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讯“循序渐进式”的用谋方式

2014-07-22 03:16陈闻高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侦讯侦查员欠条

陈闻高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侦讯活动是一种对抗性活动,这些活动都有其方式方法。这些方式方法,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具有智谋性的特点。其用谋方式恰当与否,当然决定着侦讯活动的成败。侦查员常常感觉到了它们的存在,却难以言说或理解其道理。这就需要理性分析,只有理解了侦讯用谋方式,才能更深刻地感知智谋对抗的精髓。笔者在此尝试以其理论模型解析具体案件,来探讨“循序渐进式”的侦讯用谋方式。

一、侦讯用谋方式

侦讯以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查清案件事实为主要意图,侦讯对策也围绕这种意图进行。侦讯对策母系统有谋略、方式、手段、对话、气氛五个要素,“方式”即用谋方式。用谋方式下又有起点、方向、步骤、突破点和突破口五个子系统要素[1]。具有实际效益的侦讯对策,必然要求这些要素的相互匹配和协调。

侦讯用谋方式是体现其谋略意图的形式方法,这种方法是形式的抽象。其抽象方法是:用横轴和纵轴代表案件事实突破轴,以两轴交点为核心画圆;该圆舍去案件的性质和类型,抽象为案件事实圈。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侦讯用谋活动的抽象。将侦讯活动的起点、方向、步骤、突破点和突破口五个构成要素抽象出来,使之能在案件事实圈上标示,从而简化复杂的侦讯用谋活动轨迹[2]。参见图1。

图1

该轨迹主要体现在步骤上,有了步骤,也就有了侦讯的起点及其运动方向。这种方向中,也就可能包含着侦查员的谋略意图和追讯目标。当追问案件事实的时候,也就可能在突破轴上体现出突破点。如能一个一个地选择或校正突破点,一步一步地积累突破效果,形成突破之势,也就会使“点”形成“口”,即通常所说的突破口。

按照侦讯步骤运行的轨迹,侦讯用谋方式可以在侦讯谋略分类的基础上,分为体现证据虚实的“自由交谈式”和“纵横耕耘式”,分为体现运用手段先后时机的“迂回包抄式”和“直接攻突式”,分为体现形成突破造势的“四面出击式”和“循序渐进式”[3]。本文主要研究“循序渐进式”在侦讯活动中的运作轨迹。

二、“循序渐进式”的一般侦讯条件和步骤

“循序渐进式”是侦讯实战中常见的用谋方式之一,其一般体现造势类谋略中常规推进的意图。它与打破常规的“四面出击式”之奇势相互而用,便形成了正奇互变、交互而为的谋略方式。

侦讯之初,一般情况下,双方大多都不太清楚对方的底细,试探摸底在所难免。双方都会比较谨慎地揣摩对方的虚实,虚实类谋略的运用可能要多一些。随着讯问次数的增加,案情逐渐清晰,双方的了解也在不断深入。对方在关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要害问题,等等,彼此双方都会心知肚明、心领神会。在这种彼此摸底的情况下,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有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要靠奇袭就有一定难度。这时候,也就只有运用循序渐进的侦讯方式。当然,在循序渐进中也要用谋,也要靠谋略取胜。

“循序渐进式”的侦讯条件:案件有一定量的间接证据,但讯问目标较多、案件事实的时空跨度较大,需多次讯问突破。而侦讯意图已经暴露,案犯抵赖,有罪不供。侦讯步骤为:先按事实逻辑梳理问题,埋伏证据。讯问案件事实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使犯罪嫌疑人回答了前一个问题就不能不回答后一个问题。侦讯案件构成要素,要先事实后动机,由表及里地讯问;由弱到强,环环相扣地强化攻势。如只有一个案件的,就先问次要的情况,后问主要的情节;先问时空、手段等客观要件,再追赃、查因果动机等。如有一系列的多个案件,就要先查发现的、较轻微的案件,再追隐案、重案。同时,侦讯中要过细讯问,一个情节、一个情节地查,具体连贯,追深查透案情细节。查一点巩固一点,步步为营,形成无法招架之势,此即为常规推进的正势。其典型图示,见图2。

图2

以上是典型的理论模型。在实际的侦讯活动中,“循序渐进式”的轨迹却不可能这么规则和标准,其必然随侦讯情势而出现许多变化。下面,笔者就以具体案例来进行实战分析。

三、侦讯“循序渐进式”的实战分析

侦讯工作首先要了解案情,掌握犯罪嫌疑人涉嫌罪案的证据材料。下面就介绍案情:1991 年7 月2 日凌晨,湖北江陵发生一起伪造的交通肇事案[4]。法官曹开山涉嫌该案,有如下证据:(1)1 日下午,死者代堂华向银行和好友陈某借贷了现金18000 元,案发后钱无下落。而当日下午3 时半,代来江北农场法庭找过曹。下午5 时,代对陈说,钱已交给了曹,今晚运烟来,3 天后还钱。晚饭后,代向其母讲,晚上曹要送烟来,如曹到家来,就叫他到经销店来找我。(2)代夫妇办事谨慎,夜晚一般不可能同时外出。尸检中,两人头部均有多处钝器伤,伤后溺死,未见搏斗痕迹,很可能是熟人分别将之骗出后谋杀的。(3)现场有代的摩托车,曹会骑摩托,平时与代夫妇交往密切,曹具备作案条件。

(一)侦讯步骤一:寻找适合侦讯情势的适应性目标

3 日早上,初步舌战4 个多小时,曹除了承认与代都是滩桥人而认识外,侦讯一无所获。曹一再表白无辜,并威胁:“你们把‘法官’当杀人嫌疑犯拘传审讯,我要控告你们。你们好抓可不好放!”晚上,在滩桥派出所,曹更是反客为主:“我和死者无任何关系。我知道你们是受人指使的,我劝你们趁早不要搞这种犯法的事。一是你们从我这儿得不到任何口供,二是我要控告你们,非把你们搞去坐牢不可……”针对其侥幸心态和嚣张气焰,侦查员并不急于揭露其谎言。而是让他充分表演,讲得不能再讲了才发问。问一些年龄、家庭之类的基本情况,曹则拒绝回答。侦查员与之斗“法”,为维护其懂法的尊严,曹不得不回答,气焰有所收敛。曹曾叫“仇开山”,生父在他9 岁时去世;其养父才姓曹,而曹坚持说他只有一个名字“曹开山”。侦查员也不追讯,不动声色地问起其他情况。慢慢回到曹与代夫妇“何时开始往来,有什么往来”,曹又故伎重演,拒绝回答。还反唇相讥:“我说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你们硬要我讲,用意何在?今天,我才知道,这冤假错案是这样搞出来的……”让其讲完,侦查员说:“你这是什么态度?”“实事求是的态度。”“你连生父给你取过用过的名字都不讲,这就是你的实事求是?”曹一时语塞,诡辩:“我是用过‘仇开山’,但参加工作的履历表上我都没填过这个名字,也不想用这个名字。不信,你们去查。”侦查员则指出:“这只能说明,你对组织从来没有忠诚坦白过。知道你的过去,再看你今天的态度,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曹沉默不语,头上的汗直冒,大挫锐气。

这一步是根据侦讯情势调整的适应性目标,攻心夺气,创造利于侦讯的气氛。其侦讯用谋形式,如图3 所示。

图3

这一步看似没有直接追讯案件事实,但却营造了利于侦讯的气氛,为下一步进入案件事实圈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侦讯步骤二: 阶段性目标转向欠条,揭露了曹与被害人非同一般的关系

侦查员开始用证攻心:“我们所掌握的证据,能够证实你和代堂华有密切的来往关系。”侦查员语气肯定。曹沉默不语,以静观动。侦查员引而不发:“是不是要我们把证据拿出来?没有必要吧。你自己在别人本子上写的东西你不会忘记吧!”警方掌握了曹在代的账本上写有1000 元的欠条。但侦查员不直呼代名,而代以“别人”;不准确说出账本,而将之说成“本子”;不明说所写内容为欠款,而把它说成“东西”。这就巧妙地利用模糊语,收到了不露底而又引证之效。曹第一次低下了头,嚣张气焰顿减。不全抛证据,也给曹犯留下了困境中求主动、自己交待的退路。这迫使曹不得不将代请他帮销过香烟,他托代帮买过单放机,还欠着代1000 元,写有欠条等情况作了供述。实际上,这也就承认了他与代有较深的交往关系。

这一回合的侦讯用谋形式,如图4 所示。

图4

这一步,一箭双雕。既在暗中验证了所获欠款材料,又探明了它的来龙去脉;既印证了曹与死者的来往关系,又突破了曹的一道心理防线,向查清曹与案件的真实关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曹还在抵抗,他对其他问题,仍不作答。侦讯还得循序渐进。

(三)侦讯步骤三: 追讯赃款下落,固定图财害命的证据

讯问曹的妻子,进一步核实了曹的供述,并知道了曹与代有过赌博行为,接着又查实了他所管的财务短款近3000 元的证据。以此入手,攻曹的杀人罪,并未攻下。曹虽被迫交待了与代等赌博的情况,但他一再表白自己与代夫妇之死毫无关系,形成僵局。这些材料与杀人一案还无直接联系,虽灭了曹的气焰,但还难以形成兵临城下之势。这时,有知情人举报,中途停审。该知情者姓严,严是曹、代双方的朋友。他说,曹曾向他打听“迷魂药”处方,并抄有四味药名给曹。曹又要他帮搞这些药,他追问搞药干什么。曹说他需要一大笔钱,现在是个机会,不能等了。当其劝曹不要干犯法的事时,曹说可以伪造一个交通肇事的假现场,查不出来……后来,当严得知代夫妇死了。心中害怕,怕曹杀人灭口,所以投案。核实严的检举,搜到了曹写下的四味中药名后,曹的杀人嫌疑进一步上升。侦查人员更加坚定了突破其口供的信心。他们运筹谋略,将曹押回县局突审;又收审了其妻,以增加曹的心理压力。侦讯前,专门布置了审讯室,讯问中尽量不抛示证据。

侦讯指向杀人要害,曹仍以守为攻,百般狡辩:“我是法官,你们应相信我不会杀人。”“难道世界上就不曾有过法官杀人?”“这有。但你们应该知道,代堂华为人忠厚老实,又是我的好朋友,我怎么会杀他呢?天大的冤案!”侦查员借言反驳:“这我们清楚。正因为代堂华为人忠厚老实,他才认狐为友,落个尸抛荒野水中。”侦查员乘虚而入,借题发挥:“代堂华为人虽然忠厚老实,但他也是个很有心计的人。这点你该比我们清楚。”“我不清楚。”曹虽仍坚不吐实,步步设防,但其神情紧张,内心空虚的情态一览无遗。“不清楚不要紧,我们可以告诉你。他给你买单放机时,你差他1000 元,他还要你打一张欠条,是不是?”“是的。”“难道这次那么大个‘数’,他自己就不写点什么吗?”侦查员放慢语速,字字凝重,以欠条之实代18000 元之虚。在这里,警方只知代借贷的现金案发后不知去向,虽有证人说代已将钱交给了曹,但并未取得确切证据,代也未对此有什么记载。侦查员明言欠条,因曹已交待,已查实,无再保密之必要。再次用它,目的在以它之“实”合乎逻辑地代出“那么大个‘数’”之“虚”,拓展曹的证据心理场,突破其心理防线。曹听后突然一怔,十分惊慌,但又很快镇静下来,保持沉默。“古人说得好,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除了写什么外,代堂华出事前给别人都讲过。”侦查员把“过”字的尾声拖得老长,以“别人都讲过”之“实”击曹无心理防备之“虚”,以观其反应。曹不由自主地望着侦查员。侦讯已击中要害,攫住了曹的心理。为不露证,侦查员虚晃一枪:“讲过些什么,这就用不着我们来告诉你了。要不然,我们为什么那么快就依法拘传了你这位法官先生呢……”

言语示证,旁敲侧击,虚实结合,打草惊蛇,终于使曹感到警方掌握了代交钱给他的证据。6 日凌晨5 时,曹不得不交待了18000 元由其妻藏到机关幼儿园去了。但他仍对杀人事实守口如瓶,说是代夫妇可能被追赶烟贩的人所害。警方则稳扎稳打,先提审其妻,追回了15000 元赃款。曹退了这一步,虽还固守杀人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侦查员已搞清了曹杀代的动机目的。侦讯用谋形式如图5 所示。

图5

先不问深层的犯罪动机,而先追回赃款,可谓步步为营,扎扎实实地推进。这一步已逼近了核心的案件事实,大挫曹的锐气。说破杀人案,也就只剩捅破一层纸。曹已现难以守住其心理防线之势,下一步只差一点心理动力了。

(四)侦讯步骤四: 寻找曹的心理痛点,激其自尊,诱其悔悟

6 日14 时,与曹的决战开始了。侦查员温文而庄重,气势大度,胸有成竹。首先肯定了曹的表现:“你上午的交待已向坦白认罪迈出一步,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卷中。但交待还有‘水分’,在主要事实上全是‘水’。真真假假的反审讯手法骗不了我们。”曹长时间沉默,以静观动。侦查员进一步旁敲侧击:“你认为已经灭口,无人知道了吗?这就错了。你连好朋友都敢下毒手,你另外那些朋友都可靠吗?”曹摆头,依然沉默不语。也许是在揣度问题出在何处,也许是疑虑交待的后果。但经多次敲击,终不见效果。

侦查员转而针对曹怜女爱妻、儿女情长的特点,以无不遗憾的语气进行心理诱导:“一念之差,千古之恨。你从小就失去了父爱,可惜呀,你的女儿今年才5 岁,就……”侦查员故意没有说下去。曹像触电似地惊问:“我的女儿,她,她怎么了?”“她很好。”“不可能!”“我们已将她送到她奶奶家去了。”“谢谢你们。”随即又惊慌地问:“我爱人呢?她怎么了?”侦查员略停了一下,故作不解地反问道:“这个?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哦,明白了。她也被你们隔离审查了。”曹突然醒悟似地低头,拍打自己的头。

侦查员进一步刺激他:“这么聪明的‘法官’,现在才明白?也不迟。可能还有你不知道的。现在有一个幼小的女儿和一个年轻的妻子都在为一个男子汉饱受思想折磨,不知何时才能解脱。而这位男子汉,还口口声声地说他爱她们呢。”曹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叫道:“别说了,别说了!我想让她们过上好日子,是我害了她们。”“那你就作一次男子汉,交待清楚呀!”“这怎么见得人,这怎么见得人呀!讲不得,讲不得。”曹自言自语,念了几遍后又沉默不语。凭着敏锐的直觉,侦查员感到了曹心里就像将开锅的水,再添一把火就会沸腾。他们抓住战机,继续刺激曹的自尊心:“你没有半点爱女、爱妻之心。可惜,她们爱错了人。你的女儿还说你……”曹陷入了深深的情感危机,他绝望地问:“她们还爱我吗?”“当然。”曹摇头不语。“你不信?这里有你女儿的录音,你想听听吗?”

录音机里传出女儿那令曹撕肝裂肺的哭声:“爸爸,你在哪里?我好想你呀!你是一个男子汉吗……”曹第一次掉下了眼泪,他要求再听一遍。侦查员火上浇油:“你还要听,也可以。不过往下听就不是你女儿的声音了,可能是你好友儿子失去父母的痛哭声。你是不是真的想听听,向你好友的亡灵忏悔……”一石激起千层浪。道德的谴责、良心的悔悟、人格的尊严、强烈的感情冲击使曹双手抱头,连声吼叫:“别说了,别说了,我受不了,我的大脑都要爆炸了!我说,我说……”曹低下了头。经过7 小时的较量,曹终于供述了谋杀代夫妇、伪造交通肇事现场的过程。从曹指认的地点,打捞起了作案凶器。整个侦讯用谋形式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如图6 所示。

图6

循序渐进式,体现了步步为营的意图。第一步,利用曹在姓氏上的谎言,攻心造势。第二步,暗示欠条,迫使曹交待了与死者的关系,从而涉及曹与案件的关系。第三步,以欠条之实代赃款之虚。“那么大个‘数’”源于案件事实,又高于“欠条”这个局部事实。从而合理有效地扩展了曹犯心中的主观证据场,迫使曹交待出18000 元赃款的下落。两步所用证据都是欠条,一是核查曹代关系,二是查赃款去向,两步又都服从于追讯谋杀事实而攻击曹的心理防线。第四步,直攻核心的案件事实——图财害命。这一步没有有力的证据,也就不可能直接用证。但在走了前三步后,案件的因果关系已渐明朗,曹的侥幸心理在瓦解,心理承受力已渐达极限,防线变得脆弱。这时变化手段,找到其心理痛点,从亲情影响着手,也就能够突破全案。

四、侦讯“循序渐进式”的一般性与特定性

以上“7·2”谋杀案的侦讯,曹有罪不供。其案件材料,基本上都是些间接的疑点,侦讯突破有相当的难度。侦查员试图从曹、代关系入手查明案情,而曹也在此防守。这就成为要害问题,彼此双方都心知肚明,形成僵局。在曹有抵赖准备的情况下,只有循序渐进地讯问。根据曹的职业背景和嚣张气焰,首先要攻心夺气。侦查员从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基本情况和姓氏问题着手,创造利于侦讯的气氛。达到目的后,又从查赌博和买单放机的欠条入手,先问次要的情况,由浅入深地步步深入;1000 元欠款查清了,再问主要的案件情节,追查18000 元赃款的去向。也就是先次后主,由表及里,先事实后动机,一步一步地稳扎稳打。在查获赃款、固定证据后,又从亲情着手,查其因果动机。攻击其心理薄弱点,由弱到强地强化心理攻势,直到曹不能招架,最后形成了突破。曹供述了其作案过程,通过深追细问,警方打捞起了凶器铁锤等证物。侦讯过程可谓查一点,巩固一点,步步为营地查清了案情细节。

以上“循序渐进式”的推进方式,展示了侦讯条件在具体案件中是特定的,无论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它们所形成的侦讯情势,也是具体而特定的。这种特定性很难模仿或重复,因而,侦讯活动又是一门艺术。“循序渐进式”的抽象模式,体现的是侦讯活动的一般规律性。而其运行情势的特定性,体现的则是其不可重复的艺术性。成功的侦讯用谋,必定是科学和艺术的结合。侦讯理论与其实践的结合,也就在追求这种珠联璧合。实战运用与其检验,才是侦讯理论实用性的硬道理。

[1][2][3]陈闻高.论侦讯用谋方式[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6).

[4]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局预审科.攻坚斗智,外柔内刚——突开特大杀人犯曹开山口供纪实[A].公安部预审局.预审案例选编(四)[C].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79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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