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下书法重形式轻内容现象的反思

2014-04-10 17:01杨宝林
关键词:书家古人书写

杨宝林

(沈阳师范大学 书法教育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4)

对当下书法重形式轻内容现象的反思

杨宝林

(沈阳师范大学 书法教育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4)

当下书法创作很明显地出现了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书家有的在技法上争胜,有的将纸张做旧、拼贴,争奇斗艳;而在书法创作的内容上则比较趋同,大都书写古代诗词文等。这种做法是对传统书法艺术形式和内容并重的背离,是对书法文化的消解。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书家要加强自身的文学修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有正确的导向。

书法创作;内容;形式;文化

书法热持续了近30年,直至今天仍热度不减,参与人数之多可谓盛况空前。书法热带动了书法的复兴,这是应该肯定的,但是纵观几十年来的书法实际,从国展到各省市的各种书展,当下书法界很少有人自书自作,大多数都成了文抄公,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同时也让我们不能不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什么是书法创作?众所周知,文学创作具有不重复性,即使同题创作,文字表达等也应有所不同;那么书法创作是不是可以重复,总写同一首古典诗词算不算创作?这实际上涉及到了书法作品的内容这一问题了。一件书法作品,除了书体、笔法、结字、墨法等形式上的要求外,还要关注内容,内容应该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与形式应该是皮和毛的关系。当下书法只是继承了形式而忽视了书法的内在精神,忽视了书法所蕴含的文化。这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办法。有鉴于此,本文旨在从书法史角度谈谈古人是如何重视书写内容的,并联系当下书法重形式轻内容的现实,希望书家增强自身的文学修养,回归传统,营造一个有利于书法健康发展的空间。

一、古代书家历来都重视书写内容

从书法史上来看,古人是十分看重书写内容的,甚至书写内容比形式还重要。我们知道文字作为语言信息交流的工具,首先是实用;当文字的书写上升到审美层面的时候,便称之为书法。书法在早期既是实用,也是艺术,魏晋人的手札大都如此。王羲之的《十七帖》就是写给友人的信函,既是名帖,也是有实质内容的信件。欧阳修《集古录》跋王献之《法帖》云:

余尝喜览魏晋以来笔墨遗迹,而想前人之高致也。所谓法帖者,其事率皆吊丧,候病,叙暌离,通讯问,施于朋友之间,不过数行而已。盖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披卷发函,烂然在目,使人骤见惊绝,徐而视之,其意态愈无穷尽,故使后世得之,以为奇观,而想见其人也。[1]

吊丧、候病、叙暌离、通讯问是信札的内容,而“逸笔余兴”,“百态横生”是信札的形式美,合而观之便是“法帖”。这是实用与书法并重的显例。

其实,古人讲“文以载道”,古人看重的是文章,视书法为“小道”,古代读书人讲究的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以游戏的心态对待“艺”,可见“艺”的地位是不高的。古人又追求“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立德”、“立功”非一般人所能做到,于是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便落实在“立言”上了,即如何把文章写好、诗词作好。到了初唐的时候,张怀对文人评价的标准是“先文而后墨”[3]150,晚清的黄道周甚至说:“作书是学问中第七八乘事,切勿以此关心。”[4]学问是大事,书法是小技。黄氏的话过于情绪化,至少书法在他的生活中不那么重要,尽管他是著名书家。古人十分看重文章,因为它可以代圣人立言。在科举时代,知识分子通过诗文可以跻身仕途。因此,古人有时重视文章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古代书家本人既是书家,也是作家或学者,他们大都书写自己的作品,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杨凝式的《韭花帖》、苏轼的《寒食帖》等,这些作品不仅是书法的经典,其文本本身也都是声情并茂的美文。注重书写内容,书家书写自己的作品在古代是一种风尚,尽管从唐宋时起书家偶尔也书写前人的名篇,如张旭的《古诗四帖》,苏轼写冯延巳的《谒金门》等,但主体上还是书写自己的作品。

强调书法内容绝对重要的莫过于明代的吴宽了,他在《匏翁集》中说:

书家谓作真字能写篆籀,法则高古。今书家例能文辞,不能则望而其笔画之俗,特一书工而已。世之学书者,如未能诗,吾未见其能书也[5]。

吴宽采取让步法,先承认写楷书能用篆籀笔法是高古,是值得肯定的。但他更强调书家要能作诗文,书写自己的作品,如果书家不会创作,那只是一个书匠。吴宽进而认为学书之人,如果不能作诗,那是学不好书法的。换言之书法的内容比形式重要。这里是强调学书必须会创作,必须书写自己的作品。

古人还十分重视书法内容的典雅,明代的费瀛“八不书”中就有“匾名不雅不书”[6]193。费瀛认为:“堂不设匾,犹人无面目然,故题署榜曰‘颜其堂’云。……登其堂,观其匾,整饬工致,名雅而字佳,虽未见其主人,而风度家规可明征矣。……讵知古人非直为观美也,寓户牖箴规之意焉。必须词典则,而意趣高远,使人目击而道存。”[6]196如果书法内容不雅,人们是不接受的。现代于右任先生的故事也能说明这一问题。据说抗战时的重庆,某偏僻处常有人小便,于是于先生写了“不可随处小便”的纸条以警示,孰料竟被人揭去,重新剪辑装裱成“小处不可随便”。这正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书法内容要高雅,要给人以启迪。

二、书法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文艺学在论述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时,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书法也是如此。书法作品的内容重要,形式也不能忽视,书法的内容和形式二者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首先看书法内容对形式的制约,即内容决定形式。明人张绅《论书》有云:“凡写字,先看文字宜用何法,如经学文字,必当真书;诗赋之类,行草不妨。”[7]张绅强调内容与书体的对应性,经学庄重,故用楷书;诗赋活泼,故用行草。这里是说内容决定对书体的选择。一般说来,楼台亭阁的匾额多用大字,书体或楷或行;庄重的场合多用隶、楷。当然像智永真草《千字文》、赵孟六体《千字文》则为特例。

书法内容对形式的制约影响,还可以从书家具体创作来考察。孙过庭《书谱》便记述了王羲之根据不同内容表现出不同风格的情形。云:

止如《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太师箴》、《兰亭集序》、《告誓文》,斯并代俗所传,真行绝致者也。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8]128

这段文字明确指出,书写的内容不同决定书写者的情感迥异。书法风格由两部分组成,即书家的主观情致和笔墨技巧。乐毅为战国时燕国名将,破齐而立大功,后中齐反间计而奔赵,抑郁不已。因此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东方朔为滑稽一类人物,往往寓庄于谐,故云“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为魏晋间道士养生之作,《太师箴》为嵇康反对名教、崇尚自然之作,抨击司马氏,所以说书“《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后两篇《兰亭序》、《告誓文》,是王羲之自书自作,情感表现得更直接一些。总之,孙过庭是强调王羲之根据不同的书写内容表现不同的情感。刘熙载《书概》对此也有评述:“右军《乐毅论》、《画像赞》、《黄庭经》、《太师箴》、《兰亭序》、《告誓文》,孙过庭《书谱》论之,推极情意神思之微。在右军为因物,在过庭亦为知本也已。”[9]“因物”和“知本”都认识到了内容和形式的重要性。所不同的是,孙过庭有联想的意味,刘熙载却坐实了。

书法形式不只是被动地服务于内容,有时对内容也有促进作用。内容固然决定形式,但内容又离不开形式,离开了形式就不叫书法了。只有文章好,形式也好才可以传诸后世;如果字不好,文章再好也不会被认可。正如朱长文《续书断》所说:

若夫尺牍叙情,碑版述事,惟其笔妙则可以珍藏,可以垂后,与文俱传;或其缪恶,则旋即弃掷,漫不顾省,与文俱废,如之何不以为意也。[10]

尺牍一般是行草,碑版一般是隶楷,叙情述事,指文章的内容。从书法角度上说,上述物件只有“笔妙”,才能被人珍藏,书法才能和文章一同流传。这时艺术和文章是合二而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朱长文又举相反的例子,同样是尺牍碑版,如果字写得“缪(同‘谬’)恶”,那是不会被收藏的,是与文章一同被废弃的。这倒有了文艺学中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的意味。如果从书法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角度来审视当下中国书坛,则有些尴尬,重形式轻内容,或没有书写者自己的内容,这种关系也就难以成立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形式轻内容,又割断了中国书法传统的文脉。

三、重形式轻内容的后果

书法是一门很奇特的艺术,“文则数言乃成其义,书则一字已见其心”[11]。书法是书家才情、性格、审美追求的综合体现,古人所说的“书如其人”是有一定道理的。赵之谦说世上只有两种人能写好字,一种是大儒,一种是儿童。大儒饱读诗书,学养深厚,下笔文雅;小孩天真无邪,没有机心,一派天真。这两类人不会修饰,也毋用修饰,书法是其情感的自然流露,“无意于佳乃佳”。一般人由于有种种顾虑,总是在描头画角,都是在过分追求形式,顾及笔法、结字、章法、流派等等,总有框框横亘胸中,少了天然,多了戒律。

书法形式也是重要的,忽视形式书法也就不存在了。残碑断碣,名人手札,总是因其形式美而为人珍爱。套用英国克莱夫·贝尔的话,书法应该是“有意味的形式”。古人也极其重视书法形式,墨池、笔冢都表明古人在笔法、结字和师法古人上下足了功夫。中国古代书论绝大多数都涉及技法,都是在书法形式上给人以津梁。

反观当下书坛,书家却对形式情有独钟。重视技法,锤炼笔墨功夫,这是学书必经之途径,无可厚非。但是现在的一些书家,在形式上可谓花样翻新:有的拼贴,用各种色彩不同的纸粘贴在一起,从视觉上夺人眼目;有的做旧,或将纸染成老色,或将纸烟熏火燎。从网上搜索,发现有人专门研究做旧的技巧,如纸绢做旧,包括做旧色、做旧污、做旧残等,还详细介绍制作工序。就重形式而言,有人大字套小字,先用行草大字,或正文中或正文末用小楷写相应的一些文字,不伦不类。古人手札正文中有夹注,夹注用小字双行书写,以示区别。而今人的效颦,实在不敢恭维。还有人在作品上乱盖章子,印章对书法作品来讲是不可或缺的,在作品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一般用于引首或末尾。而有人的作品印章满目,实在是喧宾夺主、大煞风景。

对形式的热衷还表现在跟风上,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辽宁的小草书、广西现象、现代派书法、流行书风等都引来追随者。评委的好尚,如评委或喜欢张瑞图,或喜欢王铎,或喜欢徐渭,也都使参赛参展者趋之若鹜,正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这些均与过分注重形式有关。

当下书坛在注重形式的同时,对书法的内容则关注不够,大都是抄写前人的东西。文革后,书家大都抄录毛主席诗词,八九十年代抄唐诗宋词,后来又抄录古人笔记、佛道经典,近来抄书论、画论的又多了起来。现在书坛是患了集体文学失语症,从书法的内容上看,没有书写者自己的声音。这样也就导致各种展览单调,没有个性,各种展览只是换了名字,书家都是文抄公。笔者参观了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的展览,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奖者28人,没有一人书写(或刻)自己的作品,都是抄录古人诗词、文或联语。这些获奖者的艺术造诣毋庸置疑,但书写内容却没有创新,这与古人“文墨相兼”要求的标准不搭界。清代文化水平不高的邓石如,还写出了“好书悟后三更月,良友来时四座春”这样的佳联,不知当下书家有何想法?

书法的内容和形式好比皮毛之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许有人说书法已经退出实用,纯粹是艺术了,艺术就应该重视形式。但是请君不要忘记,书法是一种特殊的艺术,书法必须以文字为载体,既然书法以文字为表现内容,欣赏书法时就不能只看用笔、线条等艺术元素,而且必须关注文字,关注内容。近些年来,陈振濂先生提出的“阅读书法”是非常重视书写内容的,他的书法作品或读报有感,或记身边小事,内容有趣,形式也雅,这种探索很有积极意义,值得我们深思。

四、解决书法内容失语的对策

书法是讲品位的。书法的品位除了高水平的技法外,便是书写内容,按照古人的标准,“论人才能,先文后墨”[3]150,文才是占第一位的,其次才是书法。我们品评古代书法作品,都说作品的内容,如《圣教序》、《伯远帖》、《苕溪诗卷》等,都是对内容的称谓。而当下书坛,很多书家都写同样内容的古代诗文等,就无法按传统称谓来指代,因为无法区别。现在书界往往议论某某书家获奖了,再具体只能说某某书家何种书体的作品获奖;各种大展大赛获奖也只列获奖者名字,而不及书写内容,内容缺位,因为他们都写的是古人、前人的作品。中国书法绵绵几千年,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如果任凭当下书坛只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倾向发展下去,书法的文化就断层了,书法也只能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为了摆脱当下书法这种尴尬局面,笔者建议从两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一)从主观方面说书家应增强文学修养

当下书家要想书写内容高雅,必须多读书,增强文学修养,正如李瑞清所说:“学书尤贵多读书,读书多则下笔自雅。故自古以来学问家虽不善书,而其书有书卷气。故书以气味为第一,不然但成手技,不足贵矣。”[12]多读书则远离尘俗,多读书字就文雅,富有书卷气。

古代书家重视读书,重视学问。黄庭坚直截了当地说:“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以圣哲学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13]这里除道学意味浓厚外,讲的就是读书对于书家的重要性,“灵府无程”指心中没有准则,这样的人即使书写功力不亚于钟王,也是俗人。杨守敬也有类似的话,他在梁同书《答张芑堂书》学书“三要”基础上,提出学书“二要”,即:“‘一要品高,品高则下笔妍雅,不落尘俗;一要学富,胸罗万有,书卷之气,自然溢于行间。’古之大家,莫不备此,断未有胸无点墨而能超轶等伦者也。”[14]这段话,简直就是对黄庭坚观点的诠释和再强调,可见古人对读书重要性认识的程度。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技法,而是书家的胸襟、抱负和学问。

时过境迁,古今文化差异非常大。古代是文言,今天则是白话,而书法则最适宜文言,这也是为什么今天书家每每抄录古诗文的原因。古诗文对当下书家隔阂很大,自书自作对当下书家来说确实是一种挑战。因此当下书家要想自书自己的作品,就要下一定功夫从事诗词古文的练习写作。首先要广泛阅读古代文学作品,涵泳其中,熟谙诗词格律;其次要坚持练习创作,勤习笔下生花,久而久之就能练就一手好文笔。不能否认,也有一些书家书写自作诗词,但按格律要求,只能算是顺口溜,且又不雅。当然在文学早已边缘化的今天,这其中要付出很多艰辛和汗水。丛文俊先生、华人德先生等搞的题跋书法是值得提倡的,提跋是对作者学术、文学、历史、包括驾驭语言能力的综合体现。题跋书法关注内容,也可以说是当下书坛书法内容和形式并重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二)从客观方面说相关职能部门应有正确的导向

古代书法取得了辉煌成就,除了书家的天赋和个人努力外,古代的书学制度也为书家的成才提供了保障。书法虽然是很个体的事,但也必须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古代书家学书伊始,就被要求打好文字学等学科基础,树立正确的学书观念。中国古代的典章制度对书法就有明确规定,《说文解字序》云:“《周礼》:八岁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15]799又云:“尉律: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大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15]803-804综上,周朝规定学童先学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打好基础。而汉朝要求学童讽诵9 000个籀文,合格者可以做低级官吏。更高层次则试以秦书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最优秀者可以做尚书史。同时还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字写的不好还要被弹劾,官也做不成了。《新唐书·选举志》:“凡书写:《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16]这是在书法内容和学习时间上的硬性规定。总之,古代书法教育有不少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要求书家从小要把基础夯实,这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书法的发展和繁荣。

物换星移,科举已废弃了将近110年,欧风东渐,硬笔逐渐取代了毛笔,学书法已不再是为了功名。近现代以来,已经没有任何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学书者了,学书纯是兴趣的趋使。在这种情况下,书法相应的组织和领导部门如何推进书法工作,也确实面临着许多问题。文联书协等职能部门十分重视书法工作,几十年来开展了许许多多有益于书法事业发展的工作,如积极举办书法展览和书学研讨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书法事业的蓬勃发展。近年来,中国书协搞了扇面展、册页展、正书展、行书展、草书展等,反响都很好。但是这些展览都是以形式为主,自觉不自觉地也忽视了书法的内容。为此笔者建议书协应该搞一些主题展,规定自作诗文,内容和形式并重,肯定会有成效。体育竞赛有规则,运动员必须遵循,成绩才有效。倘若书协能把书法内容创作也做为规则,风气肯定会扭转。当下书协也常搞一些书法培训,如果能在培训班上增加一些诗文创作方面的内容,教师多做示范,上下互动,大有裨益。总之,调动一切可调动的人力物力,努力营造一个重视书法创作内容的氛围,在强调文化强国的今天,我想当下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一定会得到改变。

结语

孙过庭《书谱》说书法“古质而今妍”[20],也就是说时代越晚越追求美感,越讲形式技巧。古代书法,尤其是宋以前,篇幅都很小,都是于几案上展玩之物;明清以后,书法开始张挂于厅堂,篇幅才开始增大。而在当下,书法则多悬于展厅,展厅效应也促使书家追求形式。依据通变观,已退出实用的书法,当下重形式似乎已不可逆转。但是只要书家多读书,笔下就能多点书卷气。退一步说,多读书至少不能把内容写错或写错字。如果书家能够书写自己的作品,像林散之、启功、冯其庸等先生那样“文墨相兼”,正是笔者所企盼的。

[1]金学智.书概评注[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0:112.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94.

[4]黄道周.石斋书论.明清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402.

[5]吴宽.匏翁集.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418.

[6]费瀛.大书长语.明清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

[7]张绅.论书.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415.

[8]孙过庭.书谱.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9]刘熙载.艺概.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693-694.

[10]朱长文.续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318.

[11]张怀 .文字论.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209.

[12]李瑞清.清道人论书嘉言录.明清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1095.

[13]黄庭坚.论书.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355.

[14]杨守敬.学书迩言.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712.

[15]许慎.说文解字序[G]//说文解字段注.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81.

[16]欧阳修.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1025.

J292.1

A

1674-5450(2014)01-0149-04

2013-09-02

杨宝林,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教授,书法教育研究所所长,书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 赵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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