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警察枪械走火后

2014-06-12 02:47东方明
检察风云 2014年6期
关键词:警察厅警员教练

文/东方明

民国警察枪械走火后

文/东方明

1932年初秋,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市发生了一起“警察枪械走火伤亡事件”,由于其时正处于刚刚发生“中国银行抢劫案”的敏感阶段,该事件深受首都警察厅重视,数日内投注了不少精力,最后总算顺利处置……

深夜枪声

1932年9月11日晚上11时,南京市第一区汉府街上,昏黄的路灯光下,行走着三个穿黑色警察制服的男子,这是国民政府首都警察厅辖下的第一局第六分驻所的一支夜间巡逻小组,该小组由两名在编警员和一名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的实习生组成。当时,南京国民政府组建不过五年,南京城内的治安情况属于蒋介石执掌政权时期的“黄金阶段”,原本是由警察厅的保安大队承担夜间巡逻的,因为前天发生了银行抢劫案,警察厅严令加强防范,因此临时增加了夜间巡逻力量。

两天前,位于薛家巷的中国银行南京城北办事处的营业厅遭到五名歹徒的持枪抢劫,劫走营业款壹万七仟余圆。以购买力比较,1932年时的壹圆大约相当于如今的40元,因而被劫走的这笔款项折合如今约70万元左右。这案子算是一起抢劫大案了。为此,首都警察厅厅长吴思豫在案发当天即先给了薛家巷案发地所在的第一区警察局局长金斌一个处分,并向上级部门国民政府内政部呈文称“防范无方,有失职责”,引咎自请处分。内政部随即发文说:“着先记大过一次。”如此,首都警察厅下面的办事官员自是一个激灵,专案组积极侦查自不待言,全市八个局六十四个分驻所都接到厅本部的通知,严令“加强防范,严防匪人再次作案”。

这天晚上实习生褚宝康参加的这个巡逻小组,就是在此背景下组建并执行夜间巡逻使命的。褚宝康有一个显赫的族亲长辈——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长、后来沦为汉奸而被处决的褚民谊。褚宝康报考警士教练所前,是上海大夏大学的学生,但他对读书并无多大兴趣,想当兵,褚民谊认为太危险没同意,就考了警士想当一名警察。他报到前,向褚民谊要了一样东西——一支十响的驳壳枪,他是带着这支枪进入警士教练所的。

现在,褚宝康和带教警察在汉府街上巡逻。那二位是老油子,只觉得好生无趣,只有他认为这样度过一个夜晚很有意思,最好能够冒出一两名歹徒让他们捕获,那就更刺激了。三人行至麻绳巷口时,忽然听见巷子深处传来“抓贼”的呼叫声。褚宝康企盼的事儿真的来了,他惊喜之下立刻拔枪在手,直奔巷里。

后来知道,所谓“抓贼”不过是一个误会。真实情况是:巷内有一户周姓居民,户主周骁是轮船上的水手,经常外出,其妻蒋氏耐不得寂寞,寻了个姘夫刘某。蒋刘的奸情被周骁的母亲察觉,自是愤怒,这天晚上当刘某悄悄摸到她家时便大叫“抓贼”。而这时褚宝康三人不知此情,掣枪在手便往巷子深处奔。褚宝康跑在最前面,忽见二十来米开外处一户居民家窜出一条黑影,朝另一方向奔逃。料想必是贼人,当下便喝着“站住”朝天鸣放了一枪。黑影继续奔逃,褚宝康急追。他虽是带枪入警,却不谙使用,不过在警察教练所学习了三个多月,这时在奔跑中不知怎么的让手里的驳壳枪射出了三发子弹,把听见呼喊声从家里出来想抓贼的几个邻居打倒了两个!

善后中弹者

两个中弹者,一个头部中弹已经死亡;另一个腹部挨枪,肠子穿孔,经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事件当即逐级上报至警察厅,这是1927年首都警察厅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件,值班室不敢迟缓,立刻往厅长吴思豫家打电话报告。吴厅长闻讯大惊,当即吩咐备车即去医院,途中经过警士教练所所长李士珍家时把李叫上随行。

吴思豫、李士珍抵达医院后,先去太平间向死者潘金声遗体鞠躬致哀,又去病房看望了刚从手术室出来的伤者钱玉笙,然后向伤亡者的家属表示歉意和慰问。吴思豫离开医院后,又带着李士珍去了汉府街麻绳巷现场。那里,已被闻讯出动的分驻所及分局警察封锁。已经先行赶到现场的一局局长金斌向吴思豫报告:开枪的褚宝康和两名带教警员和呼叫“抓贼”的周骁之母与妻蒋氏,以及几个邻居已经带往第六分驻所接受调查了。吴思豫当场指示:金斌、李士珍代表首都警察厅负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及处置一应善后事宜。

金斌、李士珍即刻对如何完成该使命作了商议,形成了工作思路,连夜抽调了四名警员组建了一个以罗、李为正副组长的类似工作组的调查小组,立刻着手进行调查该事件,在查明事件真相的基础上再跟伤亡者家属接触,洽谈善后。调查小组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到次日天明时,已经查明了周骁之母呼叫“抓贼”的原因,讯问蒋氏对其与刘某通奸之事也承认了,按照蒋氏提供的地址,又去水西门把刘某拘拿过来,确认通奸属实。金斌以第一局局长的名义当场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刘某拘留,周母、周妻放回家;几个邻居与此事无涉,也允许离开。

褚宝康和两名带教警察在说清楚事件发生过程后,暂予禁闭。褚宝康的那支驳壳枪则送往国民政府兵工总署请专家鉴定。上午9时,鉴定结果出来了,专家认为“送检枪支并无故障,事发当时射击子弹应系持枪者不慎走火原因造成”。这跟之前金斌、李士珍亲自讯问褚宝康以及另二位警员时所述的情况相吻合。于是,就决定把该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持枪人褚宝康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从法律层面上严格追究起来,褚宝康也好,调查小组头目金斌、李士珍二位也好,并不是没有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那就是走火的那支驳壳枪的合法性问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制定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就有私人持枪必须申领执照的规定。所谓执照,就是现在的持枪证,持枪执照由警务机构核发。褚宝康的那支驳壳枪,是一支德国制造的“毛瑟”7.63口径军用手枪,进口价格每支壹佰肆拾圆左右(附子弹1000发),褚民谊当然不会自己掏钱购买,估计是别人送给他的,他就转赠褚宝康了。这支枪褚民谊没办理过执照,到了褚宝康手里也没去办照。

而身为警士教练所主官的李士珍对带枪入警的褚宝康根本没有想到要了解一下是否有枪照,金斌也一样,警士学员不可能从教练所带了枪来实习的,褚宝康却带枪来了,那肯定是私人枪支,应该想到是否有枪照的,可这二位都没想到。因此,三人在这上面都应负法律责任。

当然,金斌、李士珍不可能自己追究自己的责任,而且在跟褚宝康的接触中已经知道褚宝康乃是褚民谊的亲戚,那就更得包涵了。那应该怎么办呢?这很简单:警察局的职责之一就是核发枪照,给褚宝康补发一纸枪照就行了,当然发照日期得倒填。金斌、李士珍又商量了对褚宝康的处理意见:把褚宝康送回警士教练所禁闭室去待几天,待把这件事处理结束了再予以解除。至于实习,第一局当然不便再来了,把他分发到其他局去就得了。

该事件的前一半处理完了,然后就要处置善后事宜了。跟伤亡者家属打交道,那就不必金斌、李士珍出面了,交给调查小组的其他警员去办就是。警员王秀龙、丁震去了死者潘金声家里,向死者的父亲、兄弟、妻子等人说明了死因,代表警察厅表示歉意,然后就进入了实质性内容的谈判,问家属对于善后处理有什么要求。家属的意见是:警察厅方面应当承担丧葬费、抚恤金,另外还得给死者16岁的儿子在警察厅安排一个饭碗。王、丁说丧葬费没有问题,肯定会让你们很风光地发送死者。抚恤金,也是应该给的,金额可以商量。至于死者之子进警察厅工作,那得看孩子的具体情况,当警察是有条件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壮这两点是不可缺少的。这就切到了潘家的软档,死者之子是个没上过一天学的文盲。可是,潘家人不管,说这孩子死了父亲很是可怜,你们得解决他的饭碗问题!

王、丁两个只管谈判,并无决定权。别说他俩了,就是金斌、李士珍也没有最后决定权,最后决定权是在警察厅长吴思豫手里。他们的谈判,只不过是一种试探性的接触。接触后,随即返回分局向金斌报告了。金斌跟李士珍一番商量后,拿出了一个方案:给潘家丧葬费、抚恤金合计叁佰圆,死者之子可以进警察厅工作,不过由于是文盲,不能从警,安排到食堂当一名杂役吧。

王秀龙、丁震随即又去潘家,一说这个方案,潘家人马上点头。金斌立刻往首都警察厅厅长的办公室打电话报告该方案,吴思豫一口答应,让金斌立刻派员前往警察厅拿支票给潘家送去。吴思豫说为表示警察厅的诚意,把死者儿子本月的薪饷也一起给了人家吧,让那孩子办完了丧事就来警察厅上班。

赔偿攀比生枝节

与此同时,警员李祥云、薛春霖去了医院跟伤员钱玉笙及其妻子谭氏谈判赔偿问题。钱玉笙36岁,是在码头上扛大包为生的,父母都已去世,妻子是拎着个篮子在马路上叫卖香烟、洋火、桂花糖之类的赚钱最少的小贩。这对夫妇有三个子女,全部要靠两人的劳动收入抚养,所以现在钱玉笙负伤后短时间内不能劳动,家庭经济确实颇成问题。

李祥云、薛春霖之前已向邻居了解过钱家的情况,对这家人有点同情。两人跟钱玉笙夫妇协商下来,当场达成了协议:住院治疗的医药费不论付出多少,概由医院跟警察厅直接结账。出院后继续工作前的休养期由出院时医生决定,休养期内警察厅按原工作收入的一倍给予误工补贴,另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叁拾伍圆。

李、薛两人把谈判情况禀报金斌,获准。金局长寻思这又不是像给潘家那样需要当场解决的,也不必立马向厅座报告了,明天反正我要去厅里开会的,届时瞅个空当报告一下就是了。哪知,情况竟然发生变化,金斌次日就为此念头后悔不已!

第三天,9月16日,上午8点多,金斌驾了一辆摩托车前往警察厅开会。刚刚开到大门前,忽然听见马路对面人声喧哗,转脸一看,只见几条壮汉抬着一副担架穿过马路朝警察厅这边过来。金斌这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幕是跟自己有关的,向警卫出示证件后正待推车入内,担架已经在大门外就地停下,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叫道:“这是我家男人,给你们警察开枪打伤了,要面见吴厅长解决!”

金斌大吃一惊,寻思这难道就是让褚宝康打伤的那个钱某?昨天不是说已经谈妥了吗?今天怎么闹到警察厅来啦?担架上那位确实是钱玉笙,他怎么反悔了呢?原来,昨天警方同时跟死者潘某家人谈判达成协议后当天予以兑现的消息,在麻绳巷一带的住户间自发传播。

这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从医院回家取东西的钱玉笙妻子谭氏耳朵里,她对比下来,觉得自家吃亏了。当下,返回医院后跟丈夫一说,钱玉笙也有同感,后悔自己不该轻易答应警方的赔偿条件。夫妇俩一番商量后,决定反悔,也不跟昨天那两个警员交涉了,直接到警察厅上访吧。于是,当晚就约了几个扛大包的兄弟,向医院借了副担架把人抬警察厅来了。

当下,金斌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时,一声喇叭响,吴思豫的车到了。见门口这一幕,他下车询问,得知对昨天处置之事不满意,便让把伤员往警察厅里面抬。四个壮汉把担架抬到院里一棵大树下放下。金斌抢先上前,自我介绍是第一区警局局长,而这位是我们的厅座。谭氏二话不说,立马冲吴思豫就地跪下,正要磕头,被精通太极功夫的吴一把扯起,说这位嫂子有话请站着说。

谭氏便把昨天与李祥云、薛春霖的谈判情况说了说,又说了潘家的赔偿情况,认为他们吃亏了。吴思豫便问那么你们有什么具体要求?谭氏说要比照潘家儿子由警察厅给安排“饭碗”一样,也要给他们的女儿一份工作。吴思豫问明对方的女儿17岁后,说这可以,你们稍待,我让总务科长出来接待你们二位。

一会儿,总务科长汪葆鼎出来了,说厅座已经说了给你们的女儿在警察厅总务科下面的工役班安排一份工作,扫扫地、擦擦窗子什么的吧,每月可领柒圆薪水。你们叫她明天来报到,跟门口警卫说见总务科汪科长就是了。夫妇两人感激不尽,却又担心有什么变化,说要不今天下午就来报到吧?汪葆鼎说也可以,你们让她过来吧。

夫妇两人满意而去,金斌却诚惶诚恐,担心会被吴思豫训斥。他的担心是准确的,会议结束,他被留下,吴思豫把他狠尅了一顿。金斌刚刚返回警察局,警察厅就打来电话点名让他接听。电话是厅总务科长汪葆鼎打来的,说金局长啊你看这事不是开玩笑吗,这事咋办啊?

原来,谭氏一行离开警察厅后,谭氏唯恐女儿去警察厅上班一事有变卦,连医院也不去了,让那四个壮汉把丈夫抬回去,自己赶紧回家扯上女儿就往警察厅奔。

大门口警卫室往总务科拨打电话核实是否约见过谭氏时,汪葆鼎刚吃过饭回到办公室想眯一会接接力。接到电话很是恼火,很想说“让她们过一会再来”,可是他担心让厅座知道了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只好签了张条子交给科里负责管工匠杂役的办事员老梁,说你去接收一下这个新来的小姑娘。注意,这是厅座同意进来的,具体工作是做清洁工,让她跟个老工役就是了。

哪知,老梁去而复归,说汪科长你收了个什么货色啊?那小姑娘是个瘸子啊!汪葆鼎一听就暗说“这下坏了”,后悔自己不该贸然收下这么一个货色。警察厅是南京的一个重要衙门,蒋介石、林森、汪精卫等党国要员时不时会进来转转的,如若看见这么一个残废人杂役,那成何体统?可是,这事已经定下来了,又该怎么处置?汪葆鼎苦思无法,只好给金斌打电话。

当下,金斌接到电话,哭笑不得,想了想,说老汪你稍等,我跟李所长联系后马上给你回话。于是就把电话打到警士教练所所长李士珍那里,说明情由后问李事到如今怎生奈何。李士珍是个聪明人,说还有什么奈何的,把那个瘸姑娘送教练所来吧,让她在这边当杂役,给她开一份薪水就是。就这样,伤员钱玉笙的女儿在警士教练所谋到了一份工作。这个姑娘很勤奋,又不惹事,所以后来警士教练所升格为中央警校后仍被留用了。

次日,从上海传来消息,公共租界新闸路捕房抓获了9月11日抢劫上海一家小银行的几名案犯,疑与南京劫案系一伙。南京警方自是振奋,即派侦探前往上海讯查。金斌刚松了一口气,又传来消息称:潘、钱两家不知从哪里得知肇事人褚宝康系行政院褚秘书长的亲戚,认为是个有钱主儿,要找他索赔。金斌寻思那是李士珍那摊子的事儿,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当天,钱潘两家果然找往警士教练所,一家伙把已从禁闭室出来正准备去第四区警局继续实习的褚宝康吓了个激灵。他当警察原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这次遭遇了该事件,对从警已经没有兴趣了。这时李士珍甩了几句虚言把人暂时打发走后找褚宝康谈话,褚宝康便说想退学。李士珍同意,并给他出主意说你把那支驳壳枪留下,教练所作价购买,把一部分钱给那两家就是了。褚宝康答应了。

于是,这支驳壳枪就作价陆拾圆由教练所收购,褚宝康给了潘钱两家各贰拾圆,自己揣了贰拾圆逃也似的回上海继续读大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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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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