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时代的教育公平问题及其推进策略

2014-10-24 07:43刘寒雁
云南教育·视界 2014年8期
关键词:公平教育

刘寒雁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的发展策略。接受教育是每个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不仅在精神层面维系着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追求,也能在物质层面创造巨大的财富空间。美国智库兰德公司的教育研究报告指出:“教育公平能够给政府创造巨额的财政收入,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教育公平是个人、社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是中华民族共圆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一、社会关注的教育公平焦点

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2.2万亿元,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首次达成,中国教育财政迈入后4%时代。在教育投入总量日渐充足的条件下,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完善教育监管,成为当前中国教育三大重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教育领域的平等关系。在法律上,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教育政策上,政府要平等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反对教育特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受教育者,努力缩小区域间、群体间、校际间的差距。

社会各界对于教育公平的关注主要从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层面展开:教育起点公平主要包括就学机会以及学校办学条件的均等;教育过程公平主要强调学生享有受教育年限、学习内容、设备条件和师资水平等方面的均等;教育结果公平是指学业成就、最终获得学历以及日后社会生活机会影响的均等,当然这种均等并非是绝对的等同,而是指某一教育过程结束后,学生能获得与其智力水平相符合的学识、能力和道德,从而能更好地发展个性和发挥潜能。

二、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公平问题

(一)地区间的教育公平问题

不同地区间的教育公平问题主要包括城乡间教育差异和东、中、西部间教育差异两个方面。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出现的根源是城乡二元结构。城乡教育经费投入差异和教育资源配置失衡,使农村学校因为教育经费不足,导致办学条件较差;使农村教师因为难以获得必要的培训学习机会,导致教学水平偏低;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由于设施配套滞后和人员配套不足,导致学校管理压力增加和教师额外负担过重;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岗位津贴到位困难,导致优质师资不断外流、教师队伍难以稳定;使农村学校因为教育质量无法保证,导致生源大量减少、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受到影响。东、中、西部间教育差异可分为基础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两个部分。基础教育阶段,由于中西部地区教育基础过于薄弱,虽然近年来入学机会的均衡度越来越高,但由于生均教育经费支出的基尼系数随着教育层次的降低而扩大,导致中西部地区入学机会与教育质量的“剪刀差”不断扩大,追寻优质教育的社会诉求日趋旺盛;高等教育阶段,由于中西部地区高校数量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985、211等优质高校尤其偏少,使中西部地区学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少于东部地区。

(二)民族间的教育公平问题

以国家民族政策为基础,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提升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的倾斜性照顾政策。但由于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因为经济条件限制、教育资源欠佳、教育意识不足、融入主流社会困难等原因,受教育需求不足,接受教育的能力有限。低素质人群中出现的“代际贫困遗传”现象,使民族团结、边疆繁荣和国家稳定受到威胁。

(三)校际间的教育公平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点(示范)学校制度,是造成校际间教育公平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基础教育阶段,重点(示范)学校一直是地方财政投入的重点,不论在师资、设备、校舍等硬件方面,还是在评优、争先、创新等机会方面,都独享优越于普通学校的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从而使重点(示范)学校成为生源和师资追逐的焦点,引发了“择校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形成了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教育不均衡现象,人为制造出一批弱校、差校。而择校现象,进一步加剧了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在高等教育阶段,由于进入国家重点建设序列的高校(如985、211、高职高专示范校等)可获得远远高于非重点学校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一方面导致其他高校处于先天性的竞争劣势,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时遭遇“学历歧视”;另一方面导致高校按照“大而全”办学模式同质化发展,教学、科研等均与社会需求脱节。另外,公办、民办院校间存在的制度鸿沟,也是导致校际间教育公平问题出现的一大诱因,民办院校的公益性教育服务价值得不到有效认可、民办教育收费模式存在质疑、民办教师社会地位偏低,导致民办教育发展空间狭窄,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渠道不畅。

(四)不同学段间的教育公平问题

不同学段间的教育公平问题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政策支持不平衡。义务教育阶段,由于涉及面广,公共产品属性最强,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为抓手,在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教育公平趋向良好;高等教育阶段,由于人才培养、科研发展、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四大职能”事关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地方经济的增长,高等教育获得了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总量50%以上的支持力度,教育规模空前扩大,教育质量正在稳步提高。但是,基于分省计划模式的招生考试制度,使优质高校名额在全国范围内分配不均,高考移民的出现进一步加剧了升学公平的矛盾。同时,基于户籍身份制度而形成的中高考限制,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利,使这一学生群体集中爆发出巨大的教育公平诉求。另外,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和政策支持不到位,学前教育阶段“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突出,高中教育阶段基础建设负债过大、超级高中无序扩张等问题突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成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两块“短板”。

(五)不同天赋学生间的教育公平问题

现行的标准化教育体系和应试型教育评价模式,使因材施教的素质教育理念难以在学校教育中得到贯彻落实,不同特质的学生在大一统的学习标尺下,个性化的差异教育需求无法得到合理满足,无形中产生了针对特长学生的教育不公。同时,高校招生计划模式,使学生缺乏充分的高校选择权、专业选择权以及转专业权,这一现象被社会学家李培林称为“深厚计划模式下的教育不公”。

三、推进教育公平的主要策略

教育公平存在理想性、发展性、相对性、原则性、复杂性五大特征。理想性特征表明,教育公平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共同追求,但囿于主客观条件限制,目标的实现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发展性特征表明,教育公平的衡量标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标准的制订必须与时俱进;相对性特征表明,在有限的公共资源条件下不存在绝对的、抽象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和范围只能是相对的、具体的;原则性特征表明,为了确保教育公平,在分配教育资源时要坚持平等原则,在面对受教育弱势群体时要坚持补偿原则,在对待差异性受教育群体时要坚持差异原则;复杂性特征表明,教育公平与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推进教育公平既要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还要满足受教育者个人发展需求。因此,要达成教育公平目标,必须基于教育公平的基本特征,从受教育者的具体需求出发,制订符合教育规律的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

针对地区间的教育公平问题,未来的教育发展需要以投入为杠杆,改变“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教育财政模式,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为指标,撬动教育公平的重重障碍,通过持续增加公共教育特别是基本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强化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调度社会资源、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功能。其中,尤其要加大中央政府的调控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转移支付的调控功能,推进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倾斜,提升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努力平衡地区间的教育发展差异,让全中国的孩子一道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

针对民族间的教育公平问题,根据各民族发展状况,以全民族共同发展为主题,因地制宜地制订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教育发展策略。尤其要针对边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受教育需求不足、贫困固化、宗教极端思想有所抬头的问题,给予特殊群体最大限度的教育补偿,以教育为支撑,提升边疆各民族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促进边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提高边疆民族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

针对校际间的教育公平问题,基础教育阶段要以学区制建设为前导,不断深化教育拨款制度改革和人事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分散于各个机构的经费权、人事权统一到学区,以学区为单位进行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教学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高层次的教育均衡。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逐步消除异化的择校意识和扭曲的教育价值观。高等教育阶段要以高校分类管理、特色发展为契机,给予不同类别院校相同的教育资源竞争平台,以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激励各类院校办出水平、办成一流。要借助统一学籍管理模式,深化异地高考改革,逐步消除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不公平制度约束,给予各类身份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针对不同学段间的教育公平问题,要建立适时的教育发展动态报告制度,针对教育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政策干预,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注入等方式,逐步改善学前教育阶段基础设施不足、保育条件滞后、师资水平过低、收费金额偏高、供需矛盾较大等问题,并通过特色高中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技术类高考改革、化债机制完善等方式,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针对不同天赋学生间的教育公平问题,不能将教育公平等同于完全一致的教育资源和同样的课程内容,而是在保证学生基本受教育权利后,根据不同学生的智力水平和个体差异实施与之相配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针对学生的个性化成长需求,突破计划模式限制,给予学生更多的受教育选择权。

在共圆中国梦的伟大时期,推进教育公平,是实现国家梦想和个人梦想的基础性工程。总的说来,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体制机制的不合理、不完善。因此,推进教育公平:一是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入学制度,通过就近入学、高考改革等,使全体受教育者获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二是要加速教育拨款制度改革,通过强化政府教育责任、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合理分担教育经费比例以及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模式改革,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三是要深化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在不断提高民办院校办学能力、规范各类院校办学行为的同时,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滋生;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教育补偿机制,通过完善针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学生的资助政策、教育帮扶政策和教育机会倾斜政策,保证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五是建立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适时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薄弱学校、短板学段、关键环节和欠发展地区等重点区域,不断提升教育发展均衡度;六是要不断完善宏观教育环境,以省级统筹为平台,通过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配置与交流制度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设、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建设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同区域间、群体间和校际间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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