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写作像旅行,看得越多越好

2014-07-03 02:37范宁
长江文艺 2014年7期
关键词:马尔克斯余华兄弟

余华,浙江海盐人。代表作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世事如烟》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第七天》。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

十几年前,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有一天,一个同学拿了三本小说来到寝室,书名分别是《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和《在细雨中呼喊》,那是我第一次阅读余华的作品。

那时没有互联网,没有微博,也没有豆瓣,文学青年们都只能通过圈子、书信和电话彼此交流观感,更遑论一个整天三点一线的中学生?从一个当时的中学生寥寥无几的阅读量看,我很顺理成章地不认识他——这一点当然今非昔比。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学生的学习压力都很大,阅读时间普遍很少。彼时在中学生中最常见的文学读物,是鲁迅、余秋雨、金庸和三毛。读鲁迅是为了应付现代文阅读考试,以及安放一部分热血沸腾的青春;读余秋雨是为了提高作文水平,以及对当时流行的大散文产生了少年意气般的共鸣;金庸和三毛的中学生读者群有非常明显的性别差异,但无论是在江湖行走,或者沙漠流浪,抚慰的都是那个躁动不安、充满想象、渴望飞翔的豆蔻年华。

有人读纯文学,读现当代作品,但相对于总数而言,比例不高,而且零零散散。所以我当时并不知道,余华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是先锋文学的代表人物,而到了90年代,他的写作和十年前又有了很大的不同。

这三本书都出版于90年代。应该说,这些现在来看已经沉淀为中国当代文学经典文本的作品,当时却是热气腾腾、活蹦乱跳的。先锋时代的余华,中短篇的余华,通过血腥、暴力和诡异的情节,表达他对世界的指认;而进入90年代,已经在长篇小说路上急驰狂奔了几年的余华,转入一种对现实更为冰冷的观照,残酷得入肉入骨,甚至有时还在嘴角流露一些寒光闪闪的微笑。

指认或微笑,我都是在进入大学之后才慢慢领悟的。我坐在大学一间自习室里,开始拼命阅读余华的作品,短篇和中篇。我看到他《十八岁出门远行》,遭遇《现实一种》,《世事如烟》,《古典爱情》最后也成为《鲜血梅花》,《往事与刑罚》,最终《难逃劫数》……

这种追溯式的阅读,最大的好处在于不断有“惊喜”和“发现”。其实它们早已存在于一个作家的创作历程中,但从他已经成熟的作品往回读,读到他的波澜壮阔,读到他的热血沸腾,读到他的倏然勃发,读到他的少年意气,从已经完成的形象,发现创作之初各种灵感的碎片,对于一个读者而言,其实是充满了探险刺激的一件事情。

到了差不多十年前,我对余华的阅读,又从先锋文学的崎岖小径,折回长篇小说的高速公路。这次我看到他带着《兄弟》开始踩下油门。也正是《兄弟》之后,雕像式的余华解体,被解读和争议组合起来的余华出现,像21世纪刚刚到来时所有知名的写作者一样,余华通过话语在实现传播,而并非仅仅只有文本本身。

不知怎么的,我现在开始无比怀念那些在中学寝室和大学教室里,阅读余华作品的日子。或者说,阅读文学的安静日子。

这些个人化的观察和理解,在2014年4月下旬,面对余华进行采访的时候,慢慢冰消雪融,得到释怀。因为余华笑嘻嘻地忽略了这一切。作为文本的他和话题的他,相比作为现实的他而言,都显得轻描淡写。创作,始终是一个作家本人的常态,无论外界为他勾勒巅峰和低谷,给他涂抹辉煌或黯淡,创作,始终就这样执著的、顽强的、或许还有些令围观者兴味索然的,构成了作家的全部。

多年以前,余华就想着怎么把社会现实写进小说里,但苦于没有找到串起那些事件的线索。当他发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灵魂”这个视角之后,他兴奋地告诉自己“可以写了”。于是有了《第七天》。在这部余华最新的小说中,集中出现了许多大众关注并熟知的公共事件,多到有读者质疑:小说是不是距离现实太近,失去了文学的空间?甚至成了一种“新闻体”小说?这让余华感到很委屈,因为他觉得,《第七天》是很好的小说,正如《兄弟》是很好的小说一样。

范宁(以下简称“范”):怎么开始写《第七天》的?

余华(以下简称“余”):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想,把这么多年在中国发生的,受人关注的公众事件集中在一部书里面完成。这是我有意为之的。后来到我想写这么一本书的时候,我发现其实很难很难,因为事情太多太庞杂。后来找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个视角,我很兴奋,告诉自己“现在可以开始写了”。结果别人质疑,觉得公共事件是不是多了一点?其实我就是要这么写,否则小说的时代意义就没有了。因为文学具有社会文献的功能。《百年孤独》里面写到的许多事件,在当时的拉美都是非常真实的历史,《2666》这样的小说里面也有大量的社会现实,所以在这个小说不长的篇幅里,我也想着能写多少热点事件,就尽量写多少。有人说这是一部“新闻体”的小说,这个让我匪夷所思。“新闻体”我还是很清楚的,比如《新闻联播》,难道我的小说是那样的吗?

范:这种关注公共事件的状态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余:写完《兄弟》之后,我觉得不够,我还没有把现实写够,于是我继续往前面写,这才有了《第七天》。现在我的表达欲望一下子宣泄了很多,所以下一部小说不会这样写了。

范:《兄弟》里面其实社会性也是很强的。

余:是的。《兄弟》出来之后,也是有人在批评,说里面有很多社会新闻。但这种批评并不准确,因为我并没有在里面写到任何一个具体的公共事件!《兄弟》下半部里面的确是有一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标志性的特点,但那是我为那个时代找到的一些意象。比如80年代的意象是“西装”,从某一个时间点开始,中国人开始穿西装了,从高层领导,到某个村的村长,连我都穿过那种“二手西装”,这是一个很有标志意义的信号,那就是多年之后,中国人又开始穿“洋人”的衣服了。90年代的意象是什么呢?是“选美”。90年代有那么几年,打开电视,几乎每个台都是选美比赛,而且只要这个比赛中有一两个东欧的姑娘,那么这就号称是一个“国际比赛”了。实际上这些就是一个时代变化、热闹和浮躁的象征。

范:我以前采访很多作家的时候,他们都谈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写作到了某一个阶段,就会发现其实作品中的人物是有生命的,他们可以自己来说话,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作家需要向作品中的人物妥协。您有没有这种感觉?

余:有,有时候人物自己走进了作品,自己可以开始说话,这种情况与小说的篇幅有密切的关系。中短篇尤其是短篇小说,人物个性基本在可控制范围内,作家怎么想就怎么写下来。而长篇小说可能要写一两年时间,甚至更多的时间,这期间,作家的生活可能都会发生变化,想法也会不同,有时候长篇小说写着写着就走向另一个方面了。

当你写作的时间越来越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人物是活着的,他们自己会说话。小说前三分之一左右,是作家让他们说话;而到了后三分之一的时候,可能就是他们自己说话了。为什么?因为作者对人物熟悉到了一种非常深刻的程度,好像作家与人物合为一体,所以人物会出来决定自己的命运。

写《在细雨中呼喊》的时候,我就发现人物自己会说话。到了《活着》,人物更是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我有一个很明显的感受,在创作某一部小说的时候,一开始是知道哪里会有一个难题需要解决的,但是写到后来,发现想不起那个难题是什么,回头一看,原来那个难题已经过去了,已经被人物解决了。所以一开始是作家在安排人物的命运,最后人物在走自己的路。

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在《兄弟》这部作品里,我就有一个不太理解的地方,李光头用“屁股”这个情节换取阳春面吃,为什么就这样重复了很多次?这也是李光头自己要求这么做的吗?

余:我觉得是这样的。

范:但是这样外界的批评就说你重复啰嗦。

余:这个倒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写作的时候因为书还没有出版,并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批评。这让我还蛮吃惊的。因为我觉得《兄弟》是一部写得非常好的小说。不过我已经不在意批评了,甚至可以说不关心。记得《兄弟》出来之后,有一个人写了一篇批评文章,列举了一个细节来批评。但是我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个情节啊。这导致后来一连串的批评文章都是以那个细节来批的。我估计是他看错了,而后面跟风的批评就根本没有看过这部作品。

其实很多针对创作的批评都是如此,很多写文章的人都没有看过作品。《第七天》出来的时候,有人说我匆匆忙忙代表中国——比如提到了我给《纽约时报》写专栏。文章里面其实有一个错误,作者说我给华尔街日报写专栏,其实我一篇都没有写过。但所有的文章都说我给华尔街日报写专栏。还有就是有人说,我的专栏都是一个套路,以一个自己的故事开始,以一个流行的段子结束,的确有一篇是这样的,但他可能看到的就只有这一篇,其他的都不是这样的。他们都不看。

范:我读《兄弟》的时候有一个印象,和以前的创作相比,我觉得“余华的残酷”没有变。您觉得自己有变化吗?

余:有变化,主要在下部。上部也是有变化,如此激烈的叙述,在我以前的写作中也是没有的。一个字一个字地把他们的命运写出来。到了下部完全就是另外一种风格了。

范:这种风格上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

余:叙述中产生的。一个作家写“创作谈”很容易,但是创作谈是事后写成的,而之前要实现创作谈里谈到的那些想法和状态,那就是很难的。作家在谈我想写什么我想写什么的时候,写出来的并不是那么回事。

范:《兄弟》上下部的风格为什么不同?

余:两个时代不一样。上部写的是“文革”,是一个压抑的时代,所以语言要收。下部就是一个很放纵很放荡的时代,所以要用放肆的方式去写。因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代,所以叙事方式会不同。

范:那《兄弟》为什么分成了上下两部?或者说,它变成两本小说不是更好?

余:一部更合适,如果是两部小说的话,我既不会用这种方式写“文革”,也不会这样写“文革”之后,分开写没有意义。

范:怎么看外界对《兄弟》的批评?

余:文学之所以存在,因为文学是开放的,它不是固定的。《兄弟》出来之后,很多人谈到了它的荒诞,然后用之前比如卡夫卡的荒诞,谁谁的荒诞去看待《兄弟》,然后说这部小说怎么怎么样。用前面读到的荒诞去规定后面的荒诞,这本身就是很荒诞的事情。所有的作家如果都按照卡夫卡的方式写小说,那还有什么意义呢?《兄弟》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中国人的生活非常开放,但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很保守。《兄弟》在国内遇到的所有批评,我在美国和欧洲都没有遇到,因为他们觉得没什么可以批评的。在国内遭遇的批评,主要针对上部在厕所偷窥和下部的选美,我看到的许多批评文章,基本上都是用道德的方式来评判一部小说。如果这样看的话,《洛丽塔》肯定不是一部好小说。

除了自己的作品,让余华侃侃而谈的,还有现代主义文学的大师们: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当然还有不久前去世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大师马尔克斯。余华说,马尔克斯诞生的时间并不太对,所以不像卡夫卡等作家那样具有开启一个时代的意义,但这丝毫不影响其大师地位,当他去世的消息传出来,激发包括中国在内全世界的悼念时,他的影响力也就显而易见。“这可能是最后一个拥有如此影响力的作家了。”余华说。

在余华心目中,《百年孤独》是文学世界中独一无二的。马尔克斯的高超,在于他的创造力和对人性的挖掘。余华列举了一个例子,那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对情侣的分手,男人如何想,女人如何想,然后通过一个眼神传递出来,没有把人读到心里去的作家,是写不出这样的细节的。所以几乎是不知不觉的,余华开始聊起马尔克斯和先锋文学。

范:您刚刚获得了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我记得您在领奖时候开的玩笑:“一个身材这么好的奖项,给了身材这么糟糕的作家。”还感慨“老了”。说“到了我这样的年龄,说句实在话,生活比写作重要,写作比获奖重要,当然获奖比不获奖重要。”这只是一些玩笑话,还是说您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变老了,创作的状态也在改变?

余:其实年龄并不存在压力。因为人不是一下子变老的,是一秒一秒变老的,是随着每一秒钟的过去变得逐渐老起来。它自然流逝,所以人们不会有压力。

至于创作的状态,我自我感觉还是可以的。我写得不算多,一个原因是不够勤奋,另一方面是我觉得没有那么多东西想写,所以相对少一点。和同一代中国作家相比是少点,但和外国作家相比他们说我写得已经很多了。

范:您为什么开始写作?

余:之前还有个记者在问我,说我写作的原因,首先是为文学写作,其次是为理想写作,现在是为政治写作。其实我写作的第一个原因是为了不做牙医。在国外可能牙医还是收入比较高的,所以外国朋友也问我,为什么放弃了高收入的牙医工作,而去从事“贫穷的写作”?但是我在1978年到1983年做牙医时候拿的薪水,和其他工作的薪水是一模一样的。反正那时候都是统一的。我不想做牙医,只想去文化馆的唯一理由就是:虽然都是做穷人,但是去文化馆,我会是一个很幸福、很自由的穷人,反正都是穷,我为什么不自由一点呢?所以在文化馆的时候,刚开始我基本是每天都迟到,后来就下午去上班,再后来就一周去一次,最后就只有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才去了——当时的工资还是要自己去领的,如果像现在都打到卡上的话,我估计我几年都不会去上班了,直到被开除为止。

我记得莫言也说过他从事文学的理由。莫言之前当过几年的哨兵,整天在部队大院门口站得笔直。他发现,大门口进出的,穿着球鞋的都是士兵,穿着皮鞋的都是军官。然后他要写作的原因,就是想,写小说发表之后,可以给自己理直气壮地买双皮鞋。

范:您曾经说过,自己所有的创作,都是为了让小说这个传统更为接近现实。您的小说创作也进入了30周年这样一个值得回望和整理的整数年。从您当年写先锋小说,到现在的《第七天》,小说的传统更为接近现实了吗?

余:你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当年那个时候,上世纪80年代的社会现实当然是变化非常之大的,和现在也完全不一样。我发表第一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是在《北京文学》1987年第一期。后来的几篇小说发表就经历过一些跌宕起伏。随着社会环境不停地变化,这几篇小说也是准备发表——撤稿拿下——又可以发表,环境从宽松到紧张,从紧张到宽松。被撤稿的时候,我很悲观,一个人在街上走了很长时间,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要冒出头了,马上要出名了,突然间又没戏了,很郁闷。但是后来环境又好了,小说又可以发表。所以环境总是变来变去,而文学也在逐渐寻找自己的方向。我还是很怀念那样一个时代。

范:当时您是怎么选择先锋小说写作的?

余:其中有时代的必然。在那个时代,诗歌走得最早,然后是绘画音乐电影等等,小说基本上是和电影一个节奏,相对而言是比较慢的。

也有一些巧合的因素。1986年11月,《北京文学》举办笔会,我就把自己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带过去了。那时候李陀担任《北京文学》副主编。环境有点紧张,所以《十八岁出门远行》发不了。但李陀是一个很无私的人,他觉得自己的杂志发不了,不想湮没了这几部他喜欢的小说,就推荐到别的有胆量发表的杂志去。有一天晚上李陀跟我说:“《十八岁出门远行》已经走在中国文学的最前列了。”我当时还很吃惊,说有那么厉害么?

其实李陀也很惊讶。那时候我在海盐县文化馆工作,他就问我,你怎么会写这样的小说?我说我也不知道。后来我们又聊到读过的书,他马上就明白了。因为他读过的书我基本上也都读过。所以阅读很重要,从1983年、1984年开始,我几乎不读中国的文学,而是读国外的经典作品。

那时候也流行读一些小说杂志,然后模仿着那些走红的小说开始写作,但是这种写作其实是没法模仿的。因为当你写出来的时候,那种小说热潮可能已经过了,所以不要模仿。

那时候,现代主义的小说,也有一些书可以读,时髦的如卡夫卡啊,马尔克斯啊,有一个现代主义的丛书嘛。

范:这是您选择先锋小说的背景,那么更直接的原因呢?

余:是啊,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因为当时19世纪的小说我也在读,20世纪的小说也在读,那时候为什么突然就选择了20世纪的小说作为创作的目标呢?而且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是我们这一批作家都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后来我想,可能还是篇幅问题。19世纪作家的作品太厚了,比如你想读完《战争与和平》,你要花一个月的时间,而且一般还只能在晚上或者业余时间读,因为你白天还要工作嘛!

对我来说,那个时候写作还是件很功利的事情,想着尽快发表作品,否则我不是还在继续拔牙嘛。而现代主义的作品,哪怕是长篇,篇幅也不是很长。这个领域可能好进入一些。我后来反思,其实当时还是有些急功近利,过了很多年,当我有足够的耐心去读19世纪文学的时候,发现不对啊,没有我当年读的感受了,19世纪的文学还是比20世纪的要厉害啊!也许是因为我老了吧。

当然,20世纪也出了一群伟大的作家,也不排除说,当时我们对19世纪文学是有些排斥的。不过现在重读,哇,像《安娜·卡列尼娜》这样的作品,简直就是难以攀越的高峰啊!包括巴尔扎克、狄更斯、司汤达,他们那一代作家都非常厉害。

范:您当年的小说中时常保持着一种冰冷的姿态,那是一种刻意保持的姿态吗?

余:也不能说是刻意吧,因为这样容易写作。那时候要写一些很激烈的东西,比如杀人等,发现用冷酷的方式来写更好一点,就是寻找一种方式契合作品的感觉。

范:《现实一种》等题材是怎么选择的?

余:那时候就二十多岁嘛,想什么都尝试一下,好比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愿望看的东西越多越好,否则就会觉得自己吃亏了。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是什么东西都想尝试一下。

范:所以我觉得,您的写作也不是像您自己所说的那么急功近利,因为您的尝试也是一种冒险。

余:有一句话说得挺好的,旅行,就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跑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写作也是一样的。在这个形式里特别熟悉了以后,我就想去一个别人很熟悉的写作形式里看看。

范:我在大学读书那会也写过一些小说,也很容易选择现代主义的方式。因为一看现代主义的作品,立刻就会有创作的冲动。19世纪以前的小说,对生活对现实的要求还是很高,有时候会慢热,不会那么快触发灵感,形成冲击力。而现代主义小说打开的视野是完全不同的。

余:但是当你过了这个阶段之后,你再重新阅读19世纪文学的时候,你发现确实不一样。现在我看来,它们带来的冲击力,要大于20世纪文学带来的冲击力。原因可能是这样的,因为19世纪离我们更远,我们能读到的是经典中的经典,像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所以年轻人读的时候会觉得,很难和他们接近。而20世纪大规模介绍国外文学的时候,因为介绍的规模很大,有一些不是那么顶尖级的作家,也作为非常牛的作家被引入了,有些作家完全没有达到卡夫卡、马尔克斯这样的级别,但是我们也把他们视为很牛的人,再一想,其实他们这种写作我们也可以的——这样或许就进入了20世纪文学的写作轨道。

范:真正厉害的作家,可以开启一个时代。

余:开启一个时代或者空间,需要时间上的机遇。像卡夫卡、普鲁斯特和乔伊斯,他们刚好站在20世纪初的那个时间点上,所以他们成为了大师巨匠。而像马尔克斯,一点都不比他们弱,只是不在时间点上。

范:我们就这样谈到了马尔克斯。

余:是的。其实这个时间点也并不重要,看看马尔克斯去世的时候,全世界的反应,你就知道他的影响力已经在大家心里潜移默化,到了关键时候就全部反弹出来了。

我平常是不看电视的,他去世的那一天,我看看时间还早,就看了看《新闻联播》,居然连我们的《新闻联播》都报道了马尔克斯去世的消息,可见他真的很重要啊。

马尔克斯之后,再没有哪个作家可以引起全世界那样的轰动。他的作品可以不断重读,很少再有作家会有马尔克斯那样让全世界读者如此热爱了。

范:中国的读者为什么会这么喜欢马尔克斯?为什么您说,他会是最后一个引起全球关注的作家?

余:很难解释。当你在读他的作品的时候,你可以感觉到,《百年孤独》在世界上确实是独一无二的,你想学都学不会的。我曾经看到一个访谈说到马尔克斯。当时他挣了5000美金,弄了一辆车,带着老婆孩子准备去度假,突然想起来要写《百年孤独》,于是当场宣布假期结束了,打道回府,然后开始写作《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当时把5000美金都给了老婆,他要租一个两层的house,还要落地玻璃,阳光照得他的眼睛睁不开的感觉才好——马尔克斯有幽闭症,这个和我不一样,我写作的时候是要把窗帘拉上的,我需要灯光。

写了两年,终于写成。所以马尔克斯最崇拜的人是自己的老婆,因为他都不知道妻子梅塞德斯是怎么弄来钱的,是怎么让别人把面粉赊账给他们家的。当时马尔克斯最常见的状态,是每天下午写作完毕——因为晚上他是没法写作的——走下楼梯;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这哪里是在写小说,我简直是在发明小说。”他那种状态好到一种什么程度!

在马尔克斯同时代的拉美作家中,我们如果把《百年孤独》拿掉,会发现马尔克斯跟其他那些作家旗鼓相当!他非常幸运,在自己最应该写这本书的时候写了这本书。这也是一种运气。所以他非常非常的成功。

责任编辑 向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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