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义和团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

2014-04-10 04:56张莺瑞
史志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教士义和团清政府

张莺瑞

试论义和团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

张莺瑞

义和团运动时期是中国近代史上民教冲突的集中爆发期,这一时期的山西,因为邻近运动的发源地与地方官员强烈的仇教态度,最终出现了激烈的民教冲突。本文试从地方官绅的参与以及中央政府的态度等方面对这一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进行论述,以期能对这一问题有透彻的认识。

义和团运动 山西 民教冲突

鸦片战争爆发后,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清政府被迫开放通商口岸并允许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传教。作为异质文化的基督教必然会与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发生冲突与碰撞,加之这一时期基督教的传播有坚船利炮为后盾,其鲜明的殖民色彩,更加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最终形成了次数众多、延续时间长、规模庞大的反洋教斗争,即通常所称的“教案”,其中尤以十九世纪末义和团运动时期的民教冲突最为激烈。而这一时期全国广泛开展的反洋教斗争中,山西所爆发的民教冲突又以激烈程度之高而闻名于世,因而本文将研究视点定位在山西,以此为典型,对这一时期所爆发的民教冲突进行具体细致的剖析,以期能对这一问题有深入的认识。

一、义和团运动时期山西民教冲突概况

义和团最初名为义和拳,是兴起于山东、直隶一带的民间结社组织。作为邻近运动发源地的山西省,在运动迅速发展的洪流中也逐渐成为义和团活动的中心地区之一。1900年6月,义和团运动首先出现在榆次:“庚子夏,拳匪肇衅。当五月下旬,榆次城大乘寺、南关显圣寺有三五贫家子弟……头裹红巾,腰缠红带,累日面向东南焚香念咒,随即仆倒在地僵卧,醒后如痴如颠……每晚练习,咸以保国灭教相号召。”[1]此后,山西境内的义和团运动便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很快就遍及全省各州县以及村落。

义和团运动在山西如此迅猛的发展,自然会使这一时期以义和团运动为代表的民教冲突更趋激烈,从而呈现出与以往民教冲突不同的特点:

1.官绅、士兵公开参与。

义和团运动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之所以能够不断高涨,与地方官员、士绅以及士兵的广泛参与是分不开的。就地方官员的参加情况来看,山西巡抚毓贤的极端仇教态度对其下属地方官员广泛参与反洋教斗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毓贤之所以仇视外国教会的原因有:首先,他作为一个科举出身的地方官员,深谙孔孟之道的中国士人自然视洋教教义为异端邪说,对外国教会抱有反对态度。其次,促使毓贤对洋教的态度由反对上升为仇视则与其政途的跌宕有关。1899年毓贤接任山东巡抚一职时,山东的义和团运动正在轰轰烈烈的开展当中,其对义和团“以抚为主”的态度,引起了帝国主义的强烈不满,最初软弱屈从于帝国主义的意志的清政府将其撤职,仕途的坎坷增加了他对外国列强的反感,然而摇摆不定的清政府又让毓贤当上了山西巡抚。1900年七月,毓贤上任后不久便在太原府制造了大肆屠杀教士、修女的暴力事件,首开山西地方官员公开大肆屠杀教士、镇压教会势力的先例,也成为山西义和团运动达到高潮的标志。另外毓贤对于教会的镇压态度也为其下属官员所执行:“孝义县知县六月初四日主使将女教士殴毙二名;太原县知县致毙教民多命;前阳曲县知县白昶为毓贤爪牙,诳杀西人四十余名;寿阳县知县秦鉴湖将境内教士押往太原受死;太古县知县胡德修,七月初七日境内泰西人民皆被戕害。”[2]地方官员大肆屠戮教士、教民的行为,也引起了列强对山西地方官员的仇恨,为后来这些官员遭到严厉的惩处埋下了伏笔。

在地方官员“以身作则”的带动之下,士兵也开始广泛地参与到反洋教斗争中。地方士绅作为基层社会的管理者,在地方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与绝对权威,其言语与行为具有煽动力,基层民众对洋教的态度大多都会受其影响。而士兵作为一个特殊阶层广泛参与到反洋教斗争之中,则是这一时期民教冲突中比较特殊的现象。在当时一位山西传教士的书中这样描述士兵的表现:“八个教徒干着家务活,没有得到任何警告,突然听到可怕的喊声,‘杀!杀!’义和团在士兵的带领下破门而入,除了三四个中国教徒设法逃走外,余下的外国人和中国教徒全被杀死了。”[3]士兵的介入,使这场冲突变得更加血腥,所产生的破坏力也更大。

2.封建迷信成为反洋教斗争的助推器。

封建迷信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底层民众意识形态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具体到义和团运动时期,它也成为民教冲突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1899年到1900年间,山西遭遇大旱,田园荒芜,粮食歉收,人民的生活急剧恶化。面对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当地人决定采用老办法,即以典型的迎神赛社的活动去祈雨。迎神赛社是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定期举行既是一种娱乐,也是为了祈福消灾。然而这种方法并没有使上天降下急需的雨水,灾民们惶恐不安,导致人心浮动,讹言四起,于是出现了关于洋人洋教作祟的流言,认为是他们用邪术止了雨水,造成了干旱。这样的流言一经扩散,很快就使人们将目光集中到这些外国传教士身上,使得外国传教士成为众矢之的。而“外国人(在他们看来,演戏是毫无意义和荒唐的)很难想象地方戏对老百姓有多大的影响,每年在演戏上要花费多么巨额的金钱,在遭到旱灾的时候,更频繁地进行演戏,希望引起神的注意,使他们降下急需的雨。”[4]其对民间习俗的蔑视则更进一步激化了民众对于洋人洋教的不满情绪,使得谣言演变成为激烈的民教冲突。民教冲突实际也是体现了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所以在山西这个封闭的传统区域也表现的尤为激烈。

3.扫荡式地打击教会势力。

义和团运动时期山西的民间反洋教暴力运动在地方官绅、士兵以及普通民众的广泛参与下,迅速发展并使得教会势力受到重创,以至于中外人士皆大呼“晋案为最大”。

首先,对教士、教民大肆屠戮,屠杀人数之多,举世震惊。关于这一点,在地方官员上报中央的奏章以及当时山西传教士的描述中都有较多的反映:“查光绪二十六年晋省拳教之祸,甲于各省……总计天主、耶稣两教被害教士男女一百九十一命……被害教民六千六十余人。”[5]“纪教士呈称,太谷县有教士教民三十多人被拳匪杀害;太原府东夹巷有教堂一所,烧毁教士、教民六十余人,惨杀无遗。”[6]如此详细的数据统计加上不绝于史书的记载,也印证了这一时期屠杀教士、教民之多,范围之广。

其次,对教产摧毁性的破坏。教堂作为教会最重要的资产,在运动中首当其冲的遭到焚毁:“再,去年拳匪滋事,晋省各厅州县原设教堂……大半遭其蹂躏。”[7]可见在当时山西的民教冲突当中,教堂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另外教会医院以及教会所属的房屋等教产亦遭到了焚毁:“被毁教堂医院二百二十五所,被焚被拆华洋各房屋二万二千余间,一切财产损失尤巨。”[8]如此大规模的对教产进行摧毁性的破坏,对教会势力造成重创。

再次,手段激进,殃及无辜。由于民教冲突不断升级,民众愤怒难平,行为失控,因而这一时期的反洋教斗争中出现了一些手段过于残忍、殃及无辜的现象:“查容、宓两教士等系在河津县清源涧湾地方被害,弃尸河中,冲失无存。”[9]被杀的教士、教民中有儿童、孕妇,甚至有尚在襁褓的婴儿,这显然是民众将对于教会、教士的仇恨迁怒于其家人的结果,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有悖人常的,民教冲突过于激烈,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清政府的态度

民教冲突的状况是与清政府的政策息息相关的,是与清政府的对内对外矛盾变化相伴随的,而且前后并非如一。

1.前期:打击教会势力。

1899年底,慈禧太后立端王载漪之子为大阿哥,企图取代光绪帝。外国公使拒绝入宫庆贺,公然表示不承认。“废立”计划的受挫使慈禧太后十分不满,认为可以利用义和团。1900年初清政府发布上谕:“若安分良民,或习技艺以自卫身家,或联村众以互保闾里,是乃守望相助之义。”[10]这道谕旨一改以前压制义和团的政策,命令地方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要明确区分“会”与“匪”,认为“会”众是安分守己的,他们练习技艺以自卫或互助,应将他们与那些寻衅滋事“匪”徒相区别,进而更好维护地方治安。这样无疑承认义和团是合法组织,而不是邪教。因此,义和团运动受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的公然鼓励和支持。

慈禧太后对义和团运动的支持,使先前由于友善对待山东义和团运动而被罢官的毓贤被重新起用,任命为山西巡抚。毓贤对于慈禧太后对他的青睐感恩戴德,决心全力执行慈禧太后对义和团运动的政策。光绪二十六年(1900)三月毓贤出任山西巡抚以后,公开表明支持义和团运动并在全省大规模开展。义和团运动在山西兴起后,毓贤还亲自接见义和团首领。毓贤对义和团的支持,使得山西境内杀洋人、烧教堂的事情不断发生。而对于教民反抗的情况,军机处在给毓贤的指示中写道:“晋省焚毁教堂,四乡教民有群起报复之语……随时严防,加意保护……教民甚众,意图滋事……纠合义和团民,相机剿办,勿稍延缓。”[11]这一指示除了指出要保护义和团外,还命令应制止教徒聚众对义和团报复的行为。

地方官员对于毓贤的做法并不都赞同,地方附和他的官员公开进行的反教会斗争有:“泽州府知府过境教士不肯保护……乡宁县、临县知县怂恿拳目,杀害教士、教民……高平县知县于岱霖虐待逃难过境英国传教士;长子县知县恩顺亦不肯保送逃难教士。”[12]地方官员的支持和参与,使这一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频发,并不断走向高涨。

这一阶段的反洋教斗争之所以能够开展的如此轰轰烈烈,与清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是分不开的。在清政府支持和保护下的各阶层人们英勇战斗,教会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损失巨大。

2.后期:打击反洋教运动,保护教会势力。

义和团运动后期,局势剧变,八国联军入侵攻陷北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和她的亲信臣仆仓皇出逃,清政府被迫接受了列强要求惩处相关官员的议和要求,对毓贤予以处死,同时对参加反教会斗争的山西地方官员也给予了严惩:“山西归绥道郑文钦、山西前阳曲县知县白昶均著斩立决;泽州府知府陶家驺等五人均被革职,永不叙用。”[13]清政府对山西地方官员的惩处是很严厉的,为了取得列强的欢心,这些一心效忠朝廷的官员反而成了牺牲品。清政府对于义和团首领也给予了惩处,尤其对带头发动反洋教斗争的义和拳民给予了严厉的惩处,惩处力度之大,实属罕见。

在严惩官员的同时,清政府对于在民教冲突中尽力保护教会势力的官员或赏给官衔,或委以重任。“山西泽州府知府俞恒,拟请俟归道员后,赏加三品顶戴。……山西潞安府太义镇同知熊承祖,拟请俟补知府后,以道员用……山西奏保知府代州直隶州知州何见扬,拟请俟归知府后,赏加三品衔。”[14]

另外对于地方民众进攻教会、教士的行为予以镇压。“潞安府城内有华式英教堂一所,于六月十一日被匪闯入,拆毁门窗。经许涵度督同长治县刘寿椿率兵弹压,始免焚毁。”[15]再次,对于教堂被毁,无处安身的教士则给予妥善安置。“又有洋式法教堂一所,于七月二十一日被匪焚毁,主教贺广才、教士翟守道、潘树德、德永安等先于初九日分赴壶关潞城等处。”[16]

除了对运动时期参与到山西民教冲突当中的地方官员以及义和团拳民做出处理外,清政府还与列强做善后交涉。例如:邀请耶稣教中的公理、浸礼、自立、内地四会的八位牧师来晋办理教会善后事宜,并要求沿途的地方官吏给予这些牧师以极高的礼遇,妥善处理被害教士的丧葬问题:“本司道等躬临吊唁,致送花圈,率领文武官绅送殡……新旧坟墓……均经仿照西式修造花园,布种花草、树木,竖立碑碣……并每处由公款筹银二百两,在坟墓左近购买田地,给予看坟之人为养赡之费,俾其永远看守,以免作践残毁之虞”[17]。清政府命令应当保护教堂的地方,对于破坏者予以严厉惩处。另外运动后山西省实行在太原府、太谷县、平阳府等二十二处实行停考五年的政策。从中可以看出:清政府为“妥善”“周全”善后事宜,可谓“煞费苦心”,实质上是为维护自己腐朽不堪的统治而甘当列强的附属。

义和团运动时期,山西的民教冲突异常激烈,在清政府政策的影响下,有地方官绅、士兵的参与,给教会势力以前所未有的打击。虽然后来清政府改变了对义和团的态度并使山西的反教斗争告一段落,但是整个运动对于近代山西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相关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1]张敬颢,常麟书.榆次县志(卷十四)旧闻考史事[M].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

[2][5][6][7][8][9][12][13][14][15][16][1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三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6.35,546—547,195—196,17, 546—547,192—193,35,51—52,585,61,61,191.

[3][4](英)爱德华兹.义和团运动时期的山西传教士[M].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64,21.

[10][11]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8.56,215.

张莺瑞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硕士研究生

(责编 高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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