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歪网站”终结于法治威严

2014-09-15 10:51
网络传播 2014年7期
关键词:基层单位瑕疵舆论监督

近期,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关闭“中国健康新闻网”等五家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标志着该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华西都市报》2014年4月23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和少部分行业报刊记者看到了“商机”,他们利用网站注册简单、准入门槛低、监管手段滞后等特点,在互联网上注册了很多“监督类”“维权类”网站,在这些网站中,不乏看起来“像模像样”的“国字号”品牌,他们抓住基层单位工作中的瑕疵,以曝光相要挟,不断从事着新闻敲诈勾当,让基层干部群众怨声载道。由于这些非法网站大多由个人或文化传媒公司、广告公司创办,没有任何新闻资质,却雇佣一些人员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在基层单位为虎作伥,大肆实施敲诈勒索。而一些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瑕疵,抱着“花钱消灾”的侥幸心理,让这部分人员频频得手。因此,这样的网站和这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事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真管”和“敢管”的诚意与勇气,隐藏再深的“歪网站”也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实社会中,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在网络空间,法律同样应该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网络不是特殊产品,任何人利用网络空间从事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国信办近年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一批网络案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官民互动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良性的今天,打击新闻敲诈与网络监督并不矛盾。2013年以来,国内主要网站都在首页显著位置推出了网络监督专区。中纪委监察部正式开通了官方网站,网民不仅可以在线举报,而且网站还专门开设了“曝光台”,根本不需要少数人开设以敲诈勒索为目的非法监督举报网站。众多的事实证明,各级党委政府非常欢迎和重视舆论监督,但舆论监督应该合法,不能触犯法律底线,更不能异化为新闻敲诈。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它并不是法外之地,只有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管理,让“歪网站”终结于法治的威严,让正规网站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互联网才能够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四川 杨维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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