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武举未设殿试考*

2014-04-17 03:34刘小龙郭培贵
教育与考试 2014年1期
关键词:兵部武举会试

刘小龙 郭培贵

长期以来,学术界流行着明朝于崇祯四年始行武举殿试的说法①。对此,笔者曾提出质疑,指出崇祯四年“并没有在兵部主持的武会试之上,再专门组织一次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只是从会试卷中选“墨卷二十卷进呈,候皇上亲定名次”而已。因此,这种在当时虽被称作“武科廷试”的做法与文科举的殿试“仍有一定差距”,故《明史·选举志》所言“武举殿试自此始”并不准确。〔1〕令人遗憾的是,这一认识并未引起学界的应有重视,崇祯四年始行武举殿试说迄今仍被许多学者所采用②。为此,笔者拟在已有认识的基础上,对其做出更加全面的考证,以达到进一步澄清史实的目的。不当之处,祈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崇祯以前官员奏行武举殿试俱未果

在明代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下,武举不仅开设很晚③,而且开设后又长期只有乡试、会试,而无殿试。为提高武举地位,自成化开始就不断有人奏请开设武举殿试,但俱未果,以下分期述之。

(一)成化时汪直奏请开设武举殿试被婉拒

对此,《明宪宗实录》有如下记载:

成化十四年五月己卯,兵部尚书余子俊等议上《武举科条》。时太监汪直用事,欲以建白为名,然素不知书,附之者多为作奏草。至是,吴绶为撰草奏,请武举设科,乡试、会试、殿试,欲悉如进士恩例。得旨:兵部即集议以闻。于是,子俊会英国公张懋等文武大臣暨科道官议之,众皆心知其不可,亦不敢违,遂议上《科条》。大略欲选武臣嫡子就儒学读书、习射;乡试以九月,会试以三月,初场试射,二场试论、判语,三场试策;殿试以四月一日,赐武举及第出身有差,恩荣次第,录名勒碑,亦如进士科制。初令会议时,学士万安窃计曰:“汪直所言,出吴绶建白,可听而不可行,然沮之必有祸,何也?武举选材,其号则美,非不可也!宜有以处之。”及奏上,内批:武举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举等官具奏,起送处之。〔2〕

由上引史料可知,汪直奏请开设包括殿试在内的武举无疑被婉拒了。对此,《罪惟录》也载阁臣万安等认为此“议发自内臣,不光,且与祖制二”〔3〕,又碍于汪直的权势,不敢直接否定,于是“票拟待数年教养后举行”,巧妙地搁置了此事。

(二)弘治迄于万历明廷未行武举殿试

弘治十五年(1502)八月,南京户部右侍郎郑纪再次疏请开设武举殿试,并提出以下具体方案:

武举会试取中“上、中”二等,请于内院设教场,圣驾临御幄,文武大臣分侍,先试以弓马,次及阵势,拔三人为一甲,即令袭其祖父官爵,二甲、三甲者为冠带舍人,给以应得俸粮,分各边随总兵官听用,一岁更一边,诸边历遍又经战一二次,保送袭职,则人人自奋将,材不必举荐而可得矣!〔4〕

弘治帝将此疏下发兵部讨论,结果,兵部以武举“已有举行之典,亦足激励人心,不必轻易”为由,否定了郑纪的建议。〔5〕此后,正德三年(1508)兵部进呈的《武举条格》、正德十三年(1518)兵部尚书王琼进呈的《武举条格》以及记事止于万历十五年(1587)的《明会典·武举》和大约成书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的《续文献通考》所收《武举乡试条格》和《武举会试条格》,都没有武举殿试的任何记载〔6〕,说明迄万历间明廷未行武举殿试。

(三)天启时期两次奏请开武殿试的失败

明熹宗时期,明廷军事危机日益严重,为吸引更多能人志士参与武举,群臣中提高武举地位、开设武殿试的呼声再次高涨,奏请者见于记载的有两次:

一是天启二年(1622)吏科给事中甄淑奏请“武科照文科,一例殿试,以辩真才”〔7〕。此次奏请是否被统治者采纳,史书除了“章下所司”四字之外再无记载;从此后仍有官员奏请开设武殿试看,可知甄淑的建议并没有被采纳。

二是天启五年,御史石三畏再次奏请武举“创廷试”。天启帝将其下发至兵部讨论,兵部认为武举“创举廷试”虽有“鼓舞将材”的作用,但“武科重在弓马而兼取其策论,原与文科不同,若比例廷试,则习记问而疏弓马者得以争先,似于设武科选将材之真意未协;况祖制武科不廷试,应遵往例为便”。天启帝“是之”。〔8〕增武举殿试的奏请再次遭拒。

二、崇祯四年进行武会试改革但仍未开武殿试

崇祯四年始开武举殿试说长期流行于学术界,欲知该说是否符合史实,必须首先全面占有与此说相关的可信史料并对其进行审慎、客观的梳理和分析,才可能得出正确结论。在现存史籍中,对该事记载最为详实、可靠的莫过于清初明史馆为纂修《明史》而辑录成的《崇祯长编》一书④,兹将其中所载崇祯三年(1630)官员奏请武举改革、兵部覆奏及崇祯帝的谕旨、次年奏准《武科廷试之式》及其实施情况的相关史料俱引如下:

(崇祯三年)七月,河南参政潘曾纮疏奏“武科之设,专欲得智谋勇力之士,以遏寇乱,非欲其藻饰太平也!……然文士之售于南宫者,天子临轩策之、传胪、释褐,名为进士。武士即得冠,其侪偶未尝得一望见清光。臣以为武科前列数人,陛下不妨引见,差次之,以生其始进之色。〔9〕

(崇祯三年)十一月,兵部尚书梁承栋等覆奏“祖制武科无殿试之典,编稽往事,亦惟宋崇宁中一举行,而未载其法。今当于会试时照旧法严取而甲乙之,传胪之日,取前三名引见,赏赐略如文士,则不必廷试,右武作人之意见矣”。帝从之,仍命将试卷前二十名注明“才勇技艺”进呈、引见,侯亲定传胪。其仪制、赏格开列并呈。〔10〕

(崇祯四年)八月,兵部上《武科廷试之式》:拟以墨卷二十卷进呈,候上亲定名次,即常朝日,兵部堂上官引见传胪,自一名至五名俱唱名外,其余随班行礼。首名赏战袍、鸾带、铜盔、皂靴等物,余各赏钞有差。〔11〕

(崇祯四年)十一月丁丑,武举传胪,帝升殿。甲申望,帝升殿,武状元王来聘等谢恩。〔12〕

从上引史料,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四点认识:

第一,崇祯三年,河南参政潘曾纮为提高武举地位,比照文科举殿试,向崇祯帝提出了“武科前列数人,陛下不妨引见,差次之”的建议,委婉表达了请求开设武殿试的意愿。

第二,对于潘曾纮的建议,兵部尚书梁承栋等认为因“祖制武科无殿试之典”,故当下武举也“不必廷试”(“廷试”即“殿试”的别称)。 崇祯帝“从之”。 也即无论主管武举的兵部长官,还是崇祯皇帝,都认为没有必要在武举会试之上再增加一级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武举考试——武殿试或称武廷试。

第三,崇祯四年,兵部采纳潘曾纮的部分建议,奏准对传统武会试进行如下改革,即在会试之后,将墨卷前二十名注明“才勇技艺”进呈,“候上亲定名次;即常朝日,兵部堂上官引见传胪,自一名至五名俱唱名外,其余随班行礼;首名赏战袍、鸾带、铜盔、皂靴等物,余各赏钞有差”;第一名等中式者谢恩。并把这一改革称作《武举廷试之式》。

第四,崇祯四年武举确实按照《武举廷试之式》的规定实施。

由上可知,明廷在崇祯四年制定并实施的武举改革中,确实没有在武会试之上再增加一级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武殿试。对此,时人笔记和明朝遗民史家的记载也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如崇祯四年进士杨士聪(1597—1648)在其成书于“崇祯癸未之十二月,距明之亡仅百馀日”〔13〕的《玉堂荟记》中,对崇祯四年武举有如下记载:“初议胪传武榜,谓殿廷不便于骑射,若止令对策,则与文试无异,故仍取原卷进呈。然自古临轩策士,未有不与试而仍用原卷者也。此制终属迁就,非确议也。”〔14〕在此,杨士聪不仅明确肯定崇祯四年武举皇帝“不与试”,也即未举行殿试,而且指出其对武会试的改革——“取原卷进呈”——也是“终属迁就,非确议也”。另外,明末清初著名史学家谈迁(1594—1657)、査继佐(1601—1676)、张岱(1597—1679),分别著有明代通史著作《国榷》、《罪惟录》、《石匮书》,三书自问世以来,皆被公认为具有很高史料价值,但对“崇祯开武举殿试”却皆无只字记载〔15〕,也说明此事并不存在。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崇祯时未开设武殿试或武廷试,那为什么主管武举的最高衙门——兵部——还偏要把仅对传统武会试进行的改革称作“武举廷试之式”,并且还得到崇祯帝的默许呢?笔者认为其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上述改革确实使武会试具有了殿试或廷试的某些因素。崇祯四年制定并实行的武会试改革,不仅增加了由皇帝钦定中式者前二十名的内容,而且还引入文科举中只有殿试后才有的“传胪”和对中式者“给赏”等仪节,这就使传统的武会试兼有了殿试或廷试的一些因素。因此,称其为“武举廷试之式”并非完全空穴来风,而是也有一定道理。

其次,由于现实需要,兵部有意夸大其事,而崇祯帝也体会到这种必要,遂予默许。所谓“现实需要”应主要有二:一是随着明朝内忧外患的加剧,亟需提高武举的地位,因此,将该年武会试改革说成是“武举廷试之式”,显然对提高武举地位具有直接作用。二是增设武殿试是自成化以来许多有识之士的长久期盼,现在将具有殿试因素的武会试改革说成是“武举廷试之式”,显然也是对呼吁增设武殿试者的一种回应,同时也隐约地向天下宣布今后再也不必奏请此事,因为朝廷已有“武举廷试之式”。

可惜的是,清人在编纂《明史》时,并未细考上述史实,就遽下断语“武举殿试自此(崇祯四年)始”;后人不察,遂使谬误流传,以至于今。

三、结语

通过以上考证,可知明朝武举始终未开殿试,崇祯四年只是对武会试确认前二十名中式者名次的方法进行改革并增加“传胪”、“给赏”的仪节而已;流行于今的明朝有武殿试且始行于崇祯四年的说法是没有史实依据的。因而,纠正这一讹误就成为笔者写作本文的主要目的,但与此同时,笔者也加深了以下认识,这就是在学习和研究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重视历史事件当事人的说法,但又不能一味地轻信,因为其所言并不一定都是历史事实。本文所揭示的崇祯君臣未行武举殿试而又自称是《武举廷试之式》的史实就是这方面的显例。无独有偶,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仅以明代科举为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在吴元年(1367年)曾诏天下三年之后“设文、武科取士”〔16〕,但三年后(洪武三年,1370年)开设的科举却仅有文科,而没有武科;且在洪武二十年礼部奏请开设武举时,明太祖还出尔反尔地指责礼部“是析文、武为二途,自轻天下无全才”!⑤〔17〕如果我们只信明太祖吴元年之诏,而不考察此后的实际,就一定会误认为明代早在洪武三年就开设了武举。又如,洪武三年五月,明太祖在向全国颁布的“设科取士诏”中明确宣布:“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18〕但事实上,他不仅在洪武六年至十六年间取消了科举,而且在其在位期间选官来源之广泛还超过了明代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因此,考察任何一个历史问题,都必须对相关史料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考辨,溯其源流、明其演变,才可能获得尽可能接近真实的历史认识。

注释:

①在明清史籍中,此说以张廷玉《明史·选举志》的影响最大,迄今仍广为流行,如赵广华《明朝武举探略》(《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1期)、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李建军《明代武举制度述略》(《南开学报》,1997年第3期)、许有根《武举制度史略》(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周致元《明代武举研究》(《文史》,2000年第3辑)、张信德:《明朝的典章制度》(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等。

②如晁中辰 《明代武举制度考论》(《文化学刊》,2007年第5期)、王凯旋《明代武举考论》(《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11期)、张祥明《明代武举新论》(《齐鲁学刊》,2011年第3期);周兴涛 《宋明武举比较研究》(《西昌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等。

③明代武举开科的时间,学界存在争议,笔者采信“武举,天顺偶一行之,弘治十七年始制度化”说,参见晁中辰《明代武举制度考论》(《文化学刊》,2007年第5期)。

④著名明史及明史文献研究专家黄彰健先生指出该书是由明史馆臣“辑录崇祯时奏疏、邸报”而成(《明清史研究丛稿》,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309页),充分肯定该书史料来源的可靠性。

⑤参见《明太祖实录》卷183的记载:“洪武二十年秋七月丁酉,礼部奏请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上曰……建武学、用武举,是析文、武为二途,自轻天下无全才矣!三代之上,古之学者,文武兼备,故措之于用,无所不宜。岂谓文、武异科,各求专习者乎! ”(第2759页)。

〔1〕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6:262.

〔2〕〔明〕刘吉.明宪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3208.

〔3〕〔清〕査继佐.罪惟录(卷18)选举志·武举附〔M〕.济南:齐鲁书社,2000:903.

〔4〕〔5〕〔明〕李东阳.明孝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3502.

〔6〕〔明〕费宏.明武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829—831、3215—3219;〔明〕申时行.明会典(卷135)武举(第791册)〔M〕.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381—384;〔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47)武举(第185册)〔M〕.四库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7:717—719.

〔7〕〔8〕〔明〕温体仁.明熹宗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323、2944—2945.

〔9〕〔10〕〔11〕〔12〕崇祯长编〔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 语 言 研 究 所 ,1962:2203—2205、2398-2399、2892、3009、3027.

〔13〕〔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1224.

〔14〕〔清〕杨士聪.玉堂荟记(第1175册)〔M〕.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204.

〔15〕〔清〕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5551—5580;〔清〕査继佐.罪惟录(卷18)选举志·武科举附〔M〕.济南:齐鲁书社,2000:902—905;〔清〕张岱.石匮书(卷27)科目志(第318册)〔M〕.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438—439.

〔16〕〔17〕〔18〕〔明〕胡广.明太祖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322-323、2759、1020.

猜你喜欢
兵部武举会试
从前有只猴儿
从前有只猴儿
古代科举考试,哪些情况会延期
唐代前期兵部的军籍管理职权探析
明代《会试录序》的史料价值探析
朱元璋向下属道歉
从明朝会试看科举制
宋代武举华岳的军事思想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抄本《兵部奏疏》跋尾
天一阁藏明代武举录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