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女农民工健康问题初探
——以大理下庄村为例

2014-08-02 01:46董海珍
关键词:庄村农民工

董海珍

(云南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女农民工,她们是我国转型期社会一个新兴的、过渡型的边缘群体。所谓的农民工就是身份上属于农民却已经从农民分化出来主要从事工人职业、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社会劳动者[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社会经济生活随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并深受其影响。其中大量的少数民族妇女离开家乡,进入城镇打工或从事经营活动以寻求新的经济机会,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了女农民工,并因此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劳动力要素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大多数女农民工进入城镇主要从事的是“苦、脏、累、差”的工作,因此她们的健康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并且成为制约女农民工发展的重要因素,进而也影响到了整个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就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做了实地调查。

一、女农民工健康问题现状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大力推进,近年来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据有关资料报道, 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人[2]。2002年流动农民 9 000 万人中的女性大约在 4 300 万人左右(不考虑期间的增减)。而缪建平认为农村女性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就业在40%左右[3]。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女性的社会流动,对我国国民经济、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妇女自身的进步与解放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女农民工群体作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她们的身心健康却面临着很多挑战:新环境的适应、生存的压力、精神生活的匮乏、城里人的歧视等,因此,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并成为制约女农民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下庄村概况

下庄村位于云南省大理市东南郊,距大理市政府所在地下关约6 km,距省会昆明市393 km。它地处洱海东南岸,与苍山正面相对,风景秀丽,是下关市郊自然条件较优越的地方。下庄村的滨海地区海拔为 1 790 m,年平均气温15℃。据2013年5月下庄村村委会的统计,下庄村共有 1 000 户,3 987 人,女性人数约占下庄村人口的51%。下庄村是一个典型的白族村,全村90%都是白族。目前,村里有1所小学,1个医务所。近年来随着大理州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下庄村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农业收入逐渐减少,因此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逐步转向第二、三产业。他们主要从事建筑业、建材业、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下庄村现在约有85%的村民都已从事第二、三产业。由于下庄村处于市郊,这种城乡结合部的地理优势,使下庄村与其他一般农村具有相异之处,村庄与城市联系比较紧密,交通方便,信息流动比较快,因而为该村的劳动力外出务工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二)女农民工的数量与规模

据下庄村的统计,2013年下庄村农村劳动力共有 2 042 人,占总人口的68.0%。其中女性有 1 006 人,男性有 1 036 人。而下庄村外出打工总共有 1 780 人,其中女性打工者有870人,占总打工人数的48.8%,男性打工者有910人,占总打工人数的51.1%。在这些打工的女性中30%在乡镇企业、外县、外专州和外省打工,而70%集中在大理市下关城打工。由于她们居住在城镇附近,因此她们早晨进城镇工作,晚上离开城镇回村。如同钟摆来回摆动,呈现钟摆式的流动方式。

(三)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

在女农民工的流动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危害时有发生。因此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面临着严峻挑战,加上在城市工作中,女农民工还经常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所以无论她们的身体健康还是身心健康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而下庄村的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尤为突出。

1.职业伤害危及女农民工的健康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下庄村的女农民工背井离乡,加入到外出打工的行列中。她们大多在城市干着别人不愿干的脏、苦、累、差、低工资、低技能、高风险的工作,如建筑、餐饮娱乐等低技术、大劳动量的工种。然而,生产事故却时时威胁着这些吃苦流汗的女农民工的健康。由于下庄村的女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大都以劳动条件恶劣的职业为主,尤其以建筑业为主,因此她们在工作过程中,生产事故所造成的断手断脚的现象十分普遍,由生产事故所导致的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她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个案1: 李××,女,45岁,2011年由下庄村村里人介绍到某建筑工地打工。工资为50元/d,工作时间从9:00—18:00。当时她们的工作是负责在工地上拆旧房子。在工作当中一堵墙突然倒塌,她无法及时躲开,正好一个墙角压在她的双腿上,双腿骨裂,当场昏倒,当时就被工地的几个管理人员送进了医院。而在治疗期间这家建筑公司仅给了她 1 300 元钱作为医疗补偿, 而她的整个医药费用超过 4 000 元。出院后她在家休养了1年,无法干活,靠家人支持和照顾她。而那个建筑公司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补偿,但她却留下了后遗症,直到现在她都不能干很重的活计,而没有任何组织出面为她讨回公道,她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听天由命。

这一案例突出地反映了生产事故是危及下庄村女农民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一大因素。

2.职业病对女农民工健康的影响

下庄村女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大多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工资收入低的工作。由于过度劳累、营养不良,经期、孕期的特殊待遇难以落实,高温、粉尘、噪音、超时劳动等多种危害因素在时刻蚕食着她们的健康,长此以往使得她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具体情况可见表1。

表1 下庄村女农民工疾病情况表

表1是笔者对下庄村870名女农民工的调查中得出的,可以看出职业病成为影响下庄村女农民工健康的重要因素。

3.女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

下庄村女农民工自进入城市打工之后,她们失去了原来传统村落生活的平静和满足,取而代之的是城乡间频繁的流动,加上在城市工作中,女农民工还经常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由此在心理上产生了许多矛盾和困惑。大多数下庄村的女农民工除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外,下班后还得继续喂养家畜、照顾孩子、煮饭洗衣服等家务劳动。因而女农民工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和劳累。据调查下庄村女农民工每天比男性农民工多干约3~4 h的家务劳动。“工作三班倒,种田早中晚”是她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加之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女性在工作和社会中会遇到比男性更多的艰难,付出更多的汗水和心血,伴随着社会角色的变换增多,一些心理困惑和压力会自然在她们身上产生。这些问题的产生如果没有正确的心理调适方法和较强的心理承受力,就容易产生心理失衡乃至精神失常,甚至由此而焦虑、抑郁、失眠,患上心理疾病。

二、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下庄村女农民工的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一)企业重利益, 轻视安全培训

下庄村的女农民工发生的许多生产事故是由于大多数女农民工受雇于个体私营业主、包工头或一些中小企业,而这些企业在录用她们时,大多数没有实行生产安全教育,有的也只是随便说几句注意安全的话而已。在部分企业中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他们的眼里只看到眼前仅有的一小点利益,而不会想得深、看得远,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中,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所以导致很多生产事故的出现。而有些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上有些马虎,尤其是新来的务工农民,在接受简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匆匆走上岗位。在一些企业中,大多数存在着女工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善,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时时存在的现象。而追究这些企业不重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因,主要还是这些企业不愿花费成本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较差

女农民工成为受职业伤害、职业病伤害的主体,这与她们自身的原因也分不开的。大多数女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较差,致使安全事故频发。安全意识偏低是女农民工的通病,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农民工,她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 还有相当数量的女农民工一心为了赚钱,往往对安全条件不讲究,安全意识淡薄,自救方法更是知之甚少,一旦遇到险情,就会酿成大祸。另外,大部分女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也不愿参加培训,因此出现了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等现象。

(三)传统社会性别角色的影响

由于传统的社会性别角色定型观念和角色分工,家务仍被看成是妇女的事情。妇女,尤其是做了母亲的白族妇女,对家庭又极富责任感、爱心和牺牲精神。她们即使同男性一样担任着社会生产劳动,仍照样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女农民工不仅在白天要忙于自己的工作,晚上回到家中还要承担大部分的家务劳动,加上传统社会对白族女性角色的种种期望,自然会增大她们在心理上、思想上的压力,形成女性双重角色的冲突。她们比男农民工要付出双倍的劳动、双倍的精力和双倍的时间,身体上就要承受双倍的压力。即使一个精力和体力都很充沛的女性,也会感到很紧张,一般的女人就会感到疲惫不堪,全身心投入也感到顾了这头顾不上那头,甚至由此而焦虑、抑郁、失眠、过度疲劳,而患上心理疾病。

三、建议与对策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相关部门应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要督促各企业从尊重和保障工人的权益、以人为本的高度,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看成是维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有效转移的重要环节。对录用农民工较多的个体私营业主、包工头或一些中小企业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以防止不安全的生产环境出现,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严厉查处,以确保女农民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

(二)加大女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女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已经成为当前保护农民工生命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率,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组织女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活动,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等。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各有关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如安全活动日、板报、电影、电视、展览等方式,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还要注意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结合女农民工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加强培训。另外,女农民工要学会和掌握职业病防控知识,提高自己的健康素质和意识;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督促企业改善卫生环境和条件。

(三)成立“女农民工协会”等组织以保障女农民工权益

各地应该组织成立正式的“女农民工协会”或“女农民工之家”等组织,这类组织以维护女农民工权益为最终目标,当出现女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时,女农民工就可以通过这种组织的帮助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这是一种正式的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和帮助,为女农民工提供直接的服务。

(四)营造男女平等发展的社会氛围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积极参与。而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民族地区的妇女。女性作为具有独特生理功能和社会角色的性别群体,她们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会中要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抵制和消除对妇女就业的歧视和偏见。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分担家务和家教责任,为两性平等就业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应杰.中国城乡关系与中国农民工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0-31.

[2]李星.我国将对农民工职业病重点围堵[N].中国矿业报. 2006-05-23(C01).

[3]缪建平.关于农村经济形势与妇女参与发展[M].北京: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经验研讨会,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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