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告者则不为

2014-11-15 04:28晏建怀
月读 2014年8期
关键词:莲池小孙女天道

◎ 晏建怀

不敢告者则不为

◎ 晏建怀

明代高僧莲池大师《竹窗随笔》载:“赵清献公尝自言,‘昼之所为,夜必焚香告天,不敢告者则不为也。’吾以为如是之人乃可学道。”

赵清献即北宋赵抃(1008—1084),清献是他去世后朝廷所赐谥号。莲池大师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赵抃表里如一,凡白天所为,必先于头天晚上,整衣正冠,焚香告天,不敢告者则不为。莲池大师认为,像赵抃这种精诚所至的人,才有资格参禅悟道,否则身虽归佛,心不修道,那不过是游戏法门罢了。

莲池大师所指虽是参禅悟道,但赵抃说这句话的初衷却未必是虔心向佛。什么是不敢告天的行为呢?大至杀人越货、贪赃枉法的恶行,小至瞒天过海、欺人骗世的丑行,均是不敢告天、不可告人的勾当。不敢告,便不敢做,所以不为,说明赵抃有敬畏之心,敬天道,畏人言,守底线,持操行。

赵抃进士出身,历任武安军节度推官、江原知县、殿中侍御史、右司谏、成都知府等职,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以为人正直、立朝刚毅著称。任御史期间,他敢于直言,弹劾不避权幸,曾使违法乱纪的宰相、枢密使、翰林学士等位高权重者罢官去职,人称“铁面御史”。最值得一提的是,赵抃做官四十余年,不仅在中央任过要职,而且任过多地“一把手”,却从不像那些同僚一样,骡马帆船往家里拉东西,无论从油水多足的地方离岗离任,仅只“一琴一鹤自随”。由此看来,赵抃所谓“不敢告者则不为”,正是他敬畏法度、洁身自好的坚强表白。而“一琴一鹤自随”,又恰是这一坚强表白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河北正定已故作家贾大山,也是一位“不敢告者则不为”的身体力行的楷模。他曾在《灯窗笔记》(《长城》1994年1期)一文中说:

赵清献,宋人,景祐初御史。献公为政简易,长厚清修,白天做了什么事情,夜晚必告于天,有言传于后世:“昼之所为,夜必焚香告天,不敢告者则不为也。”我也想效法古人,昼有所为,夜有所告,以摄意心。告天?天无言。告地?地无语。告妻?夫妻相爱情深,难免护短。踌躇间,看见小孙女,活泼可爱,一片天真,也懂事了,于是得一方便法门:“昼之所为,夜必告小孙女,不敢告者则不为也。”

连在小孙女面前不好启齿的事情都不为,可见贾先生律己之严。从《忆大山》一文中,可知贾先生是一位“光明磊落、襟怀坦荡、真挚热情、善良正直”的著名作家,是一位有着“忧国忧民的情愫,清正廉洁、勤政敬业的作风,襟怀坦荡、真挚善良的品格,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精神”的基层干部。他扎根一隅,默默奉献,一生勤勉,两袖清风。他这一生,留下的不仅仅有独具气韵的文学作品,还有比任何文学作品都感人的精神品质。我想,这也是他“昼之所为,夜必告小孙女,不敢告者则不为”的必然结果。

敢为与不敢为,一字之差,千里之别。不敢告而敢为,则私欲战胜良知,利益挑战法度,这种人缺乏敬畏之心。世上之所以有那么多丑恶之人、丑恶之行,大都是因为缺乏敬畏之心,什么都敢贪,哪怕是灾民的救命钱;什么都敢吃,哪怕是濒临灭绝的物种;什么都敢排,哪怕是致癌的污水;什么都敢卖,哪怕是初生的婴儿……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笑到最后的,绝对不是敢于冲破法律、挑战良知、看似强悍的“敢为”者,而是“不敢告者则不为”的表面柔弱者。老子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意思是敢于挑战天道人心的将自取灭亡,敬畏天道人心的则终其天年。

表面柔弱的人,或许卑微,但不能证明他懦弱。顺天应人,与世无争,见钱能把握好分寸,见利能守得住底线,得意不忘形,失意不丧志,说明他有所敬畏、有所坚守。所以,潜伏在不敢者内心深处的,却是另一种敢,一种决不逾越法律、道德和良知底线去争夺的敢,一种勇于与内心的畏缩、人性的脆弱战斗的敢,这种人内心强大,意志坚如磐石。

看似强悍者,内心却常常脆弱不堪。雁过拔毛,锱铢必争,巧取豪夺,唯利是图,尽管日进斗金,腰缠万贯,但金满箱、银满箱、笏满床又如何?这种名不正而言不顺的资财,很多是见不得天、见不得光的。同时,东西多,牵绊多,东西贵,心里累,那些东西是要费心劳神伤脑筋的,是要影响睡眠质量的,内心必不安宁。内心既无安宁,何来强大?稍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一旦东窗事发,还得锒铛入狱。因此,国外拥有别墅的也好,用汽车拉茅台酒的也罢,最后连这些劳什子归谁享受恐怕都无从得知,真应了曹雪芹那句话:“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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