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的市场监管体制研究

2014-03-28 13:59马志剑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交易平台比特货币

张 磊 马志剑

(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 江苏南京 210012)

0 引言

2013年4月20日雅安地震后,壹基金已获得共计233比特币的捐助,约人民币22万元,这是比特币第一次在中国成为捐赠物,比特币出名了。2013年11月29日13时30分左右,比特币单价达到1 242美元/枚,超过了同时段黄金价格(1 241.98美元/盎司),而在2014年4月16日20时54分,比特币在火币网上的买入价已跌至508美元,火币网是全世界交易量最大的比特币交易网站,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拥有全球比特币交易市场55.27%的份额。除了火币网,我国还有okcoin、比特币中国等比特币交易平台,我国俨然已经成为了世界比特币最大的交易市场,然而,我国对于比特币市场监管的缺乏,远远不能解决高速发展的比特币市场所带来的诸多问题。

1 比特币的产生和特点

1.1 比特币的产生

2008年11月1日,一位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程序员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讨论组发表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文章,该文章提出一种新的电子现金系统,即完全通过点对点技术,它使得在线支付可以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外一方,而不依靠任何金融机构。比特币的产生不依靠政府或者任何机构发行,而是通过在计算机上执行公开的复杂算法自动生成,这一过程可以理解为寻找方程的特解,这种最原始的比特币获取方式与现实生活中淘金者发掘黄金较为类似,所以也被称作为“挖矿”。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使得全世界的比特币网络大约每十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之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赏金,来奖励获得答案的人。2009年1月3日在位于芬兰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中本聪挖出了第一笔“比特矿”,此时每笔赏金是50比特币,此后,比特币总量以约每十分钟50个的速度开始增长,当比特币总量达到1 050万个的时候,每笔赏金减半,变成25个比特币,当比特币总量达到1 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 050万个的50%)个时,每笔赏金再减半,变成12.5个比特币。简单地说,在一开始,全世界的网络每约十分钟产生50个比特币,并且增长速度每四年减为一半,因此,比特币的总量会在100多年后达到2 100万个并且不再增长。

1.2 比特币的特征

比特币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比特币最本质的属性。如人民币由央行发行、Q币由腾讯公司发行,而任何一个网络节点都可以发行比特币。因此,比特币的发行和使用不会受到任何政府和机构的控制,要么全世界的比特币网络节点一起改变算法,不然比特币的发行会按照原先的模式一直进行下去。也正基于此,比特币被奥派经济学学者所狂热追崇,在他们看来,货币的非国家化可以很好地避免货币由于不良决策所影响而导致的通货膨胀的货币危机[1]。

2)匿名性。由于比特币特殊的产生机制,没有任何政府或组织可以对比特币进行控制,并且比特币被储存在一个特殊的“比特币钱包”里,这个比特币钱包类似于常用的电子邮箱,而邮箱的地址则被称为“比特币地址”,比特币地址大约33位长,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地、无限制地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自己的比特币,于是,使用比特币交易的各方就可以在每一次交易时都改变自己的比特币地址,从而来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与传统虚拟货币交易不同,比特币交易不需要依靠帐号系统,而是点对点地使用公开密钥技术,每一次交易,交易双方都可以随意生成一对新的公私钥,收款方都只需将公钥告诉付款方即可完成交易,这种点对点一次一密的做法,使得比特币交易无法追踪,完全匿名。

3)交易成本低廉。比特币的交易成本极其低廉,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比特币交易不需要中间人,在互联网上汇款时也不需要通过任何金融机构,因此,比特币交易不需要支付传统意义上的“手续费”,而又基于比特币的匿名性,纯粹的比特币交易是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任何第三方可以监管和了解的,因此,比特币交易中也不存在税收环节。

4)网络健壮性。比特币网络随着从第一批比特币产生而诞生,且一直延续至今。由于比特币没有发行中心,每一个P2P网络节点都可以发行比特币,因此如果想要让比特币“消失”,如今有两种做法:一是让全世界持续断电;二是让互联网消失。很明显,这两种做法都是不能实现的。可以这么认为,比特币从诞生开始就注定永远不会消失,即使比特币价格可能会暴跌,即使全世界的政府都宣布它非法,比特币和它庞大的P2P网络也依然会永远存在。

2 比特币市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法律地位不明确。比特币想要合法流通,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法律地位的缺失。比特币到底是否应纳入货币范畴,世界各国现在还正处于研讨阶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这种排他性的规定,断绝了其他任何形式货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成为法定货币的可能,这同时也意味着,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使用比特币支付的行为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将会给持有和使用比特币的人带来巨大的风险[2]。2013年12月5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2)交易平台过于脆弱。随着比特币市场的日益火爆,比特币交易平台也纷杂繁多。比特币网络是非常健壮和可靠的,但比特币的交易平台却表现出很强的脆弱性,究其本质,比特币交易平台仅仅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网站,不仅容易遭到黑客的攻击,而且大部分网站的信任得不到保证。

3)价格波动大存在泡沫危机。传统的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在短时间内价格波动较为平稳,而比特币完全由市场自主调节,随着人们对比特币的关注度提升,其价格波动也越来越剧烈。2009年比特币诞生之初,其价格非常低廉,一枚比特币的价格甚至连1美分都不到,而到了2013年11月19日,比特币价格已涨到接近8 000元人民币,但次日价格却跌至4 150元,盘中甚至下跌到2 888元。究其原因,是因为比特币创造者的本意是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新型货币进行尝试,而大众却将其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比特币在任何时间都可以交易,没有涨跌幅限制,当天买进立马就可以卖出,这更像是一个没有任何制度的股票市场。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大户操纵比特币价格比操纵股票价格更容易得多,而法律空白也使其所受的法律风险极低甚至可以说没有。在早些时候,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是比特币投资是否构成庞氏骗局,欧洲央行认为,比特币的使用有着庞式骗局的某些特征,但同时也具有一些与庞式骗局常用招数相反的特征[3]。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比特币币值的大幅波动,是因为比特币用户的大量涌入,人们之所以购买比特币,就是因为它的币值在上升或相信币值会上升,这与著名的郁金香泡沫存在一定的共性,一旦泡沫破裂,持币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4)或将用于违法犯罪。基于比特币的匿名性,许多人担心它会为洗钱或毒品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温床。互联网上有许多使用比特币结算的毒品买卖网站、非法博彩网站等,这些网站相比于实体交易更为隐蔽和难以取缔。此外,由于比特币市场监管的缺失,比特币交易可以很好地避开税收环节,使得不法分子可以借助比特币来进行逃税。

3 我国比特币市场监管体制的缺陷

1)法律障碍。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对比特币进行定性,它是否合法,有关部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比特币想要合法流通,并且在发生损失后可以受到法律保护,那么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该怎样获得合法的地位,此外,比特币是属于货币还是属于商品,我国对此尚无定论,这也导致如果要对其监管,没有一个法律法规可适用。

2)交易平台信用障碍。不论比特币是否合法,比特币在我国确确实实已经流行起来了。在我国,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虚假的交易网站通常没有ICP号或者套用ICP备案号。而由于比特币的特殊性,这项制度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大大小小的交易平台让人眼花缭乱,如果不出台强制性实名登记备案制度,交易平台的信用将无法得到保障。

3)交易制度的空白。就目前而言,比特币更类似于是股票而不是货币,但它与股票却也有很大的不同。股票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和市价,而比特币的本质仅仅只是一串字符,比特币的价值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信心。因此,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制定一系列制度来对其进行监管,而对于比特币,现有的证券市场制度不能也无法完全适用。此外,比特币市场实行T+0的交易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投机者可以频繁地买入卖出,导致整个市场的剧烈震荡。

4 完善我国比特币市场监管的建议

1)对比特币立法。比特币在世界范围的流通日益频繁,类似于比特币的数字货币也越来越多,目前全世界发行的数字货币已超过100种,但是对比特币定性的国家却寥寥无几。中国的比特币市场异常火爆,就中国目前状况而言,对比特币立法已迫在眉睫。比特币既然已经产生,并且无法消灭,就应该尽快对其进行性质定位。我国可以借鉴德国和美国的做法,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新的金融衍生品或者虚拟的一般等价物,从而对其立法,将比特币纳入市场监管体系中去。

2)建立比特币市场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比特币市场监管体系将会有利于比特币的健康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应该严格限定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准入机制,并且对现有平台进行登记审查并备案,对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名登记和财产登记并经审核。对于非法平台,应及时冻结其银行账户并依法取缔;对于资产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小平台,可以集中起来组织合并或者退出比特币交易市场;对于符合条件的交易平台,国家应建立符合比特币市场特性的监管体系,并逐步拓展其第三方支付业务,建立起比特币的信用体系。具体的监管措施可以不限于信息上报、建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定期召集平台负责人进行会议等。另一方面,比特币交易平台自身也应坚持行业自律。具体而言,首先应坚持严格贯彻实名登记制度,由于比特币自身存在很强的匿名性,因此如果央行跳过交易平台直接对比特币交易者进行监管,将会变得非常困难;其次,平台可以对于高频交易征收统一的手续费,以此来抑制因过度投机导致的价格剧烈震荡;此外,各平台还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使得投资者可以获得足够的知情权。

3)建立世界性的比特币交易机制。就目前而言,全世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是24小时不间断地提供与法定货币的兑换服务,由于比特币去中心化的特性,任何政府或组织都无法控制比特币的发行和交易。但是,如果全世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能在比特币和法定货币兑换上统一交易机制,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抑制比特币价格的剧烈波动。基于时差问题,各个国家可以规定各自的交易时间,但是应全世界统一T+1的交付机制。我国作为比特币最大的交易市场,应该积极联合各国进行商讨,从而来规范比特币交易市场。

[1]洪蜀宁.比特币:一种新型货币对金融体系的挑战[J].中国信用卡,2011(10):61-63.

[2]娄耀雄,武君.比特币法律问题分析[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25-31.

[3]王刚,冯志勇.关于比特币的风险特征、最新监管动态与政策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3(9):46-49.

猜你喜欢
交易平台比特货币
一国货币上的面孔能告诉我们什么?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构建及体制机制创新
古代的货币
古代的货币
环太湖艺术品交易平台上线
比特币还能投资吗
比特币分裂
比特币一年涨135%重回5530元
基于Android的C2C交易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交易平台应兼顾效率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