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临床对比

2014-08-29 12:56张辉兆
中国实用医药 2014年22期
关键词:股骨转子间骨折骨科

张辉兆

【摘要】 目的 对比分析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方法 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 A组患者40例, 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40例, 接受钉板系统治疗。治疗结束后, 对患者进行随访, 在随访末期对患者进行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 并进行相应的疗效评价。结果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A组、B组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关键词】 骨科;髓内固定;钉板系统;股骨转子间骨折

股骨转子间骨折是指发生在股骨颈基底至小转子水平以上部位的骨折[1], 可由直接暴力或者间接暴力引起所致, 此外, 当骨囊性病变发生在股骨转子间时, 该处亦可以发生病理性骨折[2]。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本研究旨在对比分析髓内固定、钉板系统等两种手术方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2013年12月本院收治的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手术方式采用髓内固定或者钉板系统;②无相关的治疗禁忌证;③术后接受相应的随访, 未发生随访丢失事件。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A组患者40例, 男15例, 女25例;年龄17~84岁, 平均年龄(67.5±14.6)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3例, Ⅲ型17例, Ⅳ~Ⅴ型10例。B组患者40例, 男24例, 女16例;年龄19~87岁, 平均年龄(67.1±14.3)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6例, Ⅲ型14例, Ⅳ~Ⅴ型1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手术方法 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方法如下:手术时给予患肢内收位, 在大转子上方6~8 cm处作纵向切口, 使大转子得到充分显露, 采用骨锥在大转子顶端前1/3与后2/3交界点处开孔。如果患者采用股骨近端髓内钉, 手术过程中不需要扩髓, 插入合适的髓内钉后在其近端分别打入粗颈螺钉、细颈螺钉各1枚, 在C形臂X线机监视下如果位置满意, 根据骨折类型再采用1~2枚螺钉进行远端交锁。如果患者采用Gamma钉, 手术过程中先行扩髓, 然后插入髓内钉, 在其近端向髋部置入头颈拉力螺钉1枚。术后酌情放置引流管, 并常规给予抗感染措施。此外, 给予患者个体化康复方案:鼓励患者尽可能早坐起或者在助行器协助下行走;根据患者的骨折类型、患者配合度、内固定质量、骨质疏松程度等因素确定负重开始时间, 注意骨折完全愈合前不允许患肢完全负重。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 其术前准备、术后处理与康复治疗与A组一致, 但手术方法不同:①从大转子顶端向下作纵向切口, 常规显露大转子。②如果骨折不稳定, 根据恢复股骨干与股骨颈的解剖关系进行复位。如果骨折稳定, 先给予纵向牵引, 然后再给予轻度外展内旋复位。③复位满意后采用135°或130°动力髋螺钉固定。如果患者大转子呈粉碎性骨折或者骨折复位后稳定性欠佳, 则在动力髋螺钉以外再加压钢丝环扎固定或者螺钉固定。

1. 3 疗效评价标准 ①治愈:骨折愈合改善, 无畸形;髋关节、膝关节活动正常, 无疼痛;患者完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患者及其家属满意。②改善:骨折愈合或者略微延迟愈合, 髋内翻角度≤15°;髋关节、膝关节活动稍差, 负重时有不适感或者有轻微疼痛感;患者生活基本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基本满意。③无效:骨折不愈合, 或者畸形愈合且髋内翻角度>15°, 或者患肢缩短>2 cm;髋关节活动明显受限且活动疼痛, 患者需要服用止痛药物;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不满意[3]。

1. 4 统计学方法 选用SPSS20.0统计软件,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 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手术相关指标对比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1。

2. 2 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的比较 A组、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分别为(67.5±15.9)分、(66.8±15.3)分,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3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的比较 A组与B组临床治疗效果相当,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2。

3 讨论

股骨转子间骨折治疗方式有非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两大类, 前者适用于稳定性骨折患者, 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非稳定性骨折患者、非手术疗法复位失败的患者[4]。手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目的主要是尽可能恢复解剖关系以及股骨矩的连续性、矫正髋内翻畸形、坚强内固定、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等[5]。

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为对比分析不同术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本研究中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髓内固定系统包括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股骨踝-股骨头髓内钉两大类, 本研究使用的股骨近端髓内钉、Gamma钉均属于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钉板系统则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传统术式, 本研究使用的动力髋螺钉经瑞士内固定学会将Richard钉改进而成, 其疗效已经得到充分证实, 是目前钉板系统的代表。本研究结果显示A组与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疗效评价,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临床可以根据自己的熟练程度选择相应的术式。

参考文献

[1] 王骏骅, 耿德春, 杨惠林, 等.老年骨质疏松性股骨转子间骨折植入物置入固定并综合治疗的特征分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 2011, 15(52):9873-9876.

[2] 黄照国, 左才红, 陈健, 等.股骨近端锁定钢板治疗高龄老人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研究.中外医学研究, 2012, 10(17):16-17.

[3] 唐云建, 周江, 汪航, 等.倒置微创稳定系统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分析.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 2013, 7(2):869-871.

[4] 安维军, 郭玮玮, 邱少东. 动力髋螺钉与微创内固定系统钢板倒置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比较.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3, 15(8):731-733.

[5] 刘复安, 孙乃坤, 杨俊.锁定解剖钢板内固定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1, 13(11):1093-1095.

[收稿日期:2014-04-16]endprint

【摘要】 目的 对比分析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方法 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 A组患者40例, 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40例, 接受钉板系统治疗。治疗结束后, 对患者进行随访, 在随访末期对患者进行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 并进行相应的疗效评价。结果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A组、B组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关键词】 骨科;髓内固定;钉板系统;股骨转子间骨折

股骨转子间骨折是指发生在股骨颈基底至小转子水平以上部位的骨折[1], 可由直接暴力或者间接暴力引起所致, 此外, 当骨囊性病变发生在股骨转子间时, 该处亦可以发生病理性骨折[2]。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本研究旨在对比分析髓内固定、钉板系统等两种手术方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2013年12月本院收治的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手术方式采用髓内固定或者钉板系统;②无相关的治疗禁忌证;③术后接受相应的随访, 未发生随访丢失事件。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A组患者40例, 男15例, 女25例;年龄17~84岁, 平均年龄(67.5±14.6)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3例, Ⅲ型17例, Ⅳ~Ⅴ型10例。B组患者40例, 男24例, 女16例;年龄19~87岁, 平均年龄(67.1±14.3)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6例, Ⅲ型14例, Ⅳ~Ⅴ型1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手术方法 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方法如下:手术时给予患肢内收位, 在大转子上方6~8 cm处作纵向切口, 使大转子得到充分显露, 采用骨锥在大转子顶端前1/3与后2/3交界点处开孔。如果患者采用股骨近端髓内钉, 手术过程中不需要扩髓, 插入合适的髓内钉后在其近端分别打入粗颈螺钉、细颈螺钉各1枚, 在C形臂X线机监视下如果位置满意, 根据骨折类型再采用1~2枚螺钉进行远端交锁。如果患者采用Gamma钉, 手术过程中先行扩髓, 然后插入髓内钉, 在其近端向髋部置入头颈拉力螺钉1枚。术后酌情放置引流管, 并常规给予抗感染措施。此外, 给予患者个体化康复方案:鼓励患者尽可能早坐起或者在助行器协助下行走;根据患者的骨折类型、患者配合度、内固定质量、骨质疏松程度等因素确定负重开始时间, 注意骨折完全愈合前不允许患肢完全负重。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 其术前准备、术后处理与康复治疗与A组一致, 但手术方法不同:①从大转子顶端向下作纵向切口, 常规显露大转子。②如果骨折不稳定, 根据恢复股骨干与股骨颈的解剖关系进行复位。如果骨折稳定, 先给予纵向牵引, 然后再给予轻度外展内旋复位。③复位满意后采用135°或130°动力髋螺钉固定。如果患者大转子呈粉碎性骨折或者骨折复位后稳定性欠佳, 则在动力髋螺钉以外再加压钢丝环扎固定或者螺钉固定。

1. 3 疗效评价标准 ①治愈:骨折愈合改善, 无畸形;髋关节、膝关节活动正常, 无疼痛;患者完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患者及其家属满意。②改善:骨折愈合或者略微延迟愈合, 髋内翻角度≤15°;髋关节、膝关节活动稍差, 负重时有不适感或者有轻微疼痛感;患者生活基本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基本满意。③无效:骨折不愈合, 或者畸形愈合且髋内翻角度>15°, 或者患肢缩短>2 cm;髋关节活动明显受限且活动疼痛, 患者需要服用止痛药物;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不满意[3]。

1. 4 统计学方法 选用SPSS20.0统计软件,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 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手术相关指标对比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1。

2. 2 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的比较 A组、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分别为(67.5±15.9)分、(66.8±15.3)分,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3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的比较 A组与B组临床治疗效果相当,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2。

3 讨论

股骨转子间骨折治疗方式有非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两大类, 前者适用于稳定性骨折患者, 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非稳定性骨折患者、非手术疗法复位失败的患者[4]。手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目的主要是尽可能恢复解剖关系以及股骨矩的连续性、矫正髋内翻畸形、坚强内固定、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等[5]。

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为对比分析不同术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本研究中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髓内固定系统包括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股骨踝-股骨头髓内钉两大类, 本研究使用的股骨近端髓内钉、Gamma钉均属于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钉板系统则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传统术式, 本研究使用的动力髋螺钉经瑞士内固定学会将Richard钉改进而成, 其疗效已经得到充分证实, 是目前钉板系统的代表。本研究结果显示A组与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疗效评价,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临床可以根据自己的熟练程度选择相应的术式。

参考文献

[1] 王骏骅, 耿德春, 杨惠林, 等.老年骨质疏松性股骨转子间骨折植入物置入固定并综合治疗的特征分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 2011, 15(52):9873-9876.

[2] 黄照国, 左才红, 陈健, 等.股骨近端锁定钢板治疗高龄老人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研究.中外医学研究, 2012, 10(17):16-17.

[3] 唐云建, 周江, 汪航, 等.倒置微创稳定系统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分析.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 2013, 7(2):869-871.

[4] 安维军, 郭玮玮, 邱少东. 动力髋螺钉与微创内固定系统钢板倒置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比较.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3, 15(8):731-733.

[5] 刘复安, 孙乃坤, 杨俊.锁定解剖钢板内固定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1, 13(11):1093-1095.

[收稿日期:2014-04-16]endprint

【摘要】 目的 对比分析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方法 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 A组患者40例, 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40例, 接受钉板系统治疗。治疗结束后, 对患者进行随访, 在随访末期对患者进行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 并进行相应的疗效评价。结果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A组、B组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关键词】 骨科;髓内固定;钉板系统;股骨转子间骨折

股骨转子间骨折是指发生在股骨颈基底至小转子水平以上部位的骨折[1], 可由直接暴力或者间接暴力引起所致, 此外, 当骨囊性病变发生在股骨转子间时, 该处亦可以发生病理性骨折[2]。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本研究旨在对比分析髓内固定、钉板系统等两种手术方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1月~2013年12月本院收治的80例股骨转子间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手术方式采用髓内固定或者钉板系统;②无相关的治疗禁忌证;③术后接受相应的随访, 未发生随访丢失事件。根据治疗方法将上述研究对象分为A组与B组。A组患者40例, 男15例, 女25例;年龄17~84岁, 平均年龄(67.5±14.6)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3例, Ⅲ型17例, Ⅳ~Ⅴ型10例。B组患者40例, 男24例, 女16例;年龄19~87岁, 平均年龄(67.1±14.3)岁;Tronzo-Evans分类Ⅰ~Ⅱ型16例, Ⅲ型14例, Ⅳ~Ⅴ型1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手术方法 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方法如下:手术时给予患肢内收位, 在大转子上方6~8 cm处作纵向切口, 使大转子得到充分显露, 采用骨锥在大转子顶端前1/3与后2/3交界点处开孔。如果患者采用股骨近端髓内钉, 手术过程中不需要扩髓, 插入合适的髓内钉后在其近端分别打入粗颈螺钉、细颈螺钉各1枚, 在C形臂X线机监视下如果位置满意, 根据骨折类型再采用1~2枚螺钉进行远端交锁。如果患者采用Gamma钉, 手术过程中先行扩髓, 然后插入髓内钉, 在其近端向髋部置入头颈拉力螺钉1枚。术后酌情放置引流管, 并常规给予抗感染措施。此外, 给予患者个体化康复方案:鼓励患者尽可能早坐起或者在助行器协助下行走;根据患者的骨折类型、患者配合度、内固定质量、骨质疏松程度等因素确定负重开始时间, 注意骨折完全愈合前不允许患肢完全负重。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 其术前准备、术后处理与康复治疗与A组一致, 但手术方法不同:①从大转子顶端向下作纵向切口, 常规显露大转子。②如果骨折不稳定, 根据恢复股骨干与股骨颈的解剖关系进行复位。如果骨折稳定, 先给予纵向牵引, 然后再给予轻度外展内旋复位。③复位满意后采用135°或130°动力髋螺钉固定。如果患者大转子呈粉碎性骨折或者骨折复位后稳定性欠佳, 则在动力髋螺钉以外再加压钢丝环扎固定或者螺钉固定。

1. 3 疗效评价标准 ①治愈:骨折愈合改善, 无畸形;髋关节、膝关节活动正常, 无疼痛;患者完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患者及其家属满意。②改善:骨折愈合或者略微延迟愈合, 髋内翻角度≤15°;髋关节、膝关节活动稍差, 负重时有不适感或者有轻微疼痛感;患者生活基本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基本满意。③无效:骨折不愈合, 或者畸形愈合且髋内翻角度>15°, 或者患肢缩短>2 cm;髋关节活动明显受限且活动疼痛, 患者需要服用止痛药物;患者生活不能自理, 患者及其家属不满意[3]。

1. 4 统计学方法 选用SPSS20.0统计软件,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 计数资料用百分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 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手术相关指标对比 A组与B组在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天数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1。

2. 2 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的比较 A组、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分别为(67.5±15.9)分、(66.8±15.3)分,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 3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的比较 A组与B组临床治疗效果相当,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体见表2。

3 讨论

股骨转子间骨折治疗方式有非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两大类, 前者适用于稳定性骨折患者, 后者则主要适用于非稳定性骨折患者、非手术疗法复位失败的患者[4]。手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目的主要是尽可能恢复解剖关系以及股骨矩的连续性、矫正髋内翻畸形、坚强内固定、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等[5]。

目前临床上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术式较多, 为对比分析不同术式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 本研究中A组患者接受髓内固定治疗, B组患者接受钉板系统治疗。髓内固定系统包括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股骨踝-股骨头髓内钉两大类, 本研究使用的股骨近端髓内钉、Gamma钉均属于股骨头-股骨髓腔内钉。钉板系统则是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传统术式, 本研究使用的动力髋螺钉经瑞士内固定学会将Richard钉改进而成, 其疗效已经得到充分证实, 是目前钉板系统的代表。本研究结果显示A组与B组随访末期改良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疗效评价,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 钉板系统与髓内固定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相当, 临床可以根据自己的熟练程度选择相应的术式。

参考文献

[1] 王骏骅, 耿德春, 杨惠林, 等.老年骨质疏松性股骨转子间骨折植入物置入固定并综合治疗的特征分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 2011, 15(52):9873-9876.

[2] 黄照国, 左才红, 陈健, 等.股骨近端锁定钢板治疗高龄老人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研究.中外医学研究, 2012, 10(17):16-17.

[3] 唐云建, 周江, 汪航, 等.倒置微创稳定系统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分析.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 2013, 7(2):869-871.

[4] 安维军, 郭玮玮, 邱少东. 动力髋螺钉与微创内固定系统钢板倒置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的疗效比较.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3, 15(8):731-733.

[5] 刘复安, 孙乃坤, 杨俊.锁定解剖钢板内固定治疗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11, 13(11):1093-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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