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党章修订中的三个历史时刻与实践创新

2014-03-25 21:19沈燕培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党章群众

沈燕培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党的群众路线:党章修订中的三个历史时刻与实践创新

沈燕培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群众路线凝聚着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群众路线在中共党章修订中的变化体现了其发展的历史脉络,成为党章中的根本问题。中共七大党章首次载入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十二大党章首次写入其基本内涵,十四大党章完整规范表述党的群众路线。新世纪以来,尽管群众路线的内容在党章中并没有作出新的调整,但随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深入、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建设的推进,群众路线逐步从理论发展走向实践创新。

群众路线;党章修订;实践创新

群众路线的发展脉络清晰地呈现在中共党党章的修订历程中,彰显了其在党内地位。本文试图通过群众路线在党章修订中的历史考察,为全党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历史的思考与实践的借鉴。

一、七大党章:首次载入群众路线基本精神

无产阶级政党要密切联系群众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早在1850年的 《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明确规定:“始终力求把无产阶级的一切革命力量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把他们组织起来”。[1]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能制定符合群众利益的方针政策,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列宁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模式时,也同样强调执政的共产党“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2]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群众运动工作方法的使用可以说是对马列主义思想的运用,也是对苏联实践的学习与借鉴。中共“一大”决明确规定开展群众的革命斗争为党的中心工作。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指出:“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3]三大报告指出,加强对工农的宣传与组织,引导他们参加国民革命。四大报告再次强调,共产党人要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取得群众对党的信仰。1926年,中央虽提出“以限制工农运动发展换取蒋介石由右向左”的思想,但中共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首次增添“党的支部”一章,通过支部的建立为群众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提供了空间与联系的渠道;同时规定建立党团以“实行党的政策于非党的群众中”[4],沟通党与非党群众的联系。1928年中共六大直接提出争取群众是现实的总路线。这一历史过程表明党对群众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增强,对扩大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一大到六大党章都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

1929年,“中央九月来信”阐述了群众与红军的关系,强调红军工作要注意“群众路线”的运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明确使用。“群众路线”在土地革命时期提出并得到孕育与发展,主要源于根据地建设的经验总结,根据地建设需要党妥善处理好同军民的关系。随后,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文章中反复强调,党要提倡群众化的工作方式,正确而不动摇的斗争策略要在群众的斗争过程中才能产生;党对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有了初步认识。抗战时期复杂的斗争环境为党的理论成熟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土壤;延安整风端正了党的思想路线,为党的理论成熟创造了必要的思想条件。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5],通过不断循环,使工作更加正确、客观、生动与丰富。此次提出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科学阐明了党对群众的工作方法和实践路径,首次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理论的概括。

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和闭幕词《愚公移山》中,都突出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问题,系统论述了群众路线观点,提出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刘少奇在《论党》中专门论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将它提到了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高度,从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向群众负责、向群众学习、相信群众等方面概况了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规定:同工人、农民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联系;理解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以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要,向群众学习;帮助群众实现需要,启发提高群众的觉悟;警戒脱离群众的危险和防止清洗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七大党章虽没有提出“群众路线”,但首次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明确载入,确立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初步构建群众路线的理论体系,表明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此后,群众路线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为全党熟悉和掌握,自觉普遍地运用在各项工作中。

二、十二大党章:首次写入群众路线的内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中国革命的党走向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土地改革满足了农民的利益要求,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符合民族资产阶级的心理要求,赢得了他们的支持和信任;这些都奠定了党执政之初的群众基础。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群众路线”[6]100一词首次出现在修订的党章中,强调发扬群众路线的传统,密切党群关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还特别指出党面临脱离群众的危险,阐明总纲修订中所贯穿的群众路线精神,突出党的群众路线的意义;但八大党章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什么是群众路线”没有作出明确概括。随着1957年反右扩大化的出现,党内对群众路线的宣传、理解、贯彻、执行明显出现偏差,尽管九大、十大党章仍然强调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但这一时期已经把“群众运动”等同于“群众路线”,鼓吹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过分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阶级路线等,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违背了群众路线的主旨,“不仅不能真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且损害了群众的积极性,损坏了党的威信”。[7]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更加注重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指出群众是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8]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全面展开,党的群众路线的本原得以恢复,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在群众的实践中不断发展。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强调不仅要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还要恢复党的群众路线,这是党的作风中最根本的两条。会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了党的八大以来25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对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首次将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并对其进行规范表述,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9]

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此时全党冲破长期存在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严重束缚,已经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政治路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已经有所发展,民族团结逐步加强,实现并巩固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全党和全国的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十一大党章已经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因此十二大党章在继承七大、八大党章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对十一大党章作了许多有根本意义的修改。新党章在总纲中对党的建设首次提出三项基本要求,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上,第一次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写入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即“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0]此次党章首次写入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在注重将“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同时,删除了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容,没有明确写入群众路线的方法,没有呈现群众的首创精神、群众的利益要求与党的主张的内在统一性,群众路线在党章中的表述仍显不够完整。

三、十四大党章:完整表述群众路线

1987年,十三大党章的总纲没有进行任何修改,主要因为考虑到具体情况,党章总纲中的内容在当时仍然沿用,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等内容,涉及许多复杂理论提法的变动,这些提法是否准确,仍然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检验,与其匆忙调整党章,不如暂时不动。群众路线作为总纲中的内容也没有作出新的修订。

1989年,在东欧剧变的国际形势下,国内出现政治风波,中国共产党在显示自己不可战胜力量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党内思想的混乱、组织的涣散、纪律的松弛、腐败现象的滋生、党群关系的损害,都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以江泽民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做好人民普遍关心的事情,强调把执行党章、遵守党章放在重要的位置。此后,党先后通过了《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要求全党切实加强党群关系。1992年修订的十四大党章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更高的要求,群众路线在党章中第一次被科学完整规范的表述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1]同时将党风问题、党群关系问题提高到党生死存亡的高度,要求全党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群众路线的内涵包括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方法与作风问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首先解决的是在实际工作中相信谁、依靠谁的问题,回答的是党的群众观点,它是群众路线的基础和前提,坚持群众观点,才谈得上坚持群众路线;当然群众路线是对群众观点的执行,将观念层面转化为现实的实践,因此群众观点在实践层面上就提出了党是否坚持群众路线的标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成为党的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对此,十六大党章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决的是群众路线的方法问题,“从群众中来”是对群众实践的尊重,对群众首创精神的尊重,党和国家的很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都来自群众,群众是“原料”的提供者,党“只有认真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6]129“到群众中去”就是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通过科学的分析上升到理论高度,形成路线方针政策再回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将其化为群众的内心信念并付诸行动,进一步在实践中加以检验。群众是政策的执行者和检验者,将 “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是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与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统一,就是党的主张和各项工作与人民的实践、要求和利益的统一。

党章修订的基本目的是保证党章的现实适应性,维护党章权威,发挥党章根本大法的作用。群众路线的确立、坚持、恢复与发展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党章中关于群众路线的修订使其有了严肃的章规。

四、新世纪党章:群众路线理论到实践的拓新

新世纪以来,十七大、十八大党章虽没有修订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但进一步要求全党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调党群、干群关系,在全党明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新的党章赋予群众路线新的时代内涵,群众路线在实践层面上真正回归到群众生活,切实满足群众的利益。

第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落到实处。随着党对“人民群众”主体范式的理解扩展到主体间范式的理解,人民群众不仅仅被看作一个整体,更把其看作利益表达的“我们”,党更加注重对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需求的满足,注重群众利益的形成、认可、实现与维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群众是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主体,党在工作要“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12]十七大报告首次在党的政治报告中专门用一章讨论“民生”问题,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创新管理,多方面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开创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这些都彰显了党践行群众路线的信心和决心,解决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如何分配等问题,既是对群众路线的坚持,也是对群众路线的发展。

第二,人民民主逐步发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人民的民主参与能力明显提高;权益维护、政治诉求都逐步呈现,基层选举、村务公开、听证投诉成为人民表达意愿的途径;进一步实现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党践行群众路线的又一重要内容。十七大报告鲜明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增强公众的参与度,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合理需求;通过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是群众路线的最直接体现;十八大报告特别提出“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13]24,“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3]26,“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13]27,都体现了实践中对群众路线的深化,对民众呼声的倾听与回应,是对人民群众思想上的尊重,情感上的贴近,工作上的依靠。

第三,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全党的价值追求。新世纪以来,党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赢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以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前,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依然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尖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13]47“为民”是贯彻群众路线之根本,要真让人民“敢说话、说实话、解心结”,使人民消除疑虑,为国家建言献策;“务实”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基础,党的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率先垂范,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关注群众呼声,关心群众需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只有群众需求满足了,才能真正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清廉”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保障,要求全党要坚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要充分认识到“腐败问题”解决不好,会对党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此次活动中,坚决反对党内领导干部中盛行的“四风”,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4]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不仅为了人民,也必须紧紧依靠人民,需要集中全体中国人民的智慧。为民务实清廉应根植于共产党人的思想与行动中,成为自身深入持久的信仰力量和价值追求,坚定地执行党章规定的群众路线,维护党章权威。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626.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26.

[3]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中央档案馆,1981:27.

[4]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选集:一九二七[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153.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9.

[6]编者不详.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7]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04.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8.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834.

[10]中共中央党校选编组.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从一大到十六大[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101.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中央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193.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2009:579.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4]郭华茹.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是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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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ss Line:Three Historical Moments and Practice Innovation in the Amendment of the Party Constitution

SHEN Yan-pei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2,China)

The connotation of the Mass Line of the CPC embodies valuable experience and has been constantly enriched with time and its expressions vary in the former three amendments of the party constitution,which demonstrates i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rack and has become a basic issue.In the 7th Nation Congress of the CPC,the Mass Line concept was first introduced into the party constitution.The 12th National Congress defined the main connotation of the Mass Line and the 14th National Congress detailed its complete and standard expression.In the 21st century,although there has been no further adjustment in its expression,the Mass Line gradually transforms from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to practical innovation with the deepening of“people first”administrative theo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ity and democracy.

the Mass Line;amendment of the Party Constitution;practice innovation

D21

A

2095—042X(2014)01-0021-04

10.3969/j.issn.2095—042X.2014.01.005

2013-11-20

沈燕培(1982—),女,安徽淮南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研究。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招标项目(2011sk708);2009年安徽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2009xqn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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