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对比分析

2014-09-24 02:15康银玲
中国医学创新 2014年22期
关键词:溶栓治疗对比分析尿激酶

康银玲

【摘要】 目的: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使用瑞替普酶和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方法:从本院急诊科2013年5月-2014年5月接诊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抽取140例作为研究对象,并按照随机数字法分成对A、B两组,每组各70例。A组患者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B组使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并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A组患者溶栓后6 h和12 h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80.00%和91.43%,显著高于B组的62.86%和68.57%,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A组有8例并发出血,发生率为11.43%,B组并发出血20例,发生率为28.57%,A组出血发生率小于B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两组患者的死亡、休克、心力衰竭和再梗死的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瑞替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具有冠脉再通成功率高,并发出血发生率低的效果,明显优于尿激酶,具有临床推广的价值。

【关键词】 瑞替普酶; 尿激酶; 急性心肌梗死; 溶栓治疗; 对比分析

【Abstract】 Objective: To compare the clinical effect in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using reteplase and urokinase thrombolytic therapy. Method: The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 emergency department of our hospital in May 2013 - May 2014 admissions of infarction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randomly divided into Groups A and Group B, 70 cases in each group. Group A used reteplase thrombolytic therapy, group B used urokinase thrombolytic therapy, and to compare the two groups. Result: The coronary 6 hours after thrombolysis in patients with group A and 12 hours of reperfusion success rates was 80.00% and 91.43%, which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62.86% and 68.57% of group B,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At the same time, the group A had 8 cases of hemorrhage, the incidence rate was 11.43%, group B 20 cases of hemorrhage, the incidence rate was 28.57%, incidence of bleeding group A < group B,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In addition, patients with shock, heart failure and death, infarction rate comparison, had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0.05). Conclusion: Reteplase with coronary artery in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with thrombolytic therapy recanalization and high success rate, low incidence of bleeding effect,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UK, has clinical value.

【Key words】 Reteplase;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Urokinase; Thrombolytic therapy; Comparative analysis

First-authors address: The Seventh People's Hospital of Zhengzhou City, Zhengzhou 450016, 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4.22.029

急性心肌梗死是指急性心肌缺血坏死,大多是在冠脉病变的基础上,发生冠脉血供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所致。通常原因为在冠脉不稳定斑块破裂、糜烂基础上继发血栓形成导致冠状动脉血管持续、完全闭塞。是冠心病最严重的类型[1-2]。溶栓治疗通过溶解动静脉中的血栓使血管获得再通从而部分或完全恢复组织和器官的血液灌注。由于其及时、方便等诸多优点,使其即使欧美国家也和急诊PCI一样,具有同等的地位[3]。本院在院前急救中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需溶栓治疗者选取140例。对瑞替普酶和尿激酶的溶栓效果进行对比,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本院急诊科2013年5月-2014年5月收治的心肌梗死患者中抽取140例作为研究对象,并按照随机数字法分成对AB两组。A组共70例,其中男36例,女34例,年龄32~78岁,平均(58.3±13.3)岁,患者从发病到溶栓的平均时间为(3.48±1.52)h。梗死部位:前壁20例,广泛前壁16例,下壁和右室18例,前间壁6例,10例发生在其他部位。B组共70例,其中男38例,女32例,年龄33~79岁,平均(59.2±12.9)岁,患者从发病到溶栓的平均时间为(3.53±1.69)h。梗死部位:前壁18例,广泛前壁12例,下壁和右室20例,前间壁8例,12例发生在其他部位。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发病至溶栓的时间、心肌梗死的发生部位等数据进行统计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endprint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的诊断标准、溶栓禁忌和适应证均符合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诊断和治疗指南标准。排除标准:(1)发病超过12 h的患者;(2)经治疗,血压仍超过180/100 mm Hg;(3)在1年内有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颅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异常;(4)21 d内经大手术或20 min以上心肺复苏者;(5)正在使用抗凝药物者[4-5]。

1.3 治疗方法 两组均需进行基础治疗:入院后立即嚼服300 mg的阿司匹林和600 mg的氯吡格雷;第2天,阿司匹林的服用剂量可降至100 mg/g,氯吡格雷则为75 mg/d,出院后至少需持续30 d[6]。溶栓结束的5~12 h,应使用0.6 mL的低分子肝素进行皮下注射,12 h/次,持续治疗1周左右[7]。另外,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镇痛、吸氧和药物等常规治疗。A组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先将10 mU的瑞替普酶加入10 mL的注射药水中行静脉注射,完成时间需在120 s以上[8]。0.5 h之后重复1次静脉推注即可。B组则使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具体的治疗方法为,将150万U的尿激酶加入10 mL的生理盐水中,在0.5 h内完成静脉滴注。

1.4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的冠脉溶栓的再通率、并发出血发生率和死亡、休克、心力衰竭和再梗死等4项指标的发生情况进行观察对比。其中,冠脉溶栓再通的标准为:(1)2 h内胸痛症状得到缓解或完全消失;(2)2 h内发生再灌注心律失常;(3)心电图抬高的ST段在2 h内的回降>50%;(4)在14 h内发生肌酸激酶同工酶高峰。能同时满足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者即为再通成功,但若只满足(1)和(2)则不能判断为再通成功[9]。

1.5 统计学处理 本组研究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进行 字2检验,计量资料进行t检验,P<0.05表明每组数据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冠脉再通成功率对比 A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80.00%(56例)和91.43%(64例),B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62.86%(44例)和68.57%(48例)。A组冠脉再通成功率显著高于B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合并出血发生率 A组共出现8例并发出血,发生率为11.43%,B组共出现20例,发生率为28.57%,A组的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字2=4.265,P<0.05)。见表1。

3 讨论

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进行溶栓治疗可以疏通已经闭塞的冠状动脉,恢复血流灌注,使濒死的心肌可能得以存活或使坏死范围缩小,减轻梗死后心肌重塑,改善预后,有效降低死亡率。临床上运用溶栓药物进行溶栓,机制是激活纤溶酶原并将其转化为纤溶酶,降解纤维蛋白,溶解血栓,使血管再通[10]。大量研究证明,溶栓治疗有明显的时间依赖性,即溶栓时间开始越早,血栓溶解效果越好,再通率越高,心功能影响越小,死亡率越低[11]。根据董振宇等的研究表明,对心肌梗死患者溶栓的过程中,只要在窗口期进行积极治疗,就可以提高冠脉再通的成功率,缩短临床症状改善和消失的时间,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病死率[10-11]。一般来说,患者发病后3~6 h是最佳的溶栓时间。在本组的研究中,笔者选取的患者都是从发病到溶栓平均时间在12 h以内的患者,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药物的功效,挽救濒死心肌,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目前临床上进行溶栓治疗的药物种类繁多,所以选择合适的治疗药物对于改善患者的预后情况,提高心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12]。

尿激酶属于第一代的溶栓药物,因为它能够将纤溶酶原直接转换为纤溶酶,可以加快血栓的溶解速度[13-14]。但是尿激酶不具有纤维蛋白的选择性,所以会在全身的纤溶系统中发生作用,具有较高的出血发生率,溶栓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瑞替普酶属于第三代的溶栓药物,可选择性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弥补了尿激酶不具纤维蛋白选择性的缺点,所以可降低治疗过程中出血的发生率[15]。

在本组的研究中,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的A组在6 h和12 h内冠脉再通的成功率均显著高于使用尿激酶的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显著提高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溶栓效果。同时,A组出血的发生率也显著低于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降低治疗的不良反应。综上所述,瑞替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具有冠脉再通成功率高,出血发生率低的特点,优于尿激酶的治疗效果,具有临床推广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葛均波,徐永健.内科学[M].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220-257.

[2]郎九立,姜宝盛,李晓辉,等.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当代医药,2011,3(1):43-44.

[3] Steg P G, Bonnefoy E, Chabau S, et al. Impact of time to treatment on mortality after prehospital fibrinolysis or primary angioplasty: data from the cAPTIM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J]. Circulation,2003,108(23):2851-2856.

[3]吴昊,李冬梅,郭曙军.瑞替普酶与重组链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4(35):38-39.

[4]王永红,张文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疗效比较[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2,3(8):354-356.

[5]董振宇,高文军,陈爱明.瑞替普酶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及安全性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3,2(9):424-425.

[6]韩素慧.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对比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3,10(18):89-90.

[7]伏继伟.瑞替普酶与阿替普酶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溶栓效果的对比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3,9(28):186-187.

[8]陈明云,熊莉娟,李新宪,等.重组链激酶与尿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血管再通率的对比研究[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3,17(26):5115-5118.

[9]乔艳春,杜丰君.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临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4,2(10):172-173.

[10]周欢琴,谢海宝,肖震,等.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血浆纤溶酶原激活物及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的测定及临床意[J].中国动脉硬化杂志,2007,15(12):920-922.

[11]杨新春,温绍君,李志忠,等.溶栓药物在动脉血栓性疾病中的应用及其评价[J].中华内科杂志,2006,45(6):522-523.

[12]吕云,高彦.瑞替普酶与阿替普酶在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临床对比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11(3):1197-1199.

[13]苏蕊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疗效比较[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4,4(15):150-151.

[14]王勃.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疗效对比[J].中国卫生产业,2013,5(10):73.

[15]田红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临床对比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0(5):12-13.

(收稿日期:2014-06-24) (本文编辑:王宇)endprint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的诊断标准、溶栓禁忌和适应证均符合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诊断和治疗指南标准。排除标准:(1)发病超过12 h的患者;(2)经治疗,血压仍超过180/100 mm Hg;(3)在1年内有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颅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异常;(4)21 d内经大手术或20 min以上心肺复苏者;(5)正在使用抗凝药物者[4-5]。

1.3 治疗方法 两组均需进行基础治疗:入院后立即嚼服300 mg的阿司匹林和600 mg的氯吡格雷;第2天,阿司匹林的服用剂量可降至100 mg/g,氯吡格雷则为75 mg/d,出院后至少需持续30 d[6]。溶栓结束的5~12 h,应使用0.6 mL的低分子肝素进行皮下注射,12 h/次,持续治疗1周左右[7]。另外,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镇痛、吸氧和药物等常规治疗。A组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先将10 mU的瑞替普酶加入10 mL的注射药水中行静脉注射,完成时间需在120 s以上[8]。0.5 h之后重复1次静脉推注即可。B组则使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具体的治疗方法为,将150万U的尿激酶加入10 mL的生理盐水中,在0.5 h内完成静脉滴注。

1.4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的冠脉溶栓的再通率、并发出血发生率和死亡、休克、心力衰竭和再梗死等4项指标的发生情况进行观察对比。其中,冠脉溶栓再通的标准为:(1)2 h内胸痛症状得到缓解或完全消失;(2)2 h内发生再灌注心律失常;(3)心电图抬高的ST段在2 h内的回降>50%;(4)在14 h内发生肌酸激酶同工酶高峰。能同时满足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者即为再通成功,但若只满足(1)和(2)则不能判断为再通成功[9]。

1.5 统计学处理 本组研究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进行 字2检验,计量资料进行t检验,P<0.05表明每组数据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冠脉再通成功率对比 A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80.00%(56例)和91.43%(64例),B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62.86%(44例)和68.57%(48例)。A组冠脉再通成功率显著高于B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合并出血发生率 A组共出现8例并发出血,发生率为11.43%,B组共出现20例,发生率为28.57%,A组的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字2=4.265,P<0.05)。见表1。

3 讨论

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进行溶栓治疗可以疏通已经闭塞的冠状动脉,恢复血流灌注,使濒死的心肌可能得以存活或使坏死范围缩小,减轻梗死后心肌重塑,改善预后,有效降低死亡率。临床上运用溶栓药物进行溶栓,机制是激活纤溶酶原并将其转化为纤溶酶,降解纤维蛋白,溶解血栓,使血管再通[10]。大量研究证明,溶栓治疗有明显的时间依赖性,即溶栓时间开始越早,血栓溶解效果越好,再通率越高,心功能影响越小,死亡率越低[11]。根据董振宇等的研究表明,对心肌梗死患者溶栓的过程中,只要在窗口期进行积极治疗,就可以提高冠脉再通的成功率,缩短临床症状改善和消失的时间,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病死率[10-11]。一般来说,患者发病后3~6 h是最佳的溶栓时间。在本组的研究中,笔者选取的患者都是从发病到溶栓平均时间在12 h以内的患者,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药物的功效,挽救濒死心肌,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目前临床上进行溶栓治疗的药物种类繁多,所以选择合适的治疗药物对于改善患者的预后情况,提高心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12]。

尿激酶属于第一代的溶栓药物,因为它能够将纤溶酶原直接转换为纤溶酶,可以加快血栓的溶解速度[13-14]。但是尿激酶不具有纤维蛋白的选择性,所以会在全身的纤溶系统中发生作用,具有较高的出血发生率,溶栓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瑞替普酶属于第三代的溶栓药物,可选择性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弥补了尿激酶不具纤维蛋白选择性的缺点,所以可降低治疗过程中出血的发生率[15]。

在本组的研究中,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的A组在6 h和12 h内冠脉再通的成功率均显著高于使用尿激酶的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显著提高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溶栓效果。同时,A组出血的发生率也显著低于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降低治疗的不良反应。综上所述,瑞替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具有冠脉再通成功率高,出血发生率低的特点,优于尿激酶的治疗效果,具有临床推广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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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郎九立,姜宝盛,李晓辉,等.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当代医药,2011,3(1):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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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永红,张文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疗效比较[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2,3(8):354-356.

[5]董振宇,高文军,陈爱明.瑞替普酶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及安全性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3,2(9):4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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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伏继伟.瑞替普酶与阿替普酶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溶栓效果的对比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3,9(28):186-187.

[8]陈明云,熊莉娟,李新宪,等.重组链激酶与尿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血管再通率的对比研究[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3,17(26):5115-5118.

[9]乔艳春,杜丰君.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临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4,2(10):172-173.

[10]周欢琴,谢海宝,肖震,等.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血浆纤溶酶原激活物及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的测定及临床意[J].中国动脉硬化杂志,2007,15(12):920-922.

[11]杨新春,温绍君,李志忠,等.溶栓药物在动脉血栓性疾病中的应用及其评价[J].中华内科杂志,2006,45(6):522-523.

[12]吕云,高彦.瑞替普酶与阿替普酶在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临床对比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4,11(3):1197-1199.

[13]苏蕊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疗效比较[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4,4(15):150-151.

[14]王勃.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疗效对比[J].中国卫生产业,2013,5(10):73.

[15]田红梅.瑞替普酶与尿激酶在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临床对比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0(5):12-13.

(收稿日期:2014-06-24) (本文编辑:王宇)endprint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的诊断标准、溶栓禁忌和适应证均符合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诊断和治疗指南标准。排除标准:(1)发病超过12 h的患者;(2)经治疗,血压仍超过180/100 mm Hg;(3)在1年内有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颅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异常;(4)21 d内经大手术或20 min以上心肺复苏者;(5)正在使用抗凝药物者[4-5]。

1.3 治疗方法 两组均需进行基础治疗:入院后立即嚼服300 mg的阿司匹林和600 mg的氯吡格雷;第2天,阿司匹林的服用剂量可降至100 mg/g,氯吡格雷则为75 mg/d,出院后至少需持续30 d[6]。溶栓结束的5~12 h,应使用0.6 mL的低分子肝素进行皮下注射,12 h/次,持续治疗1周左右[7]。另外,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镇痛、吸氧和药物等常规治疗。A组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先将10 mU的瑞替普酶加入10 mL的注射药水中行静脉注射,完成时间需在120 s以上[8]。0.5 h之后重复1次静脉推注即可。B组则使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具体的治疗方法为,将150万U的尿激酶加入10 mL的生理盐水中,在0.5 h内完成静脉滴注。

1.4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的冠脉溶栓的再通率、并发出血发生率和死亡、休克、心力衰竭和再梗死等4项指标的发生情况进行观察对比。其中,冠脉溶栓再通的标准为:(1)2 h内胸痛症状得到缓解或完全消失;(2)2 h内发生再灌注心律失常;(3)心电图抬高的ST段在2 h内的回降>50%;(4)在14 h内发生肌酸激酶同工酶高峰。能同时满足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者即为再通成功,但若只满足(1)和(2)则不能判断为再通成功[9]。

1.5 统计学处理 本组研究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进行 字2检验,计量资料进行t检验,P<0.05表明每组数据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冠脉再通成功率对比 A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80.00%(56例)和91.43%(64例),B组患者6 h和12 h内的冠脉再通成功率分别为62.86%(44例)和68.57%(48例)。A组冠脉再通成功率显著高于B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合并出血发生率 A组共出现8例并发出血,发生率为11.43%,B组共出现20例,发生率为28.57%,A组的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字2=4.265,P<0.05)。见表1。

3 讨论

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进行溶栓治疗可以疏通已经闭塞的冠状动脉,恢复血流灌注,使濒死的心肌可能得以存活或使坏死范围缩小,减轻梗死后心肌重塑,改善预后,有效降低死亡率。临床上运用溶栓药物进行溶栓,机制是激活纤溶酶原并将其转化为纤溶酶,降解纤维蛋白,溶解血栓,使血管再通[10]。大量研究证明,溶栓治疗有明显的时间依赖性,即溶栓时间开始越早,血栓溶解效果越好,再通率越高,心功能影响越小,死亡率越低[11]。根据董振宇等的研究表明,对心肌梗死患者溶栓的过程中,只要在窗口期进行积极治疗,就可以提高冠脉再通的成功率,缩短临床症状改善和消失的时间,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病死率[10-11]。一般来说,患者发病后3~6 h是最佳的溶栓时间。在本组的研究中,笔者选取的患者都是从发病到溶栓平均时间在12 h以内的患者,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药物的功效,挽救濒死心肌,从而挽救患者的生命。目前临床上进行溶栓治疗的药物种类繁多,所以选择合适的治疗药物对于改善患者的预后情况,提高心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12]。

尿激酶属于第一代的溶栓药物,因为它能够将纤溶酶原直接转换为纤溶酶,可以加快血栓的溶解速度[13-14]。但是尿激酶不具有纤维蛋白的选择性,所以会在全身的纤溶系统中发生作用,具有较高的出血发生率,溶栓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瑞替普酶属于第三代的溶栓药物,可选择性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弥补了尿激酶不具纤维蛋白选择性的缺点,所以可降低治疗过程中出血的发生率[15]。

在本组的研究中,使用瑞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的A组在6 h和12 h内冠脉再通的成功率均显著高于使用尿激酶的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显著提高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溶栓效果。同时,A组出血的发生率也显著低于B组,表明瑞替普酶可以降低治疗的不良反应。综上所述,瑞替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具有冠脉再通成功率高,出血发生率低的特点,优于尿激酶的治疗效果,具有临床推广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葛均波,徐永健.内科学[M].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2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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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昊,李冬梅,郭曙军.瑞替普酶与重组链激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作用比较[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4(35):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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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6-24) (本文编辑:王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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