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工作如何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2014-06-24 20:39黄勐军
南方农业·下旬 2014年1期
关键词:农业发展财税新农村建设

摘 要 基于财税工作的职能和重要意义,分析和探讨了财税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更好开展,以此进一步促进农村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财税;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

农业是维持我国社会稳定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产业,在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影响下,新农村建设已在加速发展。我国政府必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可以说,农村财政财税政策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我们应加大财税支持“三农”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 理清财税工作职能,提高思想认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财税职能的本质要求。财税政策是以政府与市场为立足点确定其职能的。财税服务具体体现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上,其职能如下:1)保证社会公共需要。增加群众收入和社会保障能力,保证全社会科学、教育、文化及卫生等事业的发展需要,即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需要,为社会再生产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同时包括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需求,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需要等。2)调节社会经济职能的需要。制定和实施财税政策,充分发展经济,政府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政府公共预算的平衡关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调节农村市场供需总量的平衡,把促进经济发展进而带动财政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时,运用投资补贴和税收等财政分配杠杆,推动财税工作发展。3)规范农村合理、公平的分配秩序。财税工作事关全镇的发展,财税政策是通过提供可能的财力,服务于经济、服务建设的杠杆,全力推动新经济财源建设。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可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稳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2 完善财税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 加强政策调研,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在取消农业税后,必须确保财政困难县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积极探索税收提供支农新途径,不折不扣地将农业税减免的好处落实到农户,引导农民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基层。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向农村投资。积极探索深化农村改革的新路子。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除政府的主导作用外,还需适当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转移,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通过税收减免,提供优质纳税服务等措施,支持农业生产保险、农村医疗保险的财税补偿机制;支持民营资本投入农村建设;保护农民利益,通过财税政策支撑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新建设发展

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政策,真正做到以税惠农,以税助农,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组织。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重要方式,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促进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将党的惠民政策送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到党的温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税务部门应有贡献。

2.3 优化税收服务,为农民创造优质的税收环境

税收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农民工的创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支持,包括:1)大力支持农村生产力发展,创办农村企业给予扶持,适当减免企业创办之初的税收,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后劲。2)努力帮助农民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农民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3)利用地方税收聚集的资金为农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公共财政利益。

3 落实惠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贯彻“予多、取少、放活”的基本方针,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1 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支持各类合法经济实体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农村劳动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力支持以重点水利工程、标准农田建设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和村庄河道整治力度,巩固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工程体系,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

3.2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税务部门要认真做好税收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新建农业产业化基地,积极探索税收支农新途径。开展粮食直补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试点,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支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险种和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3.3 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要加大支持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免征农业税后,为解决农村公益事业资金投入困难,财税政策要积极支持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生及社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财税部门应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发挥财税自身职能,加大财税支持“三农”的力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宝云.关注两会:杨秀华代表:统筹整合国家支农资金[N].燕赵都市报2011-03-04(2).

[2] 陈一文.有机生态循环农业合作社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方向.中国经济史论坛,2011-04-01(5).

(责任编辑:刘昀)

收稿日期:2014-01-04

作者简介:黄勐军(1974-),男,福建南安人,大专,中级,经济师(农业与税收),从事农业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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