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日本诗的改革创新思想

2014-04-08 13:23邓国琴
河池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黄遵宪日本国家

邓国琴

(河池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宜州 546300)

黄遵宪一生致力于倡导革新,在其少年时便有“别创诗界”之说。在其《日本杂事诗》中,革新意识锋芒四溢,强国思想也一览无余。从政治、经济到军事、文化、教育等,无不囊括其中。他以诗纪事,阐述了其意欲革新之学说。他在《日本杂事诗自序》中坦言,他创作的动机就在于网罗旧闻,为中国势在必行的改革提供参考。因而在《日本杂事诗》中,黄遵宪以新事物、新意境、新理念入诗,无处不彰显出其革新意识,表达出其强国思想。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黄遵宪革新国家形态的思想

改革旧制,力举新法,促行新政。俗话说:穷则思变,变则通。黄遵宪自出使日本,目睹了日本因明治维新带来的惊人变化,他说:“乃及阅历日深,闻见日拓,颇悉穷变通久之理,乃信其改从西法,革故取新,卓然能自树立。”[1]1095坚定了他革旧制,开新政的信念。

在明治维新之前,德川幕府时期的日本,闭关锁国相当严重,甚至到了因噎废食的程度。“幕府以锁国为要旨,贸易商务之不发畅亦因其所”。[2]172与西方各国的商贸,除荷兰之外,一概禁绝。西方各国为了谋求各自的利益,相继率兵而来,以武力迫使日本开放港口。幕府的无能导致了倒幕运动,于是“在20年的时间内挑战者们就把旧的政治结构扫除掉,开始为一个新时代奠定基石”。[3]280这就是日本的明治维新。

明治维新的口号是“尊王攘夷”,即“王政复古,驱逐夷狄”。然而在复古的旗帜下,日本走的却是一条全新的道路。明治初年天皇亲政之后马上废弃了封建制度,采用了西方的政治组织形式,君主立宪制开始萌芽。这一变化,让倒幕派始料不及。于是各藩主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纷纷树立党羽,并成立了不同的政党。如诗所言:“呼天不见群龙首,动地齐闻万马嘶。甫变世官封建制,竞标名字党人碑。”[1]1099这一状况,也出乎西方人的预料。如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所述:“似乎毫无迹象表明这个不喜欢革命的国家日本会改弦易辙,会顺应西方模式,更不用说五十年后竟能与西方国家争雄竞长。但这一切还是发生了。”[4]52事实就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不信。不仅废除了封建制度,而且还大行西学,倡导民权自由之说。正是:

剑光重拂镜新磨,六百年来返太阿。

方戴上枝归一日,纷纷民又唱共和。[1]1098

政体的改变带来了日本全方位的变化,不仅国家安定民众拥护,更使得经济面貌焕然一新。黄遵宪不由得赞叹“玉墙旧国纪维新,万法随风倏转轮。杼轴虽空衣服粲,东人赢得似西人。”[1]1101赞美之情溢于言表。这既表明了新政对国力的促进,也说明了商贸对国家面貌的改变,更表现出黄遵宪改革政体以增强国力,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状况的迫切愿望。

海外所见,使黄遵宪意识到,一味地闭关锁国只能被动挨打,终屈辱于强敌之下。既然万世一系的日本都能变,何独中国不能呢?对日本明治维新所带来的新面貌的歌颂,寄寓了黄遵宪政治革新的思想意识。如何革新?在黄遵宪看来,首要之事,就是要像日本一样,废除封建专制,实行君主立宪制。这种思想,不仅在他的诗歌中表现出来,而且他还多次明确强调中国非行新法而不能自立自强。光绪十六年庚寅(1890年),黄遵宪跟随薛福成出使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四国,在到达英国之后,考察了英国的政体,认为中国的政体,非学习英国不可。具体做法是“欲取租税讼狱警察之权,分之于四方百姓。欲取学校武备交通之权,归之于中央政府。尽废督抚藩臬等官,以分巡道为地方大吏,其职在于行政而不许议政,上至朝廷,下至府县,咸设民选议院,为出治之所。而又将二十一行省分划为五大部,各设总督,其体制如澳洲、加拿大总督。中央君主,权如英主。共统辖本国五大部,如德意志帝之统率日耳曼全部,如合众国统领之统辖美利坚联邦”。[1]1201他认为只要实行了君主立宪制,那么于内则能使民生安,于外则能与各国交好,如此一来,也就能使中国自立于世界之林了。而在光绪二十三年丁酉(1895年)六月初六,黄遵宪在与当时的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的谈话中,再次强调了君主立宪的主张。而且说,这种想法已经在他的心里酝酿了十多年,但从未对人提起过。由此可见,黄遵宪的政治革新意识并非一时一地的想法,而是由来已久且持续不断的。而在《日本杂事诗》中,这种意识的表露是一览无遗的。

二、黄遵宪对民权和民主的思考

推进自治,提倡民权,欲保民生。黄遵宪曾经研读过卢梭、孟德斯鸠的学说,知道要想拥有太平盛世必定要发扬民主。因此他主张打破一人专权的政体形式,把权力下放给民众以促进人民思想的开化,把旧官吏的权力也适当分配给国民以促进民生的发展,认为如能成功实施,那么君主的权力及民众的权力得以合理分配,民主之治也就得以实现了。他还说,自从他跟随何如璋、薛福成等出使东西各国,大致考察了各国政治学说的核心,发现判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都是以国民思想的开化程度作为标准的。要在世界上主张一个国家的权力,没有民族的强盛,就如皮已消失而毛无以依附一样不可能,国家也就无法自立于世界之林。因此他想通过提倡民权,保护民生来推进国家民族的强盛。而他认为,要确保民生,增强民众的精气神,没有地方自治是难以实现的。并指出,成立府县一级的会议,是当务之急。

黄遵宪大力推行民众自治。他希望地方民众能把地方事物当成自己的事,积极参与到地方自治中。有利之事就去振兴,有害之事就去革除。如改革学校教育,筹措水利,兴办商务,治理农事,发展工业,追捕盗贼等等都应该努力去做。把因传教滋生的祸害当做自家的灾难,将匪徒结盟闹事作为自己的忧虑,事先做好相应的计划,才能在有事发生时应对自如。他认为在自治中,警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警察的职责,在于保民为国,防患于未然。

时检楼罗日历看,沈沈官屋署街弹。

市头白鹭巡环立,最善鸠民是鸟官。[1]1110

记述的就是日本警察巡行街道,保民促安的情景。诗人的创作都是发之所想,黄遵宪不仅肯定了警察在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更表明了警察制度创建的必要性这么一种思想。

黄遵宪认为,一个国家要达到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一定是从设立警察开始的。因为,“今者泰西诸大,无一国无一处不设警察,……余闻欧美诸国,入其疆皆田野治,道途修,人民和乐,令行政举。初不知其操何术以致此,既乃知为警察吏之功。”[5]393在他看来,中国地广人多,要想使得国治民安,非设警察不可。并认为,如果把中国原有的衙役、汛兵等都撤换为警察,给他们以优厚的俸禄并严格规定他们的权利,那么所带来的好处是不可胜数的。他在给梁启超的书信中也曾强调指出,警察局是各种政策、各种事务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如果能够让官府和民众合力设置,听凭民众自筹经费,允许民众自己筹办,那么地方自治的规模就已经蕴含在其中了。这必然会使得民众思想日益开化,而民众的权利也因此得到伸张。所以他认为,警察是治理民众最有力的力量。

于是他力主设立保卫局。他认为,以民众自己的力量来保护、捍卫民众自己,这种防务形式在中国,必将带来社会的太平,国家的昌盛,到那时这种形式也一定会在东西方各国得到推行。而梁启超在《嘉应黄先生墓志铭》中也提到过,黄遵宪最为关注和极力筹措的就是保卫局。保卫局约略模仿外国警察制度,凡是与民生疾苦相关的,而以地方民众自身的力量又能办理的,都归保卫局管辖。如《日本杂事诗》所载:

火齐珠悬照夜光,粉墙碧瓦第相望。

白桑板记公卿姓,紫逻途联左右坊。[1]1110

按区管理,日常巡防,有利于国治民安。黄遵宪认为,这种管理模式,不仅适用于日本,同样适用于中国,因此,应该大力提倡并积极实践。

完备的法律,是一国治国之基础,民主民权之保障。日本古来无法律,对有罪之人,先用神祓之法除之,后借用大明律,明治维新之后转而用法兰西律。如《日本杂事诗》所书:

拜手中臣罪祓除,探汤剪爪仗神巫。

竟将老子箧中物,看作司空城旦书。[1]1109

又有:

《棠阴比事》费参稽,新律初颁法未齐。

锡盟干旱少云,日照充足,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为2 800~3 200h,日照率64%~75%。根据1991-2006年16年间全区太阳辐射观测数据,以锡林浩特市为代表的内蒙古中部月总辐射,仅次于自治区西部的额济纳旗,年变化大致呈正弦规律状态,即以4-9月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另半年较少[3]。年降水量与年太阳能辐射呈正相关,最大值是6月,最小值是12月(如图2所示)。但是,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10~20倍,特别是近年来,5-8月份的降水量持续呈下降态势,利用光伏提水,可以弥补降水的不足,满足人畜饮水和少量植物灌溉。

多少判官共吟味,按情难准佛兰西。[1]1109

正是由于紧跟时代步伐,关注历史现状,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日本逐步走上了法治的国家发展道路,促进了日本社会的全面发展。在黄遵宪看来,日本的经验同样值得中国借鉴。他认为,虽然大清的律例颇为详尽,但自古以来,中国都不太注重法制建设,所以法律例律不能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也就达不到以法治国,以法安国的目的。并且中国自古以来都是注重道德的修养而轻视刑法的作用,认为刑法是微不足为道的,这不利于国家的发展,也不利于民权民生的践行。因而他赞同日本学习西方法律,并希望中国也能借鉴。他看到,西方人喜欢谈论权限二字,在西方人的诸多法律书中,所反复推敲阐释的,也不外乎所谓的权限。因而在西方,人无论尊卑,事情无论大小,都被赋予相应的权力而得到应有的自由,但同时又受到必要的约束,从而全国上下无一例外都受到法律的管治,不管是正名定分,还是息争弭患,一概以法律为准则进行裁定。因此黄遵宪认为,这正是保民生的一大举措。因为当民众的思想日益开化之后,各人就会想着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此一来,诉讼就不可能不出现,而法律也就不得不严密了。这也就是西方人为什么将刑法作为治国保家的工具加以推崇,并将它当做圣经一般来尊重的原因。

三、从黄遵宪的改革理路看其目的论

振兴经济,增强实效,以强国力。这是19世纪的中国要自强御侮的关键所在,也是黄遵宪“网罗旧闻,参考新政”的目的所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国家命脉。而经济发展又有其自身规律,逆而行之只能适得其反。如卢梭在《爱弥儿》开卷就说到:“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6]5卢梭对现代性的批判包含着关注人类福祉的社会关怀,这也是黄遵宪的期望所在——国强民安乐。在当时,晚清政府闭关锁国的经济政策,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国力的衰微。黄遵宪清楚地看到,日本进步之神速,是古今各国所没有的,认为与其远道去学习西欧历经转折,不如就近学习日本,那么迅速取得成效是指日可待的。中国的物产并非不丰富,产品价值也并非不高,而在于不懂利用。因此他主张学习日本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

广开商贸以促进国家的收益。“明治政府夙知扩充商务之要。元年置通商司,奖励公司银行之兴起,扶护造船航海及他制作业以图国产输出之增加。嗣后贸易逐年昌盛输出输入渐增其数。”[2]173又从各行业中选派人员到国外学习,凡是有可以开拓商业、收获利益的方法,都学习模仿并一一实行。如此一来,日本凭借着桑茶等物产的出口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因此,在《日本杂事诗》中,黄遵宪以一种新颖的笔调,写到了日本的出口贸易,表明他的赞赏和学习之情:“采取头春到尾春,猩红染色样翻新。自过谷雨茶船到,先拣龙团赠美人。”[1]1154

输出的物产,以丝茶最为大宗。物品远及欧洲及美国。商贸的发展使得日本全国上下的风气为之一变,为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力的日益增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正是“杼轴虽空衣服粲,东人赢得似西人。”[1]1101不仅如此,黄遵宪认为,锐意通商还使得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为缓解钱荒而发行的国债得到偿还成为可能。于是他写道:

铸山难得矿常开,永乐钱荒不再来。

海外有商争利薮,国中何地筑謻台?[1]1109

尽管作者在诗中对获利与否提出了疑问,但其赞赏之情还是显而易见的。在黄遵宪看来,闭关锁国,就完全没有获利的可能。而开关通商,发展商贸,就带来了希望。他认为,中国的丝茶传统悠久,制作工艺精湛,产品质量高,同样可以通过出口,获得像日本那样的经济利益,甚至能比那更大,所以大力发展商贸是非常必要的。

制定完备的财政管理制度以增加经济效益。规范的国家财政制度,能使国家各项收入支出皆有据可循,有法可依,这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黄遵宪看到,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政府积极地聘用外国顾问和雇员来帮助发展新的管理和教育制度,以及新的商业和工业。由于明治政府善于博采欧美各国的长处,采用其大的纲要而根据实际从细处进行修正实行,因而日本的财政得以改变旧的面貌,并利用先进的文明开创了一个新的基础,各种财政制度日渐完备。日本的经济由此得到了适时地发展,即便是较重的税收,由于有了制度保证,使之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支皆有依据,公众也都清楚,既避免了国家财政的紊乱,又不会引起国家的动乱,更没有苛政猛于虎的慨叹。认识到国家理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黄遵宪自然大力推举,并以西方各国的理财之法来强调此举的重要。他说他曾考察过西方各国的理财之法,发现都是征收有制度作为依据,收入支出都遵循一定的程序,支销也都有确切的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既公平又清楚,得到全国上下的信任。从欧罗巴到美利坚,不论国大国小,所采用的制度无一不是这样的。而相比之下,清朝疏于理财,导致了国衰民怨。因此黄遵宪大力提倡国家理财,尤其重视统计和税收。

握要钩元算不差,网罗细碎比量沙。

旁行斜上同周法,治谱谁知出史家?[1]1111

诗中所记载的日本统计之大略及习用之法,也正是黄遵宪认可、提倡并希望付诸中国实践的。

统计之于国家,其重自不待言。而税收之于国家,其重又更甚。税收乃一个国家财政的基础,没有税收,国家的一切预算都流于形式,国家的财政大厦也就坍塌了,统计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日本明治政府认识到税收制度的修订完善对于国家经济的发达是非常有利的,于是不断地制定各种税收政策以规范税收制度增加国家财政。明治六年七月,制定了耕地税。十二月,确定华、士族的个人所得税。七年七月,颁布了印花税规则。八年二月,收取烟草税、车马税、酒麴税。等等。大凡能获利之事,皆征税。在《日本杂事诗》中,黄遵宪对此进行了颇为详尽的记录。

六干五均官尽备,踦零都数法俱严。

禁烟禁酒工言利,独握牢盆不道盐。[1]1108

税收名目繁多,凡一切经营,无不置于税收之列。不遵守税制的,不仅不允许经营,而且还要被罚以重金。黄遵宪认为,中国要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也应该像日本那样制定详备的税收制度,以规范经济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他还特别注意到了日本的耕地税。

减租恩诏普醲膏,硕鼠疲民敢告劳。

归语老农吾土乐,宽仁长戴帝天高。[1]1107

此诗记录了日本所实行的耕地税。在小注里,黄遵宪将日本的田地租税与中国相比较,慨叹中国田地租税之轻,叹息之下,实乃对中国税制不完善所带来的后果的忧虑。究其根源,是不能根据时代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税收之法,没有制度保证,以至于税收虽轻却招致民怨。因此,他指出,中国的耕地税改革势在必行。

此外,黄遵宪对日本使用印纸、界纸(类似于现今的税票)收税也很是赞赏。

剪纸频将花样翻,司农用印不辞烦。

法同手实名头会,绝少催租吏到门。[1]1108

由于税收行之有度,不仅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黄遵宪看到,日本一个岛国,仅国家每年所收税款就多达五六千万圆,另外各府县的费用又有数百万,这个税收数目是相当重的。然而在日本明治维新中,那些不喜欢新法的人对各种政策颇多指责,而独独没有因为税收而指责过执政当局。可见,税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众人所接受的,因为其民众认为税收是收取自己国家的财物来治理自己国家的事务,最终仍然是用在民众身上。非但没有害处,反而能折损富人的财富以利于穷人,调节盈余来填补不足,因此是有好处的。故而黄遵宪认为,应该审时度势,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以利国家的发展。因为在当时,大清国财政已陷入困顿是天下皆知的事实。他认为,由于时代已经改变,在康熙、乾隆统治的盛世年代可以减免的田租赋税,当今已不能再实行。而国家之所以能成为国家,不是象一人一家拥有恒定的资产就能做到的,想要用一个国家的财力来治理这个国家,除设立租税之外就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他主张仿照西方国家的做法,择选其主要的方式加以实施,也可从旧有的方式中选取利于当今的方法去进行,以便去除中饱私囊的弊病,将税费全部收归国有并向天下公布,这样就能使各项事业得以振兴,使贫民得到救济,因此不是不能实行的。

学习实施新的农业种植技术以获取更多的农业收益。在黄遵宪的意识中,农业也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基础,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长久以来实行小农经济的国家里。而他认为,光靠传统的农业,不足以推动经济的发展,所以他倡导引进他国的新品种新技术,发展新农业。

一望高高下下田,旱时瑞穗亦云连。

归装要载良苗去,倘学黄婆种絮棉。[1]1154

诗中写到日本旱稻的种植,认为推广旱稻可有助于粮食增收。在该诗的小注里他表示,等回国时,一定要购买诸如占城之稻、印度之棉等植物种子带回,认为就算不能获利无穷,只要有一点好处,也应当传播推广。而且还希望有心进行农业生产的人进行试验。可见其倡施新农之心。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政府对农业的发展也相当重视。开设了农务局,主要的职责就是劝农务。局中还开设有农学校,专门教授农事之法。日本农业因此呈现出一派新景象。而且日本还翻译了西方的农事书,学习其农事之法,增加了农业产值。

重译新翻树畜篇,劝农官舍榜书悬。

新来学得鸡桴粥,夸与人前说秘传。[1]1153

此外,还从欧洲学得气筒、树枝偃曲法、雌雄配合法(即人工授粉)等植物种植之法,推动了日本农业的发展。

初胎花事趁春融,祝语丁宁休洗红。

一道裙腰频结束,尽将桃杏嫁东风。[1]1154

由于政府的重视及大力推广,日本的农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早期明治增长的最基本方面,是农业产量和生产力的持续增长,这使得人口得以增长,也使将更多的社会资源用于其他方面成为可能。”[3]306

在黄遵宪看来,日本农家向来墨守陈规,已经相袭了千百年。但维新之后却由于国家开办了劝农局,设立了植物园,时时将新法刊登出来告知民众,而使得日本的农业风气大为改变,这不由得令人惊叹。黄遵宪在诗中对日本农业状况的描摹和感叹,寄寓了他改革传统,发展新型农业的思想。

采用西法开掘矿产以增强国家财力。明治维新之后,采矿业得到了更多的重视,矿产被视为对政府收入、货币、出口物资及工业生产和机械等具有基础作用的产业。明治政府不仅将矿山收归国有,还大力推进技术改良。他们聘用外国顾问来帮助他们完成这个任务,创办了技术学校来培训采矿和冶金工程师。由于采用了西方的开掘之法,日本的矿产量大增,为国家增加了收入。

石墨沈沈阴火红,赤丹成澒出金铜。

百年千岁莫枯竭,下告黄泉上碧穹。[1]1155

在黄遵宪看来,日本的矿产开掘之法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因为开掘矿产,既能弥补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也是发展国家经济的手段之一。他认为,矿产是自然界的造化,自古以来的丰厚积累,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供急需之用。清朝的国库空虚,农业的发展又已进入困境,无法获得更多的财富,惟有自然形成的矿产能利用。只要学习西方的开采方法,从矿产中获利是相当容易而且是稳超胜券的,这是个能让国家富强的机会。况且中国铁、金、铜等矿藏含量丰富,居于五大洲之首。因此他认为,中国发展矿业,势在必行。就如众多饥穷饿的乞丐虎视眈眈于一个积蓄千万箱财物的富豪之家,就算始终闭门不出,最后也会被破门而入的,这是形势使然。

革新是为了强国。然而革新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黄遵宪倡导革新,同时也主张发扬国粹,认为古今中外凡一切利于强国之事物皆可借而用之。“潘内伯格在此对基督教末世论的意义加以了新的诠释。在他看来,古代救赎史所反映的启示仅是神启的部分显现,而位于历史之中的当代人对启示亦是一种历史性认知。人们因历史的连续性而可追溯过去,觅见其与现今的关联;但历史仍在向未来延伸而又使人们不可能穷尽这一认知,故有一种对末世的期盼和等待。”[7]201黄遵宪的希望恐怕也正在于此。

黄遵宪二十一岁时就喊出别创诗界的口号,提出了一系列独特的见解。认为自《诗经》以来的各种经史传略、诸子百家作品以及各名家的注疏,不论是官方典籍还是方言、俗语、谚语,凡符合当今的名物,都可以用来入诗;即便是古人创作中未涉及的事物,或者未描写的意境,凡是自己耳闻目睹的,亦可写入诗中。这就是他诗歌创作的新主张: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于是在《日本杂事诗》中,他引入了许多新事物、新意境,开拓了诗歌表现的范围。《日本杂事诗》一改律诗写景抒情的传统,用以纪事。以诗的形式,记载了日本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从国势、天文、地理到政治、文学、风俗、服饰及至技艺、物产等,都书之笔下:大到国家的创建、历史的演变、政治的兴衰、经济的发展,小到街头巷里、杂耍游乐,等等。诗歌的笔触涉及之广,对于前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另外,黄遵宪还主张诗歌的写作技巧和表现手法也要不拘一格。既要善于学习古代名家乃至同时代人的创作手法,又要根据实际而有所突破,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否则就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而无法自立。这些新主张所带来的新风格,在《日本杂事诗》中也是显而易见的。他高擎诗界革新的旗帜,给中国诗坛吹入强劲的新风。而这种革新,在《日本杂事诗》中已可见一斑了。

因此可以说,《日本杂事诗》不仅仅是对日本诸事的记录,更是黄遵宪革新意识的载体,寄寓他借他国之事变革中国社会的理想,而创作的实践又体现出其诗歌革新的主张。所以《日本杂事诗》是考察黄遵宪思想及其创作的不可忽视的作品。

[1](清)黄遵宪,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草笺注(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日)大隈重信.日本开国五十年史[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3](美)康拉德·托特曼.日本史(第二版)[M].王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4](美)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5](清)黄遵宪.日本国志(上卷)[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

[6](法)卢梭.爱弥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卓新平.当代西方新教神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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