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及监督研究

2014-06-06 02:33贾炳霞
关键词:公共领域

贾炳霞

摘 要:社会的进步和媒介的发展使网络在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众通过网络论坛、网络媒体报道、微博等不同形式关注并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逐渐形成虚拟的社会组织。这种虚拟社会组织数量的增加和活跃度的上升,一方面凸显出网络公共领域的壮大,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网络舆论混乱的问题,为此,对网络公共领域的监督就变的尤为重要。本文以“余姚官员让人背”事件为例,探讨网络公共领域形成机制,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正确监督。

关键词:公共领域;虚拟社会组织;网络监督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4-0066-02

对公共领域研究影响最大的是德国学者哈贝马斯,他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也就是说它一方面作为与公共权力对立的批评空间,另一方面又是跨越个人和家庭,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私人领域的延伸。公共领域与公共权力和私人领域相互联系又具有其独立性,以中间者的身份出现。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公共领域并不像西方公共领域那样致力于批判与制约政府权力,而是专注于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调和。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2013年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指出:“2012年中国微博已经成为极为活跃的信息传播空间,移动化和融合化成为中国新媒体发展与变革的主旋律。”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社会生活的信息化,使得虚拟性社会组织显得尤为复杂,其身份上的虚拟性和地域上的分散性使得公共权力难以控制它。

由于虚拟性社会组织的自由度、自主性相对较大,能将关系到公共利益的问题以设置议题的方式放大出来,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虚拟社会组织的成长为当代中国虚拟性公共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现实中,虚拟公共领域正是公众通过公共事件或者公共话题形成虚拟社会组织、聚合公共舆论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日常参与,维护与增进了公共利益。但是,公共舆论的发酵、形成是以公共事件的真实性为基础,在片面甚至错误的基础上孕育出的公共舆情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中伤公众情感。下面以“余姚官员让人背”事件为例,分析网络公共领域形成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存在的监督问题。

一、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发展

互联网中的博客、微博、微信等作为一种私人虚拟身份的象征,它们的出现扩大了民众话语权。话语权是一种能够支配他人的能力,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具有高度话语权的人通过对较弱话语权一方的言语情绪、言语内容以及参与途径的限制来达到权利的实现。虚拟用户通过这一私人空间来发布各种关系社会情绪、触动公众神经的事件,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网络空间中的私人领域、私人空间由于公众和媒体的介入参与受到更广泛的关注,逐渐发展成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因此渐渐形成,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转型。

“余姚官员让人背”事件发生于2013年10月13日晚,网友@哈桑其在新浪发微博爆料,浙江余姚三七市镇某领导今日下乡视察水灾,因穿高档鞋子,迫不得已由年近六旬的村书记将其背进灾民家里。微博随附一张逆光照片。这条微博发布于余姚救灾的特殊时刻,网民往往带着不冷静的“灾难情绪”,质疑当地“救灾不力”,而这条微博的出现给网民提供了一个具体的靶子。所以该微博发表后立即受到很多网民的关注,对其进行评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比如,@鲁国平先生表示:“呸!你这样的官员,请主动辞职吧!”@毕明雄则调侃:“穿高档皮鞋,走群众路线!”

网络上私人组成的公众即虚拟社会组织逐渐介入此事,引起事态的扩大,随后媒体也开始关注此事,逐渐发展为公共空间的讨论。迫于网络舆论压力,余姚三七市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宣布:“免去镇中层干部王某的主任职务,并处以党内警告的处分,同时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我们将以此为戒,也请广大网友继续监督,谢谢大家!”虽然10月14日,在这一事件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之时,爆料者@哈桑其删除了爆料微博并发微博称:“那啥,不关我事!”但这一事件已经由私人领域发展成公共领域的公众事件,爆料者个人的退出丝毫不影响事件的持续发展和公众对此事的讨论。个人通过虚拟的网络身份将能够影响整个社会情绪的事件设置为议题,虚拟的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演变逐渐成为一种传播模式。

二、意见领袖的话语霸权助推舆情发展

意见领袖的话语对整个社会起着舆论导向作用,每当出现热点问题尤其是争议话题,意见领袖的观点格外受关注并迅速传播,他们的话语无形中形成一种霸权并在网络中扩散传播。意见领袖对话语权的正确运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保障。多数意见领袖还是比较慎重地对待他们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然而也有个别意见领袖不顾事件的真实性而滥用自己公信力。撇开事件的真实性,意见领袖话语的霸权地位无疑将助推舆论的发展。

10月15日央视《新闻1+1》节目评论员白岩松评论“鞋没进水脑子进水”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了舆论的巅峰,一条微博引发的“血案”就此如火如荼的展开。白岩松作为意见领袖,他的评论具有极大的公信力,在这种霸权性观点下,网民更是将“灾难情绪“蔓延,网愤滔滔如雨点般砸向那个干部,并借此批评余姚救灾不力。随后,新华网记者对事件当时人进行了采访,了解并还原事件真相,凤凰网、腾讯网、和讯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和转载。

三、感性从众向理性思考的转变

盲目跟风、群体极化、冒险转移等特点决定了网络舆论的双刃剑特性:网络既能成为反映民情民意的公共舆论场所,成为促进政府决策透明化、公开化的“推进器”;也能导致情绪性舆论的出现,从而使假新闻误导舆论走向,出现网络“话语权”垄断的现象。尤其在灾难时期,舆论中会弥漫一种不冷静的“灾难情绪”,这种情绪若不加以防范和克制,就会滋生出很多矛盾,带来很多“次生社会灾害”。

继“不关我事”之后,爆料者@哈桑其还转发了两条官微发布的对王某的处理结果。网友对其转发后的评论,不再是清一色对王某的抨击和对免职决定的喝彩,而是理性的追问爆料者本身的意图和整个事件的真实面目,这显示出网民在疯狂之后的冷静和理性。但是网民是由形形色色的人集合而成的,对基层官员和群众生活没有真实的了解,这又不得不面临一个新课题:如何进行准确的监督?该事件最初爆料出现后,大多数网民只顾一致声讨的现象值得警醒。当该事件澄清、围观者散去、媒体焦点转移后,又是谁来为这一错误买单?这一被微博热炒,被白岩松评为“鞋没进水脑子进水”的乌龙事件,应该引发我们对网络监督的重新审视。

出现上述由声讨官员到追问爆料者真相的现象显示出对网络公共领域监督的重要性。舆论监督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使各种信息观点能自由碰撞争鸣的开放平台,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事件全面、真实的再现。当前网络通过微博、微信、BBS论坛、聊天室等公共空间讨论社会问题、社会事件,生展虚拟社会组织,相对自由地扩大社会问题的公共关注度,使他们的重要性迅速凸现。与此同时,传统纸质媒体也逐渐与新媒体融合,形成相对开放的公共空间,孕育虚拟社会组织,这成为构筑公共舆论的有力载体。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77件热点事件中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网络舆情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其巨大波动性,已经成为社会面临的棘手问题。

首先,治理主体要以积极、开放的心态来对待网络舆论,创新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尽量避免不顾事实真相就武断下结论的现象,尽可能地改善和缓解自身同网络舆论之间的对立情绪,并有效发挥网络公共领域的积极功能。余姚事件反映基层官员缺乏危机传播的技巧。危机爆发期,一把手未能及时向公众表达关切,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遇到的实际困难。而危机的延续期内却高调接受采访,强调客观因素,为自己辩护,结果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一把手第一时间表达关切,提振信心;发言人澄清谣言,回应指责,时机和角色分工必须厘清。

其次,在网络空间中应加强对讨论方式和内容的规范。网络公共领域中也存在着大量的垃圾帖,如灌水帖、重复帖和污秽言辞的帖子,这严重影响了对议题讨论的质量,因此,可在网络中设置专门管理员监督水帖制造者,或者采取过滤掉垃圾帖的措施,来制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在网络中对议题的引导和规范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对话,促成各方观点的交锋,形成理性的论辩。

第三,实行网络实名制,促使网民理性规范自我。在网络中匿名性交流与自由理性的讨论相差甚远。匿名状态下的言论自由使人们表现出比实际生活更冷漠、易怒,网民更多的是为了获得发泄的快感。而网络公共领域要健康发展,理性的公民文化、理性的主体是前提,而理性参与主体的培养需要社会良好运行机制,需要具有批判精神和公共理性为内容的公民文化。余姚事件的发酵阶段网民非理性的言论给当事人带来了惨痛的影响,这一表现无疑于无政府状态下网民实施的“暴力”。

参考文献:

〔1〕潘修华,焦传明.中国公共领域“存在”问题探析[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2008,(12).

〔2〕石良.网络微博中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J].沈阳大学学报,2012,(4).

〔3〕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人民网,http://yq.people.com.cn/,2009-12-20.

(责任编辑 王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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