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公路建设状况令人担忧

2014-07-05 07:23谢顺衡
源流 2014年6期
关键词:交通部门管养通车

谢顺衡

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近10年来,广东各级政府为老区人民做了一大好事。路通财通,已成为农村对此普遍的赞语。但是,笔者在农村调研中发现,老区公路建设的状况依然让人喜忧参半。

韶关是广东革命老区比较多的地级市之一。全市有老区的乡镇73个、行政村589个、老区村庄4800个。至2008年底,所有行政村公路已全面硬化,总长达2236公里,投入资金近6亿元。从2009年至2013年,市交通部门每年纳入计划安排的乡村公路建设指标400公里,其中老区村占60%左右。据初步统计,至2013年底,200人口以上的老区自然村已建设好路面硬化的自然村公路1417公里,投入资金3.5亿元。

老区群众认为,多年来,省、市交通部门对老区公路建设是重视、关心和支持的,老区的交通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令人担忧。

配套资金难以承受

根据交通部门测算,目前,乡村公路最低等级施工标准,路面宽度4米,厚度20公分左右,按现有市场基建材料(水泥、沙、石)价格,平原地区每公里最低造价达25万元,山区达到30万元以上。而纳入交通部门计划内建设项目,省安排的补助资金,每公里只有15万元,其余全部由当地村民负担配套资金每公里10-15万元。200人口的村庄,人均负担500-800元,部分山区人均达1000元以上。不少老区村庄为了修通公路,配套资金按人口平均集资。村民集资有困难,有的求请外出干部捐资一部分,有的要借款修路。由于配套资金负担重,3公里以上的公路,只能每年搞一段,一般要花几年时间才能建成通车。

在老区公路建设上,群众曾多次强烈要求提高老区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从过去每公里15万元增加到25万元,可是至今仍未解决。有的群众说:城市的道路建设都由政府全包,为什么乡村公路建设要由群众集资?城乡差别如此之大,难以理解。目前全市预计,仍有30%老区村庄未通水泥路,乡村公路建设不提高补助标准,配套资金群众难以承受。

管养缺失的后患

据调查,纳入计划投资的国、省、县道公路,有专门管养机构负责维护,确保正常通车,而乡村公路建设没有专业队伍管养,也没有路标、限载等标牌设制。由于管养不到位,不少已通车几年的路面到处坑坑洼洼、破损不堪,水沟淤塞普遍存在,行车相当困难。有的因为建设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在施工过程中,大吨位车辆运输基建材料,使建成通车的乡村公路造成严重毁损,当地群众怨声载道。基层政府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也不敢向施工单位提意见。据一部分乡镇反映,凡有重点工程施工的乡村公路,受损路段至今未得到修复。

乡村公路管养缺失情况,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套管养制度,必将后患无穷,今后重修,投资成倍增长。

受灾毁损路桥该谁修复

近几年来,韶关自然灾害频发,不少乡村公路、桥梁因灾毁损严重,尤其一些地处山区的老区村庄,因山洪暴发,造成山体滑坡、农房倒塌、耕地被毁、公路被埋、桥梁坍塌等情况经常发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少困难。

受灾地区的国道、省道和县通镇的主干线有专业队伍抢修,很快恢复通车,而乡村公路由于面广、线长,且牵涉到资金投入,一直没有明确界定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因此,乡村公路、桥梁的修建带来不少难题,县、镇领导深感心有余而力不足,老区群众只好望路兴叹。

2013年,翁源县连续两次遭遇暴雨灾害,水毁乡村公路20多公里,桥梁7座,有些路段半年多时间未见修复,群众出行十分不便。重灾区周陂镇集义村,因洪水冲毁了公路和桥梁,不仅影响多个自然村村民耕作、出行,连小学生也无法上课。通过镇、村干部积极动员捐资,共筹集资金30多万元,春节后才开始动工修建。

翁源县江尾镇的老区联益村,相距镇政府有6公里公路,有一座白浪滩大桥连接翁江河东、西两岸,10年前因洪水冲毁大桥一直未修复,3800多村民耕作、出行相当困难。多年来,当地干部群众强烈要求修桥,直至2011年才由县交通局上报修桥项目,2012年获国家交通部批准立项,工程总投资360万元,国家补助资金162万元,地方自筹198万元,村委会通过村民和外出干部捐资只有17万元,由于自筹资金难落实,至今大桥修建尚未动工。

武江区江湾镇的瑶族村,2013年“5·18水灾”,有一座公路桥冲毁,至今无法修复通车。乳源、始兴、仁化等县部分老区也有部分受灾公路尚未修复。

几点建议

老区在公路建设中出现的难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帮助老区解决面临的困难。为此,笔者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供参考。

一、省交通部门应当考虑提高老区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每公里从现有补助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以上。市、县政府也应给予3-5万元的补助。

二、市以下交通部门应当把乡村公路纳入管养范围,建立养护机构和专业管养队伍,管养经费可按机动车辆征收管养费用,由市、县两级比例负担。由于乡村公路等级低与国、省道有较大差别,但对主要桥梁也应设立限速、限载标志,严禁超载车辆通行,以免损毁路面、桥梁。

三、因自然灾害造成乡村公路桥梁毁损,应根据受灾情况,由当地政府上报省、市交通部门核定救灾资金,制定修建方案,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正常通车。

四、凡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因施工期间损毁的乡村公路,原则上应由施工单位限期修复,避免影响当地群众出行。这类问题,地方政府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关协议,纳入法制轨道解决。

链接

老区干群盼勿中断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2012年,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财预[2012]293号文件,给各地老区下拨了一批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韶关市财政局分配给曲江区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8万元。区政府将它用于补贴老区,完成了村道硬化、修建便桥和小型安全饮水等几项建设工程,改善了老区民生,深受老区干群欢迎。

但是,不知何故,这项由财政部下拨给老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只拨了一年,2013年便突然中断了,使老区群众十分失望。

对老区的扶持,资金的扶持是关键。老区广大干部群众热切希望,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不要中断下拨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帮助目前仍然比较贫穷落后的老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李景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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