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干成事的,为何容易出事

2014-10-31 12:00
环球时报 2014-10-31
关键词:刘志军成事选人

李永忠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官网上公布的被调查处理的官员就有近700人,省部级及其以上高官就有50多人。这50多名落马高官,既没有一个笨蛋,也没有一个不努力,不少人甚至堪称能吏、干将。但是为什么却都倒在了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下。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十八大前,我和董瑛的著作《苏共亡党之谜》出版。我用厚厚一本书,揭示了“苏联模式”导致苏共亡党的两个根本性原因:一是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体的“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二是从上到下层层任命干部的过分落后的选人用人体制。这两个根本性原因导致三大定律:一是“武大郎开店”定律,高我者莫来;二是“赵高指鹿为马”定律,不依附我者休提;三是“买路钱”定律,不给好处者无望。这三大定律催生了苏共亡党、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及我们一些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上的四大现象,即想干事的人,通常不想让你干事;能干事的人,一般不能让你干事;会干事的人,大多不会让你干事。于是就形成了往往能干成事的人常常容易出事。以刘志军主抓的高铁为例,据媒体报道:中国现已拥有占世界总里程50%的高铁网络,拥有全球最庞大的运营数据库。仅此一例,也可看出,刘志军的能力不可谓不突出,其政绩不可谓不优异。然而,同样是这个刘志军,据北京市二中院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一类的能吏、干将,在已经查处、正在查处或还未查处中,人数并不算少,为何最后却殊途同归到腐败不归路?他们的自身素质当然有问题,沿用于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更有问题。前者是个人问题的主观原因,后者是制度问题的客观原因。邓小平在30多年前就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今年7月29日,原中纪委委员、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纪委书记杨敏之因病去世,享年81岁。同一天,中央宣布周永康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担任十年省纪委书记的杨敏之做过这样的反思:“难道我们发展党员、培养干部,就是为了以后处分他们吗?”腐败说到底是权力出了事故。权力为什么会出事故?已经位高权重的人为什么还会出事故?为什么高官会连续不断地“前腐后继”?因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绝对地倾向于腐败。而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就是一个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于一体的“过分集中”且十分落后的绝对权力。苏联模式的选人用人体制,就是一个只会向权力(领导)负责,很难向权利(群众)负责,不科学且十分落后的“逆淘汰”用人体制。据此,只有坚决摈弃沿用于苏联模式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习近平语),依靠制度的力量,才能有效地保证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并能干成事的人,在干成事的过程中不出事。如此,我们才能走出困惑我们多年“越演越烈”(习近平语)的反腐困境。▲(作者是制度反腐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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