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报告

2014-07-13 09:40杜立平长春市群众艺术馆130000
大众文艺 2014年19期
关键词:长春市名录文化遗产

杜立平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130000)

一、研究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基因,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人类创造力的重要因素,最能够体现一个民族的智慧和精神,是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

(一)保护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文化的多样性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实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标志;是各民族确立文化身份,实现文化认同的有效载体,更是共筑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基础。

(二)保护非遗是实现文化认同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着人民群众的情感与智慧,是我们沟通的桥梁和心灵的纽带,是我们达成文化共识和实现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载体。

(三)保护非遗汲取创作源泉

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的前题下,非遗既是我们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资源,更是我们从中汲取灵感,创新服务形式的精神源泉。继承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文化创新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二、 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有益探索

长春市地理区位优越,自古以来,这里是一条贯通南北的大通道,这里更是闯关东大军的中转站。清末中东铁路开通,长春市成为东北物资和粮食的集散地,“东北豆城”闻名遐迩。因此,长春是历史上东北地区各民族频繁活动的“文化广场”。如九台的东部自古属于满族乌拉文化圈,蕴藏着丰富的萨满文化传统;北部的农安县是1000多年前辽金时期的重镇,渔猎、游牧和农耕文化交融形成了古朴厚重的黄龙文化;南部的双阳区是全国著名的梅花鹿之乡,鹿文化历史悠久;东北部是久负盛名的大豆之乡榆树市,形成了以二人转东北大鼓为代表的文化标识;而长春市的工商文化发达,孕育了以积德泉和鼎丰真为代表的老字号文化。

长春市开展非遗工作以来,通过广泛普查、挖掘整理、建档立案、专家认定、积极申报、公布名录、扩大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一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保护和传承。我市在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中主要采取如下手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建立名录体系

载至2011年,长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初步建成,共计8大类31项进入长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有榆树市的《东北大鼓》(2008年)、农安县的《黄龙戏》(2008年)2个项目进入国家级名录。2009年,《黄龙戏》传承人赵贵君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1年5月长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出台,共18人进入到市级名录,17人进入省级名录。其中关云德的满族剪纸、郭丽布鞋先后代表吉林省参加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走向了世界。

(二)建立传承基地

非遗传承人是核心,所以保护非遗项目,重点是保护代表性传人。2012年,我市在出台项目名录基础上,出台了我市首批传承人名录。在继续完善市、县名录体系基础上,重点扶持我市具有鲜明特色的项目。我们先后建立了关云德满族剪纸基地;董丛仁草编传习所,郭丽布鞋传承基地,赵家古筝传习基地。通过为他们提供展示的舞台和演出、推介活动,使他们能、成为长春市知名度越来越高的文化品牌。

(三)展览推介的方式

郭丽布鞋和宇平绢人项目,从手工作坊到成立公司进行规模化生产,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走出了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成功之路。2012年郭丽布鞋出口欧美10多个国家,产值400万美元,解决了1500人的就业。宇平绢人项目通过生产性保护,生产的工艺品出口到世界27个国家,其中生产的偶人占领了日本60%的市场份额。

(四)利用传统节日开展特色活动

我市利用传统节日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2011年,长春市利用省农博园新春文化大集这一平台,在农博园举办了长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在为期一个月的系列活动中,共接待参观群众超过20万人次。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2年春节,在成功举办首届“关东年”基础上,又组织了第二届银龙起舞“关东年”系列活动,其中重点与新文化报联合举办的“幸福的记忆:全家福老照片展”,在新文报、新文化网和长春市五个社区在“三节”期间先后推出,那些上世纪闪烁人性光辉的全家福老照片感动了一座城市,凝聚了市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

三、我市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我市的非遗工作还处在探索的起步阶段,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依然存在阻碍非遗保护发展诸多实际问题。

(一)资金严重短缺

《非遗法》总则第七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非遗法》出台两年来,长春市各县(市)区文化馆非遗保护没有专项经费,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难以深入。

(二)认识亟待提高

非遗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不仅仅体现在资金不到位,更体现在我们思想意识的滞后。没有意识到非遗资源对于形成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意义。存在着等、靠、要的懒惰思想,使基层的非遗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建立县级名录体系

我国的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共分四级:国家、省、市、县。县级名录体系是非遗工作的基础,按照文化部要求,县级名录在2009年初步完成。但由于县区没有专项的资金,使我市的普查和建立县级名录体系难以开展。

(四)传承人面临濒危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许多诞生于农耕社会的非遗项目失去了生存空间。比如长春市董丛仁草编项目,德惠市太平鼓项目,九台市满族驯鹰项目,榆树市皮影项目,传承人人老多病,年轻人又不愿意继承,成了这些项目最大的难题。

(五)专业人才匮乏

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县(市)区文化馆有一批热爱非遗工作,业务能力比较强的专职人员,也需要团结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参与到保护行例,特别是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要形成合力。

四、我市非遗保护的对策

非遗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要探索和建立、健全一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和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要形成合力推进机制建设。统筹和协调非遗保护的重大事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非遗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要强化多元投入机制。要做到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要研究和制定政策,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非遗事业投资,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良性发展。

三是要强化社会参与机制。要广泛吸纳文化单位、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

四是强化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机制。要运用各种媒体对非遗工作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的保护理念,倡导和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观念,促进公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伴随着长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有效推进,如何利用和传承优秀文化传统,让优秀传统服务于文化建设,服务于长春东北亚现代文化名城的文化建设,这是需要我们必须作出回答的现实课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党的十八报告.

[3]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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