6”为6月15日至6月20日结息日的天数,为“算头又算尾”,下同。)

6月1日至6月20日应计利息为2 228 000*

0.36%/360=22.28(元)。

借:利息支出 22.28

贷:应付利息 22.28

(7)6月21日转息,应将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6月20日的利息转入A公司存款账户,该期间对应的日积数为:

5 802 000+3 160 000+2 228 000=11 190 000

应向A公司存款账户转入的利息为11 190 000*

0.36%/360=111.90(元),且该利息金额与存款本金一起作为下一计息期的计息基础。

借:应付利息 111.9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111.90

(8)6月21日至30日日积数为108 111.90*10

=1 081 119,应计利息为1 081 119*0.36%/360=10.81(元)。

借:利息支出 10.81

贷:应付利息 10.81

因此,对于A公司存款,6月份该银行应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的“利息支出”账户累计借方发生额为22.28+10.81=33.09(元)。应于6月30日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33.09

贷:利息支出 33.09

(9)7月1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托收凭证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22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22 000

(10)7月20日,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6 000

贷:库存现金 6 000

(11)7月31日,当月1日至31日累计日积数为:

108 111.90*9+130 111.90*10+124 111.90*12=

3 763 468.9

当月应计利息为3 763 468*0.36%/360=37.63(元)

(上述计算式子中,计算出的积数带小数位,但由于积数元位起息,所以积数取3 763 468,下同;按照该积数计算出的利息四舍五入保留到分位,下同。)

借:利息支出 37.63

贷:应付利息 37.63

借:本年利润 37.63

贷:利息支出 37.63

(12)8月1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进账单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44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44 000

(13)8月20日,以现金支票代现金付出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4 000

贷:库存现金 4 000

(14)8月31日,当月1日至31日累计日积数为:

124 111.90*9+80 111.90*10+76 111.90*12=

2 831 468.90endprint

当月应计利息为2 831 468*0.36/360=28.32(元)。

借:利息支出 28.32

贷:应付利息 28.32

借:本年利润 28.32

贷:利息支出 28.32

(15)9月1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进账单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1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10 000

(16)9月20日结算日,9月1日至20日累计日积数为:

76 111.90*9+86 111.90*11=1 632 238

9月1日至20日应计利息为1 632 238*0.36%/

360=16.32(元)

借:利息支出 16.32

贷:应付利息 16.32

(17)9月21日转息日,自6月21日至9月20日,“应付利息”贷方余额为:

10.81+37.63+28.32+16.32=93.08(元)

或者可用总积数乘以日利率:

(1 081 119+3 763 468+2 831 468+1 632 238)*

0.36%/360=93.08(元)

借:应付利息 93.08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93.08

五、结论

通过对商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计息现行规定和有关公式的解释,以及对积数计息方法的优化,让该部分内容更为清晰易懂,便于初学者、存款单位和银行具体操作人员理解其中的含义。结合具体业务实例核算过程,详细说明了日数与日积数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利息计算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的业务处理流程,验证了经过优化的积数计息方法的优越性。同时应该注意两点:首先,所举例子为活期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如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调整,相关积数和计算出的利息也会有所变化,但原理均与该实例相同;其次,所举例子注重原理说明,所涉及金额较小,因此计算出的利息金额也较小,体现不出每期计算应付利息的必要,但商业银行实务中单位活期存款金额均较大,且存款单位数量多,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分季计息的同时,于每期末计算当期应付利息并做相关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02-15.

[2] 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S].2002-11-01.

[3] 韩俊梅,岳龙.商业银行会计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 贺瑛,钱红华.银行会计(第三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5] 周建文.银行计息方法的比较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6).

[6] 何红梅,杨秀梅.商业银行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模式探析[J].会计之友,2012(6).endprint

当月应计利息为2 831 468*0.36/360=28.32(元)。

借:利息支出 28.32

贷:应付利息 28.32

借:本年利润 28.32

贷:利息支出 28.32

(15)9月1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进账单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1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10 000

(16)9月20日结算日,9月1日至20日累计日积数为:

76 111.90*9+86 111.90*11=1 632 238

9月1日至20日应计利息为1 632 238*0.36%/

360=16.32(元)

借:利息支出 16.32

贷:应付利息 16.32

(17)9月21日转息日,自6月21日至9月20日,“应付利息”贷方余额为:

10.81+37.63+28.32+16.32=93.08(元)

或者可用总积数乘以日利率:

(1 081 119+3 763 468+2 831 468+1 632 238)*

0.36%/360=93.08(元)

借:应付利息 93.08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93.08

五、结论

通过对商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计息现行规定和有关公式的解释,以及对积数计息方法的优化,让该部分内容更为清晰易懂,便于初学者、存款单位和银行具体操作人员理解其中的含义。结合具体业务实例核算过程,详细说明了日数与日积数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利息计算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的业务处理流程,验证了经过优化的积数计息方法的优越性。同时应该注意两点:首先,所举例子为活期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如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调整,相关积数和计算出的利息也会有所变化,但原理均与该实例相同;其次,所举例子注重原理说明,所涉及金额较小,因此计算出的利息金额也较小,体现不出每期计算应付利息的必要,但商业银行实务中单位活期存款金额均较大,且存款单位数量多,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分季计息的同时,于每期末计算当期应付利息并做相关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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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S].2002-11-01.

[3] 韩俊梅,岳龙.商业银行会计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 贺瑛,钱红华.银行会计(第三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5] 周建文.银行计息方法的比较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6).

[6] 何红梅,杨秀梅.商业银行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模式探析[J].会计之友,2012(6).endprint

当月应计利息为2 831 468*0.36/360=28.32(元)。

借:利息支出 28.32

贷:应付利息 28.32

借:本年利润 28.32

贷:利息支出 28.32

(15)9月10日,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以进账单代转账贷方传票:

借:单位活期存款——B公司 1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10 000

(16)9月20日结算日,9月1日至20日累计日积数为:

76 111.90*9+86 111.90*11=1 632 238

9月1日至20日应计利息为1 632 238*0.36%/

360=16.32(元)

借:利息支出 16.32

贷:应付利息 16.32

(17)9月21日转息日,自6月21日至9月20日,“应付利息”贷方余额为:

10.81+37.63+28.32+16.32=93.08(元)

或者可用总积数乘以日利率:

(1 081 119+3 763 468+2 831 468+1 632 238)*

0.36%/360=93.08(元)

借:应付利息 93.08

贷:单位活期存款——A公司 93.08

五、结论

通过对商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计息现行规定和有关公式的解释,以及对积数计息方法的优化,让该部分内容更为清晰易懂,便于初学者、存款单位和银行具体操作人员理解其中的含义。结合具体业务实例核算过程,详细说明了日数与日积数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利息计算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商业银行对单位活期存款的业务处理流程,验证了经过优化的积数计息方法的优越性。同时应该注意两点:首先,所举例子为活期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如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调整,相关积数和计算出的利息也会有所变化,但原理均与该实例相同;其次,所举例子注重原理说明,所涉及金额较小,因此计算出的利息金额也较小,体现不出每期计算应付利息的必要,但商业银行实务中单位活期存款金额均较大,且存款单位数量多,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分季计息的同时,于每期末计算当期应付利息并做相关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02-15.

[2] 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S].2002-11-01.

[3] 韩俊梅,岳龙.商业银行会计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 贺瑛,钱红华.银行会计(第三版)[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5] 周建文.银行计息方法的比较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6).

[6] 何红梅,杨秀梅.商业银行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模式探析[J].会计之友,2012(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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