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科学中的狱监学理论研究
——读《监狱学导论》①

2014-04-06 04:44王志强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导论监狱研究

王志强

(天津商业大学 法学院,天津300134)

自犯罪现象出现以来,监狱这种机构便在应对犯罪的机制中担当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监狱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权力的物质附属物。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中,监狱及其制度这条主线演绎了其特有的社会镜像。如果大致浏览中、西监狱制度的历程则不难发现,监狱制度的发展是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标志之一,是刑事司法制度日趋文明化与科学化的重要表征。

随着监狱制度的发展与犯罪现象的变化,对与监狱相关的议题的研究逐渐发展为一个重要领域。据有关资料,西方社会的监狱学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初始阶段是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标志是1777年英国监狱学家约翰·霍华德(John Howard)出版《英格兰及威尔士监狱状况》一书;第二个阶段是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40年代,这个时期监狱的功能已开始由对罪犯的惩戒向对罪犯的矫正发展,如何对犯罪人适用矫正手段是这个时期监狱学研究的主要特征;第三个阶段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该阶段监狱学研究的特征是将监狱学作为科学,在研究范畴上从法律现象扩展到了社会角度。〔1〕

监狱及监狱制度的研究非单纯之学术议题,实蕴涵于社会发展状况与刑罚、监狱制度的发展与需要之中。在我国,按已有观点,监狱法学②该研究的作者在这里所讲的监狱法学,笔者认为,更为准确地讲应为监狱学。诞生于20世纪初,标志是出现了专门的课程、专门的研究人员、专门的译著与论著等〔2〕。据笔者考证,20世纪20年代的燕京大学曾专门开设监狱学,占三个学分,由当时的司法部监狱司司长王文豹任教。在研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专题性的研究,如王元增撰写的《监狱学》(河北第一监狱,1924年),严景耀撰写

①本书的作者是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吴宗宪教授。作为吴老师的博士生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有的读者会觉得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有些学术之外的味道。事实上,学术界确实也存在着一些令人反思的现象,比如王燕飞在其《犯罪学综述漫谈》中曾揭示了当前犯罪学界“综述”撰写中的“变色”、“变调”、“变质”(参见《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第4 期),对此,笔者深有同感。的确,仅就书评而言,有些文章存在着脱离原著的现象。不过,综述也好,书评也罢,都是学术研究中推介最新学术研究成果、了解学术研究动态的重要方式。也许能够使综述、书评可以保持学术价值的就是研究者本身的伦理标准了。在学术共同体内,学术研究的质量与学者的品格是应当以研究伦理来衡量的,否则,学术规范就无意义可言了,不过,在学术规范的框架内仍需要在学术共同体内保持良好的理论研究的遍在主义。作为一名研究者,在保持学术伦理、尊重原著的情况下,能够将个人认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向学术界推广事实上是一种义务,是理论研究遍在主义的体现。的《中国监狱问题》(《社会学界》,1929年第3 卷),赵琛撰写的《监狱学》(上海法学编译社,1933年),蒋思道撰写的《监狱学》(国立武汉大学,1935年),孙雄撰写的《监狱学》(商务印书馆,1936年),李剑华撰写的《监狱学》(中华书局,1936年)等等。中国近代是科学研究兴起的一个重要阶段,包括监狱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监狱制度改良和监狱问题研究科学化、制度化的需要。知识的进化是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的渐进过程。任何学术研究都无法脱离社会情境。虽说近代监狱学开启了中国监狱学研究的大门,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监狱学研究在某种意义上难以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研究领域,尤其是自主研究,曾有观点也如此指出:“理论脱离实际,照搬照抄外国监狱法学说是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监狱法学最主要的缺陷之一。”〔3〕新中国建立以来,加强监狱制度建设成为当时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不仅当时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专就监狱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而且,1954年9月7日政务院发布了《劳动改造条例》,该法规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早于《刑法》、《刑事诉讼法》20 余年。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一些高等院校与实际部门也开始了在当时被称为劳动改造制度方面的研究,但临床应用的特点较突出,而且,在某些方面仍借鉴当时苏联的一些理论。上世纪80年代以后应该说是新中国监狱及监狱制度研究的发展阶段,或者说,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是当代中国监狱学研究的鼎盛时期,如,劳动改造专业已进入一些高等院校并开始招生①笔者即系当时的西北政法学院第一届劳动改造法专业本科生。,且出现了大批的专业教材与研究著述,全国与地方成立了监狱理论研究的学术团体,自司法部以下的各地劳改局②这是《监狱法》通过之前的称谓。都成立了专门的实体研究机构③笔者曾在天津市监狱工作研究所(原称为天津市劳改劳教工作研究所)工作10 余年。,一些大学也涌现出了一批专门研究与监狱有关的议题的研究者。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监狱理论研究开始萎缩,“高等院校中大部分曾经致力于监狱学理论研究的人员不得不改行从事其他研究,专门的监狱学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也出现了断层,监狱系统内曾内设的科研机构也纷纷撤消”〔4〕。从某种意义上说,研究监狱及其制度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意义。但是,出于各种因素,近些年的监狱理论研究,尤其是基础理论研究,与上世纪80年代以后及90年代中期以前这段时间相比显现了明显之不足。

作为实践需要和与之适应的研究领域,监狱学研究是需要延续且发展的,这是一个无需争辩的元命题。201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吴宗宪教授撰写的《监狱学导论》一书。笔者多年来主要的研究方向是犯罪学。虽说其中无法避免偶尔渗透些监狱学的内容,但对于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的监狱学而言,其只为皮毛而已。不过,作为毕业于劳动改造专业和从事过10 余年监狱研究的学人,笔者仍感《监狱学导论》这本著作包含着一种探究知识的精神。通览《监狱学导论》,笔者认为,它至少可以在以下五个方面给读者以导引与借鉴。

一是写作风格的创新。所谓“导论”,一般意义上之理解,即是探索型的知识介绍或探索型的某个专题的研究。但《监狱学导论》事实上可以看作是一本系统阐述监狱学基础知识和较为详细地分析相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并赋予其可探索含义的著作。该书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将知识的介绍与研究的拓展融为了一体,打破了传统意义上教材④该书封皮上冠以“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的由概念到概念的诠释写法,而是将知识介绍与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吸收相应的知识,而且还可以了解某一个方面的研究状况与趋势,甚至可以激发进一步展开研究的兴趣。比如,作者在“监狱工作者的素质与发展”一章中,并没有仅将知识点停留在监狱工作者应然素质的介绍上,而是融入了“基层监狱工作者存在的压力”这个问题的研究。在现实中,监狱干警的压力是一个值得关注而又容易被忽略的内容。由此,通过对“基层监狱工作者压力”这个问题的探究和对现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分析,就可以使读者,尤其是从事监狱工作及监狱工作研究的人员了解监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作为长期从事监狱学研究的专家,吴宗宪教授在《监狱学导论》中贯穿了一个思想,即吸收最新的国内外研究成果。显然,这反映了著作本身的科学研究含量及学术角度的客观比较,反映了对读者科学研究意识的激发与促进——注重知识客观性的同时注重知识的发展性。可以说,写作风格上的知识介绍与理论研究的一体化,不仅使该书在写作风格上突出了创新与知识的进化,同时也增强了著作本身的理论研究价值,从而在作者与读者的平等对话中为读者搭建了由“是什么”到“为什么是什么”再到“应当是什么”的获取知识的平台。科学发展逐渐表明,学术研究的认识论应当强调研究者与研究的接受者融为一体,且也只有将研究者与研究的接受者融为一体,才能发挥研究成果本身的社会价值,才能使知识的进化转化为一种真正的社会力量。

二是组织知识体系的系统与清晰。监狱学究竟研究什么?这一直以来是监狱理论研究中的难题之一。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出现的关于监狱学的不同称谓和监狱学学科属性的争论,则从一个角度反映了这个现象。《监狱学导论》基于监狱工作运行的系统与监狱工作在社会中的地位与角色,打破了在纯粹的法学角度对监狱工作进行的教义分析,通过将监狱学定位为社会科学,作者按照监狱工作运行的结构,较为新颖地阐释了监狱学这个研究领域具备的六个亚分区,即监狱员工、监狱本体、监狱罪犯、监狱行刑、罪犯改造、监督帮助,从而为监狱学的基础知识划分形成了一个在区分标准上相互并列的体系,由此,在监狱运行系统的基础上也就形成了相应的监狱学知识的系统与一般研究框架。

三是研究方法的多元、科学与辩证。“科学是用它的方法自我辩护的。”〔5〕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讲,知识的创建是否有意义关键在于研究方法。从《监狱学导论》这本书的知识结构讲,至少可以发现,它不是主观拼凑,因为如果没有对监狱工作的体验是难以找到该书应具备的研究方法的。通过本书研究的角度、知识点的联结与内容,笔者至少可以将作者的研究方法归纳为三类,即实地研究、文献研究与历史—比较研究。其中,实地研究与作者曾经的工作经历与研究经历是分不开的①见该书的“后记”。,这一点渗透在《监狱学导论》的字里行间,如作者在书中指出,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甚至在谈话用词、语气、表情方面,都要根据罪犯的个人特点”。②见该书第513 页。对此,笔者在监狱的实践工作中深有体会。因为,服刑人员非常在意干警对他们的态度,如果干警的态度令服刑人员产生误解,那么,就会影响改造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常常表现为监狱改造工作的“蝴蝶效应”。另外,该书的文献研究与历史—比较研究也是在研究方法上的特色。在本书中,作者使用的政策文献给人一种科学意义上的“证实”感,尤其在文献的背景交代与详细程度上。例如,作者运用的文献名录甚至详细到了司法部监狱管理部门的某个函件、某个监狱的某个“规定”。在对历史—比较研究的运用中,作者不仅突出了对中国监狱工作发展的纵向比较,如关于监狱布局的调整,同时也运用了中外监狱制度的横向比较,比如关于监狱结构的设计。近些年来,中国的监狱实践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所谓“循证”模式。③英文为evidence based。所谓循证,借鉴的是医学用语,其意思简单讲就是,在对证据的审查上要赋予批判性,既要注重好的一面,也要注重坏的一面(参见Eamonn Carrabine,Pam Cox,Maggy Lee,Ken Plummer,Nigel South.Criminology:A sociological introduction,2rd edition,Routledge,2009,454)。如果仅就研究方法言之,循证本身突出的是证据的全面、科学与辩证。笔者认为,《监狱学导论》这本书在研究风格上可以看作是遵循循证研究范式的一种体现,其标志就是在结论的证据之间注重相互验证,而非单纯地按照作者自身的意图选择性地“摆出或组合”证据。在我国的犯罪学界,包括刑事司法研究领域有种怪现象,认为凡研究必呈现数字即为科学研究——定量研究。然而,科学发展的进程表明,定量研究无非只是科学研究的一种形式,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是互补的,且笔者认为,定性研究乃定量研究之先导。依笔者看来,《监狱学导论》运用的多元研究方法即是典型的定性研究,从而也就在以定性研究探索科学的意义上提供了一种客观参照。

四是研究资料的翔实。研究资料的翔实是《监狱学导论》的又一个特色。就笔者所能理解的角度看,资料的翔实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梳理与分类;二是以“专栏”的形式对相关知识进行专题拓展;三是在书中,与监狱制度或工作相关的几乎每个环节都可以发现现实工作所涉及的实践素材,如作者在“监狱建筑设施”一章中甚至提到了供服刑人员购买商品的“小卖部”,对此,如果没有对监狱工作进行深入探究与考察,是难以注意到这个非常细小的细节的。所以,在翔实的资料中,这本书可以给读者这样一种感觉,即使没有亲眼目睹监狱工作的人,也可以知道监狱工作的大体轮廓、脉络究竟是什么样的。

五是知识的实践性。衡量一部著作、一篇专业文章是否具有价值,除了视其理论演绎是否合理以外,还有一个重要标准,即是否符合现实生活、是否反映了现实生活、是否可作用于现实生活。《监狱学导论》这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提供的很多知识都来源于现实的实践,既是对现实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经验的反思。例如,作者在“罪犯改造设施”一节中谈到了“心理矫治室”的建设,并对心理矫治室的构成做了分类。心理矫治是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改造服刑人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新领域。在对服刑人员的矫治中引入心理矫治,体现了改造工作的人文与科学的有机结合。客观讲,心理矫治室的建设同样也是个很微小却又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心理矫治的硬件设施不能符合改造的需求,那么,心理矫治的效果也很难呈现,因为毕竟罪犯的心理与常人是存在差异的,尤其在监狱这种封闭性的场所,心理矫治具有特殊性。

知识的探究需要注重科学,而科学则需要研究者形成与科学研究相适应的伦理标准:研究过程的诚信;研究结论的客观;研究方式的自反;研究成果的实践。笔者在参加工作之初,即闻吴宗宪教授在当时司法部的犯罪与改造研究所①现在的称谓是预防犯罪研究所。专事监狱理论研究。当然,正如学术界同行看到的,吴宗宪教授的研究领域已呈现了一个扇形。《监狱学导论》只是他多年来研究监狱议题的一个缩影,但它却在监狱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中撞击出了它应有的知识火花。理论的研究不只是文字的表达,它包含着研究者对知识的信念与崇敬,包含着对社会的责任。笔者曾粗读过吴老师的多本著作,也感觉到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种颇易察觉的研究特点,那就是对知识考证的细致入微,这也许是读者在领略《监狱学导论》这本书的知识意韵之余的又一个收获。

“我们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实,因而必须选择那些值得了解的事实。”〔6〕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监狱与监狱工作已经在开始呈现出新的模式。作为社会的一部分,监狱与监狱工作是提高犯罪预防科学化程度和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因而,这就需要我们将监狱学作为一门科学,作为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研究领域而赋予其生命力,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推动要素,即为一代代学人基于学术探究之精神所树立之典范。行文至此,尤感学力之微薄而无法对《监狱学导论》的全部知识体系与吴宗宪教授的科学精神予以研习,实为憾哉!

〔1〕杨世云,窦希琨.比较监狱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8.

〔2〕〔3〕赵国玲.二十世纪之中国监狱法学〔J〕.中外法学,1998(3).

〔4〕王志强.中国当代监狱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路径〔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3).

〔5〕〔英〕卡尔·皮尔逊.科学的规范〔M〕.李醒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

〔6〕〔法〕昂利·彭加勒.科学的价值〔M〕.李醒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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