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发挥育人功能的路径选择

2014-08-15 00:47周久军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贫困学生助学贫困生

周久军 陈 晓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湖北 武汉 430074)

高职院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是指在对全体学生进行“利益观”、“和谐观”、“发展观”教育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认定贫困生资格,运用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在经济资助基础上,对贫困生进行“克服困难”、“培养自信”、“努力进取”等方面的精神助人活动以及“职业素质”、“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助人活动,为贫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导、指导和辅导帮助过程。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助学工作研究表明,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仅要解决在校大学贫困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而且还要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心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增强学生自信心、提升贫困生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提高其职业适应性方面,应当给予足够重视。

1 当前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大力加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建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就目前的情形来看,高职院校总体上还处于重物质资助、重贫困资格认定、重评审程序等经费发放方面。对于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还比较缺乏,尚未能发挥资助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经济资助,轻思想教育。高职院校助学工作部门往往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简单地归结为经济问题,其工作重点放在资格认定、评审程序和受资助学生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对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比如,认识贫困、对待逆境、适应环境、追求美好等方面的思想教育。

二是重资助形式,轻教育环节。相对来讲,学校比较注重通过多种多样的资助形式和发放资助的形式来开展教育,但是,有针对性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教育,特别是感恩教育、挫折教育、情感教育等内容则明显不足。

三是重资助项目,轻系统整合。多数学校比较注重增设资助项目,表面上看资助体系是系统而明确地划分的,但实际资助过程中有许多交叉现象,有的贫困学生反复得到资助。在资助贫困生过程中,多数人员靠的是个人生活经验,较少考虑资助的科学性。

2 发挥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功能的基本原则

2.1 品学兼优原则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强调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资助类别都强调经济资助为基础之上的育人为本原则。

2.2 履行义务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具有“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性措施。助学贷款的使用原则是“有贷有还”,因此,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除了按规定可以减免的以外,均应按规定在毕业前或毕业后一定期限内以不同形式偿还助学贷款。此外,由于助学金的使用原则是“有劳有酬”,因此,获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 自助助人原则

奖学金类型较单一、奖励面小。贷学金制度贷款规模仍然偏小。高校内部能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有限,难以满足特困生的要求。减免学杂费覆盖面太小,只能解决极少部分学生的困难,同时,这种形式也可能增长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易在学生群体中产生负面影响,与学校资助的初衷相悖。不可能解决根本性的困难,仍需要贫困生依靠国家、家庭、学校和自身努力共同解决贫困问题,在国家、学校资助大部分的基础上,引导贫困生树立自助思想,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回报国家、社会和学校。

3 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发挥育人功能路径及其选择

对于高职院校来讲,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就读此类学校,以湖北省为例,2002-2007年5年间,考取专科的农村生源比例从39%提高到62%。麦可思调查研究发现,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中,半数来自农民与农民工家庭。因此,相对于普通本科而言,探讨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发挥育人功能显得更加重要和必要。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应当通过建立“物质资助为基础,精神鼓励为动力,能力提升为平台,素质拓展为目标”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教育与资助并举”、“资助与扶志并重”,达到资助和育人的有机统一。

3.1 科学认定贫困生资格,靠公平实现育人功能

在动辄上千学生的助学金评比过程中,仅凭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单靠辅导员的力量,贫困生资格认定确有难度。高职院校校在界定贫困生时,基本的程序是:学生申请→递交材料→班级评议→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反馈上报学校。但有些真正的贫困生因为没能及时拿到相关贫困证明,结果不能入选。由于生源地民政部门对贫困资格认定的标准不同,家庭贫困证明也容易开出,没有对学生家庭境况的详细描述,简单的一两句话缺乏可信度和可比度。再加上人均收入的不真实,难统计,学生家庭情况变化的不确定性等,贫困资格认定的非公正现象越来越突出。因此,学校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普遍采取了“辅导员认定+小班评议+知情学生认证”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且延长评审结果的公示期。同时明确要求严禁事项,如要求“轮流坐庄”、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内定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名单问题等。有的学校按照标准对照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贫困程度,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探索。各学校一直在努力探索各种不同的贫困生资格评议办法,目的在于保证真正的贫困生获得资助。只有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以保证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才可以靠公平赢得学生的认同,学生的广泛认同本身就是育人效果的体现,对于他们认识社会现象、强化道德观念、塑造道德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认同程度,不仅仅是指贫困学生。科学的认定办法和认定结果,对全体学生也是一种教育过程。通过公正、公平、公开而达到的评议结果,也可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由于金钱的诱惑也想争取助学金,可使广大学生树立公正之心、公平之念,最终形成良好的“扶弱救困”氛围,而真正体现育人为本的助学理念。

3.2 创新助学工作渠道,靠服务拓展育人功能

新生入学前中后期,都要创新助学工作渠道,在周到服务中让贫困生感受温暖,从而拓展育人功能。学校在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接待学生和家长,现场设立“平安电话”,让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及时向家人报平安。选拔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党员担任“爱心使者”和新生领航员,带领新生办理各项手续,宣讲学校帮困助学政策,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进取。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着手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情况,建立起帮困档案。在具体工作中,采取看表现、向寝室或同班同学了解情况、对个别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找贫困学生谈心并发现问题、分析并确定和实施具体的解困办法等工作方式,真正了解困难学生生活,走进他们的心灵,主动服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思想需求。还可以开展党员联系经济困难学生“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不仅为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还经常与他们谈心聊天,解答他们心理上的困惑,让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关爱与信任。可以开设心理讲座、团体辅导,让贫困生的烦躁情绪、压抑情绪、自卑情结、嫉妒情绪有疏通的渠道。可以根据贫困生心理相容特点,建立一些群体组织,开展团体活动,让他们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激励。可以动员教师进行智力资助,为基础差的贫困生有针对性地补课,帮助贫困生提高学习成绩。可以搭建“就业扶持”发展平台,对贫困生进行全程化就业指导,帮助贫困生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选择正确的择业目标,通过各种媒介向贫困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帮助他们掌握择业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3.3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靠引导激发育人效应

贫困学生往往对涉及自己的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困难,表现出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面对贫困生对城市文化、生活习惯的适应问题、不能拥有现代信息技术给学习带来一些困难问题、持续的不平衡心理而对家庭和社会抱怨问题、在一次次校园生活的比较中负性情绪增长问题,还有缺乏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问题、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和索取思想问题、不珍惜而随意挥霍助学费用问题、有的特困生因基础差导致成绩不好而自暴自弃的问题、逾期不还款等等问题,学校要针对贫困生群体开展主题思想教育,如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首先,通过谈心、自强自立先进个人报告会、勤工助学经验交流会、优秀事迹选编等方式,帮助贫困生正确认识贫困,辩证地对待逆境,培养自立自强的意识。其次,要针对一部分贫困生身上所存在的虚荣心及自卑心、缺乏正确的劳动观念等问题,通过思想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对劳动的认识,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克服困难。再次,对于那些思想认识上和心理有偏差,如依赖、懒惰、消沉的贫困生,一味地给予经济救助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甚至会助长精神贫困的发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要引导他们意识到,贫困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外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奋斗自强才是根本。最后,引导贫困生树立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思想,使贫困生把国家、社会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化为自己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的强大动力,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3.4 培养学生自强能力,靠“造血”实现育人目的

贫困生面临的困难不仅是经济上的困窘,社会现实对贫困生提出了更多的发展要求,例如融入社会,融入人群,培养正常的心理和心态,避免被边缘化;掌握一定的技能,也就是掌握能够创造资本的资本;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等,仅凭物质资助远远不能满足贫困生生存发展需要。由于贫困生中绝大多数来源于偏僻的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不全面导致其综合素质有欠缺。学校应结合其打工场所与个人特点,从认知能力、道德判断、表达能力、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团队精神及知识实践运用能力方面加强培养,并以此推动其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培养学生自强能力[1]。首先,贫困学生对于职场礼仪方面的知识、意识和习惯不够。对家庭条件好的学生来说,衣着上的得体可能会弥补礼仪上的不足,贫困生如果礼仪上再不足,很容易影响个人发展。学校可举行这方面的训练,对贫困生塑造自我、改变个人行为方式和性格特征都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对贫困生进行通用职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通过职业发展能力培训、艺术素养培训、心理健康训练和社交能力培训,提高贫困学生的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同时,要加大勤工助学力度,优先满足特困生的需要,力求通过特困生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从而达到既解决实际困难,又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在劳务型勤工助学基础上,要大力开辟文化、技术型岗位,让特困生参加到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及早进入科研、开发、生产过程,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2]。

1 王凯.助学与育人理念下的高校贫困生帮扶工作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9(23).

2 宫晓东.当代特困大学生教育管理问题[J].山东文学(下半月).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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