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算账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2014-04-16 22:27黄国辉胡国有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销户开户人民银行

黄国辉 胡国有 徐 楠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吉林松原 138000)

在结算账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黄国辉 胡国有 徐 楠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吉林松原 138000)

在结算账户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各家金融机构存在账户应年检、更新的资料未年检或逾期需向人民银行报备的开户或销户信息,未及时报备,一般户开户资料不全或不完整,基本存款账户转户办理程序存在问题或风险,账户年检工作没有统一规范等实际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结算账户监管,维护结算账户严肃性的建议。

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实际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目前结算账户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2014年底月份,我们通过对辖区11家金融机构的结算账户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5个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账户应年检、更新的资料未年检或逾期。在历次基层人民银行执法大检查中,我们都不难发现各家金融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账户应年检、更新的资料存在未年检或逾期的实际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因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结算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成为睡眠账户,金融机构只能将账户转入久悬,因无法联系到开户企业,无法为其办理销户业务,进而导致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也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更新, 使未使用且符合销户的账户未做及时销户,成为检查中的遗留问题。2014年9月,我们在检查当年的11家金融机构中,共发现类似问题占所有结算账户管理问题的35%。

二是需向人民银行报备的开户或销户信息,未及时报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实际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金融机构对于开户和销户等信息,未能及时报备,主要原因是工作拖拉,或是因为开、销户缺少报备的要素所导致。年度共发现类似问题占所有结算账户管理问题的30%。

三是一般户开户资料不全或不完整。按照要求,应向银行出具12大类的证明文件,但是,很多金融机构一般户开户资料不全或不完整,往往只是一页简单的开户说明,就把开立一般户的证明文件概括了,具体开户用途不明确,导致的原因是金融机构为了多拉开户,扩大资金规模而突击开户,使部分开户资料在制度面前弱化。由于一般账户并不需要当地人民银行核准,金融机构自己核准报备即可,导致监管滞后,共发现类似问题占所有结算账户管理问题的20%左右。

四是基本存款账户转户办理程序存在问题或风险。企业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在使用过程中,开户企业对于基本存款账户从一家金融机构转为另外一家金融机构时,应该先销户再在另外一家金融机构开户,否则就是多头开户,但是,在销户时,账户内往往有余额,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能转账又不能往个人账户上转移,这就十分容易出现违反规定的操作,目前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此没有明确解释,无固定模式,基层金融机构往往习惯于老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五是账户年检工作没有统一规范。基层央行对账户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各金融机构没有及时进行处理,而单单对于年检而言,并没有明文做出逐一的规定。比如: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没有按期年检,有的需到人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变更手续的事项时,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有的基本账户发生变更后不能及时给基本账户开户行以外的其他各开户行送达变更资料,造成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各账户反映的资料不一致等现象普遍存在,使很多问题在检查中罗列,局面失去控制。

二、对策建议

一是强制销户,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对于各家金融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账户应年检、更新的资料而未年检或逾期的实际问题,一年之内没发生业务,在将账户转入久悬后,仍无法联系到开户企业,登报公告一个月后视同意销户,就应该自动将其转为销户业务,目前是这样做的,但是应该明文规定下来,便于执行,对于由于金融机构因人为导致的问题,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尤其是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进行严格的账户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需要向人民银行报备的开户或销户信息,未及时报备的,问题严重的,应该予以处罚,维护账户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处罚过程中应该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同时,要进行定期严格的账户检查工作,绝不能将问题拖到账户年检,使问题叠加,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严格账户开户的准入管理。对于结算账户开立,各家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该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管理,及时出具各大类的证明文件,对于结算开户资料不全或不完整的,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杜绝人情化管理方式,按照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和执行,切实堵塞漏洞,为账户的结算管理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是对于基本存款账户转户办理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基于目前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应该进一步细化,作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应该进一步加以明确解释,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结算账户有余额的现象,严禁转入个人存款账户,杜绝风险和隐患,为此应明确规定固定模式。

五是账户年检工作要统一规范。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基层央行应该就账户年检中统一印发一个补充规定,对于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变更、送达变更资料等实际问题,在年检的时间、范围、内容、要求等进行统一的规定,使各家金融机构有章可循,人民银行执法有据可依,便于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人民银行应该强化一般账户开户的监督管理。对于一般账户的开立,不能把权利完全放给各家金融机构,基层人民银行应该进行直接管理,经由人民银行进行核准后方可开户,也应该向人民银行出具各大类的证明文件,并且详细说明开户用途等事项。

(责任编辑:何昆烨)

黄国辉,男,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高级经济师。

胡国有,男,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经济师。

徐 楠,男,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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