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及其对学校管理的启示

2014-03-30 14:06谭敏达闫思瑾
当代教育科学 2014年7期
关键词:教化老子万物

●谭敏达 闫思瑾

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及其对学校管理的启示

●谭敏达 闫思瑾

以老子为主要代表的道家学派之“无为”的社会治理方式既是一种哲学思想,又是一种政治智慧,其根本在于实现社会教化:一方面,“无为”之道要求为政之人循自然之道教化万民,维持其自然之性,保持社会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无为”之所以“无不为”,乃是为政之人以其表率作用实现教化。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启发学校管理者在工作中要避免“追求显绩”的急功近利心态,具有“兼容并包”的呵护个性雅量,具备“辅助万物”的顺应自然智慧,练就“以己为教”的化民成俗境界。

教化;无为;有为;学校管理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渴望用其思想感召天下以达治世,而春秋显学之一的道家,却选择以遁世来回应乱世。绝非老子无“南面之术”的思想,盖因其外王之道亦本于道。固曰:“道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无为”是道家政治智慧的核心,“无为而治”思想辩证而深刻,所蕴含的管理策略与智慧对完善当下的社会治理有借鉴价值,具体到教育领域,这种社会治理思想对学校管理者也有诸多启发。

一、“无为”之道与社会教化

何为“无为”之道?单从字面意思来看,“道”亦指“道路”,不仅为天地运行之轨,亦是人王治国之道。在理想政治中,侯王循道而治国,百姓从道而生活,社会因道而得治。在这样的情境下,道将政治与自然紧密结合,因势利导以实现大治。《老子》阐释,“道”为天地万物之主宰,不仅先天地生,而且永恒存在,运行不已。道并非人类或社会发展的轨迹,而是天地万物运行之常,道覆载万物、变化无穷的基础则来自于自然,正因为道法自然才能够运行不息。“人不违地以全其生,地不违天以全其载,天不违道以全其覆,道不违自然以全其化”。[2]

《老子》由“道”而来的政治思想就表现在“无为”之中。老子的“无为”中充满了辩证法的思想,他认为天下万物正是因其具有的相反面而为人所熟识,一旦失去了这种相反面,事物也就失去了自己为人熟知的属性。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事物的美与恶,善与不善,都是事物所固有的属性,一者的存在以其相对面为基础。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去恶扬善”,因为这一行为的最终结果是“善恶”意义的消亡。基于这种思想反观政治,绝大多数社会治理的实质是以特定的治理行为消除问题的表现,而问题往往正是治理的相对面,消除对立面的行为非但无法彻底根绝问题反而可能因为这种智谋或手段制造更多的问题。况且,政治生态中每一个事物又处在无尽的联系之中,而对于这种联系的认识又是难以穷尽的。既然如此,针对某一问题的智谋和手段,势必会有意或无意地破坏被意识到或未被意识到的联系,从而引发更多的问题。如此一来,本应实现社会治理的“有为”,反而造就了更多对于“有为”的需要,恰如为保卫“和平与人权”而输出军火和战争的悖论。有鉴于此,老子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无为”之于社会治理即要求管理者少一些违反自然规律的强制作为,少一些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作为,而要辨证施治、综合治理。唯有如此“无为”,才能避免引发更多对于“有为”的需要。

“无为”对于老子而言不仅是政治治理的核心思想,更是一种于国于民的存善达道之道。以“无为”行不言之教以教化万民也是其思想之精髓。如前所言,政治生态或社会整体,因其所载之物的联系而成为天下至密至坚之物,使得没有任何手段能够将其分解,甚至愈是精巧之技反而自相矛盾、弄巧成拙。尤其对于人思想意识的影响,过多的“有为”未必显效有时甚至适得其反。相反“无为”因其“无有”而至柔,从而可入无间。这并非一种外力强加的改变,而是对于事物内在之道的顺应,令其通过发展回归正常的轨道,使原有的问题或矛盾能够循其内生之力向和谐与均衡流动。不言之教的教化机理也正在于此。

“无为”作为一种表,其目的在于里,即实现人自由地遵循自然。对人的自然状态尤其是自由思想的强制干预,使人从最根本之处脱离了自然。故而,循“无为”之道的教化绝不是强制下所达成的思想统一或善恶美丑判断标准的统一。“自然的美与自然的善必然是活泼的、多样的、多元的,不会成为千篇一律的‘美’和刻板僵化的‘善’。”[3]这才是老子崇尚自然的无为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也是道家政治思想中为政之人通过教化实现社会治理所应循之道。在老子的思想中,为政者就应当做出遵循自然之道的表率,其所为之事应是以表率作用引导人们发现内心的自然之道,从而使其得到由内而外的抒发,抑制超出自然的欲望,使民心自足。“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当为政之人的表率作用使得“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转变成“民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时,为政治人又何须再为?

二、“无为”而“无不为”的社会治理谋略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第四十八章)。在老子看来,治学需要日益精进,可是政治家若要实现政治理想或人生意义则需要日益减损。减损的是什么虽未言明,但是从“取天下常以无事”可以看出,需要减损的是人的欲望。因为人的欲望越强,便越倾向以权谋取事,而失去了循道为道的耐心。然而为何政治家难为“无为”?盖因“恃有居功”。“恃有”必患得患失,患而多虑,虑而多行,焉能无为?“居功”必求功,有求多欲,有欲频断,焉能自然?

值得品味的的是老子之“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如《淮南子》中原道篇所言:“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也。”又如:“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老子》第六十四章)。在此“弗能为”,就是无为,就是不做通常人为达其目的而做的诸如控制、操纵等权谋之事;或者异于通常人行事的心理状态,如急功近利等。[4]圣人为政,应为无为之事,一个“辅”字道出了“为无为”的内涵:辅助万物自然发展,而不盲目施加干涉。万物通过自由地延其自然之性生长,而达到自化,以至兴盛,百姓因此而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圣人虽然无为,但是为政所求不过如此,是以无为之行成无不为之事。老子虽言“无为”,却要圣人“辅万物”,那么“辅”究竟是不是“为”?“有”与“无”在道家的政治思想中代表了什么?“无为”究竟为何事,不为何事?“辅”在老子看来不算一种“为”。圣人辅助万物,能够达到无为而无不为境界的关键在于创造万物自然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一旦达成,事物就可以依靠自身自然的力量进行发展,也就达到了无不为。[5]反观社会治理,即是以自然之教化促使社会的自然发展,不以外力加以干涉,成就“不治之治”。

从《老子》一书中可以发现,老子并不反对“为”,故而才有“为无为”一说,其反对的恰恰是对于“为”的期待和行动,即“欲有为”的心理状态。“有为”于道家而言,与其说是行动或结果,倒不如说是一种功利的心态及其所引发的行动。之所以反对“有为”,是因为其打破了事物原本内在动因所引起的变化,故而是不自然的。并且,这类行为往往打破了自然发生的渐进式变化,以一种强加的突变改变了事物的自然性质。而这种突变又无法使事物重新融入发展的链条中,成为了失去历史与未来的“死环”,实质上在最根本处阻碍了事物的发展。

“有”与“无”是无为思想中的又一对重要的关系。在老子的思想中,二者并非截然相反,而是相互补充的概念。故而,“有”与“无”并非无为的界限,而是为无为的条件。《老子》第十一章中对“有”与“无”涵义进行了形象地描述,认为正因为车轮辐条之间的中空之处才使得车轴得以穿过,使得车轮相互结合,发挥了车的作用。所以,“当其无,有车之用”。由此可见,“有”固然是重要的,因为它奠定了物质的基础,但是真正发挥其内在的自然属性的却是“无”,所以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能给人们提供便利,‘无’才能显示实际功用。这里有无相即不离,也是正反相依的例证。”[6]由此可见,“有”是知识,其利如剑,但刃分两面;“无”是顺应与内发,其柔若水,无坚无形,却以包容蕴育万物。老子的政治思想远不像庄子一般消极避世,老子虽然提倡“无为”,但其实是要“为无为之事”,是以一种出世的态度和行为应对入世之事,最终实现其政治理想,完成社会治理之目的。这样的方法论情境下的“无为”势必不可能只包含“无”。“无为”的思想,其实质是以“为无为”的行为,实现“无为而治”的目的,其最根本的方法是对万物内在属性与自然之性的顺应,以促进其内发,令其归于自然之道。而这种顺应的前提则是对于自然的认识,即是对于“有”的需要。“有”并不等于“有为”,其所蕴含的知识是对于自然认识的基础,只当利用“有”以试图介入自然之中时,这种认识的基础便转变为智谋,亦就成为了老子最为反感的“有为”。故而,“有为”并非“有”与“为”的单纯结合,而是在“有”的基础上盲目自大的“为”所成就的。在老子看来,民生困苦,如饥贫、如难治,皆是“以其上之有为”而致,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六十五章)。

三、对现代学校管理的启示

宏观地看,当前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需要借鉴祖先的智慧来不断完善社会的体制机制。具体到学校管理层面,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也能够给我们以诸多启示。学校犹如一个小社会,学校管理即是微观的社会管理。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能够启发校长从哲学的高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来审视自己的办学理念与管理方略,从而认清教育的本质,找准教育发展的规律,制定科学的治校方略,营造和谐有序的教育教学氛围。笔者认为,老子的社会治理思想对现代学校管理至少有以下启示:

办学目标当避免“追求显绩”的急功近利心态。要办好一所学校,校长首先要确立办学目标。有了明确的目标,团队就能产生强大的行动力。在教育行政化体制下,我国学校管理者也实行“任期制”,校长们都想在有限的任期内干一番事业,做几件漂亮事情。因此每一任校长都会为学校提出或宏伟或长远、或浪漫或现实的办学目标,这本也无可厚非。需要审视的是这种“欲有为”的心态以及所采取的行动是否顺应了事物的“内在之道”,是否遵循了学校管理的内在规律,有无“求功心切”之患,有无“恃有居功”之嫌?教育作为“百年树人”的千秋伟业必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校长无论奉行怎样的教育理念,无论进行怎样的管理改革,都不可违背教育之“道”。为追求显绩而搞教育大跃进,好大喜功、追名逐利,杀鸡取卵、竭泽而渔都是学校管理之大忌。

办学理念当具有“兼容并包”的呵护个性雅量。人的复杂性决定了教育的复杂性,学校与工厂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培养个性化的人还是生产标准件。所以,好的学校管理应该将尊重人、发展人、包容人作为主要手段和重要内容。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人,学校管理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人格、个性和尊严以及发展的权利,唯有如此学校才能具有勃勃生机与活力。校长要有一个博大的胸怀,“不以一种善为善,不以一种美为美”,宽容事物的对立面,允许存在不同的声音,以民主平等的理念营造多元、丰富、活泼的育人环境。

治校方略当具备“辅助万物”的顺应自然智慧。许多学校管理者深受“科学管理理论”影响,过分依赖科学化手段实施“有为”管控与评价。虽然运用定量方法解决管理问题,弥补了纯定性分析的不足,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益,但如果缺乏对学校环境复杂性和动态性的认识,缺乏对人格的尊重和对人的灵活性的重视,过分强调组织形式、成文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那么精细的管理反而可能使学校组织僵化。校长可“以无为之行成无不为之事”,创造适宜事物自然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使学校“原有的问题和矛盾循其内在之力向和谐与均衡流动”。

个人修养当练就“以己为教”的化民成俗境界。毋庸讳言,我们当下的教育环境极其浮躁。无论是社会、主管部门对学校的要求,还是学校对老师的要求、老师对学生的要求都带有急功近利的心态。这种浮躁心态使得教育工作者很难坚守教育规律,潜心研究教育教学。革除学校教育的浮躁,校长应当具有教育家的情怀与境界,做遵循自然之道的表率。身教重于言教,校长只有“以己为教”,才能“化育万民”——校长无为而民自化,校长好静而民自正,校长无事而民自富,校长无欲而民自朴。

[1][2]王叔岷.先秦道法思想讲稿.北京:中华书局,2007,46,38.

[3][4][5][6]刘笑敢.老子古今:五种对勘与析评引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40,512,512,142.

(责任编辑:刘丙元)

谭敏达/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原理硕士研究生闫思瑾/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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