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应具科学性、逻辑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2.来稿文字要求精练、通顺、精确,重点突出,论著、实验研究及综述字数在5,000字左右(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短篇论著一般以1,500~2,000字为宜。3.文题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中英文题必须一致。文题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及代号。4.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英语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复姓应连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作者应是该研究工作的主要设计者和主要参与者,对文章作出贡献的其余人员列入文后致谢。5.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注于作者下方。单位名称与省市之间以逗号“,”分隔。6.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以分号“;”分开。7.首页下注分三行分别填写:(1)收稿日期,修回日期;(2)基金项目资助(基金编号);(3)第一作者简介[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不填写),籍贯,学位,职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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