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向游客收观光税

2014-04-02 10:03
环球时报 2014-04-02
关键词:迪拉姆决议案迪拜

自3月31日起,迪拜旅游和商业推广局开始向留宿游客征收“旅游迪拉姆”(即观光税),这笔钱将被当作旅游和商业推广局下属新公司的活动经费。  阿联酋《迪拜纪事报》3月31日称,在今年年初,阿联酋迪拜酋长国王储哈姆丹签发一项征收新旅游税的决议案。该决议案规定,每个酒店房间征7迪拉姆(1迪拉姆约合1.7元人民币)至20迪拉姆不等,具体按下榻地档次而定,征收对象为所有下榻迪拜的游客,这笔费用届时会在客人账单上列出。如果旅馆酒店虚报或不上缴这笔钱,罚金将达1.5万迪拉姆。  目前,迪拜多数旅馆经营者都对引入“旅游迪拉姆”表示乐观,他们称这完全可以接受,对游客而言也是一笔小钱。而且,旅游和商业推广局也是为在国际上推介迪拜旅游与商机,其中一个目标是到2020年,使每年到访迪拜的游客增加至2000万人。不过,也有一些人认为,突然收取这么一笔费用可能会使游客数量减少,部分游客会不满迪拜当局挖空心思收钱,并重新考虑迪拜之行的花费问题。▲   (候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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