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宗地层次的合肥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2014-07-29 07:03周杨等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4年7期
关键词:宗地合肥市

周杨等

摘要

在我国城市产业用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等现象。实施产业用地的集约利用评价研究可以为城市产业用地优化配置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城市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城市土地空间布局和利用强度角度出发,以同心圆理论、多中心理论等区位理论为支撑,采用定性和定量化方法结合,以科学、便捷、高效为原则,系统地提出宗地层次上的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标准以及评价模型,并对合肥市商服业用地、重工业用地和轻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情况进行了评价,适当提出了一些用地建议。评价结果表明:①在所有评价的宗地中,有62.46%的宗地达到集约,总体集约水平较低;②在三类用地中,达到集约的宗地数量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商服业用地、重工业用地和轻工业用地,集约比例分别为66.64%,41.39%,36.02%;③合肥市4个行政区内的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比较接近,庐阳区和包河区相差不大,分别为67.66%和67.36%,蜀山区略低,为62.08%,瑶海区最低,为53.77%;④不同区位圈层内的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情况存在差异,从内圈层到外圈层,集约的商服业用地数量比例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状态,重工业用地则呈现上升的趋势,而轻工业用地一直处于比较低的利用状态,只有35%稍多。综上所述,建议适当降低市区内商服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提高市区外围的商服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继续推进“退二进三”政策,优化城市产业用地布局,并提高轻重工业用地的利用强度;加强土地监管,防止圈地,闲置,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

关键词产业用地;微观尺度;宗地;区位线;集约利用评价;合肥市

中图分类号F293.2;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4)07-0140-09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07.0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由于规划管理不善,城市发展盲目扩张、无序蔓延,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1-2]。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严格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有关城市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也即将展开。积极开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能够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3]。国内学者分别对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不同用地类型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研究[4-7];或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不同尺度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研究[6,8-9];也有建设用地、产业用地以及开发区土地的集约利用情况等不同角度进行研究[10-15]。研究采用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包括用地的投入产出效率、利用强度、效益、结构和布局等方面[7,13,16-17]。土地集约利用(Intensive Land Use)是由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提出的农地土地集约经营的概念引申而来的[18-19]。Ricllard T.Ely在其出版的《土地经济学原理》中指出:“对现在已利用的土地增加劳力和资本,这个方法叫做土地利用的集约”[20]。目前有关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内涵存在两种主要观点:一是在建设用地上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强度,以达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的目的[21-23];二是在强调增加投入提高城市土地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考虑土地的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问题[8,12]。土地集约利用的科学内涵不是追求最高的土地利用强度,而是追求最优集约度,使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13,24]。产业用地可以认为是各类产业所使用的土地。目前,学术界对产业用地还没有一个明确清晰的界定,不同学者对产业用地的研究,其含义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产业用地集约利用研究的对象是产业用地,产业用地的主体是产业,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规模、结构、布局等方面。因此,产业用地集约利用研究不仅要考虑投入、产出强度,还应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目前,专门针对产业用地集约利用的研究也非常少,与产业用地集约利用相关的研究多集中于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研究上,如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开发区用地、仓储用地等,研究尺度也多集中在宏观和中观尺度,微观尺度的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相对较少,且很少将用地布局作为评价指标纳入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中。本研究以合肥市为例,以宗地或地块为评价单元,从土地利用强度和布局两方面对微观尺度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法进行了探讨,旨在深化和拓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决策。

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研究区域为合肥市中心城区。合肥市地处我国中部发展区域,承接着产业发展由我国东部向中部转移的重任。因此,掌握合肥市的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情况对科学合理地用地有着积极作用,对国家的产业发展宏观调控有重要意义。

研究将数据来源分为土地相关数据、经济相关数据、城市规划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数据。主要包括合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合肥市大型零售商业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07-2020)》等。

研究中土地数据需要与地上相关产业经济数据挂接,因此,在选择样本数据时,剔除下类情况:①缺失的,不完全、未变更的宗地数据;②缺失的,内容不完整的产业经济数据;③地上无产业经济活动的宗地;④无法与产业经济数据挂接的宗地数据。基于以上原则,选取了合肥市辖区产业用地4 081块,其中,商服业用地3 456块,轻工业用地236块和重工业用地389块,宗地的总面积为122.64 km2,占合肥市产业用地总面积的74.92%。将评价结果分集约等级和不集约等级,集约等级按从高到底分为三个级别,即Ⅰ,Ⅱ,Ⅲ级;不集约等级分过度集约Ⅳ和低度不集约Ⅴ。

参考标准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18-200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2009年版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最终版)》,《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2008)》等。

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及模型

根据合肥市中心城区相关数据的情况,确定本研究的评价步骤和方法。

(1)根据样本数据,将产业用地分为三类,分别为商服用地、轻工业用地和重工业用地,采用灰色关联度分析,初步选定各评价指标。

(2)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将城市空间区位定量化,构建出城市区位线及各用地类型适宜发展的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

(3)引入区位指标,最终构建三种用地类型的评价指标体系。

(4)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5)在指标体系中使用最小限制因子概念,并构建各指标的隶属度函数,将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采用多因素相对权重的方法[25],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最终计算各宗地的集约利用评价值。

2.1区位模型的构建

在一个城市内部,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使用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及城市规划相关数据,在ArcGIS环境下构建出不同的用地类型的区位圈层边界,通过定性分析,将圈层边界作为已知的区位线进行初步赋值,然后采用空间插值法,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差值精度,定量的计算出其他空间内的区位线的数值。这样就形成一系列的区位线。本研究借用地理上的等高线的概念,引入区位线的概念。区位线是个二维的概念,不涉及空间位置的高低。

2.1.1城市区位圈层的构建

本研究以合肥市中心城区为例,根据用地调整的规划,划定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设定并构建出城市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和工业用地圈。

(1)商服圈的构建。在ArcGIS软件环境中,构建网格线,将研究区域平均分成n个正方形小格,每个小格边长a,经多次分析,本研究取a=3 500 m较宜。利用公式(1)将P≥U(P为网格内某用地比例,U为指定的用地比例)的网格中心点相连成线,使线内90%的网格面积比例均大于U,此线即为商服圈边界。以一个网格为单元,网格内可能包括同一类型的用地,也可能包含不同类型或者其他类型的土地,以主要类型的用地或者面积最大的一类用地为主。

P=SM(1)

其中,M为单一网格的面积,S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面积,P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比例。

S选择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面积总和,经多次计算分析,

选取a=3 500 m ,U=70%(即网格内两者面积比例P≥70%)比较适宜,能够代表合肥市中心城区实际用地情况。经计算得到一个商服圈区位线,将其区位值赋值为0.5。经对比分析可知,商服圈最外边界比较靠近城市二环路,而二环路以内是合肥市商业较繁华的地带。

(2)工业圈的构建。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及不同城市的发展规划,城市内的工业用地基本上分布在城市的外围,或者较靠近农业用地的区域,因此,将城市扩展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依照合肥市城市规划,选择城市中心城区规划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2.1.2城市区位线的计算

城市区位值的取值范围为0-1。一般区位最好的位置为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将其赋值为1。根据不同城市的发展状况,可能会存在多个商业副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因此,根据上述商服圈的划定方法,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出现一个商服圈层,二是出现多个商服圈层,而P的取值也会对商服圈的数量有所影响。

由圈层公式(1)计算可得,合肥市为单核城市。通过查阅城市规划相关资料,定性地选取老城区内淮河路及其周围区域为城市中心,将其区位值赋值为1,将计算得到的商服圈赋值0.5,为预留城市一定的发展空间,将工业圈边界线的区位最小值设定为0.1。按照0-1之间的固定精度δ,计算出区位值。本研究选取δ=0.001,得到了多条闭合的区位线。

将工业圈层按照实际用地情况,定性分成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现选取0.1精度的三条区位线,从里

图1合肥市中心城区区位线

Fig.1Location line of Hefei inner city

到外分别为商业圈、轻工业圈和重工业圈的边界区位线,见图1。

2.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2.1指标体系初选

根据合肥市发展现状和所取得的土地利用数据和经济数据,选取部分样本数据,利用灰色关联度方法,确定初选指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见表1)。

在利用区位的圈层数据分别与宗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析、检验发现,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差,而商服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好(见图2)。

2.2.2指标体系确立

在充分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通用性原

则下,建立了合肥市城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商服业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标准值采用函数关系式。一般来说,重工业建筑楼层数相对较少,有些重工业由于生产设备所限,楼层基本上只有一层,因此,建筑物的容积率不能够反应重工业用地的利用情况,同时,如果重工业用地的建筑物层数如果太高,可能存在土地使用人在没有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私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因此,在此选择建筑物平均层高替代容积率列入指标。

2.3评价指标标准化

为使数据评价结果之间具有可比性,并且为了合理地反映出标准化后的数值在合理阈值范围内与范围外之间的差异性,因此,构建了隶属度函数,将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并参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按照合肥市发展程度,确定隶属度函数取值,见表3。

2.4评价指标权重值的确立

每个评价指标的作用大小由其自身的值及其它因子的值共同决定的,每个指标的实际值相对标准值可能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而指标的实际值在超过某一阈值的情况下,视为用地出现不合理的情况,此时,应将这一指标作为一种限制因子。为了突出“问题”宗地并准确反映导致“问题”宗地出现的某一指标,将有限制因子出现的情况下,赋予此指标较大的权重值。在以往的土地集约利用评

价研究中未出现在评价指标有限制因素的情况,而在实际的土地利用中,往往某一因素的不合理导致用地的不合适。为了反映出这类问题,需要采用相对权重法来确定其

权重值。将不同评价指标对集约度的作用大小称为相对

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及模型

根据合肥市中心城区相关数据的情况,确定本研究的评价步骤和方法。

(1)根据样本数据,将产业用地分为三类,分别为商服用地、轻工业用地和重工业用地,采用灰色关联度分析,初步选定各评价指标。

(2)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将城市空间区位定量化,构建出城市区位线及各用地类型适宜发展的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

(3)引入区位指标,最终构建三种用地类型的评价指标体系。

(4)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5)在指标体系中使用最小限制因子概念,并构建各指标的隶属度函数,将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采用多因素相对权重的方法[25],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最终计算各宗地的集约利用评价值。

2.1区位模型的构建

在一个城市内部,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使用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及城市规划相关数据,在ArcGIS环境下构建出不同的用地类型的区位圈层边界,通过定性分析,将圈层边界作为已知的区位线进行初步赋值,然后采用空间插值法,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差值精度,定量的计算出其他空间内的区位线的数值。这样就形成一系列的区位线。本研究借用地理上的等高线的概念,引入区位线的概念。区位线是个二维的概念,不涉及空间位置的高低。

2.1.1城市区位圈层的构建

本研究以合肥市中心城区为例,根据用地调整的规划,划定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设定并构建出城市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和工业用地圈。

(1)商服圈的构建。在ArcGIS软件环境中,构建网格线,将研究区域平均分成n个正方形小格,每个小格边长a,经多次分析,本研究取a=3 500 m较宜。利用公式(1)将P≥U(P为网格内某用地比例,U为指定的用地比例)的网格中心点相连成线,使线内90%的网格面积比例均大于U,此线即为商服圈边界。以一个网格为单元,网格内可能包括同一类型的用地,也可能包含不同类型或者其他类型的土地,以主要类型的用地或者面积最大的一类用地为主。

P=SM(1)

其中,M为单一网格的面积,S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面积,P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比例。

S选择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面积总和,经多次计算分析,

选取a=3 500 m ,U=70%(即网格内两者面积比例P≥70%)比较适宜,能够代表合肥市中心城区实际用地情况。经计算得到一个商服圈区位线,将其区位值赋值为0.5。经对比分析可知,商服圈最外边界比较靠近城市二环路,而二环路以内是合肥市商业较繁华的地带。

(2)工业圈的构建。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及不同城市的发展规划,城市内的工业用地基本上分布在城市的外围,或者较靠近农业用地的区域,因此,将城市扩展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依照合肥市城市规划,选择城市中心城区规划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2.1.2城市区位线的计算

城市区位值的取值范围为0-1。一般区位最好的位置为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将其赋值为1。根据不同城市的发展状况,可能会存在多个商业副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因此,根据上述商服圈的划定方法,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出现一个商服圈层,二是出现多个商服圈层,而P的取值也会对商服圈的数量有所影响。

由圈层公式(1)计算可得,合肥市为单核城市。通过查阅城市规划相关资料,定性地选取老城区内淮河路及其周围区域为城市中心,将其区位值赋值为1,将计算得到的商服圈赋值0.5,为预留城市一定的发展空间,将工业圈边界线的区位最小值设定为0.1。按照0-1之间的固定精度δ,计算出区位值。本研究选取δ=0.001,得到了多条闭合的区位线。

将工业圈层按照实际用地情况,定性分成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现选取0.1精度的三条区位线,从里

图1合肥市中心城区区位线

Fig.1Location line of Hefei inner city

到外分别为商业圈、轻工业圈和重工业圈的边界区位线,见图1。

2.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2.1指标体系初选

根据合肥市发展现状和所取得的土地利用数据和经济数据,选取部分样本数据,利用灰色关联度方法,确定初选指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见表1)。

在利用区位的圈层数据分别与宗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析、检验发现,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差,而商服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好(见图2)。

2.2.2指标体系确立

在充分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通用性原

则下,建立了合肥市城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商服业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标准值采用函数关系式。一般来说,重工业建筑楼层数相对较少,有些重工业由于生产设备所限,楼层基本上只有一层,因此,建筑物的容积率不能够反应重工业用地的利用情况,同时,如果重工业用地的建筑物层数如果太高,可能存在土地使用人在没有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私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因此,在此选择建筑物平均层高替代容积率列入指标。

2.3评价指标标准化

为使数据评价结果之间具有可比性,并且为了合理地反映出标准化后的数值在合理阈值范围内与范围外之间的差异性,因此,构建了隶属度函数,将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并参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按照合肥市发展程度,确定隶属度函数取值,见表3。

2.4评价指标权重值的确立

每个评价指标的作用大小由其自身的值及其它因子的值共同决定的,每个指标的实际值相对标准值可能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而指标的实际值在超过某一阈值的情况下,视为用地出现不合理的情况,此时,应将这一指标作为一种限制因子。为了突出“问题”宗地并准确反映导致“问题”宗地出现的某一指标,将有限制因子出现的情况下,赋予此指标较大的权重值。在以往的土地集约利用评

价研究中未出现在评价指标有限制因素的情况,而在实际的土地利用中,往往某一因素的不合理导致用地的不合适。为了反映出这类问题,需要采用相对权重法来确定其

权重值。将不同评价指标对集约度的作用大小称为相对

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及模型

根据合肥市中心城区相关数据的情况,确定本研究的评价步骤和方法。

(1)根据样本数据,将产业用地分为三类,分别为商服用地、轻工业用地和重工业用地,采用灰色关联度分析,初步选定各评价指标。

(2)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将城市空间区位定量化,构建出城市区位线及各用地类型适宜发展的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

(3)引入区位指标,最终构建三种用地类型的评价指标体系。

(4)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5)在指标体系中使用最小限制因子概念,并构建各指标的隶属度函数,将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采用多因素相对权重的方法[25],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最终计算各宗地的集约利用评价值。

2.1区位模型的构建

在一个城市内部,根据同心圆模式和多核心模式的理论,使用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及城市规划相关数据,在ArcGIS环境下构建出不同的用地类型的区位圈层边界,通过定性分析,将圈层边界作为已知的区位线进行初步赋值,然后采用空间插值法,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差值精度,定量的计算出其他空间内的区位线的数值。这样就形成一系列的区位线。本研究借用地理上的等高线的概念,引入区位线的概念。区位线是个二维的概念,不涉及空间位置的高低。

2.1.1城市区位圈层的构建

本研究以合肥市中心城区为例,根据用地调整的规划,划定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设定并构建出城市区位圈层,即商服业用地圈和工业用地圈。

(1)商服圈的构建。在ArcGIS软件环境中,构建网格线,将研究区域平均分成n个正方形小格,每个小格边长a,经多次分析,本研究取a=3 500 m较宜。利用公式(1)将P≥U(P为网格内某用地比例,U为指定的用地比例)的网格中心点相连成线,使线内90%的网格面积比例均大于U,此线即为商服圈边界。以一个网格为单元,网格内可能包括同一类型的用地,也可能包含不同类型或者其他类型的土地,以主要类型的用地或者面积最大的一类用地为主。

P=SM(1)

其中,M为单一网格的面积,S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面积,P为单一网格内某一类或几类的用地比例。

S选择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面积总和,经多次计算分析,

选取a=3 500 m ,U=70%(即网格内两者面积比例P≥70%)比较适宜,能够代表合肥市中心城区实际用地情况。经计算得到一个商服圈区位线,将其区位值赋值为0.5。经对比分析可知,商服圈最外边界比较靠近城市二环路,而二环路以内是合肥市商业较繁华的地带。

(2)工业圈的构建。按照城市发展规律及不同城市的发展规划,城市内的工业用地基本上分布在城市的外围,或者较靠近农业用地的区域,因此,将城市扩展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依照合肥市城市规划,选择城市中心城区规划的最外边界作为工业圈的边界。

2.1.2城市区位线的计算

城市区位值的取值范围为0-1。一般区位最好的位置为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将其赋值为1。根据不同城市的发展状况,可能会存在多个商业副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因此,根据上述商服圈的划定方法,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出现一个商服圈层,二是出现多个商服圈层,而P的取值也会对商服圈的数量有所影响。

由圈层公式(1)计算可得,合肥市为单核城市。通过查阅城市规划相关资料,定性地选取老城区内淮河路及其周围区域为城市中心,将其区位值赋值为1,将计算得到的商服圈赋值0.5,为预留城市一定的发展空间,将工业圈边界线的区位最小值设定为0.1。按照0-1之间的固定精度δ,计算出区位值。本研究选取δ=0.001,得到了多条闭合的区位线。

将工业圈层按照实际用地情况,定性分成轻工业用地圈和重工业用地圈。现选取0.1精度的三条区位线,从里

图1合肥市中心城区区位线

Fig.1Location line of Hefei inner city

到外分别为商业圈、轻工业圈和重工业圈的边界区位线,见图1。

2.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2.2.1指标体系初选

根据合肥市发展现状和所取得的土地利用数据和经济数据,选取部分样本数据,利用灰色关联度方法,确定初选指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见表1)。

在利用区位的圈层数据分别与宗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析、检验发现,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差,而商服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分别与区位值的相关性较好(见图2)。

2.2.2指标体系确立

在充分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通用性原

则下,建立了合肥市城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

参考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结合特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标准值。

商服业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标准值采用函数关系式。一般来说,重工业建筑楼层数相对较少,有些重工业由于生产设备所限,楼层基本上只有一层,因此,建筑物的容积率不能够反应重工业用地的利用情况,同时,如果重工业用地的建筑物层数如果太高,可能存在土地使用人在没有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私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因此,在此选择建筑物平均层高替代容积率列入指标。

2.3评价指标标准化

为使数据评价结果之间具有可比性,并且为了合理地反映出标准化后的数值在合理阈值范围内与范围外之间的差异性,因此,构建了隶属度函数,将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并参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等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研究报告,按照合肥市发展程度,确定隶属度函数取值,见表3。

2.4评价指标权重值的确立

每个评价指标的作用大小由其自身的值及其它因子的值共同决定的,每个指标的实际值相对标准值可能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而指标的实际值在超过某一阈值的情况下,视为用地出现不合理的情况,此时,应将这一指标作为一种限制因子。为了突出“问题”宗地并准确反映导致“问题”宗地出现的某一指标,将有限制因子出现的情况下,赋予此指标较大的权重值。在以往的土地集约利用评

价研究中未出现在评价指标有限制因素的情况,而在实际的土地利用中,往往某一因素的不合理导致用地的不合适。为了反映出这类问题,需要采用相对权重法来确定其

权重值。将不同评价指标对集约度的作用大小称为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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